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大人,我有問題想要請教。”塞布林娜有點難為情。


    說來說去都是些玄乎的玩意。克萊蒙德這個大老粗早聽得不耐煩了。


    “你走開。帶著你手上那個臭小鬼到一邊去。”小姐把他趕走。談話隻剩下塞布林娜和弗拉維。


    “主教大人,愛,都是向著美好的事物嗎?會不會我看走了眼,愛上一些平庸的東西呢?”


    “哈哈!”弗拉維似乎一下子體會到小姐的心情。


    “這世間沒有一種造物是平庸的。即便一棵花,從種子萌發出來,根係分布在地下,枝葉有序地生長。雨露滋潤、向著太陽綻放。仔細看它的結構,葉片的脈路、花瓣的次序,還有花蕊的形態,散發的芳香,它怎麽會平庸呢?任何一件造物都是傑作啊!”


    塞布林娜聽完在那傻笑,低聲說:“我愛的那個人,傻得冒氣,沒文化還活到這個歲數,也是造物者的傑作呢!”


    在教堂的花園稍事休息。傍晚幾位騎士又護送女士們去修道院住宿休息。男女有別嘛。那裏是女士們落腳的地方。夫人打算在這裏住上一個禮拜。送她們安頓好了,騎士們回到教堂的宿舍。


    二人照例住在一間宿舍。明早是去是留有點尷尬。總不能一直住在這等她們吧!夜裏卡拉西斯一直在叨叨恩師的事情,看來今天講的故事刺激了他的某一根神經。騎士長則被煩得也輾轉難眠。


    “卡拉西斯,你成天說那個故事是真的,你的意思是這世界上真的有龍嗎?”


    “龍是一種隱喻啊,耿直的蒙特大哥……”


    卡拉西斯翹著二郎腿。


    “故事誕生的地方,兩個交戰的國家彼此仇恨多年。各自版本中的騎士,都是屠殺對方士兵的猛將。每次打勝仗的一方就大肆宣揚這個故事。終於後來有個人改了這個故事,將凶惡的敵人改寫成地獄的惡龍。這樣一來兩個國家敵對的故事成了同一個版本,慢慢地彼此之間的爭鬥也日漸平息。”


    克萊蒙德一聽,恍然又覺得自己被他騙了。


    “你這人怎麽這樣!既然故事是瞎編的,就不要欺騙我們家小姐啊!”


    “這不是欺騙,笨蛋。你讀書少才不明白。她的心裏可明白著呢。”


    “你確定,她明白?可是今天告別的時候她還問我,可不可以為她殺死一條惡龍……”


    “哈?”卡拉西斯先是小小地吃驚了一番,而後又笑得在床上打滾。“哈哈哈——她讓你殺,那麽你就去啊!勇敢的騎士!”


    “媽的,要去你也去。這是你忽悠她的,你也有份。”克萊蒙德氣不打一處來,“現在你說吧,哪裏去找惡龍?”


    “蒙特你別這麽教條嘛。你就去外麵殺一頭野豬,把獠牙砍下來送給她,就說是龍牙不就好了。”


    “她傻,別人也傻嗎?我怎麽不把你這個油腔滑調的家夥宰了,把你的肋骨送給她說是龍骨呢!”


    “欸,別這樣嘛……”卡拉西斯眼珠轉一轉,“類似於龍的生物,自然界裏也有的。我聽說過一種——蜥蜴。個頭特別大的蜥蜴,就是龍的原型。我們去外麵找一頭宰了,牙齒拔下來送給小姐吧。”


    “說得真輕鬆。”


    “哈哈,走嘛,去吧!這幾天你閑著也是閑著,姑且為公主殿下宰頭龍取樂吧。”


    第二天一早,他們相約去找“惡龍”。為此他們還去請教那位博學又和藹的弗拉維主教。主教大人似乎每天會很早起身,在花園裏修剪玫瑰花。


    主教覺得他們的想法很有趣,也給了建設性的答案。


    “廣袤的荒原上,有這種動物棲息。我在一本古老的旅人筆記中讀到過。你們可以嚐試著去找找看。”


    弗拉維找來那本筆記,將帶著“龍”的書頁扯下來借給他們。


    二人一看,就是一條烏漆墨黑的怪物,四隻腳在地上爬,張著血盆大口,全身疙疙瘩瘩地。


    那二人純粹是抱著出去玩順便試試看的心態,誰也沒當真。簡單準備了行李,帶上一周的幹糧。辭別修道院裏休假的幾位貴婦,踏上前往荒原的旅程。


    而那個調皮搗蛋的屁孩子安塞爾,被隨手塞給一名年幼的仆人。那仆人特別老實,從來不講話,自然也不會拒絕。反正大人們不用操心他們了。


    深入荒原以後,需要野蠻人的向導。


    長期以來,城堡與荒原上的野蠻人共存。總會偶爾有那麽幾個落單的野蠻人來到城裏定居。荒原上經常會看到遊牧的野蠻人家族經過。在野蠻人崛起之前,他們井水不犯河水。


    那些定居在城市邊緣的野蠻人非常聰明,能夠掌握北方人的語言。支付一點點錢就可以請他們做翻譯。當然,他們對自己的家鄉已經不夠熟悉了,還需要找一個更加“野蠻”的向導。


    二人先是請了一位翻譯,翻譯會為他們找一個信得過的蠻族獵人。


    原計劃三天的路程,走了整整一周。來到真正的荒原以後,翻譯終於搭上一個打獵的野蠻人。那種野蠻人臉上髒兮兮的,講得話沒一句聽得懂。他的身上還帶著野獸一樣凶猛的氣息。


    翻譯甚至沒有支付錢幣。野蠻人更喜歡實物,尤其是金屬製品,他看上中克萊蒙德隨身燒飯的鍋。談妥了價錢,翻譯又描述了一通大家想要找的那種生物。


    這個翻譯的北方話說得不算好,很多詞都不懂。至於說到蜥蜴是什麽玩意,卡拉西斯幹脆拿出那張旅人筆記的單頁——“就是這種肥得像豬一樣、有一個大尾巴,還有大嘴巴,四隻腳在地上爬的動物……”


    翻譯支支吾吾了半天,那獵人向導倒是一看就懂了。嘰裏呱啦又說了一通。


    “他說什麽?”


    “他說他認得。這種動物住在山穀的碎石堆裏。就在前麵。”


    二人一聽,既然不遠,立即趕過去吧。


    可是上了路才知道,野蠻人的“不遠”是三天打底的。每天都說“不遠、明天就到了”。一口氣走了三天,還是“不遠、明天就到了”。


    這時候他們才知道,野蠻人的語言很簡單,一年之內的路程都是“不遠”,不管多少天以後,都叫“明天”。


    克萊蒙德氣得要罵人了。


    “一轉眼就要兩個禮拜,我可不是雲遊四方的閑漢!”


    身為騎士長,家裏一坨坨事情等著他呢。一直這樣下去不行,他打起退堂鼓。


    “蜥蜴找不到就算了吧。”


    一看他要放棄,那個翻譯又著急了,反複和獵人確認,這次真的“不遠”了。哪怕承諾支付給他們足額報酬,那兩個淳樸的家夥也不肯放棄。他們覺得既然已經決定出發尋找“大哆咯”(喂,作者不要光想著好吃的啊),向獸主發了誓,必須得去。獵物在那裏等著他們呢。


    又走了三天“不遠”的路程,二人帶的幹糧全都吃完了,才到了碎石堆。這裏的路太難走,甚至無法騎馬。但他們的確發現了許多“大哆咯”的蹤跡。


    “你看你看,這裏就有,哈哈!”卡拉西斯笑得合不攏嘴。


    對照書頁,畫的是一點也沒錯,神形兼備。可它們就是巴掌那麽大的蜥蜴,咬一口吞不下人類的小手指。而且膽子也很小的,一聽到聲音就鑽進岩石縫裏。


    “唉,我果然還是被你這家夥的故事給騙了。這麽大的蜥蜴,燒了不夠一頓飯,頂多抓兩隻回去給老爺泡酒!”


    “禿子你別急,咱們找找有沒有更大的。”


    卡拉西斯再向獵人比劃一陣,對方會意地點頭。


    翻譯說道:“獵人說這裏的確有一條特別大的。”


    他們循著蹤跡找到一處洞口,有碗口那麽寬吧。一群人躲在遠處觀望了許久,入夜時分才看到一條棕灰色的蜥蜴鑽出來。它的皮膚顏色和碎石相近。跑起來閃電一樣,一道光竄出去。躲起來又爬在岩石上一動不動,如果沒有仔細看根本找不到。


    “嗯……這個小玩意個頭不算大,但好歹有點惡龍的樣子了。”克萊蒙德勉強滿意。


    “打死了帶回去也能吹一陣,至少不會被當成傻瓜笑話。”


    “嗯,大人您滿意就好。那麽您請吧,我們在後麵給你加油。”卡拉西斯拍拍他肩膀。


    “什麽?就我一個人?”


    “是呀。就你有公主需要討好,我們又不需要的咯。”金發騎士幹脆靠著大石頭坐下來。


    “討大小姐歡心這麽重要的事情,我怎麽能搶你的功勞呢。快請吧!”


    野蠻人的獵人也嘰裏呱啦說了一句。翻譯道:“他說,勇士,上吧。”


    “惡龍”都沒有一條狗大,脖子也就碗口粗吧。克萊蒙德估計那畜生沒什麽本事的,湊過去一劍拍死就是了。蹲守的時候,碰巧一頭山羊路過蜥蜴身邊。那隻羊大概也沒看出偽裝完美的蜥蜴。


    一瞬間,就看見蜥蜴一躍而起,脖子瞬間伸長,狠狠咬住山羊的喉嚨。都沒有一分鍾的光景,山羊倒地嗚呼。那蜥蜴咧著嘴咕嚕咕嚕地發出聲音。


    野蠻人獵人又在一旁說,“這東西有毒的,咬一口會傷口潰爛無法醫治,千萬別被它咬了。”


    克萊蒙德略微有那麽一點不放心。商量過後,還是動用一點人類的智慧,做了一個套索。卡拉西斯拎著套索躲在後麵伺機而動;克萊蒙德則全副武裝正麵肛它。騎士長的鎧甲都是鐵的,這畜生也咬不動。


    商量的時候,就看到那蜥蜴把山羊咬碎了正在吃呢。它填飽了肚子就變得懶散,幾番挑逗才有反應。而卡拉西斯這個笨蛋,他的套索關鍵時刻毫無作用,根本就沒套住蜥蜴的脖子。


    蜥蜴竄出來一口咬住克萊蒙德的腳踝。


    這畜生好大的力氣,克萊蒙德就覺得腳都要斷了,疼得眼前發黑。劇烈疼痛的時候,他腦子裏一片空白。那幾個人在他耳邊大喊著,“快反擊啊!打它啊!”一句也沒聽清。


    蜥蜴一邊咬又一邊甩頭。就像它對付尋常獵物那樣。


    卡拉西斯的套索圈住了蜥蜴的尾巴,他用力去拉。蜥蜴的力氣比他大多了,就是不鬆口。他朝蜥蜴的背上踹了幾下,那畜生也不痛不癢。


    “克萊蒙德!醒醒啊,想什麽呢!”


    克萊蒙德猛然清醒過來,舉起騎士劍朝著蜥蜴的胸膛刺下去——一劍刺穿了身軀直擊地麵。


    應該可以確定這獵物必死無疑。低等動物嘛,受了致命攻擊後仍然非常活躍,嘴巴一點也沒鬆動,尾巴還在搖晃。那兩位野蠻人幫忙捆住蜥蜴,卡拉西斯又幫忙撬開嘴巴,才把克萊蒙德救出來。


    鐵麵的鎧甲都被它咬穿了,皮鞋也咬穿了,腳上留下一排牙印。疼得厲害,沒準骨頭也給它咬裂了。這一處傷回去之後又疼了兩個月,那是後話。


    當場的時候,他們請野蠻人把蜥蜴的皮剝下來。忙活了好久都沒能剝出完整的皮麵——這動物的皮膚太柔軟了。


    它的牙齒嘛,又細又小,緊連著牙床。硬是砍下來一個也不好看。獵物的身軀中間被擊碎了,皮不適合做戰利品。


    “誒,這個指甲可以!”還是卡拉西斯這家夥辦法多。蜥蜴的指甲彎彎曲曲的,造型非常獨特。卡拉西斯還把蜥蜴的尾巴尖也砍下來留著。他們一邊說笑,一邊發愁幹糧都吃光了怎麽回去。


    那野蠻人翻譯一個勁地說:“這東西好吃!”


    他們一齊盯著獵人把蜥蜴切成塊烤熟。沒想到真的好吃。


    “嗯,肉質很細膩,有點像鴨子肉。”


    “它的味道可比它看上去的樣子好太多了。”


    又是一陣說笑。這段好吃的記憶,比勇者鬥惡龍的故事有趣多了。


    待他們返回埃塞斯以後,幾位貴婦早已返回了城堡。在卡拉西斯的吹噓下,克萊蒙德勇鬥惡龍的故事傳開了。領主特地舉辦一場宴會慶祝他們的壯舉(其實就是找借口吃一頓)。


    蜥蜴的指甲作為禮品送給各位朋友。而那個尾巴尖,還要卡拉西斯百般慫恿,騎士長才鼓起勇氣獻給大小姐。


    “笨蛋蒙特。”大小姐當然是很開心,笑得嘴都合不上。


    “惡龍是個隱喻啊!天底下哪有什麽惡龍,都是書裏瞎編的。”果然她知道。


    她小心地捧著紀念品,非常溫柔地撫摸這個尾巴尖。


    “你是像書裏寫的那樣、穿著鎧甲、騎著駿馬,找了三天三夜,在荊棘叢裏找到的‘惡龍’嗎?”


    “差不多……哈哈……鞋甲都被這玩意咬穿了。”克萊蒙德憨笑著。


    後來這個尾巴尖交給皮匠做成了一個飾品。塞布林娜會把它掛在裙子上。


    宴會進行到深夜,趁著沒人注意的時候,塞布林娜偷偷吻了克萊蒙德的臉頰。他那時候喝糊塗了,不知道自己是醒著還是做夢。


    “如果有一天,我被困在高塔,你會屠殺惡龍來救我嗎?”


    她沒有等待回答就離開了。


    這句話是一個隱喻。高塔不是真正的高塔,惡龍也不是真正的惡龍。然而高塔與惡龍卻又真實地存在,彼此眷戀的人無法相聚。一次回眸,成了萬劫不複的永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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