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七十年代悲慘人物五十四
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 作者:康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實程春丫並不是做生意的料,她隻是趕在了好時候,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所以想成為什麽首富是不可能的,但成為包租婆還是沒問題的。
在四十歲的時候,程春丫就成為了實打實的包租婆。
至於原卓遠,原卓遠在大學的時候因為優秀的成績成為了一名黨員。
而在後來畢業後,也選擇了從政。
這隻能說趕在好時候啊!
不然像原卓遠這種沒有後台,沒有根基的農村人想通過讀書從政,那簡直就是個笑話。
在原卓遠四十五歲的時候,被調回老家的縣裏成為一名縣長,立誌要為老家脫貧致富。
當然,原卓遠的能力還是不錯的,在他的帶領之下,老家這個地方的日子確實一年比一年好。
而也是在原卓遠五十二歲的時候,原洪濤找上門了。
要說原洪濤這個人還真是有點腦子。
趁改革開放之風,就離開了農村下海經商。
現在的他挺經常出現在各種新聞報道的,畢竟一個成功的商人總是免不了成為被采訪的對象。
原洪濤這次找上門來,主要還是為了兩個孩子。
現在早就跟以前不一樣了,所以他當然想認回兩個兒子,不然他打拚下來的家業難道要便宜給別人。
沒錯,原洪濤沒有再結婚,因為始終忘不了程春丫的原因,再加上和穆思敏結婚那幾年簡直就是在受罪,所以就懶得再結婚。
至於他和穆思敏的女兒。
雖然也疼女兒,但他們這輩人那種根深蒂固的思想,自然認為家業得留給兒子。
女兒再怎麽疼,始終是要嫁人的,多陪點嫁妝就不錯了,怎麽可能把家業留給女兒。
對於原洪濤的再次出現,這次原卓遠和程春丫沒有瞞著兩個孩子。
畢竟兩個孩子現在也都已經結婚生子了,有些事情應該讓兩個孩子自己去做主,他們不能再替兩個孩子做主什麽。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原卓遠和程春丫自然不想讓兩個孩子知道他們的身世。
可他們也清楚,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時候了,他們要是不同意讓原洪濤見兩個孩子,原洪濤自然會獨自去找兩個孩子。
所以還能怎麽著?以其被動,還不如主動告訴兩個孩子的身世。
孝俊和孝銘從小就是聰明的孩子,孝俊長大後在部隊當空軍,後來更是娶了首長的女兒,可以說前程似錦,隻要不出什麽意外的話,以後的成就自然是耀眼的。
至於孝銘,也不知道是不是遺傳了原洪濤,倒是個生意的料。
大學畢業之後和同學開了間外貿公司,現在已經是有好幾億身價的人。
雖然肯定是比不上原洪濤現在的成就,但別忘了,孝銘還年輕呢?
所以這以後的事情誰說得準。
對於忽然出現的親爹,孝俊和孝銘當然是接受不了的。
不過到底已經是成年人了,而且也都已經當爹了,因此就算接受不了,倒也沒有失控就是了。
當然,想讓他們接受原洪濤這個親生父親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們心裏隻有一個爹,那就是原卓遠。
因此兄弟倆決定不認原洪濤,最多隻能把他當成隔代堂叔走動。
至於原洪濤的家業,兄弟倆也是一點想法都沒有。
既然不認親爹,那自然就不可能接受巨額的家產。
原洪濤說不傷心那是不可能的,不過他也能理解就是了。
同時還很高興,畢竟這要是兩個兒子因為他的家業一下就接受他這個親生父親,那足以證明品性有問題。
原卓遠和程春丫把兩個孩子教育得很好,原洪濤由衷的感激他們。
當然,他是不可能就這樣放棄的。
兩個兒子不認他這個親生父親沒關係,但卻不能不繼承他的家業。
反正他身子骨還行著呢,有的是時間讓兩個兒子改變主意。
穆思敏這輩子可以說很失敗。
看著電視裏采訪原洪濤的新聞,怎麽想也想不明白,為什麽她穆思敏會敗給他原洪濤。
明明她是個大學生,起點比原洪濤不知道高多少,可為什麽原洪濤能成為一個成功的商人,而她卻做什麽虧什麽。
是的,在改革開放之後穆思敏看著別人一個一個富起來,就忍不住辭職下海經商。
可別人生意隨便做就能賺錢,而她卻是做什麽虧什麽,直到現在老了,連個房子都沒有,隻能租房子住,而且還是最差的那種房子。
要說穆思敏當年和原洪濤離婚後,難道就沒再結婚嗎?
當然有,而且還結了兩次婚。
第一次結婚的對象家裏都是一家子知識分子,而對方也沒有嫌棄她結過婚。
在沒有改革開放之前,對於那樁婚事穆思敏是很滿意的,畢竟在以前那樣的年代,一家子知識分子吃工糧的,那條件可是頂頂好的。
但隨著改革開放之後,局勢就變了個樣。
人們不再羨慕吃工糧的了,反而羨慕暴富起來的人。
所以在穆思敏辭職下海經商賠了兩次錢之後,那個男人就提出跟她離婚。
離婚就離婚吧!反正她那時候還年輕,而且她當時也已經瞧不上那個男人。
離婚之後,穆思敏很快就又找了個暴發戶結婚。
當然是二婚的,是她先當小三上位成功的。
可是也不知道為什麽,她還是做什麽虧什麽?
特別是第二任丈夫離婚和她結婚後,生意就怎做怎麽不順,沒幾年時間就賠了個精光。
然後她就被家暴了。
對方覺得就是因為娶了她這麽個掃把星,所以才破產的。
被家暴,穆思敏當然是不能忍的。
所以她又離婚了。
而這時候她也已經四十歲了,想再找個條件都過得去的男人結婚根本就不可能。
而再讓她去朝九晚五上班拿那點死工資,她自然也是不願意。
因此她選擇了給人做二奶。
畢竟她保養的還算不錯,有些男人就好她這種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女人。
如果她沒繼續亂折騰,在給人做二奶那些年把錢都給存下來,那晚年自然不會過得太差。
可不知道怎麽回事,對於生意她好像進入了魔障,越虧錢,她就越發的想折騰。
所以等到老了,再也沒有男人願意在她身上花錢,而她身上也一點積蓄都沒存下。
要說穆思敏難道就沒想過去找原洪濤嗎?
畢竟他們之間還有一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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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所以想成為什麽首富是不可能的,但成為包租婆還是沒問題的。
在四十歲的時候,程春丫就成為了實打實的包租婆。
至於原卓遠,原卓遠在大學的時候因為優秀的成績成為了一名黨員。
而在後來畢業後,也選擇了從政。
這隻能說趕在好時候啊!
不然像原卓遠這種沒有後台,沒有根基的農村人想通過讀書從政,那簡直就是個笑話。
在原卓遠四十五歲的時候,被調回老家的縣裏成為一名縣長,立誌要為老家脫貧致富。
當然,原卓遠的能力還是不錯的,在他的帶領之下,老家這個地方的日子確實一年比一年好。
而也是在原卓遠五十二歲的時候,原洪濤找上門了。
要說原洪濤這個人還真是有點腦子。
趁改革開放之風,就離開了農村下海經商。
現在的他挺經常出現在各種新聞報道的,畢竟一個成功的商人總是免不了成為被采訪的對象。
原洪濤這次找上門來,主要還是為了兩個孩子。
現在早就跟以前不一樣了,所以他當然想認回兩個兒子,不然他打拚下來的家業難道要便宜給別人。
沒錯,原洪濤沒有再結婚,因為始終忘不了程春丫的原因,再加上和穆思敏結婚那幾年簡直就是在受罪,所以就懶得再結婚。
至於他和穆思敏的女兒。
雖然也疼女兒,但他們這輩人那種根深蒂固的思想,自然認為家業得留給兒子。
女兒再怎麽疼,始終是要嫁人的,多陪點嫁妝就不錯了,怎麽可能把家業留給女兒。
對於原洪濤的再次出現,這次原卓遠和程春丫沒有瞞著兩個孩子。
畢竟兩個孩子現在也都已經結婚生子了,有些事情應該讓兩個孩子自己去做主,他們不能再替兩個孩子做主什麽。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原卓遠和程春丫自然不想讓兩個孩子知道他們的身世。
可他們也清楚,現在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時候了,他們要是不同意讓原洪濤見兩個孩子,原洪濤自然會獨自去找兩個孩子。
所以還能怎麽著?以其被動,還不如主動告訴兩個孩子的身世。
孝俊和孝銘從小就是聰明的孩子,孝俊長大後在部隊當空軍,後來更是娶了首長的女兒,可以說前程似錦,隻要不出什麽意外的話,以後的成就自然是耀眼的。
至於孝銘,也不知道是不是遺傳了原洪濤,倒是個生意的料。
大學畢業之後和同學開了間外貿公司,現在已經是有好幾億身價的人。
雖然肯定是比不上原洪濤現在的成就,但別忘了,孝銘還年輕呢?
所以這以後的事情誰說得準。
對於忽然出現的親爹,孝俊和孝銘當然是接受不了的。
不過到底已經是成年人了,而且也都已經當爹了,因此就算接受不了,倒也沒有失控就是了。
當然,想讓他們接受原洪濤這個親生父親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們心裏隻有一個爹,那就是原卓遠。
因此兄弟倆決定不認原洪濤,最多隻能把他當成隔代堂叔走動。
至於原洪濤的家業,兄弟倆也是一點想法都沒有。
既然不認親爹,那自然就不可能接受巨額的家產。
原洪濤說不傷心那是不可能的,不過他也能理解就是了。
同時還很高興,畢竟這要是兩個兒子因為他的家業一下就接受他這個親生父親,那足以證明品性有問題。
原卓遠和程春丫把兩個孩子教育得很好,原洪濤由衷的感激他們。
當然,他是不可能就這樣放棄的。
兩個兒子不認他這個親生父親沒關係,但卻不能不繼承他的家業。
反正他身子骨還行著呢,有的是時間讓兩個兒子改變主意。
穆思敏這輩子可以說很失敗。
看著電視裏采訪原洪濤的新聞,怎麽想也想不明白,為什麽她穆思敏會敗給他原洪濤。
明明她是個大學生,起點比原洪濤不知道高多少,可為什麽原洪濤能成為一個成功的商人,而她卻做什麽虧什麽。
是的,在改革開放之後穆思敏看著別人一個一個富起來,就忍不住辭職下海經商。
可別人生意隨便做就能賺錢,而她卻是做什麽虧什麽,直到現在老了,連個房子都沒有,隻能租房子住,而且還是最差的那種房子。
要說穆思敏當年和原洪濤離婚後,難道就沒再結婚嗎?
當然有,而且還結了兩次婚。
第一次結婚的對象家裏都是一家子知識分子,而對方也沒有嫌棄她結過婚。
在沒有改革開放之前,對於那樁婚事穆思敏是很滿意的,畢竟在以前那樣的年代,一家子知識分子吃工糧的,那條件可是頂頂好的。
但隨著改革開放之後,局勢就變了個樣。
人們不再羨慕吃工糧的了,反而羨慕暴富起來的人。
所以在穆思敏辭職下海經商賠了兩次錢之後,那個男人就提出跟她離婚。
離婚就離婚吧!反正她那時候還年輕,而且她當時也已經瞧不上那個男人。
離婚之後,穆思敏很快就又找了個暴發戶結婚。
當然是二婚的,是她先當小三上位成功的。
可是也不知道為什麽,她還是做什麽虧什麽?
特別是第二任丈夫離婚和她結婚後,生意就怎做怎麽不順,沒幾年時間就賠了個精光。
然後她就被家暴了。
對方覺得就是因為娶了她這麽個掃把星,所以才破產的。
被家暴,穆思敏當然是不能忍的。
所以她又離婚了。
而這時候她也已經四十歲了,想再找個條件都過得去的男人結婚根本就不可能。
而再讓她去朝九晚五上班拿那點死工資,她自然也是不願意。
因此她選擇了給人做二奶。
畢竟她保養的還算不錯,有些男人就好她這種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女人。
如果她沒繼續亂折騰,在給人做二奶那些年把錢都給存下來,那晚年自然不會過得太差。
可不知道怎麽回事,對於生意她好像進入了魔障,越虧錢,她就越發的想折騰。
所以等到老了,再也沒有男人願意在她身上花錢,而她身上也一點積蓄都沒存下。
要說穆思敏難道就沒想過去找原洪濤嗎?
畢竟他們之間還有一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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