第134章


    盛梵音之所以非要把這筆錢往彩禮上靠,就因為法律上,彩禮屬於女方所有,若不是騙婚,存在惡意欺詐的前提下,男方沒權利追回。


    這也是變相的在某種程度上保護了女性,畢竟婚禮裏,女性要負責生兒育女,相對來說承擔的風險會大。


    這也是法律有溫度的證明。


    劉燕不懂,為什麽盛梵音非要把這筆錢說成是彩禮。


    但她現在管不了這麽多了,那六十萬分不到,這二十萬不能在長腿跑了。


    劉燕急了,罵罵咧咧的說,“你和蘇穎都是一樣的賤人,貪得無厭。好,你說是彩禮那就是彩禮,既然是彩禮那就都是我媽的錢,現在我哥不在了,婚姻也結束了,還彩禮那是天經地義。”


    盛梵音不動聲色微微一笑,“你也承認這是彩禮了?”


    “還錢,快點把那二十萬還給我媽。隻要拿了錢,我們絕對不會再來打擾你們。”


    身後的人跟著附和,“對,還錢。”


    “就是,人都死了,還不還彩禮,強盜嗎?”


    你一言我一句的說著,一旁的田律師完全喪失了鬥誌,半句話都不說了。


    半晌,婦人才想起還有個律師呢。


    “小田,你倒是說話啊,人家律師都這麽能巴巴,你怎麽像個啞巴似的,我花錢請你來當吉祥物的?”


    “大娘,你讓我說啥?你們一人一句這麽厲害,專往人家陷阱裏掉,我還有啥可說的。”


    田律師歎了一口氣,“大娘,你們一分錢也別想拿到了,趁早散了吧。”


    婦人眼珠一瞪,“你什麽意思?把話給我說清楚了,什麽叫一分錢也分不著?敢情我這是白折騰了。”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盛梵音一字一句的說,“《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規定了三種可返還情形:(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以上情形給予返還,但我的當事人並沒有違反其中任何一條,所以即便你兒子去世了,作為彩禮的二十萬你們也沒權利追回,即便是開庭,法院也不會給予支持。”


    “好你個小賤人,我說你怎麽非要說這筆是彩禮錢,原來是打的這個注意。”


    婦人火冒三丈,“這二十萬根本就不是彩禮,是我兒子的婚前財產,你說是彩禮,你有證據嗎?”


    話音剛落,盛梵音就放出一段錄音,正是剛才劉燕親口承認這筆錢是彩禮的話。


    盛梵音收起手機,她不打沒準備的仗,“這是你女兒剛剛親口承認的,另外,還有監控也錄下了整個過程,這些都是證據。”


    “你,你個賤人。”


    婦人氣瘋了,不管不顧抓起手邊的東西就砸,劉燕瞧見,和她一起砸。


    盛梵音就這麽靜靜地看著,露出一抹冷笑。


    片刻後,盛梵音冷靜的和蘇穎說,“蘇穎,算一算他們損害的物品價值多少,讓他們把錢付了,現在可以報警了。”


    蘇穎忙不迭拿出手機,盛梵音繼續科普,“上一次你們來鬧,已經留了案底,這次肯定要罰的更重一點,如果金額巨大,那就不是民事案件了,而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可是要坐牢的。對了,劉小姐有孩子了吧,孩子的直係三代親屬有案底,以後會影響孩子的,考公,當兵,還有一些重點大學和公司都是要背調的,你們最好考慮清楚呢。”


    劉燕一聽,頓時滅火了,方才的氣焰徹底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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