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贓款
重生八零之從小攤販到大富翁 作者:喂食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不管知不知道,犯罪了就是犯罪了。
話說的再好聽,也是違法犯罪行為。
麵對兩名公正不阿的公安,兩行濁淚從丁冬菊的臉頰滑落,繼續狡辯:“這是我親孫女,我把她送給別人養,怎麽就犯法了?我是她親奶奶,我還能害她嗎?那家人條件比咱家好,雖說在鄉下,但也不愁吃穿……”
公安懶得聽這些話,繼續問:“說說,你和楊金娣是怎麽勾搭上的?”
原來,楊金睇真是孩子的姨奶奶,她是丁冬菊的表姐,隔了好幾代的那種。
不過湊巧兩人在一個村子生活,從小一塊兒長大,有感情。長大了還時不時走動一下。
三年前林引珠生下安安後,楊金娣拎著紅雞蛋上門。
丁冬菊那會兒見人就吐苦水,為自家大兒子後繼無人而苦惱,楊金娣就給她出了個主意:“把孫女送走,就能生孫子了。”
丁冬菊當時並不放在心上,可隨著這兩年鄉下的二兒子、三兒子都生下了孫子,她就開始著急了。
她和林引珠兩口子討論過這話題,可林引珠兩口子也沒辦法。她讓林引珠辭去工作,躲到鄉下生孩子,林引珠也不肯。
她和很多人罵過自家這個兒媳婦,楊金娣再次跟她提出建議,可以幫她把孩子送走:“人家可不窮,他們家是個體戶,不缺錢,就是生不出兒子,如今想要個閨女當引路人。”
想到丫頭長大後還能換彩禮,丁冬菊又猶豫了。
楊金娣哪能看不出她在想什麽,當即許諾給她一百塊錢。
有金錢開路,丁冬菊立即答應,按照約定,她今天就把孩子帶到了百貨商店交給楊金娣。
至於孩子以後會被送到哪兒,丁冬菊並不在意,以後享福還是受罪,那都是安安的命。
丁冬菊隻知道,她很快就能抱孫子了,她大兒子後繼有人了……
李哥拿著丁冬菊的口供再去找楊金娣,楊金娣便知道逃不掉了。
她隻好認命,將事情和盤托出。
她還說她買下孩子是打算自家養著。
李哥怒拍桌子:“老實交代!丁冬菊可是都說了。”
“我那是騙她的,不這麽說她怎麽放心?”楊金睇毫不在意地說道,“再說了,哪有沒看過孩子就定下人的買家?”
這聽起來,還是個慣犯。
當了多年公安的李哥立馬意識到,這可能是個大案。
李哥在裏頭審訊,楊哥拿到筆錄,招呼黃利玲一起出門:“小黃,走,我們去紡織廠。”
“啊,好。”
黃利玲是公安局裏唯二會開車的人,另一個人是局長的司機,公安局裏的兩台小汽車,就分給了這兩人。
黃利玲疑惑的問:“這是去幹啥?”
“去搜贓款,順便問問丁冬菊的兒子李啟祥什麽時候回來。”
李哥很好奇,受害人的父親、嫌疑人的兒子,在其中扮演什麽角色。
按照流程找到廠領導,楊哥和黃利玲在廠長秘書的陪同下打開了林引珠的家門。
身後還跟了一串看熱鬧的人。
打開門的時候,撲麵而來一股紅燒肉的香味。
秘書毫不客氣往裏走,隔著鍋蓋看見了裏麵肥瘦相間的五花肉:“謔,嬸子還有心思燉肉吃呢?”
按照口供,黃利玲在丁冬菊的床上找到了藏在枕頭底下的九張大團結。
丁冬菊還有兒子給的家用,前些天三兒子來城裏找她,她給了十塊錢三兒子。這會兒剩的錢不多,買肉和衣服便動用了賣孩子的錢,所以隻剩下九十塊。
“這是?”
“這是賣孩子的贓款吧?”
“真是喪良心喲。”
看熱鬧的人群小聲嘀咕著,在丁冬菊被警察“抓”走時,他們就推測出“真相”,這會兒,證據確鑿了。
他們為自己的聰明才智感到得意。
還有馬後炮的人說什麽“她一看就不是什麽好人”之類的話。
楊哥問秘書:“請問,通知李啟祥同誌了嗎?”
秘書:“打電話到那邊了,暫時還沒聯係上。”
“嗯。”楊哥點點頭,“那我們先回去了,等李啟祥同誌回來,麻煩你們讓他來一趟公安局。”
李啟祥作為受害人的父親,同時又是嫌犯的兒子,公安必須要確認他是否參與其中,不止李啟祥,還有丁冬菊另外兩子一女也要接受調查。
“行,沒問題。”
“謝謝同誌配合我們的工作。”
“應該的,應該的,感謝兩位公安同誌為我們廠裏的員工提供幫助……”
公安局的汽車還沒開出紡織廠,好事兒的職工家屬們自發聚在職工樓前的大槐樹底下。
一天之內公安來了兩回,聰明的人已經看出了什麽,有人站在人群中央,得意洋洋的說著自己的猜測。
麵對這個天天侃大山的人,大夥兒第一次覺得他的話是那麽有信服力。
大槐樹底下吵吵嚷嚷。
他們自發組成小團體,聊的內容卻是一致的。
每個人說話的聲音都足以讓大夥兒都聽見:“你們看見沒?她還在家裏燉肉呢。”
“可不是,賺了錢不得花啊?”
說話的人十分猥瑣地笑了笑。
“上午她帶孩子出門時,我還給她們打招呼呢,沒想到,居然是把孩子帶出去賣了。”
“昨天我看見她給孩子買汽水,還覺得奇怪,鐵公雞拔毛,原來是良心不安了啊。”
“這樣的人有良心?”
“顯然是有預謀的,這要是跟她沒關係,我名字倒過來寫。”
“明眼人都知道啦。你沒看她去公安局時那緊張的表情?衣擺都被擰成麻花了。”
“你們看見沒?椅子上還放著一個百貨商店的袋子呢。”
“哎,我看見了,我還看見是一件藍色襯衫,我前些天看俺組長買了件。”
“哎喲,拿著賣孩子的錢買衣服買肉,沒良心的。”
“平日裏看她照顧孩子還挺上心的,沒想到啊……”
“我早就看出來她不是好人了,以前她就老打她家那閨女。”
“那小孩不懂事兒還不能打了?”
“可她家閨女多懂事啊?安安靜靜的,長得又可愛。”
“那她為啥打小孩兒?”
“誰知道呢,說不定老早就有這念頭了。”
“哎喲,我家孩子掉地上的東西她還撿來吃呢,一點都不講究。”
“可不是,那手髒兮兮的,還想抱我孫子,呸。”
……
眾人就這件事對丁冬菊開展了一場討伐大會,從前微不足道的小事在這一刻都成了她違法的前兆。
直到太陽漸漸西斜,大夥兒才意猶未盡的散開。
八卦再好聊也填不飽肚子,大夥兒都得回家做飯去。
話說的再好聽,也是違法犯罪行為。
麵對兩名公正不阿的公安,兩行濁淚從丁冬菊的臉頰滑落,繼續狡辯:“這是我親孫女,我把她送給別人養,怎麽就犯法了?我是她親奶奶,我還能害她嗎?那家人條件比咱家好,雖說在鄉下,但也不愁吃穿……”
公安懶得聽這些話,繼續問:“說說,你和楊金娣是怎麽勾搭上的?”
原來,楊金睇真是孩子的姨奶奶,她是丁冬菊的表姐,隔了好幾代的那種。
不過湊巧兩人在一個村子生活,從小一塊兒長大,有感情。長大了還時不時走動一下。
三年前林引珠生下安安後,楊金娣拎著紅雞蛋上門。
丁冬菊那會兒見人就吐苦水,為自家大兒子後繼無人而苦惱,楊金娣就給她出了個主意:“把孫女送走,就能生孫子了。”
丁冬菊當時並不放在心上,可隨著這兩年鄉下的二兒子、三兒子都生下了孫子,她就開始著急了。
她和林引珠兩口子討論過這話題,可林引珠兩口子也沒辦法。她讓林引珠辭去工作,躲到鄉下生孩子,林引珠也不肯。
她和很多人罵過自家這個兒媳婦,楊金娣再次跟她提出建議,可以幫她把孩子送走:“人家可不窮,他們家是個體戶,不缺錢,就是生不出兒子,如今想要個閨女當引路人。”
想到丫頭長大後還能換彩禮,丁冬菊又猶豫了。
楊金娣哪能看不出她在想什麽,當即許諾給她一百塊錢。
有金錢開路,丁冬菊立即答應,按照約定,她今天就把孩子帶到了百貨商店交給楊金娣。
至於孩子以後會被送到哪兒,丁冬菊並不在意,以後享福還是受罪,那都是安安的命。
丁冬菊隻知道,她很快就能抱孫子了,她大兒子後繼有人了……
李哥拿著丁冬菊的口供再去找楊金娣,楊金娣便知道逃不掉了。
她隻好認命,將事情和盤托出。
她還說她買下孩子是打算自家養著。
李哥怒拍桌子:“老實交代!丁冬菊可是都說了。”
“我那是騙她的,不這麽說她怎麽放心?”楊金睇毫不在意地說道,“再說了,哪有沒看過孩子就定下人的買家?”
這聽起來,還是個慣犯。
當了多年公安的李哥立馬意識到,這可能是個大案。
李哥在裏頭審訊,楊哥拿到筆錄,招呼黃利玲一起出門:“小黃,走,我們去紡織廠。”
“啊,好。”
黃利玲是公安局裏唯二會開車的人,另一個人是局長的司機,公安局裏的兩台小汽車,就分給了這兩人。
黃利玲疑惑的問:“這是去幹啥?”
“去搜贓款,順便問問丁冬菊的兒子李啟祥什麽時候回來。”
李哥很好奇,受害人的父親、嫌疑人的兒子,在其中扮演什麽角色。
按照流程找到廠領導,楊哥和黃利玲在廠長秘書的陪同下打開了林引珠的家門。
身後還跟了一串看熱鬧的人。
打開門的時候,撲麵而來一股紅燒肉的香味。
秘書毫不客氣往裏走,隔著鍋蓋看見了裏麵肥瘦相間的五花肉:“謔,嬸子還有心思燉肉吃呢?”
按照口供,黃利玲在丁冬菊的床上找到了藏在枕頭底下的九張大團結。
丁冬菊還有兒子給的家用,前些天三兒子來城裏找她,她給了十塊錢三兒子。這會兒剩的錢不多,買肉和衣服便動用了賣孩子的錢,所以隻剩下九十塊。
“這是?”
“這是賣孩子的贓款吧?”
“真是喪良心喲。”
看熱鬧的人群小聲嘀咕著,在丁冬菊被警察“抓”走時,他們就推測出“真相”,這會兒,證據確鑿了。
他們為自己的聰明才智感到得意。
還有馬後炮的人說什麽“她一看就不是什麽好人”之類的話。
楊哥問秘書:“請問,通知李啟祥同誌了嗎?”
秘書:“打電話到那邊了,暫時還沒聯係上。”
“嗯。”楊哥點點頭,“那我們先回去了,等李啟祥同誌回來,麻煩你們讓他來一趟公安局。”
李啟祥作為受害人的父親,同時又是嫌犯的兒子,公安必須要確認他是否參與其中,不止李啟祥,還有丁冬菊另外兩子一女也要接受調查。
“行,沒問題。”
“謝謝同誌配合我們的工作。”
“應該的,應該的,感謝兩位公安同誌為我們廠裏的員工提供幫助……”
公安局的汽車還沒開出紡織廠,好事兒的職工家屬們自發聚在職工樓前的大槐樹底下。
一天之內公安來了兩回,聰明的人已經看出了什麽,有人站在人群中央,得意洋洋的說著自己的猜測。
麵對這個天天侃大山的人,大夥兒第一次覺得他的話是那麽有信服力。
大槐樹底下吵吵嚷嚷。
他們自發組成小團體,聊的內容卻是一致的。
每個人說話的聲音都足以讓大夥兒都聽見:“你們看見沒?她還在家裏燉肉呢。”
“可不是,賺了錢不得花啊?”
說話的人十分猥瑣地笑了笑。
“上午她帶孩子出門時,我還給她們打招呼呢,沒想到,居然是把孩子帶出去賣了。”
“昨天我看見她給孩子買汽水,還覺得奇怪,鐵公雞拔毛,原來是良心不安了啊。”
“這樣的人有良心?”
“顯然是有預謀的,這要是跟她沒關係,我名字倒過來寫。”
“明眼人都知道啦。你沒看她去公安局時那緊張的表情?衣擺都被擰成麻花了。”
“你們看見沒?椅子上還放著一個百貨商店的袋子呢。”
“哎,我看見了,我還看見是一件藍色襯衫,我前些天看俺組長買了件。”
“哎喲,拿著賣孩子的錢買衣服買肉,沒良心的。”
“平日裏看她照顧孩子還挺上心的,沒想到啊……”
“我早就看出來她不是好人了,以前她就老打她家那閨女。”
“那小孩不懂事兒還不能打了?”
“可她家閨女多懂事啊?安安靜靜的,長得又可愛。”
“那她為啥打小孩兒?”
“誰知道呢,說不定老早就有這念頭了。”
“哎喲,我家孩子掉地上的東西她還撿來吃呢,一點都不講究。”
“可不是,那手髒兮兮的,還想抱我孫子,呸。”
……
眾人就這件事對丁冬菊開展了一場討伐大會,從前微不足道的小事在這一刻都成了她違法的前兆。
直到太陽漸漸西斜,大夥兒才意猶未盡的散開。
八卦再好聊也填不飽肚子,大夥兒都得回家做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