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反其道而行之
祁同偉:侯亮平下跪,我狂飆進步 作者:曙光凱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確定了莽村沒有出什麽狀況,祁同偉便安心的帶著陸亦可回到了自己的車上。
陸亦可看著當時自己追出去的時候,放在座位上的警服,猶豫著看向了祁同偉。
祁同偉淡淡一笑。
“你先穿著吧,不過不能被我們警局裏的人看到,這樣吧,我先送你回住處,你收拾收拾,換件衣服,然後再去上班好了。”
“嗯。”
陸亦可很自然的把警服披在了身上。
同樣是披著警服,但今天披著的感覺,和昨天完全不一樣了。
死裏逃生的陸亦可,感覺祁同偉的這件警服,就如同可以保護她周全的鎧甲一般。
祁同偉見陸亦可精神狀態還不錯,也就沒有再去安慰開導。
遞給了她自己常備的一瓶水和幾塊巧克力,然後就開車上了路。
他並不擔心高啟強派人在莽村這條路上盯著。
昨天晚上那麽驚險,不會有人在逃出生天之後,又跑回來找死的。
高啟強絕對能夠想到這一點。
而祁同偉就是算準了高啟強會非常篤定這一點。
才會選擇帶著陸亦可回來取車,反其道而行之。
乍一看這麽做很冒險。
但其實恰恰這條路才是最安全的。
他和陸亦可都衣冠不整,還一身的泥土。
隨便去路上攔一輛車,都會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搞不好還會真的撞上不死人的高啟強派去公路上追尋的手下。
到時候天已經亮了,躲都沒處躲。
可是回來開了一輛車,陸亦可又套著警服。
哪怕是唐小龍親自守在回市區的路上,他也不會招惹到祁同偉他們身上的。
夜裏唐小龍敢動殺人的念頭。
一方麵是關心弟弟唐小虎心切,另一方麵是因為黑燈瞎火的,又是荒郊野外。
他心中的惡念有了一個完美的發揮空間。
在白天,這種念頭多多少少還是會收斂一些的。
雖然外人把他們這個團夥當成了黑社會。
但實際上,強盛集團的核心團隊,充其量隻能算得上是黑惡勢力。
和真正意義上的黑社會,還是相差很遠的。
黑社會的社會兩個字,可不是白叫的。
他們所管控的範圍之內,會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地下秩序。
這套地下秩序,一開始的時候,是用來對標白道所守護的法律的。
但經過長久的發展和調整。
地下秩序不合理的地方,漸漸被優化,最終形成了彌補法律之外的賞罰體係。
反過來影響了法律的施行。
這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那就是法律不是一開始就完善的。
需要先有人犯錯,然後有人提出相應的處罰方案。
等到同類案件多了,有了大量的樣本作為參考,才能進一步的確定,判決的度量是否合理。
這就導致了,在某些情況下,法律無法立刻對犯罪者實施懲處。
甚至會出現,明明犯了法,做出了危害他人的事情,卻依然逍遙法外的情況。
多少人,明明知道這種情況是不對的。
但卻沒有任何辦法。
黑社會就是看準了這一點,拿著以暴製暴,以殺止殺的理念,來滿足一般人最基本的情感需求。
任何一個受害者,或是受害者的家人。
都不可能希望看到傷害他們的人,依然像個沒事人一樣,耀武揚威的活著。
法律不能及時給他們的,他們隻能很無奈的接受。
可是這個時候,有人願意站出來,幫他們複仇。
必然會博得他們的好感。
這是人性。
滿足了人性的需要,就能獲得對方的心理認同。
認同的人多了,定下的秩序,就能具有約束力。
這種約束力,是發自本心的。
因此,那些黑社會的生存空間才會那麽大,可以當著警察的麵,說上一句。
“這裏半夜12點以後,我說了算。”
當然,這裏說的是其他國家的黑社會團隊。
在這個國度,是明令不允許黑社會存在的。
黑社會在滿足人性的同時,也在做著很多泯滅人性的行為。
他們的建立的秩序,最終是為他們的利益服務的。
如果這個秩序,和國家的律法出現了衝突。
黑社會會選擇退讓麽?
不會。
他們隻會選擇比國家修改相關法律。
目光放得長遠一點,從本質來看。
黑社會必然是會禍國殃民的群體。
等到他們真的成了氣候,再想清理,可就難了。
所以掃黑除惡工作,一直是重中之重。
唯一可惜的就是,人手太少了。
不可能在每一個時間都關照到每一個人,防患於未然。
這就使得,有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體在初期發展的時候,很難去揪出他們。
隻有等他們犯了嚴重的案件,事情才會被曝光出來。
就顯得好像有什麽信息繭房。
隱瞞的很多秘密似的。
但其實,這些人平常慫得跟孫子似的。
隻會在確定自身處於安全的情況下,才露出本性。
要不就是喝大了,已經喪失了理智和自控力。
而那些真正能夠做到隻手遮天,終歸隻是少數。
並且,他們能夠隻手遮天,靠的也不是他們的黑社會。
而是他們所依附的白道官員。
最明顯的一點差別。
某個傳說盤踞京都數十年,被尊尊稱地下皇帝的黑老大。
兒子醉駕撞死三個人,被判了死刑。
黑老大一開始對話宣稱,不出一個月,抓他兒子的人,就會乖乖的把他兒子送回來,並且磕頭道歉。
結果,一個月過去了,他兒子非但沒有回來,還在二審維持了原判。
黑老大氣不過,直接帶著小弟去劫獄,想要把他送去國外。
然後軍隊出動了。
自此京都地下便沒有了皇帝,甚至是那些稍微出格的小團體,也被來來回回掃了無數遍。
而另一個具有暴力傾向,身兼殺人、強暴、惡意傷害致人嚴重傷殘,放火,綁架,挑起聚眾鬥毆的家夥。
隻因為自己的繼父是綜合執法局的局長,就從一個死刑犯,變成了一個隻蹲了12年就改名換姓,就在獄外繼續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富商。
而且,他的暴力行為,沒有絲毫的減少。
隻不過,準備工作做的更周全了。
要麽,就拿錢砸出一個頂罪的小弟來,均攤了罪責。
這樣誰都不用死。
要麽,就直接把所有證據都毀滅。
包括相關的人員本身。
陸亦可看著當時自己追出去的時候,放在座位上的警服,猶豫著看向了祁同偉。
祁同偉淡淡一笑。
“你先穿著吧,不過不能被我們警局裏的人看到,這樣吧,我先送你回住處,你收拾收拾,換件衣服,然後再去上班好了。”
“嗯。”
陸亦可很自然的把警服披在了身上。
同樣是披著警服,但今天披著的感覺,和昨天完全不一樣了。
死裏逃生的陸亦可,感覺祁同偉的這件警服,就如同可以保護她周全的鎧甲一般。
祁同偉見陸亦可精神狀態還不錯,也就沒有再去安慰開導。
遞給了她自己常備的一瓶水和幾塊巧克力,然後就開車上了路。
他並不擔心高啟強派人在莽村這條路上盯著。
昨天晚上那麽驚險,不會有人在逃出生天之後,又跑回來找死的。
高啟強絕對能夠想到這一點。
而祁同偉就是算準了高啟強會非常篤定這一點。
才會選擇帶著陸亦可回來取車,反其道而行之。
乍一看這麽做很冒險。
但其實恰恰這條路才是最安全的。
他和陸亦可都衣冠不整,還一身的泥土。
隨便去路上攔一輛車,都會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搞不好還會真的撞上不死人的高啟強派去公路上追尋的手下。
到時候天已經亮了,躲都沒處躲。
可是回來開了一輛車,陸亦可又套著警服。
哪怕是唐小龍親自守在回市區的路上,他也不會招惹到祁同偉他們身上的。
夜裏唐小龍敢動殺人的念頭。
一方麵是關心弟弟唐小虎心切,另一方麵是因為黑燈瞎火的,又是荒郊野外。
他心中的惡念有了一個完美的發揮空間。
在白天,這種念頭多多少少還是會收斂一些的。
雖然外人把他們這個團夥當成了黑社會。
但實際上,強盛集團的核心團隊,充其量隻能算得上是黑惡勢力。
和真正意義上的黑社會,還是相差很遠的。
黑社會的社會兩個字,可不是白叫的。
他們所管控的範圍之內,會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地下秩序。
這套地下秩序,一開始的時候,是用來對標白道所守護的法律的。
但經過長久的發展和調整。
地下秩序不合理的地方,漸漸被優化,最終形成了彌補法律之外的賞罰體係。
反過來影響了法律的施行。
這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
那就是法律不是一開始就完善的。
需要先有人犯錯,然後有人提出相應的處罰方案。
等到同類案件多了,有了大量的樣本作為參考,才能進一步的確定,判決的度量是否合理。
這就導致了,在某些情況下,法律無法立刻對犯罪者實施懲處。
甚至會出現,明明犯了法,做出了危害他人的事情,卻依然逍遙法外的情況。
多少人,明明知道這種情況是不對的。
但卻沒有任何辦法。
黑社會就是看準了這一點,拿著以暴製暴,以殺止殺的理念,來滿足一般人最基本的情感需求。
任何一個受害者,或是受害者的家人。
都不可能希望看到傷害他們的人,依然像個沒事人一樣,耀武揚威的活著。
法律不能及時給他們的,他們隻能很無奈的接受。
可是這個時候,有人願意站出來,幫他們複仇。
必然會博得他們的好感。
這是人性。
滿足了人性的需要,就能獲得對方的心理認同。
認同的人多了,定下的秩序,就能具有約束力。
這種約束力,是發自本心的。
因此,那些黑社會的生存空間才會那麽大,可以當著警察的麵,說上一句。
“這裏半夜12點以後,我說了算。”
當然,這裏說的是其他國家的黑社會團隊。
在這個國度,是明令不允許黑社會存在的。
黑社會在滿足人性的同時,也在做著很多泯滅人性的行為。
他們的建立的秩序,最終是為他們的利益服務的。
如果這個秩序,和國家的律法出現了衝突。
黑社會會選擇退讓麽?
不會。
他們隻會選擇比國家修改相關法律。
目光放得長遠一點,從本質來看。
黑社會必然是會禍國殃民的群體。
等到他們真的成了氣候,再想清理,可就難了。
所以掃黑除惡工作,一直是重中之重。
唯一可惜的就是,人手太少了。
不可能在每一個時間都關照到每一個人,防患於未然。
這就使得,有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體在初期發展的時候,很難去揪出他們。
隻有等他們犯了嚴重的案件,事情才會被曝光出來。
就顯得好像有什麽信息繭房。
隱瞞的很多秘密似的。
但其實,這些人平常慫得跟孫子似的。
隻會在確定自身處於安全的情況下,才露出本性。
要不就是喝大了,已經喪失了理智和自控力。
而那些真正能夠做到隻手遮天,終歸隻是少數。
並且,他們能夠隻手遮天,靠的也不是他們的黑社會。
而是他們所依附的白道官員。
最明顯的一點差別。
某個傳說盤踞京都數十年,被尊尊稱地下皇帝的黑老大。
兒子醉駕撞死三個人,被判了死刑。
黑老大一開始對話宣稱,不出一個月,抓他兒子的人,就會乖乖的把他兒子送回來,並且磕頭道歉。
結果,一個月過去了,他兒子非但沒有回來,還在二審維持了原判。
黑老大氣不過,直接帶著小弟去劫獄,想要把他送去國外。
然後軍隊出動了。
自此京都地下便沒有了皇帝,甚至是那些稍微出格的小團體,也被來來回回掃了無數遍。
而另一個具有暴力傾向,身兼殺人、強暴、惡意傷害致人嚴重傷殘,放火,綁架,挑起聚眾鬥毆的家夥。
隻因為自己的繼父是綜合執法局的局長,就從一個死刑犯,變成了一個隻蹲了12年就改名換姓,就在獄外繼續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富商。
而且,他的暴力行為,沒有絲毫的減少。
隻不過,準備工作做的更周全了。
要麽,就拿錢砸出一個頂罪的小弟來,均攤了罪責。
這樣誰都不用死。
要麽,就直接把所有證據都毀滅。
包括相關的人員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