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冰與火之歌5魔龍的狂舞 作者:喬治·馬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老鼠當他上它時發出尖,在他的手中拚命地掙紮。肚子是最柔的部位。他撕著這甜美的,溫暖的鮮血順著角下。它是如此美,令他出了熱淚。咕咕作響的肚子驅使他狼吞虎咽。到第三口時老鼠已不再掙紮了,他幾乎要感到心滿意足了。
這時他聽到了地牢門外傳來人的談聲。
他立刻僵住,嚇得不敢再嚼了。他裏滿了血和發,但他既不敢吐出來也不敢咽下去。他呆若木般驚恐地聽著,聽著靴子在地上摩聲和鑰匙串的叮當聲。不要,他想,諸神慈悲,現在不要來人。他好不容易抓住的老鼠。如果被他們看到,那它就將被奪走,然後他們就要上報,拉姆斯大人就會來懲罰我。
他知他應該先把老鼠藏起來,但他實在太餓了。已經有兩天沒吃東西了,或許是三天。地牢裏實在太黑了很難說得清楚。他的四肢瘦的像蘆葦杆,他肚子腫,空空如也,而且得令他無入。每當他合上雙眼,就不由自主想到霍伍德夫人。拉姆斯大人與她完婚之後,就把她鎖了塔樓,活活地把她餓死。到最後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蜷在牢房的一個角落裏,把自己的獵物地護在懷裏。他飛快地吞咽著剩下的老鼠,鮮血順著角下。他盡力在牢門打開之前多吞下一些溫暖的血。有些難嚼,但對他來說也太肥膩了,他擔心自己不能消化。他不停地咀嚼吞咽著,用被拔掉的牙留下的豁口剔著細骨。它太難嚼了,但他餓得停不下來。
聲音變得越來越響,諸神保佑,他不是來找我的,他一邊祈禱著,一邊撕扯著一條鼠。已經很久沒人探視過他了。這裏還有別的牢房,別的囚。有時就算隔著厚厚的石牆,他也能聽見他們發出的慘聲。女人的聲總是最大的。他用力吮著鼠,想要吐掉骨,但它隻是從下落,了他的胡子裏。走開,他祈禱,走開,別在我這停下,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腳步聲剛好在變得最大時停了下來,然後開鎖的叮當聲就在門外響起了。老鼠從他的指間落。他在子上蹭著沾滿鮮血的雙手。“不,”他咕噥著,“不……”他的腳跟胡亂地蹬著地上的稻草,試圖把自己牆角,擠冰冷的石牆中去。
鎖被打開的聲音是最令人恐怖的。當火光照在他的臉上是,他發出了一聲驚。他不得不用雙手遮住眼睛。如果他有勇氣的話應該把他們出來,他的腦袋又轟轟作響了。“把它拿開,把它熄滅,求你,求你啦。”
“不是他。”一個男孩的聲音說。“看看他,我們錯牢房了。”
“左麵最後一間牢房,”另一個男孩回答。“這就是左麵最後一間,不是嗎?”
“對。”停了一下。“他在說什麽?”
“我覺得他不喜歡光亮。”
“如果你變成這副模樣,你會喜歡?”那小子清清嗓子,吐一口吐沫。“他上的臭快令我上不來氣了。”
“他剛才在吃老鼠,”第二個男孩說。“看。”
頭一個男孩笑了,“沒錯,真有意思。”
我沒辦。那些老鼠趁他覺時來他,啃他的手指、腳趾,甚至他的臉,所以當他抓住一隻時絲毫沒有猶豫。吃或被吃,別無選擇。“我是吃了,”他咕噥著,“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們也吃我。求求你們……”
兩個小子靠近了些,他們腳下稻草沙沙作響。“跟我說話,”其中一個說。他兩個當中的小個子,一個瘦小的男孩,但更聰明。“還記得你是誰嗎?”
他內一下子湧起了恐懼,他著。“告訴我。告訴我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一聲哀嚎卡在了他的喉嚨。他們教過他名字,他們教過,但隔得太久他已經忘記了。如果我答錯了,他就會再取走我一手指,或者更糟,他會……他會……他不願再往下想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他的下巴和眼睛像針紮一般刺痛,他的腦袋也轟轟作響。“求求你們,”他吱唔著,他的嗓音細若遊絲,他聽起來仿佛已經上百歲了。或許他真的是一百歲了。我在這裏待了多久?“走開。”他隔著殘缺的牙齒和手指咕噥著,他的雙眼閉躲著耀眼的光亮。“求你啦,你把老鼠拿走吧,別傷害我……”
“臭佬,”那大塊頭男孩說。“你的名字是臭佬。記得嗎?”他拿著一支火炬,那小個子拿著鐵鑰匙圈。
臭佬?眼淚順著臉頰落。“我記得,我記住了。”他的巴張開又合上。“我的名字臭佬,押韻蔥苗。”呆在黑暗中他不需要名字,所以他很容易被忘記。臭佬,臭佬,我臭佬。這不是他原來的名字,他曾以另一個名字生活過,但在此時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記得。
他也記起了這兩個小子。他們穿著相同的羔羊上衣,銀灰上麵裝飾著深藍花邊。兩個都是侍從,都是八歲,都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是的。隻是大個的是小瓦德,小個的是大瓦德,得旁人經常混,兩個小子卻以此為樂。“我認識你們,”他透過裂的小聲說。“我知你們的名字。”
“跟我們來。”小瓦德說。“大人想見你。”大瓦德說。
恐懼像把刀子一樣穿透了他。他們不過是小孩,他想。兩個八歲的男孩。他能對付兩個八歲男孩,肯定行。即使他如此虛弱,他可以奪走火炬和鑰匙,還有小瓦德上掛著的那把匕首,然後逃走。不,不,這太容易了。這肯定是個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會取走我一手指,敲掉我更多的牙齒。
他之前逃跑過。大概是一年以前,那時他還有些氣力,還有些膽量。當時是凱拉給他的鑰匙。她告訴他偷到了鑰匙,她還知有個後門,那裏從來沒有守衛。“帶我會臨冬城,大人,”她乞求他,臉上蒼白,渾發抖。“我不認識路。我自己沒逃跑。請帶我走。”他同意了。看守倒在一汪葡萄酒中爛如泥,子褪到了腳腕上。牢門被打開了,後門也無人守衛,一切都如同她所說的。他們等著月亮隱到烏雲之後,然後溜出城堡,飛快地躺過淚河,艱難地翻過岩石,在寒中凍得半死。當跑遠之後,他了她。“你拯救了我們。”他說。真是個傻瓜,白癡。
那一切都是一場騙局,一個遊戲,一個玩笑。拉姆斯大人好捕獵,尤其喜歡追捕兩腳的獵物。整晚他們都在暗的樹林中穿行,但當太升起時,遠的號角聲穿過樹林隱隱傳來,他們聽到一群獵犬的嗥聲。“我們應該分開跑,”在那些獵犬逐步近時,他告訴凱拉。“它們不能同時跟蹤我們兩個。”那個女孩被嚇得發瘋了,就算他賭咒發誓如果她被抓住的話,他會帶著一隊鐵民來解救她也不肯離開他的邊。
不到一個小時,他們就被捉住了。一隻獵犬將他撲倒在地,另一隻在凱拉攀一個山丘時叼住了她的。其他的獵犬包圍了他們,不停地低吼咆哮,隻要他們略微挪一下就會起一片吼聲,它們看守著他們直到拉姆斯·雪諾帶著他的獵手們乘馬追趕上來。他那時還是個私生子,沒被接納為波頓家族的成員。“你們在這兒,”他說,坐在馬鞍上微笑地俯視他們。“你就這麽一走了之,真令我傷心。你這麽快就厭倦作為我的客人了嗎?”這是凱拉抓起一塊石頭把它擲向他的腦袋。它偏出了足有一尺,拉姆斯出微笑。“你們必須要接受懲罰。”
臭佬依舊記得當時凱拉眼中透出的絕望和恐懼。她從來沒有像那一刻顯得那麽幼小,不過是個半大女孩,但他無能為力。就是因為她我們才被抓住的,他想。如果當初能他的想分開逃跑,或許有一個能夠逃。
這段回憶令他透不過氣來。臭佬把他被淚模糊的雙眼從火把上挪開。這次他想要怎樣對待我?他絕望地想到。為什麽他不放過我?我沒做錯什麽,這次沒有,為什麽他們不能就讓我呆在這黑暗中?他有一隻老鼠,一隻肥肥的老鼠,還是溫暖的,還在顫抖著呢……
“我們是不是該給他衝洗一下?”小瓦德問。“大人喜歡他發出惡臭,”大瓦德說。“這就是他稱呼他為臭佬的原因。”
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韻渺小。他不得不記牢這些。服侍和聽命,還有記住你是誰,你就不會再受到傷害。他承諾過,大人承諾過。就算他想反抗,他也沒了力氣。他所遭受的鞭打,饑餓和剝皮酷刑已經榨了他的力氣。當小瓦德推搡著他,大瓦德揮舞著火把驅趕他走出牢房時,他像隻溫順地小狗聽從著指揮。假如他有條尾巴的話,他肯定會把它在雙之間。
如果我真有條尾巴,那個雜種肯定會把它切下來。這個想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一個邪惡的念頭,很危險。大人已經不再是個私生子了。他姓波頓,而不再是雪諾了。那個帶著鐵王冠的男孩王已經宣布拉姆斯大人為合的繼承人,授權他使用他父親的姓氏。稱他雪諾那是提醒他的私生子出,會令他然大的。臭佬必須牢記這些。還有名字,他必須牢記自己的名字。刹那間他突然想不起來了,這嚇得他絆倒在牢房的石階上,子都掛破了,破皮溜出了鮮血。小瓦德不得不揮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開始挪起來。
在外麵的庭院中,夜籠罩著恐怖堡,一滿月在城堡的東牆之上冉冉升起。蒼白的月光將高聳的三角形垛口的影子投在冰凍的地麵上,像一排黑鋒利的牙齒。空氣冰冷而,帶著久違的氣息。人世,臭佬告訴自己,這是人世間的。他不知自己究竟在地牢裏呆了多久,但至少有半年了。如此漫長,或許還要更久些。會不會是五年,十年了,或者二十年?我怎能知曉呢?如果我在下邊瘋了,我的半生已經逝去了又將如何呢?但不是那樣,那想太蠢了。不可能過去那麽久了。那兩個男孩依舊還是孩子。如果真的十年過去了,他們應當長成大人了。他得記住這些。我不能讓他把我瘋。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腳趾,他可以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奪走我的意誌,除非得到我的允許。
小瓦德舉著火把在頭前帶路,臭佬溫順地跟隨著,大瓦德在後麵押著他。他們經過狗舍時,獵犬衝著他們狂吠。寒風卷過庭院,穿了他上穿著的又薄又髒的破衣衫,起了滿的皮疙瘩。夜晚的空氣又冷又,雖然還沒有下雪的跡象,但肯定寒冬將至了。臭佬懷疑自己能否活著看到第一場雪的降臨。我還剩下幾手指?幾腳趾?當他抬起手查看時,震驚地看到它是如此蒼白,如此枯瘦。皮包著骨頭,他想。我有了一雙老人的手。難我認錯了這兩個男孩?莫非他們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他們的兒子?
大廳裏光線昏暗,煙氣繚繞。左右兩行火把燃燒著,火把在牆上探出來的人的手骨之上。頭上高懸的是被煙熏黑的木椽,拱頂隱沒在了影中。空氣裏滿是葡萄酒,麥酒和烤的香氣。這香令臭佬腸胃咕咕作響,垂涎三尺。
小瓦德推搡著他踉踉蹌蹌地經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他發覺到他們在盯著他。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裏坐著拉姆斯的心,還有“雜種的寵兒們”衛隊裏的成員,“骨頭”本,這個老家夥為他的主子照管心的獵犬。達蒙,外號“為我而舞”的達蒙,一頭金發,帶著孩子氣的家夥。“咕嚕”,因為在盧斯大人的訊問中心的答話而丟掉了他的頭。酸阿蘭,“剝皮者”還有“”。在離得遠些,鹽瓶之下還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不出名字的家夥:傭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但那還有幾個陌生人,他從沒見過的麵孔。有些人在他經過時皺起鼻子,其他人一見他就哄笑起來。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帶來給他們取樂。他嚇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頓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親的座位上,用他父親的杯子飲酒。桌上還有兩個老家夥,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來兩個人都是領主老爺。其中一位材瘦,目光冷峻,留著一幅長長的白胡須,臉沉像是掛著寒霜。他的罩衫是張破碎的熊皮,陳舊而且油膩,裏麵穿著一件連環鎖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沒有掉。另一位也是同樣的瘦,但是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駝背就餐的姿勢好似禿鷲在享用腐。他的眼睛是灰的,出貪婪的目光,牙齒焦,銀白的胡須分岔著。布滿老人斑的禿頭上還剩下幾縷白發,但他穿的披風用料上乘,灰羊裝飾著黑貂皮,用一顆鏨銀芒星紐別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黑和粉裝扮:黑的靴子,黑的帶,黑的刀鞘,黑的皮外套罩著一件粉天鵝絨上衣,橫七豎八地綴飾著暗紅的緞子。他的右耳之上一顆切割成血滴形狀的石榴石在微微發亮。盡管打扮得光鮮漂亮,但是他依舊是個醜陋的家夥。大骨架,削肩膀,上的贅顯示他後半生會越來越肥。他皮膚是粉紅的,布滿疤痕,蒜頭鼻子,小巴,灰暗長發如枯草。肥厚,但他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他的兩隻眼睛和他父親大人一樣:小,離得很近,眼瞳的顏淡得出奇。有人稱之為靈灰,但事實上這雙眼睛近乎無,就像兩片肮髒的冰。
看到臭佬,他麵笑容。“他來了。我酸臭的老朋友。”他向邊的人介紹:“臭佬從我的小的時候就跟隨著我。家父大人作為父的象征送給我的禮物。”
兩位大人換了一下眼神。“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說。“據說被史塔克家的人殺了。”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鐵民會對你說‘逝者不死,必將再起,其勢更烈’。就像臭佬。我得承認他聞起來真像是從墓中‘再起’的。”
“他一屎兒。”歪肩膀的老大人把啃過的骨頭扔到一邊,在桌布上拭他的手指。“你為什麽非要在我們吃飯的時候來收拾這個家夥?”
另外一位大人,穿著鎖甲背直的老人用淩厲的目光盯著臭佬。“再瞧瞧,”他催促另外一位大人。“雖然他的頭發變白了,也瘦了四十多磅,但他可不是什麽跟班。你認不出來了嗎?”
駝背大人又仔細看了看他,猛地了口氣,“是他?果真如此?史塔克家的養子,笑,臉上總是帶著笑的那個家夥。”
“他現在笑得不那麽頻了。”拉姆斯大人承認。“我把他幾顆白淨漂亮的牙齒給敲掉了。”
“你割開他的喉嚨會更好,”穿鎖甲的大人說。“對付一隻反主人的狗,最好就是剝了它的皮。”
“噢,他確實有幾塊地方被剝了皮。”拉姆斯說。“是的,大人。我是個壞蛋,大人。厚顏無恥而且……”他,努力回想自己還過什麽壞事。服侍和聽命,他告誡自己,這樣他就會留你一命,還能保住你上剩下的零碎。服侍和聽命,還有記住你是誰,臭佬,臭佬,押韻乖巧。“……作惡多端還……”
“你的上有血,”拉姆斯打量著他,“你又啃自己的手指啦,臭佬?”
“沒。沒有,大人,我發誓。”臭佬有一次試圖把被剝了皮的、痛難忍的無名指掉。拉姆斯大人從不簡簡單單地切斷一個人的手指。他喜歡先把一手指的皮剝掉,然後讓的風,崩裂,潰爛。臭佬遭受過鞭刑,拷打和刀割,但那些痛苦的滋都比不上剝皮之後隨之而來的痛楚的一半。那種痛能讓人發狂,誰也持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會哀嚎,“求你,別再,別再,別再讓它啦,把它切掉吧,”然後拉姆斯大人才會施恩幫忙結束這痛苦。這就是他們玩耍的遊戲。臭佬了解這規矩,他的手和腳可以作證,但是那次他忘了規矩,想自己用牙齒終結那痛苦。拉姆斯不高興了,因為這場冒,臭佬又付出一個腳趾作為代價。“我吃了一隻老鼠。”他低聲回答。
“老鼠?”拉姆斯的灰眼珠在火光的映照下閃閃發亮。“恐怖堡所有老鼠都屬於我的父親大人。你怎麽膽敢沒有得到我的允許就拿去一隻給吃掉?”
臭佬不知該如何回答,隻能默不作聲。說錯一個字的代價就是一腳趾,甚至是一手指。迄今為止他已經丟掉了左手兩手指和右手小拇指;但右腳隻少了一個小腳趾,與之相對的是左腳少了三腳趾。有時候拉姆斯會戲言給他兩邊找回平衡。大人隻是在開玩笑,他試圖說服自己。他不想傷害我,他是這麽告訴我的,隻有我觸了他的告誡他才會這麽做。大人仁慈又和善,他本來可以把臭佬的臉皮剝掉,為了臭佬之前的胡言亂語,那時候臭佬還沒清楚自己實際的名字和真正的境。
“這變得太乏了,”穿鎖甲的大人說。“殺了他,辦正事吧。”
拉姆斯大人給自己滿上麥酒。“他會是我們慶典儀式上的一個亮點,大人。臭佬,我有條好消息要告訴你。我要成親了。我父親大人給我送來一個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兒,艾莉亞。你還記得小艾莉亞,是吧?”
搗蛋鬼艾莉亞,他差點口而出。馬臉艾莉亞。羅柏的小妹,褐發,長臉,瘦得皮包骨頭,成天髒兮兮的。珊莎是個漂亮的女孩。他記得有次他以為艾德·史塔克大人會把珊莎嫁給他,認他為兒子,但那不過是小孩子的幻想。然而艾莉亞……“我記得她,艾莉亞。”
“她將成為臨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過是個小姑娘。“是,大人。恭賀新禧。”
“你願出席我的婚禮嗎,臭佬?”
他猶豫了。“如果您想要的話,大人。”
“噢,我當然希望。”
他又猶豫了,猜測這是否又是某個殘忍的騙局。“是,大人。隻要能令您開心,我樂意效勞。”
“那麽,我們必須要把你從那個糟糕的地牢中放出來。把你洗得白白淨淨,給你找幾件淨衣服,些吃的。來些煮得的稀飯,你喜歡嗎?或者來塊擱了火的豌豆派。我有件小小差事給你,如果你要為我效勞首先要恢複你的力氣。你的確想為我效勞,我知。”
“是,老爺,全心全意,”他渾一陣顫抖,“我是您的臭佬。請讓我服侍您,我懇求您。”
“既然你這麽討巧地求告了,我又怎能忍心拒絕呢?”拉姆斯·波頓笑了。“我要上陣啦,臭佬。而你將跟著我,幫我把我的童貞新娘迎娶回家。”
這時他聽到了地牢門外傳來人的談聲。
他立刻僵住,嚇得不敢再嚼了。他裏滿了血和發,但他既不敢吐出來也不敢咽下去。他呆若木般驚恐地聽著,聽著靴子在地上摩聲和鑰匙串的叮當聲。不要,他想,諸神慈悲,現在不要來人。他好不容易抓住的老鼠。如果被他們看到,那它就將被奪走,然後他們就要上報,拉姆斯大人就會來懲罰我。
他知他應該先把老鼠藏起來,但他實在太餓了。已經有兩天沒吃東西了,或許是三天。地牢裏實在太黑了很難說得清楚。他的四肢瘦的像蘆葦杆,他肚子腫,空空如也,而且得令他無入。每當他合上雙眼,就不由自主想到霍伍德夫人。拉姆斯大人與她完婚之後,就把她鎖了塔樓,活活地把她餓死。到最後她把自己的手指都吃了。
他蜷在牢房的一個角落裏,把自己的獵物地護在懷裏。他飛快地吞咽著剩下的老鼠,鮮血順著角下。他盡力在牢門打開之前多吞下一些溫暖的血。有些難嚼,但對他來說也太肥膩了,他擔心自己不能消化。他不停地咀嚼吞咽著,用被拔掉的牙留下的豁口剔著細骨。它太難嚼了,但他餓得停不下來。
聲音變得越來越響,諸神保佑,他不是來找我的,他一邊祈禱著,一邊撕扯著一條鼠。已經很久沒人探視過他了。這裏還有別的牢房,別的囚。有時就算隔著厚厚的石牆,他也能聽見他們發出的慘聲。女人的聲總是最大的。他用力吮著鼠,想要吐掉骨,但它隻是從下落,了他的胡子裏。走開,他祈禱,走開,別在我這停下,求你了,求你了。
但是腳步聲剛好在變得最大時停了下來,然後開鎖的叮當聲就在門外響起了。老鼠從他的指間落。他在子上蹭著沾滿鮮血的雙手。“不,”他咕噥著,“不……”他的腳跟胡亂地蹬著地上的稻草,試圖把自己牆角,擠冰冷的石牆中去。
鎖被打開的聲音是最令人恐怖的。當火光照在他的臉上是,他發出了一聲驚。他不得不用雙手遮住眼睛。如果他有勇氣的話應該把他們出來,他的腦袋又轟轟作響了。“把它拿開,把它熄滅,求你,求你啦。”
“不是他。”一個男孩的聲音說。“看看他,我們錯牢房了。”
“左麵最後一間牢房,”另一個男孩回答。“這就是左麵最後一間,不是嗎?”
“對。”停了一下。“他在說什麽?”
“我覺得他不喜歡光亮。”
“如果你變成這副模樣,你會喜歡?”那小子清清嗓子,吐一口吐沫。“他上的臭快令我上不來氣了。”
“他剛才在吃老鼠,”第二個男孩說。“看。”
頭一個男孩笑了,“沒錯,真有意思。”
我沒辦。那些老鼠趁他覺時來他,啃他的手指、腳趾,甚至他的臉,所以當他抓住一隻時絲毫沒有猶豫。吃或被吃,別無選擇。“我是吃了,”他咕噥著,“我吃了,我吃了,我把它吃了。它們也吃我。求求你們……”
兩個小子靠近了些,他們腳下稻草沙沙作響。“跟我說話,”其中一個說。他兩個當中的小個子,一個瘦小的男孩,但更聰明。“還記得你是誰嗎?”
他內一下子湧起了恐懼,他著。“告訴我。告訴我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一聲哀嚎卡在了他的喉嚨。他們教過他名字,他們教過,但隔得太久他已經忘記了。如果我答錯了,他就會再取走我一手指,或者更糟,他會……他會……他不願再往下想了,他不能再往下想了。他的下巴和眼睛像針紮一般刺痛,他的腦袋也轟轟作響。“求求你們,”他吱唔著,他的嗓音細若遊絲,他聽起來仿佛已經上百歲了。或許他真的是一百歲了。我在這裏待了多久?“走開。”他隔著殘缺的牙齒和手指咕噥著,他的雙眼閉躲著耀眼的光亮。“求你啦,你把老鼠拿走吧,別傷害我……”
“臭佬,”那大塊頭男孩說。“你的名字是臭佬。記得嗎?”他拿著一支火炬,那小個子拿著鐵鑰匙圈。
臭佬?眼淚順著臉頰落。“我記得,我記住了。”他的巴張開又合上。“我的名字臭佬,押韻蔥苗。”呆在黑暗中他不需要名字,所以他很容易被忘記。臭佬,臭佬,我臭佬。這不是他原來的名字,他曾以另一個名字生活過,但在此時此地,他就是臭佬。他記得。
他也記起了這兩個小子。他們穿著相同的羔羊上衣,銀灰上麵裝飾著深藍花邊。兩個都是侍從,都是八歲,都瓦德·佛雷。大瓦德和小瓦德,是的。隻是大個的是小瓦德,小個的是大瓦德,得旁人經常混,兩個小子卻以此為樂。“我認識你們,”他透過裂的小聲說。“我知你們的名字。”
“跟我們來。”小瓦德說。“大人想見你。”大瓦德說。
恐懼像把刀子一樣穿透了他。他們不過是小孩,他想。兩個八歲的男孩。他能對付兩個八歲男孩,肯定行。即使他如此虛弱,他可以奪走火炬和鑰匙,還有小瓦德上掛著的那把匕首,然後逃走。不,不,這太容易了。這肯定是個陷阱。如果我逃跑,他就會取走我一手指,敲掉我更多的牙齒。
他之前逃跑過。大概是一年以前,那時他還有些氣力,還有些膽量。當時是凱拉給他的鑰匙。她告訴他偷到了鑰匙,她還知有個後門,那裏從來沒有守衛。“帶我會臨冬城,大人,”她乞求他,臉上蒼白,渾發抖。“我不認識路。我自己沒逃跑。請帶我走。”他同意了。看守倒在一汪葡萄酒中爛如泥,子褪到了腳腕上。牢門被打開了,後門也無人守衛,一切都如同她所說的。他們等著月亮隱到烏雲之後,然後溜出城堡,飛快地躺過淚河,艱難地翻過岩石,在寒中凍得半死。當跑遠之後,他了她。“你拯救了我們。”他說。真是個傻瓜,白癡。
那一切都是一場騙局,一個遊戲,一個玩笑。拉姆斯大人好捕獵,尤其喜歡追捕兩腳的獵物。整晚他們都在暗的樹林中穿行,但當太升起時,遠的號角聲穿過樹林隱隱傳來,他們聽到一群獵犬的嗥聲。“我們應該分開跑,”在那些獵犬逐步近時,他告訴凱拉。“它們不能同時跟蹤我們兩個。”那個女孩被嚇得發瘋了,就算他賭咒發誓如果她被抓住的話,他會帶著一隊鐵民來解救她也不肯離開他的邊。
不到一個小時,他們就被捉住了。一隻獵犬將他撲倒在地,另一隻在凱拉攀一個山丘時叼住了她的。其他的獵犬包圍了他們,不停地低吼咆哮,隻要他們略微挪一下就會起一片吼聲,它們看守著他們直到拉姆斯·雪諾帶著他的獵手們乘馬追趕上來。他那時還是個私生子,沒被接納為波頓家族的成員。“你們在這兒,”他說,坐在馬鞍上微笑地俯視他們。“你就這麽一走了之,真令我傷心。你這麽快就厭倦作為我的客人了嗎?”這是凱拉抓起一塊石頭把它擲向他的腦袋。它偏出了足有一尺,拉姆斯出微笑。“你們必須要接受懲罰。”
臭佬依舊記得當時凱拉眼中透出的絕望和恐懼。她從來沒有像那一刻顯得那麽幼小,不過是個半大女孩,但他無能為力。就是因為她我們才被抓住的,他想。如果當初能他的想分開逃跑,或許有一個能夠逃。
這段回憶令他透不過氣來。臭佬把他被淚模糊的雙眼從火把上挪開。這次他想要怎樣對待我?他絕望地想到。為什麽他不放過我?我沒做錯什麽,這次沒有,為什麽他們不能就讓我呆在這黑暗中?他有一隻老鼠,一隻肥肥的老鼠,還是溫暖的,還在顫抖著呢……
“我們是不是該給他衝洗一下?”小瓦德問。“大人喜歡他發出惡臭,”大瓦德說。“這就是他稱呼他為臭佬的原因。”
臭佬。我的名字是臭佬,押韻渺小。他不得不記牢這些。服侍和聽命,還有記住你是誰,你就不會再受到傷害。他承諾過,大人承諾過。就算他想反抗,他也沒了力氣。他所遭受的鞭打,饑餓和剝皮酷刑已經榨了他的力氣。當小瓦德推搡著他,大瓦德揮舞著火把驅趕他走出牢房時,他像隻溫順地小狗聽從著指揮。假如他有條尾巴的話,他肯定會把它在雙之間。
如果我真有條尾巴,那個雜種肯定會把它切下來。這個想不由自主地冒了出來,一個邪惡的念頭,很危險。大人已經不再是個私生子了。他姓波頓,而不再是雪諾了。那個帶著鐵王冠的男孩王已經宣布拉姆斯大人為合的繼承人,授權他使用他父親的姓氏。稱他雪諾那是提醒他的私生子出,會令他然大的。臭佬必須牢記這些。還有名字,他必須牢記自己的名字。刹那間他突然想不起來了,這嚇得他絆倒在牢房的石階上,子都掛破了,破皮溜出了鮮血。小瓦德不得不揮舞起火把才令他重新開始挪起來。
在外麵的庭院中,夜籠罩著恐怖堡,一滿月在城堡的東牆之上冉冉升起。蒼白的月光將高聳的三角形垛口的影子投在冰凍的地麵上,像一排黑鋒利的牙齒。空氣冰冷而,帶著久違的氣息。人世,臭佬告訴自己,這是人世間的。他不知自己究竟在地牢裏呆了多久,但至少有半年了。如此漫長,或許還要更久些。會不會是五年,十年了,或者二十年?我怎能知曉呢?如果我在下邊瘋了,我的半生已經逝去了又將如何呢?但不是那樣,那想太蠢了。不可能過去那麽久了。那兩個男孩依舊還是孩子。如果真的十年過去了,他們應當長成大人了。他得記住這些。我不能讓他把我瘋。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和腳趾,他可以出我的眼睛,割掉我的耳朵,但他不能奪走我的意誌,除非得到我的允許。
小瓦德舉著火把在頭前帶路,臭佬溫順地跟隨著,大瓦德在後麵押著他。他們經過狗舍時,獵犬衝著他們狂吠。寒風卷過庭院,穿了他上穿著的又薄又髒的破衣衫,起了滿的皮疙瘩。夜晚的空氣又冷又,雖然還沒有下雪的跡象,但肯定寒冬將至了。臭佬懷疑自己能否活著看到第一場雪的降臨。我還剩下幾手指?幾腳趾?當他抬起手查看時,震驚地看到它是如此蒼白,如此枯瘦。皮包著骨頭,他想。我有了一雙老人的手。難我認錯了這兩個男孩?莫非他們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他們的兒子?
大廳裏光線昏暗,煙氣繚繞。左右兩行火把燃燒著,火把在牆上探出來的人的手骨之上。頭上高懸的是被煙熏黑的木椽,拱頂隱沒在了影中。空氣裏滿是葡萄酒,麥酒和烤的香氣。這香令臭佬腸胃咕咕作響,垂涎三尺。
小瓦德推搡著他踉踉蹌蹌地經過守衛們吃飯的長桌。他發覺到他們在盯著他。靠近高台的上等席位那裏坐著拉姆斯的心,還有“雜種的寵兒們”衛隊裏的成員,“骨頭”本,這個老家夥為他的主子照管心的獵犬。達蒙,外號“為我而舞”的達蒙,一頭金發,帶著孩子氣的家夥。“咕嚕”,因為在盧斯大人的訊問中心的答話而丟掉了他的頭。酸阿蘭,“剝皮者”還有“”。在離得遠些,鹽瓶之下還有一些他看上去眼熟但不出名字的家夥:傭兵和士官,士兵,看守和打手。但那還有幾個陌生人,他從沒見過的麵孔。有些人在他經過時皺起鼻子,其他人一見他就哄笑起來。客人,臭佬想,大人的朋友,我被帶來給他們取樂。他嚇得哆嗦了一下。
高桌之上,波頓的私生子正坐在他父親的座位上,用他父親的杯子飲酒。桌上還有兩個老家夥,臭佬瞥上一眼就看出來兩個人都是領主老爺。其中一位材瘦,目光冷峻,留著一幅長長的白胡須,臉沉像是掛著寒霜。他的罩衫是張破碎的熊皮,陳舊而且油膩,裏麵穿著一件連環鎖甲,就算是坐在餐桌旁也沒有掉。另一位也是同樣的瘦,但是形扭曲:一肩高、一肩低,躬駝背就餐的姿勢好似禿鷲在享用腐。他的眼睛是灰的,出貪婪的目光,牙齒焦,銀白的胡須分岔著。布滿老人斑的禿頭上還剩下幾縷白發,但他穿的披風用料上乘,灰羊裝飾著黑貂皮,用一顆鏨銀芒星紐別在肩上。
拉姆斯穿了一黑和粉裝扮:黑的靴子,黑的帶,黑的刀鞘,黑的皮外套罩著一件粉天鵝絨上衣,橫七豎八地綴飾著暗紅的緞子。他的右耳之上一顆切割成血滴形狀的石榴石在微微發亮。盡管打扮得光鮮漂亮,但是他依舊是個醜陋的家夥。大骨架,削肩膀,上的贅顯示他後半生會越來越肥。他皮膚是粉紅的,布滿疤痕,蒜頭鼻子,小巴,灰暗長發如枯草。肥厚,但他上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他的兩隻眼睛和他父親大人一樣:小,離得很近,眼瞳的顏淡得出奇。有人稱之為靈灰,但事實上這雙眼睛近乎無,就像兩片肮髒的冰。
看到臭佬,他麵笑容。“他來了。我酸臭的老朋友。”他向邊的人介紹:“臭佬從我的小的時候就跟隨著我。家父大人作為父的象征送給我的禮物。”
兩位大人換了一下眼神。“我聽說你的跟班已經死了,”歪肩膀的那位說。“據說被史塔克家的人殺了。”
拉姆斯大人咯咯笑。“鐵民會對你說‘逝者不死,必將再起,其勢更烈’。就像臭佬。我得承認他聞起來真像是從墓中‘再起’的。”
“他一屎兒。”歪肩膀的老大人把啃過的骨頭扔到一邊,在桌布上拭他的手指。“你為什麽非要在我們吃飯的時候來收拾這個家夥?”
另外一位大人,穿著鎖甲背直的老人用淩厲的目光盯著臭佬。“再瞧瞧,”他催促另外一位大人。“雖然他的頭發變白了,也瘦了四十多磅,但他可不是什麽跟班。你認不出來了嗎?”
駝背大人又仔細看了看他,猛地了口氣,“是他?果真如此?史塔克家的養子,笑,臉上總是帶著笑的那個家夥。”
“他現在笑得不那麽頻了。”拉姆斯大人承認。“我把他幾顆白淨漂亮的牙齒給敲掉了。”
“你割開他的喉嚨會更好,”穿鎖甲的大人說。“對付一隻反主人的狗,最好就是剝了它的皮。”
“噢,他確實有幾塊地方被剝了皮。”拉姆斯說。“是的,大人。我是個壞蛋,大人。厚顏無恥而且……”他,努力回想自己還過什麽壞事。服侍和聽命,他告誡自己,這樣他就會留你一命,還能保住你上剩下的零碎。服侍和聽命,還有記住你是誰,臭佬,臭佬,押韻乖巧。“……作惡多端還……”
“你的上有血,”拉姆斯打量著他,“你又啃自己的手指啦,臭佬?”
“沒。沒有,大人,我發誓。”臭佬有一次試圖把被剝了皮的、痛難忍的無名指掉。拉姆斯大人從不簡簡單單地切斷一個人的手指。他喜歡先把一手指的皮剝掉,然後讓的風,崩裂,潰爛。臭佬遭受過鞭刑,拷打和刀割,但那些痛苦的滋都比不上剝皮之後隨之而來的痛楚的一半。那種痛能讓人發狂,誰也持不了多久。早晚受刑者會哀嚎,“求你,別再,別再,別再讓它啦,把它切掉吧,”然後拉姆斯大人才會施恩幫忙結束這痛苦。這就是他們玩耍的遊戲。臭佬了解這規矩,他的手和腳可以作證,但是那次他忘了規矩,想自己用牙齒終結那痛苦。拉姆斯不高興了,因為這場冒,臭佬又付出一個腳趾作為代價。“我吃了一隻老鼠。”他低聲回答。
“老鼠?”拉姆斯的灰眼珠在火光的映照下閃閃發亮。“恐怖堡所有老鼠都屬於我的父親大人。你怎麽膽敢沒有得到我的允許就拿去一隻給吃掉?”
臭佬不知該如何回答,隻能默不作聲。說錯一個字的代價就是一腳趾,甚至是一手指。迄今為止他已經丟掉了左手兩手指和右手小拇指;但右腳隻少了一個小腳趾,與之相對的是左腳少了三腳趾。有時候拉姆斯會戲言給他兩邊找回平衡。大人隻是在開玩笑,他試圖說服自己。他不想傷害我,他是這麽告訴我的,隻有我觸了他的告誡他才會這麽做。大人仁慈又和善,他本來可以把臭佬的臉皮剝掉,為了臭佬之前的胡言亂語,那時候臭佬還沒清楚自己實際的名字和真正的境。
“這變得太乏了,”穿鎖甲的大人說。“殺了他,辦正事吧。”
拉姆斯大人給自己滿上麥酒。“他會是我們慶典儀式上的一個亮點,大人。臭佬,我有條好消息要告訴你。我要成親了。我父親大人給我送來一個史塔克家的女孩。艾德·史塔克大人的女兒,艾莉亞。你還記得小艾莉亞,是吧?”
搗蛋鬼艾莉亞,他差點口而出。馬臉艾莉亞。羅柏的小妹,褐發,長臉,瘦得皮包骨頭,成天髒兮兮的。珊莎是個漂亮的女孩。他記得有次他以為艾德·史塔克大人會把珊莎嫁給他,認他為兒子,但那不過是小孩子的幻想。然而艾莉亞……“我記得她,艾莉亞。”
“她將成為臨冬城夫人,而我是她的夫君。”
她不過是個小姑娘。“是,大人。恭賀新禧。”
“你願出席我的婚禮嗎,臭佬?”
他猶豫了。“如果您想要的話,大人。”
“噢,我當然希望。”
他又猶豫了,猜測這是否又是某個殘忍的騙局。“是,大人。隻要能令您開心,我樂意效勞。”
“那麽,我們必須要把你從那個糟糕的地牢中放出來。把你洗得白白淨淨,給你找幾件淨衣服,些吃的。來些煮得的稀飯,你喜歡嗎?或者來塊擱了火的豌豆派。我有件小小差事給你,如果你要為我效勞首先要恢複你的力氣。你的確想為我效勞,我知。”
“是,老爺,全心全意,”他渾一陣顫抖,“我是您的臭佬。請讓我服侍您,我懇求您。”
“既然你這麽討巧地求告了,我又怎能忍心拒絕呢?”拉姆斯·波頓笑了。“我要上陣啦,臭佬。而你將跟著我,幫我把我的童貞新娘迎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