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下班前,方振興召開了羅平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全體會議。


    經過大家討論,羅平縣檢察院認為,縣公安局對本案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準確,檢察委員會一致同意縣公安局做出的“正當防衛”認定,將不啟動執法監督程序。


    趕在下班之前,方振興電話聯係衛江南,向他通報了縣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會議決定。並告訴衛江南,相關的會議文件,會在晚上正式送達縣公安局。


    一切都顯得非常的嚴謹,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晚上八點多,衛江南帶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羅大軍等偵辦民警,開車趕到了縣公安局看守所。


    所長劉紅旗親自前往監舍區提人。


    在審訊室,見到偌大的陣仗,向鳳嬌還有點緊張,也有點懵圈,不知道要對她進行如何的處置。


    她到底不太清楚政法機關的辦案流程。


    以為來這麽多“大官”,是要把她怎麽樣了!


    向鳳嬌依舊穿著自己的日常服裝,是一套已經洗得有點發白的軍裝。當然,沒有領章和軍銜。


    這姑娘生活極其儉樸,退伍回家一兩年時間,就沒有添置一件新衣服。


    原本收押在看守所的在押嫌疑人,是需要換上統一“囚服”的,為的是便於識別,萬一發生脫逃事件,方便後續抓捕。


    向鳳嬌“入獄”時間太短,看守所方麵,尚未來得及給她換“囚服”。


    “向鳳嬌同誌!”


    衛江南站起身來,含笑對她說道。


    向鳳嬌渾身輕輕一顫,猛地抬起頭,訝異地看著他。


    此時此刻,她當然能意識到,“同誌”這兩個字,意味著什麽,有多重的分量。


    “現在,我代表羅平縣公安局黨組,正式對你宣布一個決定。”


    說著,衛江南拿起了麵前一份蓋著公安局公章的文件。


    “……故此,我們認為向鳳嬌在本案中的行為,符合《刑法》關於對正當防衛的相關規定,經羅平縣公安局黨組擴大會議研究決定,對此認定為正當防衛,不再追究對向鳳嬌的相關刑事責任。!”


    “立即解除羈押!”


    “羅平縣公安局。”


    “2003年九月二十五日。”


    “向鳳嬌同誌,恭喜你,恢複自由了。”


    說著,衛江南舉手給向鳳嬌敬禮。


    向鳳嬌強忍激動和淚水,急忙挺胸收腹,舉手齊眉,給衛江南還了一個標準的軍禮。


    等衛江南將蓋著公章的決定書親手交到她手裏的時候,向鳳嬌到底還是沒能忍住,看著鮮紅大印之下,龍飛鳳舞,鏗鏘有力的“衛江南”三字簽名,眼淚終於滑落下來,朝著衛江南深深鞠躬。


    “謝謝,謝謝你,衛局長,太感謝了……”


    衛江南認真地說道:“小向,你不用感謝我,我們隻是依法辦事。並沒有對你有什麽特殊照顧!”


    話是這麽說,可懂行的都知道,這個案子,如果沒有衛江南親自關注,並且一直堅持,那麽向鳳嬌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不會被定性為“正當防衛”。


    最好的結果也是防衛過當。


    還有不小的可能,被定性為“故意傷害”。


    尤其這個案子要是發生在衛江南來羅平之前,那這種可能性是極高的。


    向鳳嬌無權無勢,高利貸團夥和李豪家裏,隻要給某些“大人物”送點禮,拉個關係,那就是這樣的結果。


    最後判個十年十幾年,一點都不誇張。


    衛江南又關心地說道:“小向,除了你自己家裏,你還有什麽其他靠得住的親戚朋友嗎?這段時間,我建議你暫時不要回家,先在親戚朋友家住一陣子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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