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神霄劍修:哥這苟王手握七劍成最強 作者:佚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個月後。
喬依琳的腿傷徹底好了。
完全不影響行動。
不過想要戰鬥,還得再養養。
三人離開妙手回春館,回到租住的房屋內。
李英琦帶著林楓和柱子,開始前往迷失森林執行任務賺錢。
林楓本來想離開的。
但是考慮到隊伍人不夠,無法接任務,於是決定再待一段時間。
等到喬依琳可以參加戰鬥,就可以放心的離開了。
這一等,又是兩個月。
期間林楓也悄悄的一個人進入過迷失森林深處獵殺異獸。
身上的十一境異獸內丹已有不少。
換取的靈元丹也堆成小山,達到一億五千多枚。
為了滿足林楓的需求。
藏寶閣閣主親自發話。
讓長袁明從其他的城市調來靈元丹。
酒樓房間中。
林楓睜開雙眼。
消耗了近一千萬枚靈元丹。
終於將修為提升到了十一境巔峰。
再進一步,就將踏入無數修道者夢寐以求的十二境。
不過身體也出現了強烈的飽和感。
甚至漲的有點難受。
他知道自己太心急了。
距離上一次突破,僅僅才過了三個月而已。
正常的話。
休整半年左右最為合適。
可林楓覺得時間太長了。
身體剛剛恢複正常,就迫不及待的使用靈元丹提升修為。
主要是十一境中期的修為,有點上不上下不下的感覺,很雞肋,麵對十二境,沒有一丁點的優勢,除了逃,別無他法。
可到了十一境巔峰就不一樣了。
即使遇到十二境巔峰,林楓也不覺得害怕。
實在是打不過再跑,都完全來得及。
十二境巔峰留不住他。
所以就一時沒有忍住。
既然已經做了,也沒什麽可後悔的。
大不了把下次突破十二境的時間往後推一推。
林楓站起來。
伸了一個懶腰。
十一境巔峰了。
隻要不是超過十二境的存在。
他都不懼。
打不過可以跑。
來到中州的時間也不短了。
基本情況還是有所了解的。
超越十二境的存在,都是老古董,這種級別的強者已經不怎麽出來活動了。
如今頻繁活躍在中洲的最強戰力,就是十二境巔峰。
修為來到十一境巔峰後。
自己的安全,算是得到了足夠的保障。
迷失森林深處。
“嗷~~~”
一聲慘叫響起。
龐大的身軀轟然倒下。
“轟!!!”
使的地麵一陣晃動。
掙紮了片刻就失去了氣息,徹底死亡。
緊接著,一道身影緩緩從天而降,落在屍體之上。
不僅臉上戴著麵具。
頭上還戴著一頂草帽。
背上披著一件披風。
上麵寫著兩個大字。
“正義!!!”
此人正是修為突破到十一境巔峰的林楓。
剛突破,就迫不及待的來迷失森林深處試試自己的戰鬥力。
而這一身裝扮,是他想了好久,特意為正義使者打造的。
既然以後要長期使用正義使者的名號,自然要有點特殊性。
容易被人一眼認出來那種。
於是就加了草帽和披風。
披風上還寫了正義兩個字。
生怕別人認不出來。
看起來確實有了一些逼格。
不過是傻逼的逼!
當然林楓並不這樣認為。
他覺得自己喜歡就好。
何必在意別人的看法?
況且當一個人獲得成功後。
無論他做出什麽事,都會被當成典範。
自己有足夠的實力。
就算打扮成乞丐又如何?
誰敢瞧不起他?
事實也確實是如此。
成功者放個屁都是香的。
失敗者說的再有道理,也得不到認可。
喬依琳的腿傷徹底好了。
完全不影響行動。
不過想要戰鬥,還得再養養。
三人離開妙手回春館,回到租住的房屋內。
李英琦帶著林楓和柱子,開始前往迷失森林執行任務賺錢。
林楓本來想離開的。
但是考慮到隊伍人不夠,無法接任務,於是決定再待一段時間。
等到喬依琳可以參加戰鬥,就可以放心的離開了。
這一等,又是兩個月。
期間林楓也悄悄的一個人進入過迷失森林深處獵殺異獸。
身上的十一境異獸內丹已有不少。
換取的靈元丹也堆成小山,達到一億五千多枚。
為了滿足林楓的需求。
藏寶閣閣主親自發話。
讓長袁明從其他的城市調來靈元丹。
酒樓房間中。
林楓睜開雙眼。
消耗了近一千萬枚靈元丹。
終於將修為提升到了十一境巔峰。
再進一步,就將踏入無數修道者夢寐以求的十二境。
不過身體也出現了強烈的飽和感。
甚至漲的有點難受。
他知道自己太心急了。
距離上一次突破,僅僅才過了三個月而已。
正常的話。
休整半年左右最為合適。
可林楓覺得時間太長了。
身體剛剛恢複正常,就迫不及待的使用靈元丹提升修為。
主要是十一境中期的修為,有點上不上下不下的感覺,很雞肋,麵對十二境,沒有一丁點的優勢,除了逃,別無他法。
可到了十一境巔峰就不一樣了。
即使遇到十二境巔峰,林楓也不覺得害怕。
實在是打不過再跑,都完全來得及。
十二境巔峰留不住他。
所以就一時沒有忍住。
既然已經做了,也沒什麽可後悔的。
大不了把下次突破十二境的時間往後推一推。
林楓站起來。
伸了一個懶腰。
十一境巔峰了。
隻要不是超過十二境的存在。
他都不懼。
打不過可以跑。
來到中州的時間也不短了。
基本情況還是有所了解的。
超越十二境的存在,都是老古董,這種級別的強者已經不怎麽出來活動了。
如今頻繁活躍在中洲的最強戰力,就是十二境巔峰。
修為來到十一境巔峰後。
自己的安全,算是得到了足夠的保障。
迷失森林深處。
“嗷~~~”
一聲慘叫響起。
龐大的身軀轟然倒下。
“轟!!!”
使的地麵一陣晃動。
掙紮了片刻就失去了氣息,徹底死亡。
緊接著,一道身影緩緩從天而降,落在屍體之上。
不僅臉上戴著麵具。
頭上還戴著一頂草帽。
背上披著一件披風。
上麵寫著兩個大字。
“正義!!!”
此人正是修為突破到十一境巔峰的林楓。
剛突破,就迫不及待的來迷失森林深處試試自己的戰鬥力。
而這一身裝扮,是他想了好久,特意為正義使者打造的。
既然以後要長期使用正義使者的名號,自然要有點特殊性。
容易被人一眼認出來那種。
於是就加了草帽和披風。
披風上還寫了正義兩個字。
生怕別人認不出來。
看起來確實有了一些逼格。
不過是傻逼的逼!
當然林楓並不這樣認為。
他覺得自己喜歡就好。
何必在意別人的看法?
況且當一個人獲得成功後。
無論他做出什麽事,都會被當成典範。
自己有足夠的實力。
就算打扮成乞丐又如何?
誰敢瞧不起他?
事實也確實是如此。
成功者放個屁都是香的。
失敗者說的再有道理,也得不到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