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0章 再次兵分三路
穿越遠古後成了野人娘子 作者:君心九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開會也得搶時間。
夜風讓隊長們前來,圍坐成圈,吃著烤魚開會。
把森林中可能還有食人蟻的事說了。
最後,夜風說道:“這次咱們燒了食人蟻,不管那些食人蟻知不知道,咱們都要搶在它們前麵先動手。”
“別等到它們找上咱們,那就麻煩了。”
“畢竟它們再也不會給我們機會,讓我們做足準備滅了它們。”
“所以,吃過食物之後,十個人為一組,塗抹刺激味團在身上……”
小阿昊坐在阿妖身邊,認真聽著夜風說話。
這雖然不是他第一次坐過來,卻是他第一次認真聽開會。
以前他隻是做做樣子,其實思緒早就飛遠了。
這次認真聽夜風開會,才明白是怎麽一回事。
原來有事要解決事,解決事就得想辦法。
可惜他沒有解決事情的本事。
他要好好鍛煉,快快長大,以後開會能坐夜風身邊,做那個開口說話的勇士。
而不是坐在下方不說話的勇士。
待到大家填飽肚子後,阿茶帶著勇士們把草藥摘來,製作成刺激味團汁。
出去尋找食人蟻洞的勇士們,把衣服放進團汁裏攪拌曬的半幹,再穿到身上。
一穿到身上,刺激的味道是真難聞。
但好在人類可以聞,螞蟻聞不得,聞了會四處逃竄。
再把汁水塗抹到身上腳上,還要把這種草藥,放進小背簍裏,一路帶著。
安全第一。
十人一組站好,聽蕭瑟教他們怎麽找螞蟻洞,怎麽滅螞蟻。
如果發現獨自出行的螞蟻,可以跟蹤它到達螞蟻洞穴。
但這個方法比較費時間。
第二種就是尋找小土坡或小土堆,微微隴起有個口子的可能就是。
再就是,螞蟻洞穴口的土看起來很鬆軟。
旁邊有裂紋的地麵也有可能是。
第三種,就是帶上有香味的食物,引誘螞蟻過來。
等到螞蟻去搬救兵,就能跟蹤對方找到螞蟻洞穴。
蕭瑟說道:“找到後,先把白酒倒進洞穴,再把熱水倒進去,最後把洞穴封死,別讓它們跑出來。”
“跑出來一隻,可能沒什麽。”
“但跑出來很多隻,那就很危險,你們也看到了,它們會抱團吃掉咱們人類。”
雖然找到的螞蟻,並不一定全都是食人蟻。
可蕭瑟並不打算去說這句話。
她不能把危險留給族人們。
寧殺錯,不放過。
他們就算是把這一片螞蟻都殺死,世上的螞蟻也不會滅絕。
別有心理負擔。
勇士們都認真把阿瑟說的記下來。
一人四筒熱水,熱水的溫度在五十度左右,太燙了可能會燙到自己人。
白酒則是讓小龍鳥去船上找長生拿的。
白酒的酒精是一種天然殺蟲刹,能夠破壞螞蟻細胞,從而殺死螞蟻。
蕭瑟讓勇士們先往螞蟻洞穴裏倒白酒,再倒開水。
一是雙重保險。
二是白酒濃烈,稀釋後也能起到殺蟲的效果。
主要還是白酒少啊。
她總共就做那麽點,除了要留著喝,還要做其它的,根本就不夠用。
那麽濃的白酒,自然是要兌水稀釋一下。
“啾!”
得了命令去拿白酒的小龍鳥飛回來,爪子上抓著一個大背簍。
小龍鳥把大背簍放下來,裏麵裝有兩壇白酒。
阿塊趕緊把背簍提來,和其他勇士開始給竹筒灌白酒。
一個勇士四竹筒熱水,兩竹筒白酒。
全都放在背簍裏背著。
帶頭的隊長則還帶一把火折子。
火折子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能用。
萬一把森林給燒了,綿延百裏的森林都得被燒光,他們怕是也活不了。
一切準備妥當之後,蕭瑟環顧四周:“阿恐呢?”
夜風這時也想起來阿恐:“阿恐!誰看到阿恐了?”
豐收搖頭:“沒看到。”
其他人也搖頭說沒看到阿恐。
阿蘊出聲:“我昨晚還看到它了。”
阿菌附和:“天還沒亮的時候我迷糊睜眼時還看到了阿恐。”
蕭瑟看到狼十一它們都在這,也就不糾結這個問題:“也許它有事。”
“算了,帶其它恐狼去。”
躲藏在最後的狼十一,聽到這話,偷偷鬆了一口氣。
剛才聽阿瑟問起阿恐時,它真嚇死了,以為阿瑟會問它。
幸好阿瑟沒問它,不然它都不知道要怎麽回答。
所有東西準備好,勇士們帶著恐狼出發,去尋找食人蟻洞穴。
這場戰役既然打響了,就要做到最好,絕對不能半途而廢。
不然被食人蟻搶占上風,死的就是他們。
至於燒螞蟻的味道,食人蟻能不能聞到,已經沒人在乎。
這次依然是豐收阿影阿魯阿銳他們,阿蘊阿菌他們總共四百人一起。
龍鳥甲龍鳥乙打頭陣,不是為了消滅食人蟻,而是為了傳遞消息。
留下的一百勇士分為兩隊。
一隊五十帶龍鳥丙阿虎狼十一去打獵,湖泊裏的魚獸都快抓完了,他們也得填飽肚子。
小龍鳥則留在阿瑟身邊,保護她,也是為了接收龍鳥傳達的消息。
剩下五十勇士在夜風的帶領下,把被豐收他們翻轉過的半月牙島上,重新鋪上樹枝,再次焚燒。
再把做好的樹陽傘,從這邊移到湖對麵。
不管是湖泊這邊還是湖泊那麵,都是一個很好露營的地方。
隻不過蕭瑟他們先前走的是這邊,現在去往那邊,也是風景優美的地方。
樹陽傘被連根拔起,全部扛到對麵,按蕭瑟的指導,依次排列。
別說,經蕭瑟重新這樣排列,先前東一糟,西一坨的樹陽傘,居然有了種不規則的美。
還挺好看。
夜風雙手叉腰,欣賞這種另類的美,滿臉驕傲。
看的阿妖直撇嘴,很想與他比劃比劃,讓他知道誰是阿瑟是誰的。
阿由對於阿妖是又崇拜又害怕,怎麽也不明白,怎麽會有雌性不怕族長?
可她又很崇拜阿妖這種勇氣。
她很想像阿妖那樣,神氣活現的誰都不怕。
可事實上,她誰都怕。
族長一個眼神掃過來,她感覺自己連呼吸都不會了。
這若是真和族長對上眼神,或者是動手,她想她一定會給自己一掌,然後倒地先溜。
阿骨也崇拜阿妖這種明知道打不過,卻頭鐵的要衝過去的愚蠢行為。
是的,在阿骨眼裏,阿妖這就是愚蠢的行為。
如果族長不是看在阿瑟的份上,族長絕對會和阿妖打起來,且不手下留情那種。
但話又說回來,不管打不打得過,阿妖這勇氣她就很佩服。
算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活法,她活她自己的。
夜風讓隊長們前來,圍坐成圈,吃著烤魚開會。
把森林中可能還有食人蟻的事說了。
最後,夜風說道:“這次咱們燒了食人蟻,不管那些食人蟻知不知道,咱們都要搶在它們前麵先動手。”
“別等到它們找上咱們,那就麻煩了。”
“畢竟它們再也不會給我們機會,讓我們做足準備滅了它們。”
“所以,吃過食物之後,十個人為一組,塗抹刺激味團在身上……”
小阿昊坐在阿妖身邊,認真聽著夜風說話。
這雖然不是他第一次坐過來,卻是他第一次認真聽開會。
以前他隻是做做樣子,其實思緒早就飛遠了。
這次認真聽夜風開會,才明白是怎麽一回事。
原來有事要解決事,解決事就得想辦法。
可惜他沒有解決事情的本事。
他要好好鍛煉,快快長大,以後開會能坐夜風身邊,做那個開口說話的勇士。
而不是坐在下方不說話的勇士。
待到大家填飽肚子後,阿茶帶著勇士們把草藥摘來,製作成刺激味團汁。
出去尋找食人蟻洞的勇士們,把衣服放進團汁裏攪拌曬的半幹,再穿到身上。
一穿到身上,刺激的味道是真難聞。
但好在人類可以聞,螞蟻聞不得,聞了會四處逃竄。
再把汁水塗抹到身上腳上,還要把這種草藥,放進小背簍裏,一路帶著。
安全第一。
十人一組站好,聽蕭瑟教他們怎麽找螞蟻洞,怎麽滅螞蟻。
如果發現獨自出行的螞蟻,可以跟蹤它到達螞蟻洞穴。
但這個方法比較費時間。
第二種就是尋找小土坡或小土堆,微微隴起有個口子的可能就是。
再就是,螞蟻洞穴口的土看起來很鬆軟。
旁邊有裂紋的地麵也有可能是。
第三種,就是帶上有香味的食物,引誘螞蟻過來。
等到螞蟻去搬救兵,就能跟蹤對方找到螞蟻洞穴。
蕭瑟說道:“找到後,先把白酒倒進洞穴,再把熱水倒進去,最後把洞穴封死,別讓它們跑出來。”
“跑出來一隻,可能沒什麽。”
“但跑出來很多隻,那就很危險,你們也看到了,它們會抱團吃掉咱們人類。”
雖然找到的螞蟻,並不一定全都是食人蟻。
可蕭瑟並不打算去說這句話。
她不能把危險留給族人們。
寧殺錯,不放過。
他們就算是把這一片螞蟻都殺死,世上的螞蟻也不會滅絕。
別有心理負擔。
勇士們都認真把阿瑟說的記下來。
一人四筒熱水,熱水的溫度在五十度左右,太燙了可能會燙到自己人。
白酒則是讓小龍鳥去船上找長生拿的。
白酒的酒精是一種天然殺蟲刹,能夠破壞螞蟻細胞,從而殺死螞蟻。
蕭瑟讓勇士們先往螞蟻洞穴裏倒白酒,再倒開水。
一是雙重保險。
二是白酒濃烈,稀釋後也能起到殺蟲的效果。
主要還是白酒少啊。
她總共就做那麽點,除了要留著喝,還要做其它的,根本就不夠用。
那麽濃的白酒,自然是要兌水稀釋一下。
“啾!”
得了命令去拿白酒的小龍鳥飛回來,爪子上抓著一個大背簍。
小龍鳥把大背簍放下來,裏麵裝有兩壇白酒。
阿塊趕緊把背簍提來,和其他勇士開始給竹筒灌白酒。
一個勇士四竹筒熱水,兩竹筒白酒。
全都放在背簍裏背著。
帶頭的隊長則還帶一把火折子。
火折子不到萬不得已,絕對不能用。
萬一把森林給燒了,綿延百裏的森林都得被燒光,他們怕是也活不了。
一切準備妥當之後,蕭瑟環顧四周:“阿恐呢?”
夜風這時也想起來阿恐:“阿恐!誰看到阿恐了?”
豐收搖頭:“沒看到。”
其他人也搖頭說沒看到阿恐。
阿蘊出聲:“我昨晚還看到它了。”
阿菌附和:“天還沒亮的時候我迷糊睜眼時還看到了阿恐。”
蕭瑟看到狼十一它們都在這,也就不糾結這個問題:“也許它有事。”
“算了,帶其它恐狼去。”
躲藏在最後的狼十一,聽到這話,偷偷鬆了一口氣。
剛才聽阿瑟問起阿恐時,它真嚇死了,以為阿瑟會問它。
幸好阿瑟沒問它,不然它都不知道要怎麽回答。
所有東西準備好,勇士們帶著恐狼出發,去尋找食人蟻洞穴。
這場戰役既然打響了,就要做到最好,絕對不能半途而廢。
不然被食人蟻搶占上風,死的就是他們。
至於燒螞蟻的味道,食人蟻能不能聞到,已經沒人在乎。
這次依然是豐收阿影阿魯阿銳他們,阿蘊阿菌他們總共四百人一起。
龍鳥甲龍鳥乙打頭陣,不是為了消滅食人蟻,而是為了傳遞消息。
留下的一百勇士分為兩隊。
一隊五十帶龍鳥丙阿虎狼十一去打獵,湖泊裏的魚獸都快抓完了,他們也得填飽肚子。
小龍鳥則留在阿瑟身邊,保護她,也是為了接收龍鳥傳達的消息。
剩下五十勇士在夜風的帶領下,把被豐收他們翻轉過的半月牙島上,重新鋪上樹枝,再次焚燒。
再把做好的樹陽傘,從這邊移到湖對麵。
不管是湖泊這邊還是湖泊那麵,都是一個很好露營的地方。
隻不過蕭瑟他們先前走的是這邊,現在去往那邊,也是風景優美的地方。
樹陽傘被連根拔起,全部扛到對麵,按蕭瑟的指導,依次排列。
別說,經蕭瑟重新這樣排列,先前東一糟,西一坨的樹陽傘,居然有了種不規則的美。
還挺好看。
夜風雙手叉腰,欣賞這種另類的美,滿臉驕傲。
看的阿妖直撇嘴,很想與他比劃比劃,讓他知道誰是阿瑟是誰的。
阿由對於阿妖是又崇拜又害怕,怎麽也不明白,怎麽會有雌性不怕族長?
可她又很崇拜阿妖這種勇氣。
她很想像阿妖那樣,神氣活現的誰都不怕。
可事實上,她誰都怕。
族長一個眼神掃過來,她感覺自己連呼吸都不會了。
這若是真和族長對上眼神,或者是動手,她想她一定會給自己一掌,然後倒地先溜。
阿骨也崇拜阿妖這種明知道打不過,卻頭鐵的要衝過去的愚蠢行為。
是的,在阿骨眼裏,阿妖這就是愚蠢的行為。
如果族長不是看在阿瑟的份上,族長絕對會和阿妖打起來,且不手下留情那種。
但話又說回來,不管打不打得過,阿妖這勇氣她就很佩服。
算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活法,她活她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