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一起薅羊毛
頭號鑒寶師,老板娘絕色傾城 作者:一行白鷺飛上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楚健的目光落在落了灰塵的硯台上,觀賞了一會,心裏很是驚訝。
他不動聲色地收下。
秦奮走馬觀花逛了一圈,最後在角落拎起一把青銅劍走了過來。
得!這家夥,是對跟古代冷兵器杠上了?
“楚兄弟,我看這青銅劍有點看頭。”
楚健打量了一會,然後看向秦奮。
“咳咳!你別這樣看我呀!就說能不能入手吧!”
沈世傑帶著一件筆架過來,顧嘉輝拿著一個布滿裂痕的盤子。好家夥!動作都很快呀!
一個個在旁邊等著楚健幫他們做鑒定,八萬歐元,值不值得入手。
“奇怪,你今天運氣這麽好?”
得!楚健這話一出,秦奮便知道自己看對眼了。手上的這把青銅劍,價值肯定在八萬歐元之上。
“是嗎?我也覺得。跟我簡單說說唄!”秦奮大為振奮。
賺不賺錢無所謂,他的錢夠多,這輩子估計花不完。主要是撿漏那一瞬間的快樂感,讓他挺享受的。
楚健接過青銅劍,手指一彈青銅劍的劍身,旁邊一小塊好像鏽跡的東西脫落,露出寒光閃閃的一小塊劍刃。
在那位公爵不注意的時候,楚健把露出來的劍刃和鐵做的架子一碰。
鐵架子被割出一道口子。
秦奮和沈世傑等人看得目瞪口呆。
楚健把青銅劍給秦奮,朝那位公爵努了努嘴。
秦奮回頭一看,見那位公爵也看了過來,立即將青銅劍收起來,當沒事發生。這要是讓那位公爵看到,估計死活不肯定賣了。
削鐵如泥的寶劍,不管是中外的文物,都會變得很珍貴。
“回去再細說。”楚健低聲說道。
大家很默契沒有繼續說下去。
楚健看向沈世傑的筆架。
顧名思義,就是用來架筆的工具,文房寶物之一。
南北朝時就已有筆架的記載,但傳世品還不曾發現。唐代筆架流傳下來的極為罕見,但從文獻來看,此時的筆架已經成為文房的常設之物。
宋代筆架傳世品和出土物較多,材質多樣,有銅、瓷、石等,其形多為山形。到了明代,筆架成為文房中不可或缺之物,其材質更加多樣,不但有珊瑚、瑪瑙、水晶,還有瓷、玉、木等。
清代筆架更勝明代,材質有玉、紫砂、水晶、銅、木、琺琅、象牙等,而以自然之物最為名貴。
像沈世傑找到的這件,就是象牙做的。
“我感覺是明清時期的。”沈世傑說出自己的判斷。
認真觀察,大家會發現這筆架溫潤細密,大致呈山形,采用淺浮雕和陷地深雕技法製成,上端三山聳立,雲氣環繞,下端海水江芽,波浪翻滾,取“壽山福海”之意。
此外,山海之間飾以龍、鳳、麒麟、豹,刻畫具象,惟妙惟肖。此筆架選材精良,構圖合理,實為牙雕之精品。
楚健手捧著象牙筆架,開口道:“沒錯!這是一件清代的象牙龍鳳瑞獸筆架。”
他還表示,明代玉筆架極為普遍,有青玉、白玉等。以山峰形居多,峰為柱狀,在注重實用性的同時,更追求觀賞性,其雕工精湛。白玉筆架為明代器物,通體雕有人物紋飾,雕工細膩,刀法流暢。
而清代筆架的雕工較明代更為繁縟,特別是工藝味道濃鬱,除一些傳統的山形筆架之外,其觀賞性遠遠超過實用性。
“要硬是拿明清的筆架一比高下,清代的藝術性更強,價格會更高一點。所以,還是那句話,古董藝術品,很多時候不是年代越久遠就越值錢。
人有時候也一樣,不是年紀越大,本事就越強。”楚健繼續說道。
“八萬應該值吧?”沈世傑追問。
“你覺得呢?”楚健反問。
沈世傑想了想,堅持自己的估價。在他看來,這件筆架的價值在百萬人民幣左右,肯定是超過八萬歐元的。
“我覺得值。”
楚健點頭:“眼光不錯!我看它不會低於三百萬。”
路易莎就在旁邊,楚健他們沒有避著她,相信她的為人。果然,路易莎雖然聽懂這些,但沒有跟公爵打小報告。
在她看來,公爵也是活該,那傲慢的態度,連她都想揍一頓。
沈世傑聽到楚健的估價,眼睛一亮,嘿嘿一笑。
楚健將目光轉移到顧嘉輝手上。
毫無疑問,那是一件哥窯瓷器。
眾所周知,哥窯是宋代五大名窯之一,知名度很高,在陶瓷史上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哥窯胎多紫黑色、鐵黑色、也有黃褐色。釉為失透的乳濁釉,釉麵泛一層酥光,釉色以炒米黃、灰青多見,釉麵大小紋片結合。
“這如果是宋代的,那你賺大發了。可惜,它是清代的仿品,不值八萬歐元,放回去吧!”楚健看了幾眼,然後跟顧嘉輝說道。
宋代哥窯在後世備受人們喜愛,元明清仿製者頗多,且各有風格,被稱為仿哥窯或哥釉,但其製作工藝已不能與宋代哥窯相媲美。
92年的時候,港島佳士得拍賣一件宋代哥窯\\\"八方貫耳瓶\\\",雖然當時收藏界仍有人持不同看法,但其拍出價仍高達1000萬元以上。
可見真正的宋代哥窯有多值錢。
楚健指出破綻,宋代哥窯胎質堅細,瓷器口沿尖窄,厚釉在瓷器口沿不能存留,垂釉多在口沿邊稍下處形成略微凸出之環形帶,因口沿處胎骨略黯而被稱之為\\\"紫口\\\",此為宋哥窯瓷之一絕,盡管以後曆代有許多仿宋哥窯,但在燒製上皆未能臻此絕藝。
顧嘉輝聽完,沒有糾結太多,趕緊將東西放回去,輕拿輕放,讓公爵找不出毛病。
有那時間糾結,還不如多找幾件,碰碰運氣。
楚健目光看向一件雕塑作品,私底下跟路易莎說道:“那玩意價值也超過八萬歐元,相信我的話,可以將它拿下。”
路易莎一聽,同樣眼睛微亮。
掙錢嘛!誰不喜歡?何況,她還是沒落的貴族後代,手裏的零花錢也不多。
要是能薅一把公爵的羊毛,那自然是最好不過的。
沈世傑獻殷勤:“我先幫你買下,出去後再給你。”
他不動聲色地收下。
秦奮走馬觀花逛了一圈,最後在角落拎起一把青銅劍走了過來。
得!這家夥,是對跟古代冷兵器杠上了?
“楚兄弟,我看這青銅劍有點看頭。”
楚健打量了一會,然後看向秦奮。
“咳咳!你別這樣看我呀!就說能不能入手吧!”
沈世傑帶著一件筆架過來,顧嘉輝拿著一個布滿裂痕的盤子。好家夥!動作都很快呀!
一個個在旁邊等著楚健幫他們做鑒定,八萬歐元,值不值得入手。
“奇怪,你今天運氣這麽好?”
得!楚健這話一出,秦奮便知道自己看對眼了。手上的這把青銅劍,價值肯定在八萬歐元之上。
“是嗎?我也覺得。跟我簡單說說唄!”秦奮大為振奮。
賺不賺錢無所謂,他的錢夠多,這輩子估計花不完。主要是撿漏那一瞬間的快樂感,讓他挺享受的。
楚健接過青銅劍,手指一彈青銅劍的劍身,旁邊一小塊好像鏽跡的東西脫落,露出寒光閃閃的一小塊劍刃。
在那位公爵不注意的時候,楚健把露出來的劍刃和鐵做的架子一碰。
鐵架子被割出一道口子。
秦奮和沈世傑等人看得目瞪口呆。
楚健把青銅劍給秦奮,朝那位公爵努了努嘴。
秦奮回頭一看,見那位公爵也看了過來,立即將青銅劍收起來,當沒事發生。這要是讓那位公爵看到,估計死活不肯定賣了。
削鐵如泥的寶劍,不管是中外的文物,都會變得很珍貴。
“回去再細說。”楚健低聲說道。
大家很默契沒有繼續說下去。
楚健看向沈世傑的筆架。
顧名思義,就是用來架筆的工具,文房寶物之一。
南北朝時就已有筆架的記載,但傳世品還不曾發現。唐代筆架流傳下來的極為罕見,但從文獻來看,此時的筆架已經成為文房的常設之物。
宋代筆架傳世品和出土物較多,材質多樣,有銅、瓷、石等,其形多為山形。到了明代,筆架成為文房中不可或缺之物,其材質更加多樣,不但有珊瑚、瑪瑙、水晶,還有瓷、玉、木等。
清代筆架更勝明代,材質有玉、紫砂、水晶、銅、木、琺琅、象牙等,而以自然之物最為名貴。
像沈世傑找到的這件,就是象牙做的。
“我感覺是明清時期的。”沈世傑說出自己的判斷。
認真觀察,大家會發現這筆架溫潤細密,大致呈山形,采用淺浮雕和陷地深雕技法製成,上端三山聳立,雲氣環繞,下端海水江芽,波浪翻滾,取“壽山福海”之意。
此外,山海之間飾以龍、鳳、麒麟、豹,刻畫具象,惟妙惟肖。此筆架選材精良,構圖合理,實為牙雕之精品。
楚健手捧著象牙筆架,開口道:“沒錯!這是一件清代的象牙龍鳳瑞獸筆架。”
他還表示,明代玉筆架極為普遍,有青玉、白玉等。以山峰形居多,峰為柱狀,在注重實用性的同時,更追求觀賞性,其雕工精湛。白玉筆架為明代器物,通體雕有人物紋飾,雕工細膩,刀法流暢。
而清代筆架的雕工較明代更為繁縟,特別是工藝味道濃鬱,除一些傳統的山形筆架之外,其觀賞性遠遠超過實用性。
“要硬是拿明清的筆架一比高下,清代的藝術性更強,價格會更高一點。所以,還是那句話,古董藝術品,很多時候不是年代越久遠就越值錢。
人有時候也一樣,不是年紀越大,本事就越強。”楚健繼續說道。
“八萬應該值吧?”沈世傑追問。
“你覺得呢?”楚健反問。
沈世傑想了想,堅持自己的估價。在他看來,這件筆架的價值在百萬人民幣左右,肯定是超過八萬歐元的。
“我覺得值。”
楚健點頭:“眼光不錯!我看它不會低於三百萬。”
路易莎就在旁邊,楚健他們沒有避著她,相信她的為人。果然,路易莎雖然聽懂這些,但沒有跟公爵打小報告。
在她看來,公爵也是活該,那傲慢的態度,連她都想揍一頓。
沈世傑聽到楚健的估價,眼睛一亮,嘿嘿一笑。
楚健將目光轉移到顧嘉輝手上。
毫無疑問,那是一件哥窯瓷器。
眾所周知,哥窯是宋代五大名窯之一,知名度很高,在陶瓷史上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哥窯胎多紫黑色、鐵黑色、也有黃褐色。釉為失透的乳濁釉,釉麵泛一層酥光,釉色以炒米黃、灰青多見,釉麵大小紋片結合。
“這如果是宋代的,那你賺大發了。可惜,它是清代的仿品,不值八萬歐元,放回去吧!”楚健看了幾眼,然後跟顧嘉輝說道。
宋代哥窯在後世備受人們喜愛,元明清仿製者頗多,且各有風格,被稱為仿哥窯或哥釉,但其製作工藝已不能與宋代哥窯相媲美。
92年的時候,港島佳士得拍賣一件宋代哥窯\\\"八方貫耳瓶\\\",雖然當時收藏界仍有人持不同看法,但其拍出價仍高達1000萬元以上。
可見真正的宋代哥窯有多值錢。
楚健指出破綻,宋代哥窯胎質堅細,瓷器口沿尖窄,厚釉在瓷器口沿不能存留,垂釉多在口沿邊稍下處形成略微凸出之環形帶,因口沿處胎骨略黯而被稱之為\\\"紫口\\\",此為宋哥窯瓷之一絕,盡管以後曆代有許多仿宋哥窯,但在燒製上皆未能臻此絕藝。
顧嘉輝聽完,沒有糾結太多,趕緊將東西放回去,輕拿輕放,讓公爵找不出毛病。
有那時間糾結,還不如多找幾件,碰碰運氣。
楚健目光看向一件雕塑作品,私底下跟路易莎說道:“那玩意價值也超過八萬歐元,相信我的話,可以將它拿下。”
路易莎一聽,同樣眼睛微亮。
掙錢嘛!誰不喜歡?何況,她還是沒落的貴族後代,手裏的零花錢也不多。
要是能薅一把公爵的羊毛,那自然是最好不過的。
沈世傑獻殷勤:“我先幫你買下,出去後再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