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好好!這個價格公道!”


    聽見花雨說出來的價格,陳婆子頓時就高興起來,主要是她今兒個就是上門來跟這三姊妹搞好關係的,所以那二十個雞蛋原本就打算白送,沒想著能拿回什麽好處。


    可是現在不止能買一些便宜的肉回去,還能順帶著白得兩根帶肉的大骨頭,陳婆子隻覺得自己這一趟當真是來對了。


    “丫頭你會拾掇這豬肉不?你要不會的話我去把家裏的男人叫過來,人多也能快一點兒,我看這天都黑了,你們三姊妹都還沒吃飯呢!”


    陳婆子也不想白拿那兩根骨頭,當即便對花雨熱情的問道,不過還沒等花雨回答,一旁一直在擺弄那隻野豬的狗娃忽然站了起來,朝著外麵一邊跑去一邊喊道:


    “陳婆婆不用你回家去,我爹也會收拾豬肉,我去把我爹叫來就行了!”


    這狗娃,擺明了是看出來花雨有些大方,準備帶著自己的傻爹一起吃肉呢。


    花雨倒是沒介意,隻對陳婆子笑著說道:“宋爺爺他們在地裏忙活一天了,估摸著也累,陳婆婆你先坐一會兒,等這豬收拾好了,我第一個讓您選。”


    “哎,好好好,這丫頭多懂事啊,村裏還有那些說閑話的,我看真是沒長眼睛了……”


    陳婆子雖然有些不高興狗娃那鬼機靈的狗崽子,但是既然花雨都這麽說了,她也不好再多說什麽。


    “村裏有人說立秋的閑話?”


    而聽見她的話語,花七婆頓時就緊張起來,跟陳婆婆聊到了一起。


    “小寶,去燒水,花枝,去把盆拿來,待會兒用來放豬下水。順便把桌子擦洗一下,方便放豬肉……”


    花雨並不在乎村裏有誰說她的閑話,自從她七年前決定替父從軍那一刻,她就預料到了這一天,也早就在心裏做好準備,承受旁人的口誅筆伐。


    當然,背地裏可以,別湊到她麵前來說個沒完。


    真要那樣花雨是不介意讓耳邊清靜一些的。


    “立秋姐,我把我爹叫來了!還跟村裏人說了你家有野豬肉要賣的事兒!”


    不一會兒,狗娃便拉著一個人跑了回來,那是一個麵容黝黑身材壯實的男子,且這男人還有著不同於青山村大部分村民的身高,看上去就比花雨高了一個頭。


    “狗娃,你爹叫啥?”花雨看著那個男人問道,後者隻是撓著頭憨傻的笑著,也沒有跟誰說話。


    “我爹就叫傻子,立秋姐,你叫他傻子叔就行了!”狗娃認真的說道,然後將傻子叔往前推了推,語氣認真的說道:“爹,你快去幫立秋姐把這隻豬給清理出來,村裏人還等著買肉呢!”


    “嗬嗬,好!”


    傻子叔撓了撓頭,走到了野豬旁邊,從腰間拔出了家裏帶來的菜刀。


    因為沒有看見院子裏擺著泡豬毛的木桶,所以傻子就直接上手,先將豬肚子剖開,然後也不嫌髒,動作麻利的將裏麵的內髒給掏了出來。


    “嘔……”


    原本還湊過來看熱鬧的花枝,忽然聞到那股刺鼻的味道,頓時便捂著嘴巴躲到了一旁。


    “傻子叔,下水放在盆子裏麵就行。”


    花雨急忙對傻子叔說道,然後也跟著上手,拿起斧頭將豬骨頭給一根根的劈斷。


    就在花雨跟傻子叔一起處理著豬肉的時候,村裏聽見狗娃傳話的人漸漸趕了過來,還沒進門呢就彼此議論個不停。


    隻是那談話的內容卻是讓花雨漸漸停下了手上的動作。


    “聽狗娃說立秋那丫頭竟然打回來了一隻大野豬?”


    “聽說這野豬肉要賣給我們?也不知道是個啥價啊?”


    “放心吧,我看立秋那丫頭是個懂事的,肯定不會賣我們高價……”


    “就是,按理來說我們還是三姊妹的親戚,說不定立秋準備白送呢!”


    “也是哈,那野豬都沒有騸過,味道可比不上家豬,立秋那丫頭也看不上幾兩碎銀子,應該不至於跟我們要錢……”


    聽見村裏人這些言論,花七婆臉色有些不太好看,可卻不好多說什麽。


    畢竟她雖然被三姊妹當做奶奶,可畢竟不是真的一家人,這個時候輪不到她來開口。


    “小寶,怎麽辦?”花枝臉色不好的看向了正在燒水的弟弟。


    “二姐別怕,這個家還有我呢!”花信笑著說道,拍了拍手,站了起來一瘸一拐的往院子門口走去,“姐,你別生氣,我去跟村裏人說個清楚!”


    “好。”


    花雨沒有阻止小弟的舉動,這個時代可不興什麽男女平等,一個家裏若是沒有男人那就會被人欺負到死。


    花信本就是爹娘唯一的兒子,雖然年紀小,可卻是這個家未來的頂梁柱。


    花雨也不打算一直保護著小弟,身為男兒若是沒有擔事的勇氣,哪裏能夠變成男子漢大丈夫?


    “各位伯伯嬸子,今天這野豬是我姐冒著生命危險打回來的,原本想著我們留在家裏自己吃,但是我姐姐想著大家都是鄉裏鄉親的,今後還要在同一個村子裏生活,抬頭不見低頭見,反正這野豬肉也不是什麽稀奇的東西,倒不如便宜點兒賣給村裏人,好讓大家夥兒都嚐嚐肉味兒……”


    這個時候,花信已經站在了院子門口,雖然他才十一歲,在外麵乞討兩年,以至於他的身子骨十分瘦削,看上去就跟個八九歲的孩童一般。


    但卻沒有誰敢越過花信衝進院子裏麵。


    因為今天花雨一個人嚇跑杏花村鄭氏一族人,順帶著還棒打大伯,給村裏人留下的印象實在是太過深刻。


    “這野豬呢,也不大,拋去下水以後就百八十斤,我們三姊妹也都好久沒有吃過肉了,其實真要留下來自己吃,也就是十天半個月的事兒。”


    “不過既然我姐都把話放出去了,那肯定是寧願自家不吃,也要賤賣給鄉親們的,肥肉十五文一斤,比縣城裏的家主便宜了足足五文,偏瘦的十二文一斤,也比城裏的便宜了幾文,帶肉的骨頭和下水,統統都賣十文一斤,這個價格可要比城裏實惠多了!”


    說到這裏的時候,花信看著站在人群前方,一群麵色不太好的花氏族人,刻意往前走了兩步,又伸手扶住了門框,笑著道:


    “我姐倒不是貪圖這點兒銀錢,隻是各位長輩都知道,我的腿瘸了,我姐想幫我治腿,所以能攢點兒錢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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