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頭套對林重其實沒有絲毫作用。


    以他的目力,十丈外的蚊子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豈是區區布料能遮擋得了的。


    更何況,他還擁有屬於丹勁大宗師的敏銳感知,即使閉著眼睛,也能察覺到方圓百米範圍內的任何一絲風吹草動。


    在叛軍帶著林重離開卡巴米揚的時候,他隔著黑頭套清晰看見,某座茅草屋後麵躺著幾具土著屍體。


    其中一具屍體是女性,表情驚恐,衣衫不整,兩隻眼睛無神地望著天空,額頭有個指頭大小的血洞。


    於是林重明白了,先前那聲槍響,以及領頭叛軍身上的血腥味到底從何而來。


    至於其他幾具屍體,無一例外,皆慘遭割喉。


    哪怕見慣死亡,麵對那種屠殺般的殘忍行徑,林重依舊感到強烈的不適。


    這些叛軍,沒有任何人性和底線可言,竟然對手無寸鐵的平民下手。


    而且看他們滿不在乎的樣子,恐怕早就習以為常。


    “一群死有餘辜的渣滓!”


    林重表情冷酷,緩緩閉上雙眼,在心裏給這些叛軍判了死刑。


    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時辰一到,善惡都報。


    領頭叛軍坐在林重旁邊,旁若無人的扣著腳丫子。


    酒味、汗味、血腥味以及腳臭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種難以形容的古怪味道,刺激著林重的鼻孔。


    林重始終牢記自己扮演的角色,規規矩矩地坐著,任由身體隨著越野車的行駛搖晃起伏,內心殺意卻不斷高漲。


    最後他實在忍不了,幹脆封閉嗅覺,如此方才好受些。


    他的目標是救人。


    在成功救出人質之前,就讓這些渣滓多活一段時間吧。


    兩個多小時後。


    越野車開始減速,林重耳邊也聽見了喧嘩的人聲,於是再次睜開眼睛,透過黑頭套朝窗外望去。


    一個繁華的城鎮進入林重視野。


    沒錯,就是繁華。


    越野車此刻行駛在一條五米多寬的街道上,街道兩旁,是一幢幢水泥樓房,掛著招牌的商店隨處可見。


    但如果仔細看,就會發現,有些樓房表麵布滿彈孔,那是激烈戰鬥後留下的痕跡,大部分商店也被搶劫破壞過。


    林重回憶了一下事先得知的情報,意識到自己進入了叛軍的大本營,安塔普托。


    安塔普托原本是科邁隆邊境的商業重鎮,毗鄰利尼爾和加得,通過黃金貿易迅速崛起,但在數年前的內亂中被叛軍占據。


    雖然科邁隆政府軍組織了幾次進攻,想把安塔普托奪回,可是一直沒成功。


    安塔普托原本擁有十幾萬人口,經過連年戰亂,如今至多剩下七八萬,其中還包括駐紮於此的叛軍。


    原本居住在這裏的人們,一部分逃到其他城市去了,一部分死於戰爭。


    不穩定的社會環境,使安塔普托的經濟每況愈下,再加上叛軍日益嚴苛的剝削,平民可謂生存艱難。


    諸多思緒,自林重腦海內一閃而過。


    隨著越野車逐漸深入安塔普托中心區域,街上慢慢出現了一些神情惶恐中夾雜著麻木的平民。


    那些平民見到坐在越野車上的叛軍後,立即慌慌張張地躲開。


    實在躲不開的也低下頭,連瞄一眼都不敢。


    叛軍們耀武揚威,招搖過市,某個沒腦子的,甚至朝天開了幾槍。


    “砰!砰!砰!”


    聽到槍聲的平民們更害怕了,紛紛抱頭鼠竄。


    車上的叛軍見狀,忍不住哈哈大笑,樂不可支。


    但很快,他們笑不出來了。


    因為槍聲引來了巡邏隊。


    與車上的叛軍相比,巡邏隊的裝備明顯更加精良,不但有自動步槍,還有鋼盔、軍靴以及防彈衣。


    巡邏隊攔住越野車,先是好奇地打量了林重幾眼,然後又與領頭叛軍交談。


    領頭叛軍掀開戴在臉上的麵具,露出一張凶惡醜陋的臉龐,指著林重口沫橫飛,似乎在解釋林重的身份。


    巡邏隊隊長是個瘦削的黑人青年,他伸手摸了摸林重身上的高檔西裝,眼中閃過一抹貪婪之色。


    不過,作為維持秩序的巡邏隊,哪怕是叛軍,也具備最基本的紀律性。


    黑人青年並未動手明搶,隻是咕噥了幾句,便直接揮手放行。


    又行駛了約莫半個小時,越野車終於在一處莊園前停下。


    領頭叛軍拉著林重下車,並解開黑頭套。


    林重故意眯起眼睛,裝作不適應光線的樣子,同時用英語問道:“這是哪裏?”


    領頭叛軍冷著臉,沒有理會林重的問題,伸手在他背後推了一把,指著莊園門口,示意他進去。


    林重深吸口氣,邁著沉穩的步伐走進莊園。


    莊園內部精致典雅,地麵鋪著光滑的鵝卵石,道路兩旁栽種著各色觀賞植物,並且正中心還矗立著一尊雕像。


    林重的視線裏沒有看見守衛,整個莊園顯得非常安靜。


    當然,這隻是表象。


    實際上,在林重的感知當中,方圓百米內,至少潛伏著三位狙擊手,分別藏在三個不同的方位。


    除此之外,還有數名氣血旺盛的高手,正在不遠處的別墅內等著他。


    林重目視前方,不快不慢地行走著。


    扮演的另一個要點,就是不能用力過猛。


    他知道自己必須注意分寸,拿捏好火候。


    領頭叛軍跟在林重身後,一改外界肆無忌憚的模樣,變得低調謙卑起來。


    很快,兩人來到別墅外麵。


    一個身穿白色女仆裝的年輕黑人女性垂手站在別墅門口,即使按照炎黃人的審美,她也稱得上非常漂亮。


    大眼睛,高鼻梁,嘴唇豐潤飽滿,再配上凹凸有致的身材及小麥色肌膚,簡直像顆耀眼的黑珍珠。


    更重要的是,她體內的氣血波動,竟然比領頭叛軍強出數倍。


    如果說領頭叛軍的氣血是螢火,那麽年輕女仆的氣血就是燭火,燭火無論怎樣都比螢火明亮得多。


    年輕女仆居高臨下地俯視著領頭叛軍,麵無表情地吐出一句土著語。


    聽完年輕女仆的話,領頭叛軍明顯愣了一下。


    他踟躕片刻,不甘心地看了林重一眼,最終點了點頭,轉身離開。


    《都市之兵王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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