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李鴻章的名片
頭號鑒寶師,老板娘絕色傾城 作者:一行白鷺飛上天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幾人繼續逛下去,也懶得分開走了。
很快,楚健他們在一位華人大媽的攤前留下腳步。
不過,這位大媽,似乎有點瞧不起楚健等人。估計要不是身邊有諾斯這位白人,人家恐怕都讓你別當著她做生意。
沒辦法!有些人到了國外,就是瞧不起自己的同胞。
當然了,楚健等人也沒把她當同胞。
“一萬美元,給不起錢就走遠點。”大媽說話有點囂張。
李斐靈機一動:“八嘎!”
嗯?
是島國人?
大媽頓時滿臉笑容,手腳比劃著,從原來的一萬美元,立即變成兩百美元。
眾人無語,賤骨頭呀!
楚健拿起那綁起來的一遝舊書之類,丟下兩百美元,都懶得說話,帶上李斐等人離開了這惡心的攤子。
他怕自己忍不住一巴掌扇過去。
媽的!舔小日子,都瞧不起中國人,那麽不喜歡中國,為什麽不把自己的血放幹淨?那些華夏的血,有本事去醫院換血。
有些女人,是真的沒有民族氣節。
什麽曆史之類,她們根本不在乎,民族情懷更是為零。她們在乎的,是自己過得舒不舒服,能不能把洋大人伺候好。
“操!我真他媽想踹一腳。”
李斐好像見多了。
他笑道:“在國外,尤其是美國,你不仇視中國,好像有點不合群。真的,就連好多國內來的留學生都這樣,靠著抹黑自己祖國,獲得周邊的友情、好感等。”
反正,隻要你抹黑你祖國,畢業都容易一些。
“沒必要生氣,那種賤骨頭,遲早有她們苦頭吃。”楚健說道。
那樣的例子還少嗎?
國內都有很多,更不要說國外。某些女的,對自己國家的男人就要求這個,要求那個,彩禮、車子,房子都不能少。
可對外國人,哪怕是最低等的黑炭,她們也能倒貼過去。
不是有些女的跟著去了非洲,遭受各種折磨,想要回國嗎?
對於那些人,隻能說活該。
楚健尊重每一位不到中國的黑炭,以及尊重每一位跟著去非洲的女人,不要把野種留在國內就行。
“楚哥,這些書本值錢?我看都是近代的呀!”李斐疑惑。
楚健打開繩子,拿起上麵的一封信,其他的就丟在旁邊不管。
得!這回,大家知道真正值錢的,不是那些書本,而是這封信。看上去,確實有點年頭了。
“信也有人收藏嗎?”
沈世傑翻了下白眼:“很新奇嗎?古代的信,其實就是所謂的手劄,一直都是收藏品之一。”
他表示,尤其是名人的書信,還很受歡迎。
手劄之所以值錢,主要是看手劄是誰寫的,價值核心是名人。
名人的名氣越響亮,其手劄勢必會更搶手和更具升值空間,尤其是已經過世的名人,以古代名人為最佳。
如唐代詩聖杜甫,如果你藏有他一個字,就可以說是國寶級的,更不要說是一紙書劄了。
像宋朝大文學家蘇東坡的短劄更是值得收藏,現在故宮博物院藏有十件蘇東坡真跡。
宋徽宗趙佶的瘦金體批奏、詩人陸遊的信劄或是文天祥的自書詩詞,或者李清照的信函,都是極品手劄文化,不僅具有物質價值,更具有相當大的文化價值。
沈世傑湊過去,看了眼,微微皺眉:“許昌?不認識,而且,這字寫得也有點醜,比我好一點點而已。”
說到這,他其實已經覺得,這封信沒有什麽收藏價值。
一來,它不是什麽名人的書信;二來,它的書法也不行;三來,上麵記錄的內容也不是什麽驚天大事,而是正常的問候等。
如果字寫得好,還能當書法作品處理,起碼有人會要。
但你這,屬於“三無產品”呀!
講真,這種東西,送給他都不要,怎麽就會被楚哥看上的?有點搞不懂。
“所以,不值錢是嗎?”李斐小聲地問道。
楚健看走眼,他還是第一次見。
然而,楚健從信封又抽出一樣東西,類似卡片。
“嗯?拜帖?”沈世傑頓時一驚。
所謂“拜帖”,是為拜訪別人時所用的名帖,是古代官員之間交際時不可缺少的工具。
它起源於漢代,當時是用削平的木條上呈寫姓名、裏居等,因而又稱為“名刺”。造紙術發明以後,拜帖材料漸漸為紙質所取代。
到了清朝,隻要是生員以上者,就可以使用紅色拜帖,以至於普通的讀書人也都普遍使用起紅色的名帖。
“名帖”上所書名字要大,名字大表示謙恭,名字小會被視為狂傲。
到了民國,拜帖逐漸變小,也由紅色變成了白色,上麵隻寫姓名、職務、籍貫等最基本信息,類似於現在的名片,很少再寫客套話了。
“清末的拜帖。”沈世傑嘀咕。
“你怎麽知道是清末的?”
沈世傑白了一眼李斐:“右下角那兒,不是標準了時間嗎?你瞎呀?”
李斐定眼一看,還真是,老臉一紅。
“咳咳!這拜帖也是收藏品?值錢嗎?”
他算是明白了,幾乎所有曆史遺留物品,都可以收藏,看收藏的人多不多而已。
蘿卜青菜,各有所愛!
“這也叫名刺,和現在的名片有點類似。現代的名片都有價值,古代的自然也有收藏價值。”楚健說道。
以前有個故事,叫“遍談百刺”。
說三國時,魏國大將夏侯淵有個兒子,是個神童,叫夏侯榮。日誦千言,過目輒識,七歲能詩文。皇帝曹丕聽說後召見他,賓客有上百人,人各一刺,上書爵裏姓名。榮一過目,與之接談,不謬一人。
故事中說的\\\"刺\\\"就是\\\"名刺\\\"。
到了東漢,\\\"謁\\\"之名稱被\\\"刺\\\"所取代,材質仍為竹木之類。有人還在\\\"刺\\\"上添加了官職年齡等內容,專供拜見上峰之用,名曰\\\"爵裏刺\\\"。
“而且,這是李鴻章的名刺,你說有沒有價值吧!”
李斐頓時瞪大眼睛。
李鴻章的?
雖然李鴻章被後世詬病,因為簽下很多不平等條約,名聲爛大街,但人家是實打實的清末大名人呀!
李斐忽然想起,李鴻章好像來過美國的吧?
難道,是那時候留下的?
他越想,越覺得有這個可能。
“這拜帖應該值十萬以上。”沈世傑估算道。
畢竟這含金量有點高。
很快,楚健他們在一位華人大媽的攤前留下腳步。
不過,這位大媽,似乎有點瞧不起楚健等人。估計要不是身邊有諾斯這位白人,人家恐怕都讓你別當著她做生意。
沒辦法!有些人到了國外,就是瞧不起自己的同胞。
當然了,楚健等人也沒把她當同胞。
“一萬美元,給不起錢就走遠點。”大媽說話有點囂張。
李斐靈機一動:“八嘎!”
嗯?
是島國人?
大媽頓時滿臉笑容,手腳比劃著,從原來的一萬美元,立即變成兩百美元。
眾人無語,賤骨頭呀!
楚健拿起那綁起來的一遝舊書之類,丟下兩百美元,都懶得說話,帶上李斐等人離開了這惡心的攤子。
他怕自己忍不住一巴掌扇過去。
媽的!舔小日子,都瞧不起中國人,那麽不喜歡中國,為什麽不把自己的血放幹淨?那些華夏的血,有本事去醫院換血。
有些女人,是真的沒有民族氣節。
什麽曆史之類,她們根本不在乎,民族情懷更是為零。她們在乎的,是自己過得舒不舒服,能不能把洋大人伺候好。
“操!我真他媽想踹一腳。”
李斐好像見多了。
他笑道:“在國外,尤其是美國,你不仇視中國,好像有點不合群。真的,就連好多國內來的留學生都這樣,靠著抹黑自己祖國,獲得周邊的友情、好感等。”
反正,隻要你抹黑你祖國,畢業都容易一些。
“沒必要生氣,那種賤骨頭,遲早有她們苦頭吃。”楚健說道。
那樣的例子還少嗎?
國內都有很多,更不要說國外。某些女的,對自己國家的男人就要求這個,要求那個,彩禮、車子,房子都不能少。
可對外國人,哪怕是最低等的黑炭,她們也能倒貼過去。
不是有些女的跟著去了非洲,遭受各種折磨,想要回國嗎?
對於那些人,隻能說活該。
楚健尊重每一位不到中國的黑炭,以及尊重每一位跟著去非洲的女人,不要把野種留在國內就行。
“楚哥,這些書本值錢?我看都是近代的呀!”李斐疑惑。
楚健打開繩子,拿起上麵的一封信,其他的就丟在旁邊不管。
得!這回,大家知道真正值錢的,不是那些書本,而是這封信。看上去,確實有點年頭了。
“信也有人收藏嗎?”
沈世傑翻了下白眼:“很新奇嗎?古代的信,其實就是所謂的手劄,一直都是收藏品之一。”
他表示,尤其是名人的書信,還很受歡迎。
手劄之所以值錢,主要是看手劄是誰寫的,價值核心是名人。
名人的名氣越響亮,其手劄勢必會更搶手和更具升值空間,尤其是已經過世的名人,以古代名人為最佳。
如唐代詩聖杜甫,如果你藏有他一個字,就可以說是國寶級的,更不要說是一紙書劄了。
像宋朝大文學家蘇東坡的短劄更是值得收藏,現在故宮博物院藏有十件蘇東坡真跡。
宋徽宗趙佶的瘦金體批奏、詩人陸遊的信劄或是文天祥的自書詩詞,或者李清照的信函,都是極品手劄文化,不僅具有物質價值,更具有相當大的文化價值。
沈世傑湊過去,看了眼,微微皺眉:“許昌?不認識,而且,這字寫得也有點醜,比我好一點點而已。”
說到這,他其實已經覺得,這封信沒有什麽收藏價值。
一來,它不是什麽名人的書信;二來,它的書法也不行;三來,上麵記錄的內容也不是什麽驚天大事,而是正常的問候等。
如果字寫得好,還能當書法作品處理,起碼有人會要。
但你這,屬於“三無產品”呀!
講真,這種東西,送給他都不要,怎麽就會被楚哥看上的?有點搞不懂。
“所以,不值錢是嗎?”李斐小聲地問道。
楚健看走眼,他還是第一次見。
然而,楚健從信封又抽出一樣東西,類似卡片。
“嗯?拜帖?”沈世傑頓時一驚。
所謂“拜帖”,是為拜訪別人時所用的名帖,是古代官員之間交際時不可缺少的工具。
它起源於漢代,當時是用削平的木條上呈寫姓名、裏居等,因而又稱為“名刺”。造紙術發明以後,拜帖材料漸漸為紙質所取代。
到了清朝,隻要是生員以上者,就可以使用紅色拜帖,以至於普通的讀書人也都普遍使用起紅色的名帖。
“名帖”上所書名字要大,名字大表示謙恭,名字小會被視為狂傲。
到了民國,拜帖逐漸變小,也由紅色變成了白色,上麵隻寫姓名、職務、籍貫等最基本信息,類似於現在的名片,很少再寫客套話了。
“清末的拜帖。”沈世傑嘀咕。
“你怎麽知道是清末的?”
沈世傑白了一眼李斐:“右下角那兒,不是標準了時間嗎?你瞎呀?”
李斐定眼一看,還真是,老臉一紅。
“咳咳!這拜帖也是收藏品?值錢嗎?”
他算是明白了,幾乎所有曆史遺留物品,都可以收藏,看收藏的人多不多而已。
蘿卜青菜,各有所愛!
“這也叫名刺,和現在的名片有點類似。現代的名片都有價值,古代的自然也有收藏價值。”楚健說道。
以前有個故事,叫“遍談百刺”。
說三國時,魏國大將夏侯淵有個兒子,是個神童,叫夏侯榮。日誦千言,過目輒識,七歲能詩文。皇帝曹丕聽說後召見他,賓客有上百人,人各一刺,上書爵裏姓名。榮一過目,與之接談,不謬一人。
故事中說的\\\"刺\\\"就是\\\"名刺\\\"。
到了東漢,\\\"謁\\\"之名稱被\\\"刺\\\"所取代,材質仍為竹木之類。有人還在\\\"刺\\\"上添加了官職年齡等內容,專供拜見上峰之用,名曰\\\"爵裏刺\\\"。
“而且,這是李鴻章的名刺,你說有沒有價值吧!”
李斐頓時瞪大眼睛。
李鴻章的?
雖然李鴻章被後世詬病,因為簽下很多不平等條約,名聲爛大街,但人家是實打實的清末大名人呀!
李斐忽然想起,李鴻章好像來過美國的吧?
難道,是那時候留下的?
他越想,越覺得有這個可能。
“這拜帖應該值十萬以上。”沈世傑估算道。
畢竟這含金量有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