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梅出了門,馬上給劉原打了一個電話。


    劉原聽了劉梅的匯報後,說:“那就改用第二個方案。”


    “是!我馬上去辦!”


    打完電話,劉梅便通知了王經理,改用第二號方案。


    王經理當然知道第二號方案是什麽,這可是她與劉梅商量好的。


    於是,劉梅便去了銀行,王經理則是去了倉庫巡視。


    每天,王經理都要巡視收購點。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江山在收購點忙著檢測棉花。


    王經理來的時候,對人發號施令的時候,江山便對係統下令。


    “係統,查探王經理的人生劇本。”


    係統馬上查探出來,並投影給了江山。


    “目標,王蘭花,人類,女人。年齡四十六歲。”


    “官運:白色三級。止步於正股級。”


    “財運:橙色五級。貪汙受賄存款二百一十七萬。”


    “豔運:黃色。情夫有二十七人。”


    “人生劇本:出生於十萬大山。一個農民的家庭。”


    (長相漂亮,被稱為鄉裏最漂亮的女人。)


    (十六歲,嫁給了鄉小學的三十歲的校長。)


    (二十二歲,駐村的副鄉長看中了王蘭花,天雷碰地火,兩人便偷情起來。)


    (二十八歲,駐村的鄉幹部升任鄉長,兩人決定要結束這種偷偷摸摸的生活,於是,王蘭花便提出了離婚。小學校長不同意。但是,來自上麵的壓力太大,校長隻得同意離婚。)


    (二十九歲,王蘭花與鄉長結婚,並調到了鄉裏任職婦聯副主任。這期間,王蘭花認識了縣財經辦的副主任李雙元。兩人幹柴烈火,睡到了一起。)


    (三十五歲,鄉長站隊站錯,被免職。王蘭花馬上與其離婚。二人所生育的一個男孩,歸王蘭花撫養。)


    (離婚後,王蘭花調到了縣城,任縣城供銷社采購組副組長。)


    (三十七歲,李雙元調任縣供銷社書記,縣社主任。王蘭花與李雙元結束奸夫淫婦的生活,正式成為合法夫妻。)


    (結婚後,王蘭花升任縣城供銷社采購組長,開始了她貪汙的生活。同時,玉瓶縣供銷社的大小官員,還有工作調動,分房福利需求者,都將禮金送到了王蘭花的手上,求得李雙元的批文。)


    (四十一歲,生下了李雙元的後代,女孩取名李娜。)


    (四十三歲,年老體衰的李雙元,已經六十五歲了,不能滿足王蘭花的性要求。於是,王蘭花與縣城供銷社的采購員勾搭成奸。這期間,王蘭花懷上了采購員的孩子。生出來後,是一個男孩。這讓盼望有一個兒子的李雙元欣喜若狂。那年代,沒有dna驗證之說,李雙元不知道自己的兒子是別人的種。)


    (四十五歲,王蘭花調任縣棉花公司經理,正股級,享受副科級待遇。)


    (四十九歲,王蘭花設計陷害江山。但是被江山發現,錄了音。於是,王蘭花便執行第二號計劃。由劉梅從銀行取出公款十萬元,再由劉梅將十萬元偷偷放到江山的宿舍內。之後,馬上報警,說十萬公款被偷。警察出動後,在江山的宿舍中,搜出了十萬現金。於是,江山被捕。最終獲刑十二年。)


    (五十三歲,李雙元病死!王蘭花調任縣供銷社工會主席。)


    (五十五歲,王蘭花退休。)


    (六十一歲,王蘭花病死於縣醫院。)


    “好感度:0。”


    “與宿主的交集。”


    (四十九歲,參與並組織了對江山的誣告陷害。在第一方案失敗後,馬上又實施第二號方案。從而讓江山在牢中度過了十年。)


    看完了反饋來的信息,江山的心悸動了。


    如果沒有這個係統,江山肯定會中招。


    那結果就是,江山以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在牢中服刑十年。


    看著王蘭花離去的身影,江山在心中罵了一句:該死的老淫婦!


    現在,知道了劉梅的毒計,江山想要破除,的確很難。


    江山結婚後,與劉梅在公司外麵租了一套房住。


    因為棉花公司的宿舍隻有一間房,沒有廚房,沒有洗手間。


    上廁所,都要去公共廁所。


    所以,生活極不方便。


    為此,他們在外麵租了一套房。帶有廚房與洗手間的房子。


    自從劉梅勾搭上了劉原後,她就“潔身自好”,不再與江山住一間房。


    為此,她回到了棉花公司的宿舍,要了一間房。


    而江山也在離婚後,於今天,退租了那間租房。


    知道了自己馬上要回農村了,再租房就沒有意義了。


    那房中,帶有江山不好的記憶。


    當江山帶著東西,搬到了公司宿舍的時候,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發生什麽事了。


    現在,租房不存在了,那麽,劉梅在租房那邊就不會打主意了。


    她的目標,肯定是江山在公司的宿舍。


    宿舍的鑰匙,除了員工外,公司也有備份。


    他們要進宿舍,那是很容易的。


    也就是說,他們將錢放到江山的宿舍,是很容易的。


    其二,就是時間的問題。


    江山下班的時間是晚上七點。


    那麽,在七點前,那十萬塊華幣,會放進江山的宿舍的某一個地方。


    當然,要想做的逼真,搜查的時間,會放在晚上九點之前。


    因為,江山七點下班,想去偷錢,最少在七點半之後。


    總不可能在上班的時間,分身去偷錢吧?


    再說,出納室在七點半前,都有兩人上班。


    人在那裏,你怎麽去偷錢?


    至於晚上九點後,更不可能了。


    每天九點後,公司的財務組長會將出納室剩餘的資金拿走,放進公司的大保險櫃中。這是省公司的要求。


    也就是說,九點之後,就是有人想偷,那也是無錢可偷。


    分析過後,江山知道了,對方下手的時間是晚上七點半後,九點之前。


    還有,江山今天才搬到公司的宿舍,那麽,定罪江山盜竊的時間,也隻能是定在今天晚上之後。


    今晚之前?


    笑話,人都沒有住進來,哪來的偷錢?


    再說,那多的錢不見了,肯定是當天就發現了。怎麽可能在一天後才發現?


    說出去,都沒有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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