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尚華講道:“更為過分的事,在攔截上訪的時候,新平縣公安局一名黨委委員竟然撞死了一名上訪教師,為了掩蓋真相,采取了一係列違規違紀的操作,企圖瞞天過海。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事情暴露。”


    “這充分說明,一些黨員幹部敬畏心不強,沒有把黨紀國法放在眼裏,把自己的意誌力淩駕於法律之上。”


    “為了起到警示作用,並給上級一個滿意的交待,對涉及的相關幹部,一定要嚴厲處罰。”


    “各位有沒有什麽意見?”


    “我沒有意見。”


    “我同意書記的意見,必須嚴厲懲處,起到警示作用。”


    “我也同意書記的意見。”


    眾常委紛紛表態。


    “章文市長,你的意見呢?”


    魏尚華看向羅章文道。


    “我同意尚華書記的意見。”


    羅章文詫異於魏尚華單獨點到自己,不過還是明確了自己的態度。


    “好,既然大家一致認為相關人員需要進行處罰,下麵由楊真書記通報處理意見。”


    魏尚華說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楊真出聲道:“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們市紀委迅速成立工作專班,調查新平縣526上訪事件,查清了相關人員的責任問題。”


    “根據調查,新平縣縣委書記蔣宣貴在此次事件中負有主要責任,同時查明其在任職縣委書記、縣長以及常務副縣長期間存在違規吃喝、收受他人禮品及現金,共計一萬三千元。鑒於蔣宣貴能在較短時間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事實,認錯悔錯,全額退繳違紀違法所得,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寬處理。建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降為副主任科員。”


    聽到這樣的處理方式,眾常委相互看了眼,都沒有說話。


    很明顯,這次處罰有些輕了,但大家都沒有說破。


    既然這份處分決定能夠上常委會,必然是經過魏尚華拍板的。


    背後的原因,就不是他們所能夠了解的。


    楊真書記繼續宣讀道:“新平縣縣長張雲濤作為縣長,在文化廣場項目明顯存在未批先建,項目存在諸多問題時,未能及時阻止,並在縣委常委會上表態支持。存在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用於項目建設,致使教職工工資發不出來,引發了矛盾。在事件發展初期,未能提出有些解決辦法,致使矛盾進一步激發,是釀成526上訪事件的責任人之一。根據相關規定,對張雲濤進行黨內警告處分。”


    “涉及的其他相關黨員幹部,由新平縣縣紀委查實處理。”


    楊真將通告宣讀完之後,在場之人都有些愕然。


    大家知道蔣宣貴會受到處罰,但萬萬沒想到張雲濤也會受到處罰。


    尤其是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按照黨規規定,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也就是說,張雲濤一年內不能提拔了。


    在場之人,大都以為市裏會任命張雲濤為新平縣縣委書記。


    這份處分決定一出,張雲濤徹底失去了機會。


    “大家有沒有意見,都提一提。”


    魏尚華開口道。


    “我對處分決定沒有異議。”


    龍少臨第一個開口。


    他對張雲濤印象本就不好,再加上他也知道自己的好兄弟江一鳴不希望張雲濤當縣委書記。


    所以,第一個站出來支持。


    “我也沒有異議。”


    馬奇運緊隨其後的表態。


    “我沒有其他意見。”


    相繼有人表態。


    眼看著大家都沒有意見,羅章文知道,自己再不出聲,就真的沒有機會了。


    “尚華書記,我有不同的意見。”


    羅章文說道:“526上訪事件,張雲濤作為縣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應當受到處分。但黨內警告處分是不是有些重了點?”


    “在文化廣場項目上,張雲濤所做的一切,都是聽從蔣宣貴這個書記的指示,他隻是執行者。至於在上訪事件中,我聽說他在教職工上訪的前一天,曾經勸說過上訪的教職工,雖然沒起到實質作用,但他畢竟有所作為了。”


    “因此,我不讚成對他進行黨內警告處分。我覺得對他進行誡勉談話更合適。”


    “我覺得章文市長說的也有一定道理,我們黨秉著‘治病救人’的方針來處理幹部,應該給張雲濤一個改過的機會。”


    有兩名常委支持羅章文的意見。


    “另外,我覺得保持新平縣的政治生態穩定非常重要,如果對張雲濤進行黨內警告處分,就無法任命其為縣委書記。一旦他失去了這個機會,就要從外麵空降一名縣委書記,這勢必會造成新平縣的不穩定。”


    羅章文接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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