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沈浪一樣……


    不!


    比沈浪還要天才,因為李傑軻一開始就展露出超然的實力。


    創作的歌曲朗朗上口,旋律優美,各種風格的唱法隨手拈來。


    不僅如此,其文學上的造詣也很強,出版過一本暢銷書。


    當時李傑軻橫空出世,各大媒體公司都蜂擁而至。


    誰都知道他最少也會是娛樂圈的天王級別!


    甚至能達到唯一的帝王級別!


    然而李傑軻對各大娛樂公司嗤之以鼻,對他們的負責人各種譏諷,絲毫不給麵子。


    看著李傑軻大手筆的賺錢,各大娛樂公司再忍不住。


    彼此達成了聯合,在一次李傑軻跨業拍攝mtv的時候告他偷竊、抄襲。


    在打官司的時候,李傑軻的各種黑料也紛紛冒出。


    最後隨著官司失敗,李傑軻名聲臭大街,成為人人喊打的存在。


    他也承受不住,結束了生命。


    這段往事,當年是十分機密的。


    但二十年過去了,各大娛樂公司也今非昔比,相關機密也漸漸透露而出。


    起碼參加這次會議的人,都是各公司的中高層領導,對這裏麵的故事很是了解。


    “不錯,沈浪再天才難道還能比的上當年的李傑軻?嗬嗬……天才易折。”


    “張執事所言不錯,也是各大公司沒徹底將他當成敵人,否則隻要舍得投入資源,他必完。”


    “真要我們聯合起來,沈浪算個毛啊……咋們不聯合,也是不想太樹大招風罷了。”


    眾人紛紛笑著說道。


    現場氣氛一下子變得融洽起來,大家都再次自信起來。


    不過彼此心裏明白,說是這般說,想讓大家齊心協力的聯合起來根本不可能。


    一是為了利益,彼此利益不是一致的。


    二是恐懼,當年的事情鬧得太大,已引起上麵的關注。


    有些事情可一不可再,否則就是捋虎須,是作死的挑釁。


    “那沈浪就這麽看著他越來越紅嗎?看著他搶奪我們旗下藝人的代言市場嗎?”


    一個喏喏的聲音響了起來,是一家小公司的執事。


    這話一說,眾人齊齊看向屏幕,看向張誌明。


    不知不覺中,大家已經習慣張誌明充當這個會議集團的‘頭兒’。


    “他代言的都是低端產品,連三線品牌都算不上,更別說名牌了。”


    “當然,以他現在的發展速度,未來大概率會威脅到我們的代言市場。”


    “趙鑫源他當初的計劃,我是認可的。捧殺,繼續捧殺他!”


    “隻要他失敗一次,我們把他捧得多高,他就會摔的多重,且永世不得翻身!”


    張誌明盯著攝像頭,雙手握拳對撞了一下,話語也越發肯定。


    眾人一一點頭,似乎目前除了這個辦法外,大家也想不到對付沈浪的辦法。


    總不能犯法吧!


    …………


    第二天。


    幾乎是一覺醒來,眾人發現網絡上的熱搜都跟《百戰歌手》有關。


    《災難!ktv成重災區。》


    《昨天各地響徹‘死了都要愛’的嘶吼聲,八成有頭無尾。》


    《百戰歌手第四期收官,沈浪以黑馬姿態連戰連捷。》


    《百戰歌手收視率破31%,打破大夏國近十年收視紀錄!》


    …………


    前十的熱搜中,有八條是相關的。


    其中排名第一的熱搜,看話題有些無厘頭。


    是一個網友發布的視頻,昨天晚上傳到豆音的。


    結果一晚上的時間,點擊過億,評論上百萬。


    視頻地點在某個平價量販ktv,拍主一邊沿著走廊行走,一邊駐足拍攝。


    聲音裏是各種嘶吼的‘死了都要愛’,有的嘶吼上一句歇菜,有的嘶吼一個開頭,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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