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士平主動投案自首。


    他解釋說,在案發前不久,當地幹部關閉了他的炸藥作坊,他不得不花費大量心思,偷偷將炸藥轉移到了弟弟馬士貴的家中。


    馬士平堅稱,他從未有意傷害自己的弟弟或任何鄉親。


    然而,麵對如此多無辜生命的喪失,他深知自己難逃其咎。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即便不被判處死刑,也將麵臨終身監禁的重刑。


    在深感絕望和愧疚之下,他選擇了自首,希望能夠為這場悲劇負責。


    在警方對馬士平進行審問的同時,高光帶領100名武警對爆炸現場進行了一場細致入微的勘查工作。


    他們不畏艱險,在廢墟中連續工作了三天,最終找出了數百塊小至蠶豆甚至指甲蓋大小的骸骨和碎肉。


    通過先進的dna鑒定技術,這些殘骸被確認屬於馬士貴一家六口,這一發現無疑排除了馬士貴作為爆炸案作案人的可能性。他們成為了這場悲劇的無辜受害者。


    隨著對馬士平的深入調查,警方發現,在案發當晚,他在家中看電視,並沒有外出,因此沒有作案的時間。


    而且,兩兄弟之間的感情良好,沒有經濟糾紛,也未發現任何作案的動機。


    此外,盡管馬士平家距離爆炸現場不遠,但他的房屋在爆炸中被炸毀,他本人卻僥幸生還。


    考慮到他有十幾年的炸藥製造經驗,對炸藥的威力有著深刻的了解,點燃30噸炸藥所帶來的巨大風險是他不可能去冒的。


    盡管有人猜測這可能隻是一場自然事件導致的事故,而非凶殺案,但高光通過細致的勘察後,堅信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指出,馬放村的土質炸藥雖然由作坊生產,但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其工藝已經非常成熟,穩定性極高,幾乎可以與真正的硝安炸藥相媲美。


    在常溫下,即使磕碰摩擦,也極不可能發生爆炸。


    為了進一步證實這一點,高光對當地的炸藥進行了引燃測試。


    測試結果顯示,炸藥在一開始點火時並未爆炸,隻有在火勢加大後才被引燃。這一發現進一步排除了自燃的可能性。


    此外,炸藥的藏匿地點是一個潮濕且有積水的地窖,這種環境根本不適合存放炸藥。


    馬士平之所以選擇這裏存放炸彈,完全是因為上麵的檢查壓力,因此自然引起的爆炸更是不可能。


    最關鍵的是,高光在爆炸現場的勘查中發現了雷管和導火索的殘片,這些發現直接指向了人為引爆的可能性。


    更進一步,他在廢墟中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腳印,其尺寸與馬士平及馬士貴的鞋都不相符。


    高光經過深思熟慮,認為凶手極有可能是本村人,並且與馬氏兄弟有著相當的熟悉度,否則不會知曉炸藥被藏匿於地窖的秘密。


    此外,凶手顯然掌握了一定的引爆技術。


    從現場雷管殘片的分布來看,凶手並沒有直接插入雷管進行引爆,而是選擇了更為謹慎的方式——點燃導火索後投擲,為自己爭取到了充足的逃離現場的時間。


    高光還推斷,凶手清楚30噸炸藥的破壞力足以摧毀半個村子,但又不至於波及到自己的住所,這表明他的家與馬家保持了一定的距離。


    同時,凶手與馬氏兄弟之間必定存在深刻的矛盾,這才使得他犯下了如此嚴重的罪行。


    在高光的指導下,警方進行了更為細致的調查,同時結合馬士平的回憶,嫌疑人逐漸浮出水麵。


    經過一係列的線索梳理和證據搜集,警方的目光最終鎖定在了本村的馬紅青身上。


    馬紅青作為村裏的一員,與馬氏兄弟的關係錯綜複雜,且具備相應的技術知識。他的動機、機會和行為模式都與案件現場的證據相吻合,使得他成為了本案的主要嫌疑人。


    馬紅青曾與馬士平合夥經營炸藥作坊,但因他貪婪且不講道義,兩人最終分道揚鑣。


    分手後,由於主要客戶資源都掌握在馬士平手中,馬紅青無法繼續從事炸藥生產,不得不轉行另謀生路。


    然而,馬紅青的人品問題和缺乏信用導致他在轉行後也處處碰壁,事業屢屢失敗,欠下了巨額外債。他在村裏四處借錢,卻從未歸還,時間一長,村民們漸漸疏遠了他,不再願意與他往來。


    據鄰居反映,在案發前,有多名債主上門討債,使得馬紅青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他的情緒變得異常波動,甚至在公共場合揚言要進行報複,表現出了明顯的不滿和憤怒。


    案件偵破過程中,一位鄰居提供了關鍵的證詞:案發前的夜晚,他曾目睹馬紅青在深夜時分偷偷摸摸地走到馬士貴家附近,手裏緊握著一個包裹。


    鑒於馬紅青與馬士平多年的生意往來,他對馬家藏有炸藥的地窖位置一清二楚。


    警方迅速行動,對馬紅青進行了抓捕。


    在對他住所的搜查中,警方發現了幾根剩餘的雷管,這些雷管與現場引爆的雷管殘片型號完全一致。此外,還發現了一段被剪短的新購買導火索。


    最為關鍵的證據是,馬紅青的腳印與現場發現的可疑腳印完全匹配。


    這些鐵證如山,使得馬紅青在審訊中無法繼續狡辯,最終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隨著馬紅青的認罪,這起震驚恒山縣的716特大爆炸案終於宣告告破。


    馬紅青心中醞釀的計劃既殘忍又狡猾:一方麵,他想通過爆炸炸死馬士平的弟弟一家,以此泄憤;另一方麵,他希望通過同時炸死其他村民,減少債主對他們的報複機會。


    他自信滿滿地認為,一場如此規模的爆炸,現場將被徹底摧毀,不會留下任何證據。


    他幻想著案件最終會以炸藥自燃意外結案,而馬士平因藏匿炸藥而被捕,自己則能逍遙法外。


    事實上,如果不是公安部的頂級爆炸分析專家高光及時介入,馬紅青的計劃很有可能得逞。


    高光的專業知識和敏銳洞察力,避免了這起案件被錯誤地定性為意外事故。


    要說破案,除了數據支撐外,靈感也同樣重要。


    高光曾在一篇題為《思維創新與偵查實踐》的論文中提到過,靈感思維不是迷信,是對辛勤腦力勞動的回報。


    每個身經百戰的偵查員和指揮員都有過靈感思維的體驗。


    準確的說,高光是一名科學家和發明家,更是我國爆破刑偵技術領域的一代宗師。


    他是學化學科班出身的,1962年畢業於藍州大學化學係。


    從警40餘年,他經曆的每一步都見證著共和國爆破刑偵技術領域的發展,使用的許多科學手段都是獨創的、行之有效的乃至權威的方法。


    1965年,高光在北京沙灘將毒藥與炸藥捆在一起進行爆炸,目的是為了核驗爆炸後毒藥的成分是否還能化驗出來,這也是我國公安係統搞的第一次爆炸實驗。


    1968年4月3日,北金西南商場發生爆炸案,這是我國鬧市區發生的第一起爆炸案。


    高光領命作為組長,帶領4名同誌進駐中光村化學研究所,第一次大規模的對現場塵土進行分析。


    1981年,高光首次引入電機技術,用來檢測爆炸案現場的無機成分。


    第二年,他又成功研製出了微量炸彈噴顯劑。隻要一噴,常見的微量有機炸藥就被標記出顏色來了。


    高光受環保科學的啟發,首先提出了把炸藥遺留物和殘留物分開的新概念。


    並且建起了國內第一個也是唯一的爆炸案分析研究室,完成了爆炸殘留物分布規律的課題研究,並創立的公式。


    他又歸納出了,利用創傷麵積半徑,估算炸藥量的經驗公式,填補了我國刑偵科學技術的又一項空白。


    要問爆炸這門學問,炸藥的性能以及特點,這些都被前人研究透了。


    但爆炸後的“反推卸等工程”則是充滿未知數的新領域,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工作,既要破案,又要搞科研。


    高光度和同誌們在爆炸試驗現場,細致入微采集回實驗室的土樣,有時候一年之內,竟有兩噸之多!


    公安部在公布首批特邀刑偵專家時,用“身懷絕技功勳卓著”來評價高光。


    可以說,老爺子為了我國爆破刑偵領域的發展和進步,付出了一生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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