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74年的上海法租界,一場婚禮的喜慶氛圍被突如其來的衙役打破,他們緊急出動,帶走了正在舉行婚禮的新郎楊月樓和新娘。


    這一事件迅速成為了轟動一時的社會新聞,被稱為“楊月樓案”。


    案件的判決由上海縣令葉庭卷作出,他判定男方楊月樓犯有誘拐罪,宣布兩人的婚姻無效。


    這一判決不僅震驚了當時的社會,也引發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


    楊月樓,這位來自安徽懷遠的京劇藝術家,曾師從京劇名家,後來自立門戶,開館收徒,享有極高的聲望。


    他的藝術成就和個人魅力使他成為了公眾人物,而這場婚禮的風波更是將他推向了風口浪尖。


    導致他一直有一塊心病,無法解決。


    楊月樓案的背後,是晚清社會風俗、法律製度與文化衝突的縮影。


    在當時的上海,西方文化的影響與傳統封建禮教的碰撞尤為明顯。


    楊月樓與韋阿寶的婚姻,本是兩個年輕人基於愛情和個人選擇的結合,卻因社會觀念和法律的限製而遭遇挫折。


    此案不僅反映了當時社會對於婚姻自由的複雜態度,也揭示了法律在適應社會變革中的挑戰。楊月樓案成為了一個標誌性事件,它不僅是一個法律案件,更是晚清社會轉型期的一個文化符號,至今仍被人們所銘記和討論。


    ……


    1872年,楊月樓,這位京劇舞台上的明星,以其精湛的演技和俊朗的扮相在上海法租界引起了轟動。


    他的表演不僅贏得了觀眾的喝彩,更俘獲了無數少女的芳心,其中就包括了廣東香山籍茶商的女兒韋阿寶。


    韋阿寶,年僅十七,對楊月樓一見傾心,她的愛慕之情如同劇中的情節一般熾烈。


    在那個時代,優伶被視為社會底層,而商人家庭則屬良家,兩者之間的婚姻是不被社會認可的。


    然而,韋阿寶的愛情卻超越了這些界限,她私下修書給楊月樓,表達了自己的傾慕之情,並希望能與他結為連理。


    麵對這突如其來的愛情邀約,楊月樓起初猶豫不決,但最終在韋母的默許下,他決定接受這份愛意。


    在那個風起雲湧的年代,楊月樓與韋阿寶的相遇如同戲劇般的邂逅,兩顆心在傳統束縛與個人情感的拉扯中逐漸靠近。


    兩人在一次私下的會麵中,彼此的欣賞與滿意溢於言表,他們決定不顧世俗的眼光,勇敢地約定了婚期。


    隨後,他們各自返回,肩負著尋找媒人、促成這段姻緣的重任。


    楊月樓找到了他戲班的班主,希望他能作為媒人,為他與韋阿寶的婚事牽線搭橋。


    而韋阿寶,則求助於她的族叔,希望族中的長輩能夠出麵,為她的愛情給予祝福。


    在楊月樓這一方,事情進展得頗為順利,班主對他的婚事表示了支持。然而,韋家那邊卻掀起了波瀾。


    韋阿寶的父親,作為一名常年奔波於外的香山商人,對於女兒的婚事有著自己的看法。他的態度成為了這場婚事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


    盡管韋阿寶與楊月樓對未來充滿了期待,但韋阿寶的叔叔卻站出來,堅決反對這樁婚事。


    在那個等級森嚴的清朝社會,楊月樓作為戲子,被劃入了“下九流”,與韋家這樣的商人家庭結親,無疑是一種身份的落差。


    根據清朝的律法,“良賤不婚”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韋阿寶的叔叔認為,這樣的聯姻不僅違反了法律,更是對韋家名譽的玷汙。


    麵對家族的反對,韋母陷入了兩難。她深愛著自己的女兒,不願看到女兒的心願破滅。


    在多次嚐試與韋叔商量未果後,韋母決定采取一種更為激進的方式——搶婚。


    在清朝的上海,搶婚不僅是一項深植民間的傳統習俗,更是獲得了官方的默許。


    這一獨特的婚禮形式,成為了當時社會風貌的一種體現。


    相傳,在農曆十一月初一這個吉祥的日子裏,韋阿寶依照這一古老習俗,悄然離開了自己的家,與楊月樓一同前往附近的酒店,秘密舉行了他們的婚禮。


    在那個月光朦朧的夜晚,兩顆心在傳統與愛情之間找到了平衡,他們的結合不僅是對習俗的遵循,也是在清朝律法的框架內尋求自由的象征。


    然而,這段看似完美的姻緣卻遭遇了意外的風波。


    韋阿寶的叔叔,一位堅持傳統禮教的香山籍商人,在得知這一行為後,怒不可遏。


    他聯合了同籍的商人們,向縣衙遞交了訴狀,指控楊月樓盜拐良家女子。


    這一紙訴狀,不僅將楊月樓和韋阿寶推向了風口浪尖,也使得他們的愛情故事成為了公眾討論的焦點。


    上海縣令在接到訴狀後,不敢怠慢,立即派遣衙役將這對新人捉拿歸案,並決定擇期審理此案。在那個時代,法律的天平往往傾向於維護傳統秩序,而楊月樓和韋阿寶的命運,似乎懸於一線。


    在晚清時期,外國列強的侵略使得清朝的法律體係名存實亡,許多律法條文已不再嚴格執行。


    在這樣的背景下,上海縣令意識到,按照“良賤不婚”的舊律來處理楊月樓的案件,不僅與時代潮流背道而馳,而且即使上報朝廷,也很可能因為不合時宜而不了了之。


    因此,縣令經過一番思索,決定以“誘拐罪”來起訴楊月樓。


    起初,楊月樓堅決否認這一罪名,但麵對縣令施加的嚴刑拷打,他最終忍受不住肉體上的痛苦,被迫在供詞上簽字畫押,承認了罪行。


    至於韋阿寶,盡管她在公堂上堅稱自己是出於真愛而自願出嫁,試圖以此來證明楊月樓並無誘拐之舉,然而在那個時代,她的聲音顯得蒼白無力,無法改變已經鑄成的定局。


    在那個動蕩的時代,韋阿寶的母親在絕望中尋求一線希望,她求助於韋家族叔,希望他能作為媒人出麵證明女兒婚姻的合法性。


    然而,族叔出於對族人意見的顧慮,擔心自身地位受損,選擇了沉默,不願為這段姻緣作證。


    韋母,一位深愛女兒的母親,在這場冤案中承受了巨大的精神打擊。


    她的健康狀況因憂慮和悲痛而急劇惡化,最終在病痛中離世,留下了孤苦無依的韋阿寶。


    這起案件引起了《申報》的關注,這份具有影響力的報紙將此事公之於眾,使得楊月樓與韋阿寶的悲劇成為了當時社會的熱點話題。


    當韋阿寶的父親從外地返回上海後,他不僅沒有給予女兒應有的支持和庇護,反而拒絕承認這樁婚事,甚至宣布與女兒斷絕父女關係。


    在失去了家庭的庇護和父親的關愛後,韋阿寶變得無依無靠,最終被送往普育堂——一個為社會邊緣人群提供庇護的地方。


    在普育堂,年僅17歲的韋阿寶麵臨著她人生中最為殘酷的轉折。


    她被迫接受了所謂的“拉郎配”,被許配給了一個70多歲的老人。


    這段被迫的婚姻,無疑是對她青春和未來的無情剝奪。


    這個苦命的少女接下來的人生又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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