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關押我的房間裏亂哄哄的,一會進來一些人,一會出去一些人,全天都是這樣。


    晚上安靜了,我爸媽也不知道去哪裏了,大家都不知道去哪裏了?


    我想兄弟們了,自從被帶回來以後我沒有見過任何一個兄弟,他們怎麽樣了我根本不知道,沈軍我沒見到,孟克我沒見到,大虎小虎,馬亮劉帥朱向東我一個也沒見到。


    對了,還有那個給我提供槍的王雲龍,我也沒見到。


    夜裏,張德興叔叔給我送來兩床被子。讓我在地上打地鋪湊合一下,並說:“夜裏要是地上涼你就睡條椅上,湊合著過幾夜吧!”


    我問:“我睡哪都行,我爸媽呢?”


    “他們中午以後就出去了,幫你活動去了”


    ……


    那天,張德興叔叔還有四名警員帶我和閆鳳琴去了我們被綁架關押的那間國道206旁邊麥田裏的小民房。


    我爸媽還有敏敏以及律師也來了。


    再次和閆鳳琴回到這個不願意來的地方真的讓人很難受,看到房間裏地上的鐵鏈還有那張沙發和案板,一股不幹死宋克輝決不罷休的念頭又湧了上來。


    陳律師和大家都站在屋子裏,敏敏和閆鳳琴彼此挽著對方的手也進來了,但隻是四周看了看就出去了。


    我爸媽看著我,我說:“你說我怎麽辦?從小到大你們又不是不知道,我跟誰打過架了,要不是被姓宋的逼的我能這樣嗎?你們還怪我,我也是個人好吧,我也有血有肉好吧!”


    我爸對陳律師小聲低估了幾句,然後對我說:“你聽律師的就行了”


    說完我爸帶著我媽離開了屋子也去了院子裏。


    律師和張德興開始詢問我在房間裏發生了什麽,我一一說明,然後他們開始拍照錄像,並說回去以後還有話要問我。


    一切搞定大家走出了堂屋,都站在了院子裏。


    我媽和敏敏一起拉著閆鳳琴的手安慰她不要難過,都過去了,閆鳳琴不停的點頭也說都過去了。


    張德興說:“等他們來了咱們就可以走了”


    我問誰?


    張德興說是洪亮和杜超。


    我大驚,誰說的?誰告訴他們這兩人住在哪裏的,洪亮和杜超這兩個人對我來說是福是禍我根本不知道,他們綁架了我,打了我,而我也報複了他們,能不能扯平?還是各論各的我根本沒底。


    洪亮和杜超來的時候也是坐的警車,同樣也是被民警帶來的,洪亮被兩名民警架著,杜超也是。


    不是被挾持怕逃跑的那種抓捕的架著,而是看的出來他們有病。


    洪亮穿著一件牛仔外套,麵部還算和上次一樣,但看得出來他的腿有點瘸,胳膊也有點僵,杜超的腿我是知道的,被我掰斷了,此時走路也是被民警架著一瘸一拐,還有一個民警給他拿著拐杖,褲子裏有點粗,應該是有石膏或者夾板之類的東西。


    本以為洪亮會傷的比杜超重,沒想到洪亮看起來卻沒有杜超傷得重。


    他們走進院子的時候大家都看向了他們,很多人是第一次見到他們,也許搞不清楚這兩個人是誰。我知道,我向大家隆重的介紹了這兩位。


    我對大家說:“各位長輩,就是這兩個人綁架了我和閆鳳琴,這兩位中的這位叫洪亮,他對我各種毆打,還差點強暴了我媳婦,這位叫杜超,她沒有打過我,也沒有想要強暴閆鳳琴,但他也是抓我的之一”


    陳律師碰了碰我:“你別說話,我們會按程序辦案的”


    我偏要說:“他們身上的傷也是我打的,怎麽著吧!冤有頭債有主,事情鬧到這個地步我也沒想過藏著掖著,我打人我坐牢,他們綁架毆打我也別想跑,要是你們不給我個公道老子出去還會報仇”


    我爸氣的直接走出了院子。


    我媽說:“都讓你別說話,就你逞能,你知道該說什麽嗎,閉嘴吧你”


    對方律師來到了我麵前,示意了一下,然後和我的律師以及杜超洪亮走進了屋子。


    我走在洪亮身後,抬起手朝著他的腦袋就是一拳。


    架著洪亮的民警說:“你幹什麽?”


    我沒搭理他,轉身看向我的洪亮得意道:“剛才那一拳是我打的,你們都看到了,怎麽著吧!要不你躺地下訛我?”


    洪亮的律師說:“這一拳我會記著的”


    我白他一眼:“你也不是個好東西,助紂為虐的壞種,黑白不分你幹什麽律師啊!我家有三畝地給你種得了!”


    張德興怒斥一聲:“閉嘴,別說話”


    站在屋子裏洪亮和杜超指證,沙發是他差點強暴閆鳳琴的地方。案板是我晚上睡覺的地方,鐵鏈子是他栓我用的,院子裏的那根鐵秋也拿了進來,並承認他用那個東西砸過我的後背和大腿。


    律師讓洪亮拿著鐵秋,我的律師讓我脫掉外衣,然後拍照。


    並說:“我們下午會去醫院做傷勢鑒定的,綁架,毆打,非法拘禁,強奸未遂,是有人指使,還是其他行為咱們很快就有結論了,不急!”


    這時,對方的律師拉著我的律師走出了屋子,去了院子外。


    下午還真的去了趟醫院,做了各種檢查,其實不用檢查我也知道沒什麽大礙,我的傷都是筋骨皮外傷。沒什麽。


    ……


    再次回到派出所的時候律師找我單獨談話,並向我做了重要指示。


    他說:“運煤的事你不要提,這件事跟本案無關,你運煤去連雲崗這件事是合法的,你們開了煤票,不算販賣國有資產,至於煤管科為什麽要給你們開450噸煤票的事這件事屬於他們單位的事,人情世故也好,規章製度也罷,都是人家的事,總之有煤票”


    我說:“可以查到的,煤票一式三份。紅聯,黃聯,綠聯,三聯都有簽字蓋章,一份在煤管科,一份在煤倉,還有一份被葛叔帶到了連雲崗交給了那邊的人”


    律師又說:“這個我知道,你們煤炭這邊的事你爸都跟我說了,我也了解的一點,咱們現在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怎麽說清楚槍這件事”


    “槍…這件事怎麽說我聽你的,我也不知道怎麽解釋”


    “還是等宋克輝從醫院回來再說吧!看他想不想鬧到法院去”


    我一怔:“你說什麽?等他出院?你可別告訴我那家夥還在醫院,我打的我知道,他屁事沒有,裝病,他裝病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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