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人的喪禮上,可以呼天搶地,甚至不哭地要被認為不孝和無情。可是在美國人的喪禮上,親屬能不落淚,卻會被讚賞,認為那是自製的表現。
酷是不失規矩的自我發揮。
你有酷的資格嗎?
先說個有意思的事給你聽。
前天汪阿姨請我去參觀她在曼哈頓新買的公寓,才走到街角,她就迫不及待地指著她的那層高樓:“瞧!那就是我家。”
“是陽台上有盆大葉子樹的那戶嗎?”我和你媽媽也一起指。
正指呢,卻聽見背後一片匆促的腳步聲,衝來幾個穿製服的大漢,急著大聲問:“什麽事?什麽事?”
我一怔,說:“沒事啊!我朋友正告訴我們她家在哪一層,有什麽問題嗎?”
就見那幾個大漢長長吐了口氣:“天哪!我們還以為樓上失火了,拜托你!以後不要隨便指好不好?”
原來他們都是附近大樓門口的管理員。
這件事讓我想起剛到美國教書的時候,常在辦公大樓的走廊跑,也曾被一個同事責怪。
我當時問他:“我又沒有撞到你,怎麽會影響你?跑,是我的自由。”
那同事卻板著臉說:“你跑,讓我以為失火了,心不安,所以你的自由影響到我的自由。”
孩子,你們常認為美國很民主、很自由,卻可能不知道在這些自由裏其實有許多不自由,甚至遠比中國人不自由。
就拿最屬於個人自由的“哭”和“笑”來說吧!
在中國人的喪禮上,可以呼天搶地,甚不哭的要被認為不孝和無情。可是在美國人的喪禮上,親屬能不落淚,卻會被讚賞,認為那是自製的表現。因為喪親是你自己的事,如果你大聲哭喊,使別人不知所措,就是失禮。
“笑”也一樣,你幾曾到高級西餐廳,見到人們拉開嗓門大笑?就算是太好笑的事,也得壓低聲音,因為如果大笑,會打擾到別人,那也是失禮。
所以自由有個必要條件,就是不能影響到別人的自由;自由的基礎是自製和守法。
前兩天你媽媽也提到一件值得深思的事——
“你知道某某小提琴家,雖然是茱麗葉音樂學院先修班畢業,卻沒考進大學部嗎?”她說。
“拉得那麽好,為什麽茱麗葉不收?”我不解地問。
“因為他在先修班的樂團裏,太表現他自己,常常不聽指揮的。”你媽媽故作神秘地說:“茱麗葉大學部的主考官和先修班原來是相通的,先修班會把那些自以為很酷而不聽話的學生,早早告訴主考官,讓他們不被錄取。
“可是那些常是天才啊!”
“天才管屁用!天才不尊重團體,就教人看不起。”
這也使我記起前幾年,你學溜冰時,有一次參加比賽,其中一個孩子溜得最好,獲得最熱烈的掌聲,卻沒得名。
你記得嗎?當時大家都覺得奇怪,四處打聽,才知道是因為比賽規定不準把任何東西扔在地上,那個孩子卻在比賽結束時,得意地把手上的小花環拋向空中。
“這有那麽了不得嗎?她溜得太好了啊!”當時有人問。
“太好卻不守法,就不是太好。”裁判說。
親愛的女兒!我今天說這些,是因為發現你們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動不動就說“酷”,甚至認為酷是“隻要我高興,有什麽不可以”,豈知這種酷不但傷害了自己、影響了別人,也由於在有秩序的社會裏沒秩序,造成許多危險。
我非常欣賞最近在李安《十年一覺電影夢》(張靚蓓編著)裏讀到的一段話——
“拍國片像作皇帝,大家聽令於我;拍西片像當總統,總統是要出去取悅每個人的。”
李安這麽說,是因為他在台灣拍片時,導演最大,愛怎麽幹就怎麽幹;但是當他到好萊塢拍片的時候,卻總得跟製作人、演員、攝影和片廠溝通,他雖有導常的自由,卻要尊重每個人的意見。
看完這段話,今天如果你問什麽是“酷”,我要說:“酷不是作皇帝,是當總統;酷是不失規矩的自我發揮。”
酷是不失規矩的自我發揮。
你有酷的資格嗎?
先說個有意思的事給你聽。
前天汪阿姨請我去參觀她在曼哈頓新買的公寓,才走到街角,她就迫不及待地指著她的那層高樓:“瞧!那就是我家。”
“是陽台上有盆大葉子樹的那戶嗎?”我和你媽媽也一起指。
正指呢,卻聽見背後一片匆促的腳步聲,衝來幾個穿製服的大漢,急著大聲問:“什麽事?什麽事?”
我一怔,說:“沒事啊!我朋友正告訴我們她家在哪一層,有什麽問題嗎?”
就見那幾個大漢長長吐了口氣:“天哪!我們還以為樓上失火了,拜托你!以後不要隨便指好不好?”
原來他們都是附近大樓門口的管理員。
這件事讓我想起剛到美國教書的時候,常在辦公大樓的走廊跑,也曾被一個同事責怪。
我當時問他:“我又沒有撞到你,怎麽會影響你?跑,是我的自由。”
那同事卻板著臉說:“你跑,讓我以為失火了,心不安,所以你的自由影響到我的自由。”
孩子,你們常認為美國很民主、很自由,卻可能不知道在這些自由裏其實有許多不自由,甚至遠比中國人不自由。
就拿最屬於個人自由的“哭”和“笑”來說吧!
在中國人的喪禮上,可以呼天搶地,甚不哭的要被認為不孝和無情。可是在美國人的喪禮上,親屬能不落淚,卻會被讚賞,認為那是自製的表現。因為喪親是你自己的事,如果你大聲哭喊,使別人不知所措,就是失禮。
“笑”也一樣,你幾曾到高級西餐廳,見到人們拉開嗓門大笑?就算是太好笑的事,也得壓低聲音,因為如果大笑,會打擾到別人,那也是失禮。
所以自由有個必要條件,就是不能影響到別人的自由;自由的基礎是自製和守法。
前兩天你媽媽也提到一件值得深思的事——
“你知道某某小提琴家,雖然是茱麗葉音樂學院先修班畢業,卻沒考進大學部嗎?”她說。
“拉得那麽好,為什麽茱麗葉不收?”我不解地問。
“因為他在先修班的樂團裏,太表現他自己,常常不聽指揮的。”你媽媽故作神秘地說:“茱麗葉大學部的主考官和先修班原來是相通的,先修班會把那些自以為很酷而不聽話的學生,早早告訴主考官,讓他們不被錄取。
“可是那些常是天才啊!”
“天才管屁用!天才不尊重團體,就教人看不起。”
這也使我記起前幾年,你學溜冰時,有一次參加比賽,其中一個孩子溜得最好,獲得最熱烈的掌聲,卻沒得名。
你記得嗎?當時大家都覺得奇怪,四處打聽,才知道是因為比賽規定不準把任何東西扔在地上,那個孩子卻在比賽結束時,得意地把手上的小花環拋向空中。
“這有那麽了不得嗎?她溜得太好了啊!”當時有人問。
“太好卻不守法,就不是太好。”裁判說。
親愛的女兒!我今天說這些,是因為發現你們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動不動就說“酷”,甚至認為酷是“隻要我高興,有什麽不可以”,豈知這種酷不但傷害了自己、影響了別人,也由於在有秩序的社會裏沒秩序,造成許多危險。
我非常欣賞最近在李安《十年一覺電影夢》(張靚蓓編著)裏讀到的一段話——
“拍國片像作皇帝,大家聽令於我;拍西片像當總統,總統是要出去取悅每個人的。”
李安這麽說,是因為他在台灣拍片時,導演最大,愛怎麽幹就怎麽幹;但是當他到好萊塢拍片的時候,卻總得跟製作人、演員、攝影和片廠溝通,他雖有導常的自由,卻要尊重每個人的意見。
看完這段話,今天如果你問什麽是“酷”,我要說:“酷不是作皇帝,是當總統;酷是不失規矩的自我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