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我理解你的心情。金玉蘭是女同誌,你對她抱著一份同情心理。這是人之常情。不過,我們還是要以工作為重啊……”


    嶽青歌語重心長地說道。


    雖然話說得十分委婉,但那意思卻是明明白白的。


    你別意氣用事,連組織原則都不顧了。


    到時候可別怪我嶽青歌不客氣,給你扣個“情緒化”的帽子。


    對於一位地級市市長而言,這頂“帽子”扣在頭上,可不輕鬆。


    這是政治上極不成熟的表現嘛。


    你還是回國家部委去管業務工作吧,事實證明,你不太適合擔任地方上的主要領導職務。


    高妍硬邦邦地說道:“書記,我這就是工作為重。”


    “我們也看到了,金玉蘭雖然是個女同誌,但她的工作作風是很硬朗的。剛一擔任南河縣委書記,馬上就向金礦區那些壞分子開戰,一舉打掉了一個大的盜采團夥。現在田坪那邊的金礦礦脈已經清理出來了。”


    “這都是國有資產,不容流失。”


    “而偏偏在這種要緊關頭,金玉蘭卻被人舉報了。而且金玉蘭自己堅決不承認那些書畫作品是她原先收藏的,是被人掉了包。”


    “這麽重要的表述,我們難道就可以視而不見嗎?”


    “華峰書記,你們紀委,是不是能百分之百確定,在金玉蘭家裏收繳的那些書畫作品,就是原來的那些?”


    李華峰臉色一凝,有幾分不悅地說道:“高市長,去金玉蘭家裏收繳書畫作品,是我親自帶隊的,全程在場。那些書畫作品,確實是當著金玉蘭的麵,從她家裏取走的。當著她的麵封箱,她自己也簽了字。”


    “此後,一直到省紀委和省裏的專家趕到久安,才當眾開封。在這個過程中,我可以百分之百保證,這些東西不可能被人掉包。金玉蘭自己也確認過騎縫簽名,確實是她的親筆。”


    “那在此之前呢?”


    高妍一步不退,繼續說道。


    “在此之前,在金玉蘭家裏,這些東西就不可能被掉包嗎?”


    李華峰笑了起來,帶著明顯的譏諷之意。


    顯然,他也被高妍這種“胡攪蠻纏”搞得有點煩。


    不要以為你是女同誌,就可以拋開事實不談!


    紀委辦案,是要講證據的。


    “高市長,那我就更不能理解了。東西在金玉蘭家裏被人掉了包,難道金玉蘭自己會看不出來嗎?”


    “她自己也是市裏小有名氣的書法家,書法作品的真假,她總能分得清楚的吧?”


    “就掛在自家客廳裏,天天看著,還分不清真假,我是不怎麽相信的……”


    市長同誌,你能不能不要再強詞奪理了?


    高妍卻說道:“不對,華峰書記,你漏了一個細節。那就是案發之前,金玉蘭正好在下邊檢查工作,案發前一天,才回到家裏。然後還在家裏接見了兩個幹部,很晚才休息。第二天一早,她又下鄉去了。直到你們市紀委的同誌趕到南河,她才急匆匆地趕回家裏。所以,這幾天,她其實都沒有什麽時間去盯著那些書畫作品看。”


    說到這裏,高妍臉上閃過一抹憤怒。


    顯然想起了自己被人栽贓陷害的事情。


    金玉蘭家裏發生的一切,和她家裏發生的一切,實在太相似了。事發之時,主人都不在家。


    “而且,金玉蘭自己也說了,她收藏的都是摹本,臨摹的水平很高,不仔細看,是很難分辨出真偽的。一件足以以假亂真的書法作品,掛在家裏很多年,天天都看,誰能想到,突然被人換上了真跡?”


    “就算是你們紀委的工作人員,天天和案子打交道,就能做到這樣明察秋毫嗎?”


    李華峰不禁語塞。


    倒不是他不能繼續反駁高妍,而是沒那個必要。


    急急忙忙想要給南河換一個縣委書記的又不是他李華峰。


    他隻不過是在辦理案子而已。


    何必在這個時候,和高妍起劇烈爭執?


    對他李華峰有什麽好處?


    誰是最大“得利方”,那就該誰出場。


    他李華峰犯不著!


    眼見得火藥味漸濃,嶽青歌咳嗽一聲,說道:“市長,那你的意見是……”


    “這個案子沒有徹底調查清楚之前,我不同意更換南河縣委書記。”


    高妍直截了當地說道。


    “一個地方的主要領導幹部調整得太頻繁了,不見得是什麽好事!”


    好吧,這麽說,也有道理。


    嶽青歌的眉頭蹙了起來,說道:“如果這個案子拖上幾個月,那南河的正常工作,就不開展了?”


    組織部長丁學輝插口說道:“書記,市長,我的建議呢,還是換一個人吧。書記的擔憂很有道理,南河不能長時間沒有縣委書記。陳勇同誌暫時代理,也不宜時間過長。”


    “如果最後事實證明,金玉蘭同誌確實是被冤枉的,那市裏該給她正名就正名,可以重新安排新的工作崗位嘛。”


    “我們的幹部,工作崗位從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誰都要服從組織安排!”


    嶽青歌頓時就很欣慰地望了丁學輝一眼。


    嗯,這位組織部長,終於搞清楚了狀況,知道誰才是“大王”!


    說起來,丁學輝也是按照規矩辦事。


    組織部長這個職務,決定了他必須向市委書記靠攏。不管誰當書記,他都得靠過去。這是毋庸置疑的。


    組織部長不和書記一條心,那嶽青歌有足夠的理由向上級匯報,申請“換人”。


    一般情況下,上級必須要支持他。


    丁學輝想要讓自己的位置牢固一點,他就沒得選。


    關鍵是,丁學輝說的這番話很在理,一時之間,連高妍都找不到合適的理由來反駁他。


    總不能因為金玉蘭是你高妍的人,南河縣委書記的位置,就必須在那空著等她吧?


    高市長,你還不是市委書記呢!


    就在嶽青歌準備開口的時候,走廊上突然響起急促的腳步聲,還沒等聯絡員通報,市委書記辦公室的房門,就被人一把推開了,一個人怒氣衝衝地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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