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2章
官者:忠天下,忠人民 作者:佚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許華熙走了一步險棋。
賭的就是李東手裏的賬本有詐!
現如今市局打來電話,讓他過去處理,關新昌也沒有別的辦法。
隻能希望李東足夠聰明,沒有留下把柄。
又或者把一切都推到那個馬秋梅的身上,如此一來,李東或許還有機會全身而退。
否則的話,華西集團要是真的揪著這事不放?
足夠李東喝一壺!
要知道,因為蔣嵐的那張緋聞照片,再加上林月的非正常死亡,李東一直在停職階段。
這段時間要是不出什麽麻煩,對李東來說問題不大,天州警隊也肯定會出麵作保。
但如果華西集團找麻煩,那可就是真麻煩了!
半個小時後,當事雙方都趕到了天州市公安局。
李東這邊,徐兵,馬秋梅,還有幾名警校的同學,全都是當事人。
華西集團這邊,於兆龍配合調查。
除此之外,華西集團還有一名律師到場。
天州的知名律師,有名的訟棍,常年跟公檢法打交道,手段厚黑。
至於許華熙本人,目前還沒看到。
律師代表華西集團,先一步跟馬秋梅,以及天州警方進行了接洽。
馬秋梅的說辭,還是之前那套。
一口咬定丈夫的死跟華西集團有關,也拒不接受警方關於她丈夫,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的認定。
按照馬秋梅的堅持,她丈夫的死,就算不是華西集團做的,也是因為工作的原因,而遭到了華西集團競爭對手的報複。
所以,她認為丈夫的死,華西集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為此,馬秋梅也不止一次跟許華熙提出交涉。
隻不過,全都被華西集團單方麵回絕。
以馬秋梅的丈夫已經離職為由,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隻願意賠付二十萬的人道主義賠償金。
作為條件,還需要她簽署一份聲明。
承認丈夫的死是意外交通事故,跟華西集團徹底兩清,並表示以後絕不追究集團任何責任。
馬秋梅當然不願意答應,為此也鬧了很久,而且還執意上訪。
在市局這邊,馬秋梅也是掛了號的。
對於敲詐勒索的事,馬秋梅當然不可能承認。
隻說意外收到了一個賬本,篤定了這個賬本可能跟華西集團有關。
為了替丈夫討個公道,這才以此為理由,想讓華西集團支付一筆賠償金。
再說了,當時許華熙在電話裏也是口頭答應,同意賠付了這筆錢。
現如今又倒打一耙,說她偽造賬本進行敲詐,馬秋梅當然不可能承認。
至於李東介入,也是馬秋梅並不信任天州警方,更不信任華西集團。
這才主動找到了李東,說華西集團會對她殺人滅口,要求為李東為她提供人身安全的庇護。
所以,今晚的麻煩主要集中在兩點。
第一,就是馬秋梅。
是否涉嫌偽造賬本,對華西集團進行敲詐勒索。
如果罪名成立,涉及金額不小,對馬秋梅來說,當然是禍事一樁。
第二,就是李東等人。
在今晚這件事情當中,又扮演了什麽角色。
是否聯合馬秋梅,共同對華西集團進行敲詐。
又或者以假賬本為借口和動機,對華西集團進行釣魚執法,私自出警。
要知道,根據警隊相關條例。
警方不得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收集證據,不得偽造、隱匿證據。
不得指派沒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進行調查取證,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也不能作為認定違法事實的依據。
賭的就是李東手裏的賬本有詐!
現如今市局打來電話,讓他過去處理,關新昌也沒有別的辦法。
隻能希望李東足夠聰明,沒有留下把柄。
又或者把一切都推到那個馬秋梅的身上,如此一來,李東或許還有機會全身而退。
否則的話,華西集團要是真的揪著這事不放?
足夠李東喝一壺!
要知道,因為蔣嵐的那張緋聞照片,再加上林月的非正常死亡,李東一直在停職階段。
這段時間要是不出什麽麻煩,對李東來說問題不大,天州警隊也肯定會出麵作保。
但如果華西集團找麻煩,那可就是真麻煩了!
半個小時後,當事雙方都趕到了天州市公安局。
李東這邊,徐兵,馬秋梅,還有幾名警校的同學,全都是當事人。
華西集團這邊,於兆龍配合調查。
除此之外,華西集團還有一名律師到場。
天州的知名律師,有名的訟棍,常年跟公檢法打交道,手段厚黑。
至於許華熙本人,目前還沒看到。
律師代表華西集團,先一步跟馬秋梅,以及天州警方進行了接洽。
馬秋梅的說辭,還是之前那套。
一口咬定丈夫的死跟華西集團有關,也拒不接受警方關於她丈夫,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的認定。
按照馬秋梅的堅持,她丈夫的死,就算不是華西集團做的,也是因為工作的原因,而遭到了華西集團競爭對手的報複。
所以,她認為丈夫的死,華西集團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為此,馬秋梅也不止一次跟許華熙提出交涉。
隻不過,全都被華西集團單方麵回絕。
以馬秋梅的丈夫已經離職為由,不願意承擔任何責任,隻願意賠付二十萬的人道主義賠償金。
作為條件,還需要她簽署一份聲明。
承認丈夫的死是意外交通事故,跟華西集團徹底兩清,並表示以後絕不追究集團任何責任。
馬秋梅當然不願意答應,為此也鬧了很久,而且還執意上訪。
在市局這邊,馬秋梅也是掛了號的。
對於敲詐勒索的事,馬秋梅當然不可能承認。
隻說意外收到了一個賬本,篤定了這個賬本可能跟華西集團有關。
為了替丈夫討個公道,這才以此為理由,想讓華西集團支付一筆賠償金。
再說了,當時許華熙在電話裏也是口頭答應,同意賠付了這筆錢。
現如今又倒打一耙,說她偽造賬本進行敲詐,馬秋梅當然不可能承認。
至於李東介入,也是馬秋梅並不信任天州警方,更不信任華西集團。
這才主動找到了李東,說華西集團會對她殺人滅口,要求為李東為她提供人身安全的庇護。
所以,今晚的麻煩主要集中在兩點。
第一,就是馬秋梅。
是否涉嫌偽造賬本,對華西集團進行敲詐勒索。
如果罪名成立,涉及金額不小,對馬秋梅來說,當然是禍事一樁。
第二,就是李東等人。
在今晚這件事情當中,又扮演了什麽角色。
是否聯合馬秋梅,共同對華西集團進行敲詐。
又或者以假賬本為借口和動機,對華西集團進行釣魚執法,私自出警。
要知道,根據警隊相關條例。
警方不得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收集證據,不得偽造、隱匿證據。
不得指派沒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進行調查取證,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也不能作為認定違法事實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