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發現野生動物的價值後,立刻開始策劃。當別人還在莫斯科周邊的森林各自為戰時,他已經打算組織人馬去西伯利亞淘金。


    尼古拉斯是在山邊長大的孩子,因此在弗利沙的計劃裏,第一個就想到了尼古拉斯。


    倆人一合計,隨即弗利沙又找到了幾個誌同道合的激進派變種人,他們踏上了前往西伯利亞的尋寶之旅。


    尼古拉斯沒敢告訴家人自己去了哪兒,實際上他也沒回那個小鎮。


    從莫斯科一路過來,弗利沙不知從哪裏搞到資金,不僅提供了全新裝備,還租了架直升機直接把他們送到了深山裏。


    伊萬壓根不知道兒子其實已經從莫斯科回來了。


    直升機把他們送到林區深處就走了,留下幾個滿臉興奮的年輕人。


    這些人除了尼古拉斯,都在城市長大,對森林既不了解也不敬畏。


    特別是在變成變種人後,他們更加傲慢,自認為是新時代的主宰,理應高人一等。


    而狩獵動物則是他們邁向成功的首步,是為了未來的輝煌積累的第一桶金。


    有尼古拉斯帶路,一行人還算順利。


    隻是隨著冬天臨近,他們沿途並未發現任何動物蹤跡。


    這讓他們感覺滿身本事無處施展,有種英雄無用武之地的錯覺。


    好在這情形沒持續多久,他們在一片森林外發現了一隻變種草兔。


    作為這次行動的名義“領袖”,弗利沙當仁不讓地站了出來,他要給行動開個好頭,博個開門紅!


    他們背上背著的是變種動物潮後新研發的槍,不同於過去捕獵遠東豹用的大口徑槍械。


    這種槍口徑稍小,威力減弱,但精度和射程更有保證,更適合普通人使用。


    弗利沙的射擊姿勢並不標準,第一槍沒有打中。


    不過依托變種人驚人的反應速度,弗利沙迅速適應了槍支,幾槍之後便打中了草兔。


    子彈的巨大威力直接將草兔身體貫穿。


    隨後就出現了弗利沙拎著草兔炫耀的那一幕。


    弗利沙將草兔掛在腰間,這種攜帶獵物的方式他也是從尼古拉斯那裏學的。作為入山的第一份收獲,他決定晚餐就吃這隻草兔。


    “走吧,我們繼續前進!”弗利沙十分享受當領導的感覺,揮手的動作讓他仿佛覺得自己是個人物。


    尼古拉斯望著地上的血跡,皺了皺眉頭。


    按父親伊萬的教導,在森林裏捕獵後若要露宿野外,必須掩蓋血跡,否則會引來狼之類的野獸。


    但想到他們此行目的正是獵殺野獸,尼古拉斯索性任由血跡不去掩蓋。


    希望能引來野獸。最後瞥了眼血跡,尼古拉斯跟在弗利沙後麵進了森林。


    這片灰黃的世界,連尼古拉斯都沒見過如此色調的森林。


    雖然這次行動弗利沙是主導,但作為獵戶之子,尼古拉斯是隊伍中至關重要的人物。


    他不像其他人那麽隨意,每一步都似乎經過精確計算。


    行走間,目光四處掃視,他在搜尋大型動物的線索。


    隨著深入,前行變得困難。


    冬季林中,積雪最深處足以沒過膝蓋,厚重的雪中,單獨行動顯然不理智,那是徒耗體力的愚行。


    因此,他們排成一列行進,最前的人開路,其餘人跟著腳印走即可。


    開路是個苦差事,所以每隔一段距離,領頭人就會輪換。唯一不變的是尼古拉斯,他總是在領路人後方,負責指揮隊伍行進方向。


    就這樣緩緩推進,抵達半山腰時,尼古拉斯終於發現了獵物的痕跡。


    雪地上有一串清晰的腳印。


    憑尼古拉斯的追蹤水平,他無法從這腳印中確切辨認出是什麽動物。


    但要是判斷大致方向,他還是挺有信心的。


    據尼古拉斯分析,這些腳印出自一頭熊,至於是棕熊還是黑熊,他就分辨不出了。


    腳印很明顯,大家都看到了。


    弗利沙有些激動地問:“尼古拉斯,這是個大家夥吧!”


    尼古拉斯點頭說:“沒錯,這是熊的腳印,但到底是棕熊還是黑熊我就判斷不了了。畢竟現在動物變異,棕熊也可能長得比黑熊還大。”


    隊伍裏有個人接了尼古拉斯的話茬,開口說:“管它黑熊白熊,反正塊頭大得很,咱們運氣真好,進山第一天就撞上了這麽個大家夥,要能把這家夥逮回去,咱可就發了!”


    弗利沙點點頭,表示同意:“對頭,隻要咱們能把它逮住,每人至少能分這個數!六百九!”


    弗利沙邊說邊伸出了五個指頭。


    其他人瞧見他的手勢,眼珠子亮得像餓極了的狼似的。


    都知道進山捉野物賺頭不小,可沒想到這麽賺錢!


    這還僅僅是個熊呢,要是能抓到一隻西伯利亞虎,那還不得賺翻天了啊?!


    大家眼前仿佛浮現出成堆的錢在向自己招手,巴不得立馬把這熊抓了,回頭接著在山裏找東北虎的蹤影。


    唯獨尼古拉斯保持著冷靜,作為一個山裏長大的孩子,他知道熊的厲害,那可是比西伯利亞虎更危險的東西。


    畢竟西伯利亞虎少,一般碰不上。可熊不一樣,不論是黑熊還是棕熊,在山林裏都不罕見。


    以往,獵人通常不會主動去獵熊。一是因為保護動物,二是抓熊成本太高,費那個勁不如捕些鹿這類吃草的動物來得實在。


    雖然有點長敵人威風的意味,尼古拉斯還是說了:“熊確實是值錢,可危險係數也很高。”


    “別的不說,光看這腳印就知道這熊體型有多大了。這麽大塊頭的熊,在動物變異之前根本沒見過。”


    “放一百個心吧,我們都是變種人,一隻熊而已,咱們有槍人又多,還能搞不定一頭野獸?”弗利沙滿不在乎地說。


    尼古拉斯很想反駁,聽說非洲那邊已經有些動物不怕子彈了,雖然他們的槍大,威力猛。但麵對未知的變異動物,誰能打包票萬無一失呢?


    心裏這麽想著,但看看周圍隊友那高漲的士氣和貪婪的眼神,尼古拉斯硬是把快到嘴邊的話咽了回去。


    在莫斯科闖蕩這些年,尼古拉斯從一個無知的山裏窮小子變成了有點油滑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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