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有很長一段時間,王迎璋都在懊悔這件事——三年後,這事成了她無容人之量的證據。


    她十三歲那年,崔琳病故,屍骨未寒,王玉偉便娶了郭秀秀進門。


    他前腳娶妻,後腳就把尚在熱孝之中的王迎璋送去了廬州妹夫家。


    王玉偉也知道這樣做不地道,就把這件事情拿出來一再說,說她無容人之量,連一條狗都不能容,何況是郭秀秀母子?


    與其讓他們天天爭吵,鬧得家宅不寧,不如將他們隔遠些。


    王迎璋還記得,林氏後來不止一次的與她抱怨,說崔琳將郭秀秀母子接到王家就是引狼入室。


    說如果崔琳不理會郭氏的哭鬧,沒有接他們到王家,或許就不會有崔琳屍骨未寒,郭秀秀就進門的事。


    郭秀秀沒那麽快進門,就不會有王玉偉仿佛遣送發配一般,將王迎璋送到廬州的事。


    王迎璋沒有被遣送到廬州,林氏也不會為了她背井離鄉,與丈夫兒女分開。


    當然,很久之後,王迎璋也知道了,就算崔琳沒有將他們接到王家,郭秀秀嫁給王玉偉也是遲早的事。


    王寒鬆是王玉偉的私生子,唯一的兒子。


    隻是,她是怎麽鬧的才讓人把那狗給送走的呢?


    王迎璋皺緊了眉頭。


    她記得,她雖然是王家唯一的孩子,但無論是祖父祖母還是父母都不重視她,就是個可有可無甚至不討喜的。


    又有誰會樂意為她出頭呢?


    “這死狗也真是吵死人了!”


    福妹罵咧了一句,看著臉色不渝的王迎璋:“姑娘,你也別惱了,林媽媽不是說了會想辦法嗎?”


    “想辦法?想什麽辦法?”


    王迎璋皺眉,微微猶疑了一下:“連我娘都……哼,不說了!”


    王迎璋的話說的很含糊——這麽多年過去了,她怎麽可能記得當年崔琳是什麽反應?


    不過,崔琳對誰都沒脾氣,是個超級好欺負的軟包子這件事情倒是記得很清楚。


    “姑娘還在生太太的氣啊?”


    福妹一臉無奈,想了想,勸慰道:“姑娘你可別這樣。”


    “太太也有自己的難處啊!”


    “林媽媽白天不是和你你說了嗎?”


    “太太接表姑太太和表少爺的時候親口說的,讓他們把這兒當自家,那狗也是和太太打了招呼,太太同意了才帶過來的。”


    “這才兩天,就因為那狗吵就讓表姑太太把狗送走……”


    “太太哪好意思開這個口啊!”


    這意思是她因為狗的事情和母親鬧過一場,但並沒有成功……


    王迎璋心頭了然,一點也不意外會是這麽一個結果,嘴上卻哼了一聲,沒好氣的:“她不好意思,就由著我被吵得睡不著嗎?”


    福妹原不是什麽千伶百俐的,被王迎璋這麽一說,有些傻眼。


    最後,呐呐的:“那還能怎麽樣啊?總不至於真像林媽媽說的那樣,下耗子藥把它給藥死吧!”


    藥死?王迎璋微微一怔,還是林氏說的?


    她瞳孔猛縮,忽然想到一件事……


    算算時間,那件事情應該已經開始了,那是不是……


    她腦子飛快的轉動著,身體卻疲乏得厲害,控製不住的打了個嗬欠。


    福妹連忙侍候她躺下,為她蓋好被子拉好帳子:“不管怎麽說,姑娘還是閉上眼,就算睡不著,也閉上眼養養神,說不定就睡著了呢!”


    王迎璋一點睡意都沒有,忍不住的打嗬欠不過是如今這具身體的本能反應而已。


    但,她沒有反駁,由著福妹侍候著她躺下。


    福妹吹滅蠟燭,屋裏再次陷入黑暗之後,王迎璋開始用心的從模糊的記憶之中搜尋有用的信息……


    縱使一夜沒睡,第二天一早,王迎璋還是早早的就起來了。


    福妹給她拿來衣裙,侍候著她起身。


    王迎璋板著一張臉,不言不語不笑,一臉的麵無表情。


    “姑娘這是沒睡夠還是還在生氣啊?”


    看著在福妹的侍奉下,一臉不高興的王迎璋,端著溫水進來的丫鬟關心的問了一聲。


    說話的是喜妹,另一個看著王迎璋長大的丫鬟。


    福妹、喜妹都是農家女。


    是那種家境貧寒,家裏隻有兩三畝薄田,忙時種田閑時打零工、年歲好一家老小還能混個溫飽、勉強度日,年歲不好就得餓肚子,甚至賣兒賣女才能活下去的農家。


    王迎璋兩歲那年,寧州雨水少,收成比往年少了三成。


    這其實也算不得很糟糕的年歲。


    家境好的就不用說了,家境不好的,勒緊褲腰帶、多打點野菜、多吃幾個月稀的,也還是能熬過去。


    但寧州太守好大喜功,不僅沒有因為收成少而減免任何賦稅,反而加了好幾項稅,似乎這樣就能向上峰證明他治理有方,年歲不好卻依舊把寧州治理的欣欣向榮一般……


    這對艱難度日的農家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為了湊齊稅錢,也為了能活下去,不少人家賣兒賣女——主要是賣女兒,畢竟男丁是要傳承香火的,除非是真到了不下去,賣身富貴人家反而能的一條活路的時候,是沒有人家會賣男丁的。


    被賣的女兒多是十歲上下。


    這倒也算是慣例了。


    除非是那種長得極好,一看就是美人胚子的,七歲以下,就算會幹活也幹不了多少活的小丫頭沒人買。


    已經十一二歲、再過兩年就能嫁人的,與其冒著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的風險,不如咬咬牙再養兩年收聘禮。


    聘禮或許沒有賣身銀子多,但名聲好聽,姑娘還能貼補娘家,細水長流之下,說不得更好。


    那一年,福妹喜妹都是八歲,正好是能做不少事情、嫁人卻又還早的年紀。


    她們都被狠心的老子娘賣給了人牙子,又從人牙子那裏被賣進了王家。


    進了王家,王迎璋的母親崔琳身邊的李嬤嬤簡單的調教了幾日之後,就把她們放到了王迎璋身邊。


    喜妹打趣的話沒讓王迎璋有半點反應,倒是福妹沒好氣的白了喜妹一眼,道:“隔壁院子那狗昨兒晚上叫了一夜,姑娘一夜都沒睡安穩,心情能好就怪了!”


    昨夜滅燈躺下之後,福妹一直沒敢睡沉,自然知道王迎璋也沒有睡著的事實。


    乖巧的王迎璋是個睡覺極不老實的,越是翻得厲害就越是睡得熟。


    下半夜她一直安安靜靜沒聲響,恰好說明她沒睡著或者說睡著了卻沒睡踏實。


    喜妹吐了吐舌頭,知道福妹是在怪自己提不該提的事情,她笑嘻嘻的道:“是我說錯了!姑娘,林媽媽在廚房裏給你煮小餛飩,你洗漱好就能吃了!”


    林媽媽?是奶娘林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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