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會芳裏


    奉天,會芳裏。


    冰消雪融,四月春暖。小風一吹,不冷不熱,正好。


    掌燈時分,聲樂悠悠,店裏漸漸開始上人。


    許如清換上一身荷葉綠的旗袍,照例在大堂內左右逢源,說說笑笑。大茶壺福龍肩上搭條手巾,點頭哈腰地迎賓送客,自然也不得閑。台上的樂班奏曲,簇擁著中間一個姑娘,左手操著鴛鴦板兒,右手拿著鼓箭,咿咿呀呀地哼著奉天大鼓。


    別看門口那邊仍舊是人來人往,似乎從不斷絕,可如今的“會芳裏”卻要比前幾年冷清不少,時有空桌出現。


    怎麽呢?


    原來,周雲甫這幾年生意不順,不止來源於官府衙門的打壓,同時還有來自外地的衝擊。


    自日俄戰爭結束、奉天開埠以來,商業繁盛,越來越多的外地人到此謀生,各行各業,競爭激烈,就連娼館生意也未能免俗。


    早年間,奉天的娼館大多平平無奇,經營的項目也就是“開盤子”和“拉條子”兩樣,裏麵唱的小曲兒,也都是大鼓調、梆子調,會唱西皮二黃的不多,姑娘們也大多來自京津、山東等地,少有土著。


    那位說了:咋關外的姑娘就清高?


    這話說的,同樣是人,哪有那麽大的分別,關外鑽苞米地、開半掩門的土窯,當然也不少。


    不過,這娼館既然是一門生意,裏麵自然也有門道,絕不是單靠色相賣肉就能紅火。


    雖說這幾年奉天站起來了,電燈電線接上了,瞅著挺衝,可要跟京城、江左這些繁盛了百年的富貴之地相比,到底少了點底蘊,有些生意,做的又傻又愣,力氣沒少使,錢卻不多賺。


    以娼館為例,隻知道“開盤子”和“拉條子”才能掙幾個錢兒?得是“叫局”、“出外條子”、“花酒”、“博戲”,樣樣都占點兒,再叫幾個窯姐兒定期出門“遛彎兒”,給自家打廣告,生意才能做大。


    許如清正是因為江湖出身,見多識廣,這才能獨挑大梁,把“會芳裏”經營成奉天獨一檔的娼館。


    可是,自光緒末年開始,尤其是這幾年,奉天南來的日漸增多,水鄉女子,溫柔嫻雅,別有韻味,自然吸引了不少客人。


    由此,奉天娼館漸漸分出南北兩幫。


    這還不算完,城裏又陸續出現了大大小小的“毛俄娼館”、“東洋娼館”乃至“高麗娼館”,加上官府為了便於管理,陸續將城中散妓集中在小西關附近,又招引不少客流,致使“會芳裏”遭受重創。


    窮則思變,周雲甫最終決定,也在小西關另辟一處地段,蓋起洋樓,等落成之日,再叫許如清領人搬過去開張。


    好在有“串兒紅”坐鎮,在這新舊交替的空擋,“會芳裏”的生意,雖然有些影響,但靠著多年積攢的老主顧,也算不失昨日風采。


    別人不說,巡防營管帶王延宗,那可是定期光顧,從來不落下。


    每次一到發餉的日子,王延宗必定來到“會芳裏”,跟許如清打過招呼後,直奔二樓雅間——不為別的,就是衝著趙靈春來的!


    幾年時間,這趙靈春夜出落得亭亭玉立,不僅膚白貌美,雲鬢如煙,而且跟著許如清,有樣學樣,也漸漸變得伶牙俐齒起來。


    隻可惜,她那眉骨上的一道疤,讓她注定當不了頭牌。


    這人呐!隻有享不了的福,沒有受不了的罪!


    哪有那麽多連打帶罵的苦情戲?


    這趙靈春自打被馮老太太送給了許如清,進了“會芳裏”,時間一久,不用人逼,不知不覺間,就也逆來順受,跟著下了海,當上了窯姐兒。


    隻在夜深人靜,對鏡卸妝的時候,她才會像丟了魂兒似的忽然怔住,恍然想起自己名叫何春。


    世道艱難,人人都不好過。


    你說你身世悲苦,咋就知道別人一定是順心稱意?


    說得多了,隻會被人罵作矯情。


    久而久之,再多的苦楚,也隻能自個兒往心裏咽,整日愁眉苦臉,做給誰看,誰又關心?


    於是,趙靈春幹脆把心一橫,在外人麵前,扮作開朗活潑,終日嘻嘻哈哈,甚至有點瘋瘋癲癲。


    沒想到,她越是如此,生意反而越是不錯。


    <divss="contentadv">原來,南幫的窯姐兒,講究的是羞羞答答、含情脈脈,招人疼、惹人愛;可北幫,尤其是奉天的窯姐兒,對客人卻總是以打罵為親。


    關東的爺們兒還真就好這一口!


    姑娘羞赧著低頭不語,嫖客見了不開心,以為是瞧不起他;非得跟他來幾句衝的,照著胳膊猛一打,罵一聲“損色,臭不要臉”,他就美了,覺得這是姑娘跟他親。


    尤其這個王延宗,平常跟手下吆五喝六的,瞅著挺像那麽回事兒,可一見了趙靈春,立馬就成了個憨子,沒事兒就拉著人家的小手,腆著個大臉起膩。


    “春兒!要不我給你贖出去,伱跟我走吧!”


    一聽這話,趙靈春就知道,王延宗這是又喝蒙了。


    “又在這拿我逗悶子!”趙靈春衝他胳膊上掐了一把,“嘴裏沒個正形!”


    “埋汰我?”王延宗把玩著桌上的酒杯,說,“哥可是真心實意想娶你,不是跟你鬧!”


    趙靈春拿起酒壺給他斟酒:“一個個都這麽說,到現在我也沒看見誰是真格的。”


    “我跟他們可不一樣!”


    “哪兒不一樣?”


    “哐!”


    王延宗借著酒勁兒,把腰間的配槍拍在桌上,說:“就憑這個,我就跟他們不一樣!”


    趙靈春沒被嚇住,習慣了,便本能地跟著笑臉奉承。


    “有這個當然好,你要是再往上升兩級,估計也不用贖我了,紅姐能直接把我送你。”


    “真格的?”


    “差不多。”


    趙靈春沒說瞎話。


    這兩年,許如清一直在想轍討好巡防營的上層,而趙靈春又不算是什麽大牌,如果王延宗真成了個任務,她當然樂得去送這份人情。


    王延宗聞言,眼前頓時一亮,似是看到了希望。


    他雖然手裏有點權力,但畢竟隻是一介武夫,跟那些巨商富賈相比,兜裏屬實寒磣,真要讓他拿錢贖趙靈春,多半沒戲,可要說仗著自己的身份,以權謀私,倒也許還真能辦成。


    興之所至,王延宗立馬拍拍胸脯,說:“這事兒好辦!你跟紅姐說一聲,讓她等著我來提人!”


    這話看似吹牛不打打草稿,實際上,卻也並非癡心妄想。


    亂世當頭,武官為上!


    手裏有槍,但凡跟對了人,撿個便宜仗,升官進爵未見得就有多難。


    畢竟,誰能想到,王延宗幾年前還是個攔路搶劫的胡子,如今就已經官至一營管帶,吃上朝廷的俸祿了。


    趙靈春不禁問道:“你老說打仗打仗,就不怕有個萬一?”


    “怕?”王延宗冷哼一聲,“怕就不幹這個了,我當胡子的時候,朝廷、鬼子、毛子,哪個沒交過手?山頭火並,都是家常便飯!你哥我啥時候怕過?”


    沒想到,他這邊話音剛落,就聽見樓下“哐啷”一聲巨響,緊接著便是慘叫連連!


    這章有關奉天娼館的說法,來自《清稗類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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