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蔚藍色的蘭博基尼駛進宏盛巷狹窄破舊的街道時,頓時引起了轟動。
這種數百萬一輛的豪車,即使在整個慶州市都少見,更別說在宏盛巷這個偏僻落後的街道了。
宏盛巷的居民,很多人活了大半輩子,也沒見過這麽高檔的車。
很多人從街道兩旁的樓房裏探頭探腦,用羨慕嫉妒恨的目光盯著這輛蘭博基尼,甚至有人生出了別的心思,盤算著怎樣將這輛車偷走。
林重將車停在楊盈家的樓下,上樓換了身衣服,就又開著車,來到慶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他正打算將車駛進醫院的停車場,突然想起什麽,將車停在街邊,走進旁邊的一家超市,買了一大袋水果和營養品,沉甸甸地提在手上。
林重提著東西從超市裏出來時,突然看到在蘭博基尼旁邊,不知何時圍著三個人。
這三個人一看穿著打扮,就知道是在街上遊蕩的混混,他們對著車裏探頭探腦,更有一個人鬼鬼祟祟地握住車門把手,嚐試著想要打開車門。
看到這一幕,林重根本不用想,就知道他們肯定是在打蘭博基尼的主意。
蘇妙的這輛蘭博基尼,是最新款,也是最豪華的一款,還是限量版。哪怕是一個輪胎,也價值不菲,難怪會讓這些人眼紅覬覦。
那幾個混混也看到林重提著東西走過來,但由於林重身上的衣服普普通通,根本不像是這輛豪車的主人,所以理所當然地被無視了。
“草,這輛車太牛逼了,老子偷了那麽多車,沒有一輛比得上這個的,哥幾個,要不然咱們把它直接開走?”一個留著板寸、左耳朵上戴著耳釘,胳膊上繡著紋身的混混壓低聲音道。
正在鼓搗著車門把手的混混頭也不抬:“廢話,想要把它開走,也得先把車門打開,還不快來幫老子,也許車主人馬上就回來了!”
“要不然咱們幹脆把四個輪子卸了得了。”另一個混混臉上露出詭笑,“這種豪車,一個輪子也值十幾萬呢,四個輪子就能賣幾十萬,咱們也不賣給別人,就賣給這輛車的主人,怎麽樣?”
“草,你小子腦子變聰明了嘛,這麽缺德的辦法都想得到?”胳膊上繡著紋身的混混眼睛一亮,“就這麽幹,不過咱們先把輪胎的氣放掉,免得車主人過來把車開走!”
就在這三個混混討論如何偷車的時候,林重已經走到他們身邊,將他們的話都聽到耳中。
林重停下腳步,一腳踹在一個混混的屁股上:“讓開!”
被林重踹中的那個混混毫無防備,身體朝前跌倒,臉麵著地,直接跌了個狗吃屎,姿勢難堪無比。
而且,現在還是盛夏時節,天氣炎熱,地麵溫度更熱得可以煎雞蛋,那個混混的臉與地麵做了個親密接觸,頓時發出一聲慘叫,“嗷”的一聲彈起來。
“草泥馬,你他媽在幹什麽?”另外兩個混混見同伴被踹,頓時炸毛了,直眉豎眼地衝過來,凶狠地瞪著林重。
不過,由於林重的身材比他們高大,而且看起來就肌肉結實,他們一時不敢動手。
“這句話該我問你們才對,在我的車旁邊做什麽?”林重手上提著兩大袋東西,神情平靜的反問。
“這是你的車?”一個混混上下打量了林重幾眼,嗤笑一聲,“呸”的吐了口口水,“就憑你這樣的家夥,開得起這種價值幾百萬的豪車?少他媽給老子吹牛逼了!”
“我看這家夥是窮瘋了,或者腦子有毛病!”另一個混混冷笑道。
被林重踹了一腳的混混更是火冒三丈,咬牙切齒道:“趕緊給老子磕頭道歉,順便賠我幾千塊醫藥費,否則別想離開!”
林重不想與這三個混混浪費口水,手腕一翻,亮出蘭博基尼的車鑰匙,懶洋洋地道:“你們想偷我的車,我還沒跟你們算賬呢,趕緊從我的車邊滾開,否則後果自負!”
三個混混見林重竟然有蘭博基尼的鑰匙,頓時都吃了一驚。
“草,難道真是這家夥的車?”
“不會是扮豬吃老虎吧?穿得像個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竟然開幾百萬的豪車?”
“不對,難道這輛車也是這家夥偷來的?”
三個混混心中一瞬間冒出無數想法,然後互相對視一眼,非但沒有離開的打算,反而眼中露出火熱。
他們已經認定這輛蘭博基尼也是林重偷來的,心底都生出了將林重打倒,然後把車搶走的打算!
林重將三人的惡意盡收眼底,不由暗自冷笑,如果這三個人真敢動手強搶的話,他會讓他們知道什麽叫痛不欲生!
“小子,這輛車也是你偷的吧?”一個混混壓低聲音,惡狠狠的威脅,“識相的話把車鑰匙給我們,不然我們就報警!”
“報警?”林重用一種看白癡的眼神看著說話的混混,不想再跟他們糾纏,朝前邁出一步,肩膀微晃,將一名擋路的混混撞開。
因為還要去看望楊媽媽,林重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打算,這一撞並沒有用太大的力氣。
但即使如此,被撞中的那個混混也趔趔趄趄後退了好幾步,一屁股坐在滾燙的地上,又“嗷”的一聲跳了起來,使勁揉著屁股。
“草泥馬,敬酒不吃吃罰酒,你以為哥幾個好欺負是吧?”三個混混一下子急眼了,使出街頭打架的招數,揚起拳頭朝林重衝來。
然而這三個混混的下場顯而易見,林重根本沒有動手,一腳一個,將三個混混踢成了滾地葫蘆。
隨著林重與三個混混開始動手,街上的行人開始圍了上來,不斷指指點點。
不管在什麽地方,人們都是喜歡看別人打架的。
當三個混混被林重踢倒的時候,人群中爆發出一陣哄笑,並響起了稀稀落落的掌聲。
眾目睽睽之下丟了這麽大臉,三個混混臉上掛不住了,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
他們互相攙扶著站起來,再也沒有跟林重動手的勇氣,其中一個混混用怨毒的語氣道:“你他媽給老子等著,這件事不會就這麽算了!”
林重皺了皺眉,被人用這樣的話威脅,他心中有些不舒服。
按照林重平時的行事風格,如果周圍沒有這麽多人看著,他肯定會下重手,將這三個混混狠狠教訓一頓再說。
而現在,林重卻隻能看著三個混混擠出人群,完好無損的離開。
雖然林重並不害怕被人報複,但不害怕報複,並不代表他希望被人報複。如果可以的話,他寧願將所有的危險因素都扼殺在萌芽之中!
這種數百萬一輛的豪車,即使在整個慶州市都少見,更別說在宏盛巷這個偏僻落後的街道了。
宏盛巷的居民,很多人活了大半輩子,也沒見過這麽高檔的車。
很多人從街道兩旁的樓房裏探頭探腦,用羨慕嫉妒恨的目光盯著這輛蘭博基尼,甚至有人生出了別的心思,盤算著怎樣將這輛車偷走。
林重將車停在楊盈家的樓下,上樓換了身衣服,就又開著車,來到慶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他正打算將車駛進醫院的停車場,突然想起什麽,將車停在街邊,走進旁邊的一家超市,買了一大袋水果和營養品,沉甸甸地提在手上。
林重提著東西從超市裏出來時,突然看到在蘭博基尼旁邊,不知何時圍著三個人。
這三個人一看穿著打扮,就知道是在街上遊蕩的混混,他們對著車裏探頭探腦,更有一個人鬼鬼祟祟地握住車門把手,嚐試著想要打開車門。
看到這一幕,林重根本不用想,就知道他們肯定是在打蘭博基尼的主意。
蘇妙的這輛蘭博基尼,是最新款,也是最豪華的一款,還是限量版。哪怕是一個輪胎,也價值不菲,難怪會讓這些人眼紅覬覦。
那幾個混混也看到林重提著東西走過來,但由於林重身上的衣服普普通通,根本不像是這輛豪車的主人,所以理所當然地被無視了。
“草,這輛車太牛逼了,老子偷了那麽多車,沒有一輛比得上這個的,哥幾個,要不然咱們把它直接開走?”一個留著板寸、左耳朵上戴著耳釘,胳膊上繡著紋身的混混壓低聲音道。
正在鼓搗著車門把手的混混頭也不抬:“廢話,想要把它開走,也得先把車門打開,還不快來幫老子,也許車主人馬上就回來了!”
“要不然咱們幹脆把四個輪子卸了得了。”另一個混混臉上露出詭笑,“這種豪車,一個輪子也值十幾萬呢,四個輪子就能賣幾十萬,咱們也不賣給別人,就賣給這輛車的主人,怎麽樣?”
“草,你小子腦子變聰明了嘛,這麽缺德的辦法都想得到?”胳膊上繡著紋身的混混眼睛一亮,“就這麽幹,不過咱們先把輪胎的氣放掉,免得車主人過來把車開走!”
就在這三個混混討論如何偷車的時候,林重已經走到他們身邊,將他們的話都聽到耳中。
林重停下腳步,一腳踹在一個混混的屁股上:“讓開!”
被林重踹中的那個混混毫無防備,身體朝前跌倒,臉麵著地,直接跌了個狗吃屎,姿勢難堪無比。
而且,現在還是盛夏時節,天氣炎熱,地麵溫度更熱得可以煎雞蛋,那個混混的臉與地麵做了個親密接觸,頓時發出一聲慘叫,“嗷”的一聲彈起來。
“草泥馬,你他媽在幹什麽?”另外兩個混混見同伴被踹,頓時炸毛了,直眉豎眼地衝過來,凶狠地瞪著林重。
不過,由於林重的身材比他們高大,而且看起來就肌肉結實,他們一時不敢動手。
“這句話該我問你們才對,在我的車旁邊做什麽?”林重手上提著兩大袋東西,神情平靜的反問。
“這是你的車?”一個混混上下打量了林重幾眼,嗤笑一聲,“呸”的吐了口口水,“就憑你這樣的家夥,開得起這種價值幾百萬的豪車?少他媽給老子吹牛逼了!”
“我看這家夥是窮瘋了,或者腦子有毛病!”另一個混混冷笑道。
被林重踹了一腳的混混更是火冒三丈,咬牙切齒道:“趕緊給老子磕頭道歉,順便賠我幾千塊醫藥費,否則別想離開!”
林重不想與這三個混混浪費口水,手腕一翻,亮出蘭博基尼的車鑰匙,懶洋洋地道:“你們想偷我的車,我還沒跟你們算賬呢,趕緊從我的車邊滾開,否則後果自負!”
三個混混見林重竟然有蘭博基尼的鑰匙,頓時都吃了一驚。
“草,難道真是這家夥的車?”
“不會是扮豬吃老虎吧?穿得像個進城打工的農民工,竟然開幾百萬的豪車?”
“不對,難道這輛車也是這家夥偷來的?”
三個混混心中一瞬間冒出無數想法,然後互相對視一眼,非但沒有離開的打算,反而眼中露出火熱。
他們已經認定這輛蘭博基尼也是林重偷來的,心底都生出了將林重打倒,然後把車搶走的打算!
林重將三人的惡意盡收眼底,不由暗自冷笑,如果這三個人真敢動手強搶的話,他會讓他們知道什麽叫痛不欲生!
“小子,這輛車也是你偷的吧?”一個混混壓低聲音,惡狠狠的威脅,“識相的話把車鑰匙給我們,不然我們就報警!”
“報警?”林重用一種看白癡的眼神看著說話的混混,不想再跟他們糾纏,朝前邁出一步,肩膀微晃,將一名擋路的混混撞開。
因為還要去看望楊媽媽,林重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打算,這一撞並沒有用太大的力氣。
但即使如此,被撞中的那個混混也趔趔趄趄後退了好幾步,一屁股坐在滾燙的地上,又“嗷”的一聲跳了起來,使勁揉著屁股。
“草泥馬,敬酒不吃吃罰酒,你以為哥幾個好欺負是吧?”三個混混一下子急眼了,使出街頭打架的招數,揚起拳頭朝林重衝來。
然而這三個混混的下場顯而易見,林重根本沒有動手,一腳一個,將三個混混踢成了滾地葫蘆。
隨著林重與三個混混開始動手,街上的行人開始圍了上來,不斷指指點點。
不管在什麽地方,人們都是喜歡看別人打架的。
當三個混混被林重踢倒的時候,人群中爆發出一陣哄笑,並響起了稀稀落落的掌聲。
眾目睽睽之下丟了這麽大臉,三個混混臉上掛不住了,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
他們互相攙扶著站起來,再也沒有跟林重動手的勇氣,其中一個混混用怨毒的語氣道:“你他媽給老子等著,這件事不會就這麽算了!”
林重皺了皺眉,被人用這樣的話威脅,他心中有些不舒服。
按照林重平時的行事風格,如果周圍沒有這麽多人看著,他肯定會下重手,將這三個混混狠狠教訓一頓再說。
而現在,林重卻隻能看著三個混混擠出人群,完好無損的離開。
雖然林重並不害怕被人報複,但不害怕報複,並不代表他希望被人報複。如果可以的話,他寧願將所有的危險因素都扼殺在萌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