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鑫沒管那倆的窺聽,繼續說道:“南海小吃店,咱們不用急著盈利,但是不能虧損,尤其是得讓店主賺到錢,否則沒法繼續擴張。把步子放慢些,放穩點。用一年的時間,記錄各種數據,摸索出一種模式,以後對外便可以迅速地進行複製。”
陳文開摁住滿腔的震驚,隻顧點頭。
“這事情交給你,我不知道是對是錯,但是我不會後悔。我隻需要你答應一點,除了盧島主,你們那邊的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透露分毫!”
這意思,是將以後可能的情報網絡交給自己負責?陳文開沉吟片刻,坦然地看著甄鑫的雙眼,輕聲說道:“我,答應你。”
“以後招募人員,可以拿海生作參照……”
旁聽的熊二與馬青仝同時露出既驚且懼又憂又喜的神色。
“這孩子,人機靈又勤快,身世坎坷卻又沒太多牽掛,是個很值得培養的好苗子。”
“嗯!還有什麽要交代他們的?”
“把黃紜叫過來吧。帶一些上等的棉布產品,過來辦一個產品發布會……”
陳文開有些跟不上甄鑫的思路了,不得不打斷道:“黃紜知道怎麽做嗎?還有什麽叫發布會?”
“你先別管這些細節,反正就是準備以棉布來撕開廣州的市場,同時開始日月島的招商計劃。”
“這……”陳文開有些受不了了,甄公子他就真的一點也不擔心自己是個死刑犯嗎?
“那案子,到底該怎麽辦?”
“要不,咱們劫獄吧……”熊二興致勃勃地慫恿道。
甄鑫食指微動,很想給他一個暴栗,又怕他跟自己急。畢竟,還不太熟……
“案子的事,交給孫掌櫃去負責,他會想辦法。前提是,不要動不動就把王爺或高寧抬出來嚇唬人。而且要注意,別讓那廝甩手不幹,溜去雲南了。無論你是用蒙還是用騙還是用強,都得把他留在天海閣。”
陳文開感覺有些崩潰,要不我還是回日月島去吧……
“還有李顯,我想他應該也會為這個案子繼續出力的。”
“你剛才的意思,是要提防他?”
甄鑫恨鐵不成鋼地說道:“提防他,又不是不能壓榨他!”
“現在天海閣裏有十多個夥計,光幹活卻沒領一文工錢,知道為什麽嗎?”
連熊二跟馬青仝都聽呆了,這掌櫃當得也太黑了些吧。
“為什麽?”熊二忍不住問道。
“因為他們想偷聽想偷看,難不成我還得花錢請他們來偷聽偷看不成?我有那麽傻嗎!”
熊二委屈地嘀咕道:“馬大哥,我懷疑他在罵,我們……”
“還有,讓孫掌櫃幫米曼娘,去南海縣告程迎。跟他說,既然沒有‘正當防衛’這個說法,那麽程迎殺死他父親,就必須追究刑責。把米曼娘的這個仇,先報了再說。”
陳文開根本就來不及了解什麽叫做“正當防衛”,隻能先記在腦中再說。
探視時間已到,在獄卒不斷的催促下,他隻能先行走人。
監牢裏終於又安靜了下來,看著閉目養神的甄鑫,熊二忍不住問道:“甄老弟,你,到底是誰?”
甄鑫睜開眼,揉著眉尖說道:“我要說,我不知道我是誰,你們信嗎?”
“啊?”熊二一怔,隨即大怒,“我兄弟倆的底褲都被陳文開那小子扒給你看了,你還這麽不信任我們兩個?”
“沒有騙你們。”甄鑫無奈地說道:“我可能窮極一生,依然搞不清自己會是誰。不過也無所謂了,反正無論我是誰,都得先活下來,不是嗎?”
熊二嘀咕了幾聲,卻也沒再逼問。
甄鑫又閉上了雙目。
雖然對於這兩位的身份沒有任何的懷疑,他們的長輩也足以讓自己敬仰。可那畢竟是他們的長輩。
老子英雄兒混蛋的例子,比比皆是。偉大如文天祥這般人物,他的兒子都降了元朝,更何況是別人。
甄鑫無意於批判這些英雄的後人,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每個家族也一樣有延續血脈的權力。沒道理隻有那些投降者才有資格在改朝換代時存活,而為國家為民族灑盡熱血之人,卻得斷子絕孫。
但是,理解他們,並不等於無條件信任他們。
實在是,太巧了!
所謂無巧不成書,那隻是存在書裏,甄鑫對於碰巧之事,從來都會以最大的懷疑來對待。
兩個故宋餘孽,被關押了四五年時間,誰都找不著他們。結果自己一進來,就成了他們的“舍友”。可以想象,跟這樣的人關在一起,隻有兩個結果。要麽被他們狠揍一頓,服了他們並認其為大哥。要麽就是跟他們此後稱兄道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這兩人看著一般粗糙,但是馬青仝顯然是個心思頗沉之人。就是熊二,表麵嘮叨,卻也並非完全沒有心眼。都屬於不好對付的,否則作為死刑犯不可能熬了這麽多年,還苟活於此。
甄鑫信任陳文開,可不僅僅是因為知道了他是陳文龍的堂弟。而是這一段時間以來,彼此之間不斷的試探與曾經並肩的經曆生死。
想讓這倆在見麵的第一天,就可以獲得甄鑫的信任,完全不可能。
尤其是對於被坑到這種淒慘處境的甄鑫。
當然,甄鑫也不指望自己會獲得對方的信任。
尤其是很可能,這倆根本就沒有意識到,有人把他們跟自己關在一起,到底是為了什麽。
一個人被當作棋子,並不可憐,說明你還有被使用的價值。可憐的是被當了棋子而不自知,一如之前的自己。
所謂的死刑“複奏”,後世稱為死刑複核。意思是所有的死刑犯,都需要奏請皇帝批準後才能執行。
自漢代起,年俸兩千石以上的官吏,被處死前都需要皇帝複核。自隋唐後,形成製度,所有的死刑案,都得奏請皇帝核準三次,稱為“三複奏”。
北宋時州級官府便可斷人生死,隻有疑難案件,才會送請朝廷裁決,稱為“奏讞”。到南宋死刑案又收歸刑部複核,報皇帝批準,統一實行三複奏製度。
入元之後,朝廷雖然有規定,“凡死罪,必詳讞而後行刑”。隻是朝廷中央有權管轄司法的機構太多,包括中書省、大宗正府、禦史台、刑部,以及各個行中書省與行禦史台,對於死刑的複核程序又沒有明確的規範,便始終處於混亂狀態。
陳文開摁住滿腔的震驚,隻顧點頭。
“這事情交給你,我不知道是對是錯,但是我不會後悔。我隻需要你答應一點,除了盧島主,你們那邊的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透露分毫!”
這意思,是將以後可能的情報網絡交給自己負責?陳文開沉吟片刻,坦然地看著甄鑫的雙眼,輕聲說道:“我,答應你。”
“以後招募人員,可以拿海生作參照……”
旁聽的熊二與馬青仝同時露出既驚且懼又憂又喜的神色。
“這孩子,人機靈又勤快,身世坎坷卻又沒太多牽掛,是個很值得培養的好苗子。”
“嗯!還有什麽要交代他們的?”
“把黃紜叫過來吧。帶一些上等的棉布產品,過來辦一個產品發布會……”
陳文開有些跟不上甄鑫的思路了,不得不打斷道:“黃紜知道怎麽做嗎?還有什麽叫發布會?”
“你先別管這些細節,反正就是準備以棉布來撕開廣州的市場,同時開始日月島的招商計劃。”
“這……”陳文開有些受不了了,甄公子他就真的一點也不擔心自己是個死刑犯嗎?
“那案子,到底該怎麽辦?”
“要不,咱們劫獄吧……”熊二興致勃勃地慫恿道。
甄鑫食指微動,很想給他一個暴栗,又怕他跟自己急。畢竟,還不太熟……
“案子的事,交給孫掌櫃去負責,他會想辦法。前提是,不要動不動就把王爺或高寧抬出來嚇唬人。而且要注意,別讓那廝甩手不幹,溜去雲南了。無論你是用蒙還是用騙還是用強,都得把他留在天海閣。”
陳文開感覺有些崩潰,要不我還是回日月島去吧……
“還有李顯,我想他應該也會為這個案子繼續出力的。”
“你剛才的意思,是要提防他?”
甄鑫恨鐵不成鋼地說道:“提防他,又不是不能壓榨他!”
“現在天海閣裏有十多個夥計,光幹活卻沒領一文工錢,知道為什麽嗎?”
連熊二跟馬青仝都聽呆了,這掌櫃當得也太黑了些吧。
“為什麽?”熊二忍不住問道。
“因為他們想偷聽想偷看,難不成我還得花錢請他們來偷聽偷看不成?我有那麽傻嗎!”
熊二委屈地嘀咕道:“馬大哥,我懷疑他在罵,我們……”
“還有,讓孫掌櫃幫米曼娘,去南海縣告程迎。跟他說,既然沒有‘正當防衛’這個說法,那麽程迎殺死他父親,就必須追究刑責。把米曼娘的這個仇,先報了再說。”
陳文開根本就來不及了解什麽叫做“正當防衛”,隻能先記在腦中再說。
探視時間已到,在獄卒不斷的催促下,他隻能先行走人。
監牢裏終於又安靜了下來,看著閉目養神的甄鑫,熊二忍不住問道:“甄老弟,你,到底是誰?”
甄鑫睜開眼,揉著眉尖說道:“我要說,我不知道我是誰,你們信嗎?”
“啊?”熊二一怔,隨即大怒,“我兄弟倆的底褲都被陳文開那小子扒給你看了,你還這麽不信任我們兩個?”
“沒有騙你們。”甄鑫無奈地說道:“我可能窮極一生,依然搞不清自己會是誰。不過也無所謂了,反正無論我是誰,都得先活下來,不是嗎?”
熊二嘀咕了幾聲,卻也沒再逼問。
甄鑫又閉上了雙目。
雖然對於這兩位的身份沒有任何的懷疑,他們的長輩也足以讓自己敬仰。可那畢竟是他們的長輩。
老子英雄兒混蛋的例子,比比皆是。偉大如文天祥這般人物,他的兒子都降了元朝,更何況是別人。
甄鑫無意於批判這些英雄的後人,每個人都有活下去的權利,每個家族也一樣有延續血脈的權力。沒道理隻有那些投降者才有資格在改朝換代時存活,而為國家為民族灑盡熱血之人,卻得斷子絕孫。
但是,理解他們,並不等於無條件信任他們。
實在是,太巧了!
所謂無巧不成書,那隻是存在書裏,甄鑫對於碰巧之事,從來都會以最大的懷疑來對待。
兩個故宋餘孽,被關押了四五年時間,誰都找不著他們。結果自己一進來,就成了他們的“舍友”。可以想象,跟這樣的人關在一起,隻有兩個結果。要麽被他們狠揍一頓,服了他們並認其為大哥。要麽就是跟他們此後稱兄道弟,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這兩人看著一般粗糙,但是馬青仝顯然是個心思頗沉之人。就是熊二,表麵嘮叨,卻也並非完全沒有心眼。都屬於不好對付的,否則作為死刑犯不可能熬了這麽多年,還苟活於此。
甄鑫信任陳文開,可不僅僅是因為知道了他是陳文龍的堂弟。而是這一段時間以來,彼此之間不斷的試探與曾經並肩的經曆生死。
想讓這倆在見麵的第一天,就可以獲得甄鑫的信任,完全不可能。
尤其是對於被坑到這種淒慘處境的甄鑫。
當然,甄鑫也不指望自己會獲得對方的信任。
尤其是很可能,這倆根本就沒有意識到,有人把他們跟自己關在一起,到底是為了什麽。
一個人被當作棋子,並不可憐,說明你還有被使用的價值。可憐的是被當了棋子而不自知,一如之前的自己。
所謂的死刑“複奏”,後世稱為死刑複核。意思是所有的死刑犯,都需要奏請皇帝批準後才能執行。
自漢代起,年俸兩千石以上的官吏,被處死前都需要皇帝複核。自隋唐後,形成製度,所有的死刑案,都得奏請皇帝核準三次,稱為“三複奏”。
北宋時州級官府便可斷人生死,隻有疑難案件,才會送請朝廷裁決,稱為“奏讞”。到南宋死刑案又收歸刑部複核,報皇帝批準,統一實行三複奏製度。
入元之後,朝廷雖然有規定,“凡死罪,必詳讞而後行刑”。隻是朝廷中央有權管轄司法的機構太多,包括中書省、大宗正府、禦史台、刑部,以及各個行中書省與行禦史台,對於死刑的複核程序又沒有明確的規範,便始終處於混亂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