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jn
婚前破戒!我不做沈先生的心藥 作者:芭了芭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結婚登記比我想象的更簡單,拍照,填表,外加身份證明,一共不到二十分鍾,我就變成了一個已婚女人。
在民政局的院子裏,沈時倦給我戴上了指環,我說:“你不是送過鑽戒給我了?”
“這是婚戒,我也有。”
我這才看到他的無名指上也戴著一枚和我手上一模一樣的指環。
和我手上的鑽石戒指一樣,都稍微有點大,我還特意綁了根紅線才不會往下滑。
離開民政局之前,我去了趟洗手間,看著手指上的戒指,我鬼使神差地拿下來對著亮光看戒指的裏麵,我調整了好幾個角度,終於在戒指的內壁上看到了兩個英文字母,j,n。
我琢磨了一下,j,也許是沈時倦的倦字拚音的第一個大寫字母。
那麽n呢?我驚訝地發現,桑思儂的最後一個字,和我的名字的最後一個字,手寫字母都是n。
也是巧了,所以我明知道這戒指是他早就訂做好的,這上麵的n不是我,是桑思儂。
但好巧不巧這兩個字母是同一個,我也隻能將錯就錯,當做是自己。
我重新把戒指套在手指上,去盥洗台洗手。
洗完手我一邊用紙巾擦手一邊走出了洗手間。
擦幹了,我隨手將紙巾扔進了旁邊的垃圾桶裏,隻聽當啷一聲脆響,我低頭一看,我手指上的那枚指環已經不見了。
一定是剛才我用紙巾擦手的時候,不小心把戒指擼下來了,剛才跟紙巾一起丟出去了。
聽聲音應該沒丟進垃圾桶裏,我便彎著腰在地上到處尋找。
一枚小小的指環太不好找了,我找了半天也沒找到,拐拐角角都找了,我的腰弓著都痛了。
我扶著牆直起身,心中已經在琢磨著沈時倦發現後,我該怎麽解釋,他會不會發火。
算了,發火就發火吧,他總不見得把我弄死。
我胸膛裏的心髒就是尚方寶劍,我不怕他弄死我。
ok,就這麽幹。
我剛轉身沒走幾步,就聽見身後有人在喊:“小姐...”
這裏女士不止我一個,不一定是在叫我。
我徑直往前走,但身後卻傳來急切的腳步聲,有人拍了我的肩膀。
“小姐。”
我轉過身,是個高個子的男人,劍眉星目,很健康的膚色,一看就是健身人士,襯衣的胸口處的紐扣都快被他的胸肌撐爆了。
哦不,我這該死的關注點。
我趕緊將目光重新挪到對方的臉上:“什麽事?”
“小姐,剛才你是在找這個嗎?”
他向我展開沙包一般大的拳頭,在他看上去比常人都大一些的掌心中躺著那枚指環。
我並不驚喜,剛才我甚至帶著一種丟了更好的竊喜,反正也不是屬於我的。
但現在人家幫我撿回來了,我總不能不理。
“是的,謝謝。”
他將指環還給我:“不客氣。”
他跟我點點頭,就準備走開,我又問:“請問是在哪裏找到的?”
“卡在男廁門口的地磚縫隙裏了。”他說:“我看到你在找東西,就留意了一下,剛好就發現了。”
“哦,謝謝。”
“不用客氣,說明這戒指就是屬於你的,丟不掉的。”他跟我笑笑就走了。
我丟個戒指,還丟出了宿命感了。
他的話倒激起了我的逆反的心理,我心說如果我把它丟進湖裏還能找回來,我就信這是屬於我的。
我捏著戒指走到院子裏,沈時倦還在等我。
他看到了我手上的戒指,奇怪地問:“怎麽不戴上?”
“大了。”我說:“你給我買戒指,就算不打算親自帶我去選,至少你得搞清楚我的尺寸。”
我把戒指還給他:“我戴不了,你先拿著吧,別給我弄丟了。”
“你吃胖點。”他接過戒指小心翼翼的放進口袋裏:“不就可以了?”
他是帶著笑跟我說的,但我此刻真的很想抽他。
他寧可讓我吃胖,也沒想著再幫我去買一枚。
我皮笑肉不笑地跟他裂了咧嘴,就當做在笑。
走出民政局大門,陽光肆虐又刺眼,我用手擋著陽光,聽見沈時倦在問我:“中午想吃點什麽?”
我毫無胃口,特別是跟他在一起。
“公司還有事。”我回答。
“這麽敬業?”他笑著:“結婚了,還要這麽拚嗎?”
“不拚哪能贏?”
他點了點我的鼻尖:“沈太太,不拚也能贏啊!”
的確,現在我是沈家的兒媳婦,身份水漲船高,不需要努力連爸爸都會對我另眼相看。
這句話成功讓我泄了氣。
陽光照在他的臉上,晃得我不能直視。
我從他懷裏掙紮出來:“我先走了。”
他拉住我的胳膊:“我送你。”
我被他塞進車裏,他跟我十指緊扣,他手指上的指環硌到了我,很不舒服。
我努力忍著,還是將手從他的手心裏掙脫出來。
“那個指環。”本來沒打算問的,但我忽然想知道他會怎樣回答,於是我問:“我看到指環內壁有兩個英文字母,j和n,什麽意思?賤男?”我忽然哈哈大笑起來。
他看著我沒有笑,似乎都懶得回答我的問題。
或許,對著我這張臉,也不是每時每刻都能表演出愛到我死去活來的。
這一刻,我想沈時倦應該也是痛苦的吧。
畢竟,對著一張不是桑思儂的臉,而且還得是一輩子。
互相折磨吧,至少在我賺到可以遠走高飛的錢之前。
我回了公司,中午和晚上都拒絕了沈時倦邀請我吃燭光晚餐的邀約。
我寧可躲在辦公室裏一邊啃雞爪,一邊翻看著堆積如山的報表,這些不是我的工作,看不懂財務報表的老板多了去了,讓財務一項一項解釋就好了。
反正我也沒事,況且跟這些艱澀難懂的報表打交道,也好過和沈時倦虛情假意地眉來眼去。
我從公司出來已經快十一點了,我媽打電話來問我怎麽還不回去,我這才發現一整個晚上沈時倦都沒打電話來。
在他看來,我已經和他領過證了,咬了鉤的魚兒,還需要給魚餌麽?
浪費麽不是。
在民政局的院子裏,沈時倦給我戴上了指環,我說:“你不是送過鑽戒給我了?”
“這是婚戒,我也有。”
我這才看到他的無名指上也戴著一枚和我手上一模一樣的指環。
和我手上的鑽石戒指一樣,都稍微有點大,我還特意綁了根紅線才不會往下滑。
離開民政局之前,我去了趟洗手間,看著手指上的戒指,我鬼使神差地拿下來對著亮光看戒指的裏麵,我調整了好幾個角度,終於在戒指的內壁上看到了兩個英文字母,j,n。
我琢磨了一下,j,也許是沈時倦的倦字拚音的第一個大寫字母。
那麽n呢?我驚訝地發現,桑思儂的最後一個字,和我的名字的最後一個字,手寫字母都是n。
也是巧了,所以我明知道這戒指是他早就訂做好的,這上麵的n不是我,是桑思儂。
但好巧不巧這兩個字母是同一個,我也隻能將錯就錯,當做是自己。
我重新把戒指套在手指上,去盥洗台洗手。
洗完手我一邊用紙巾擦手一邊走出了洗手間。
擦幹了,我隨手將紙巾扔進了旁邊的垃圾桶裏,隻聽當啷一聲脆響,我低頭一看,我手指上的那枚指環已經不見了。
一定是剛才我用紙巾擦手的時候,不小心把戒指擼下來了,剛才跟紙巾一起丟出去了。
聽聲音應該沒丟進垃圾桶裏,我便彎著腰在地上到處尋找。
一枚小小的指環太不好找了,我找了半天也沒找到,拐拐角角都找了,我的腰弓著都痛了。
我扶著牆直起身,心中已經在琢磨著沈時倦發現後,我該怎麽解釋,他會不會發火。
算了,發火就發火吧,他總不見得把我弄死。
我胸膛裏的心髒就是尚方寶劍,我不怕他弄死我。
ok,就這麽幹。
我剛轉身沒走幾步,就聽見身後有人在喊:“小姐...”
這裏女士不止我一個,不一定是在叫我。
我徑直往前走,但身後卻傳來急切的腳步聲,有人拍了我的肩膀。
“小姐。”
我轉過身,是個高個子的男人,劍眉星目,很健康的膚色,一看就是健身人士,襯衣的胸口處的紐扣都快被他的胸肌撐爆了。
哦不,我這該死的關注點。
我趕緊將目光重新挪到對方的臉上:“什麽事?”
“小姐,剛才你是在找這個嗎?”
他向我展開沙包一般大的拳頭,在他看上去比常人都大一些的掌心中躺著那枚指環。
我並不驚喜,剛才我甚至帶著一種丟了更好的竊喜,反正也不是屬於我的。
但現在人家幫我撿回來了,我總不能不理。
“是的,謝謝。”
他將指環還給我:“不客氣。”
他跟我點點頭,就準備走開,我又問:“請問是在哪裏找到的?”
“卡在男廁門口的地磚縫隙裏了。”他說:“我看到你在找東西,就留意了一下,剛好就發現了。”
“哦,謝謝。”
“不用客氣,說明這戒指就是屬於你的,丟不掉的。”他跟我笑笑就走了。
我丟個戒指,還丟出了宿命感了。
他的話倒激起了我的逆反的心理,我心說如果我把它丟進湖裏還能找回來,我就信這是屬於我的。
我捏著戒指走到院子裏,沈時倦還在等我。
他看到了我手上的戒指,奇怪地問:“怎麽不戴上?”
“大了。”我說:“你給我買戒指,就算不打算親自帶我去選,至少你得搞清楚我的尺寸。”
我把戒指還給他:“我戴不了,你先拿著吧,別給我弄丟了。”
“你吃胖點。”他接過戒指小心翼翼的放進口袋裏:“不就可以了?”
他是帶著笑跟我說的,但我此刻真的很想抽他。
他寧可讓我吃胖,也沒想著再幫我去買一枚。
我皮笑肉不笑地跟他裂了咧嘴,就當做在笑。
走出民政局大門,陽光肆虐又刺眼,我用手擋著陽光,聽見沈時倦在問我:“中午想吃點什麽?”
我毫無胃口,特別是跟他在一起。
“公司還有事。”我回答。
“這麽敬業?”他笑著:“結婚了,還要這麽拚嗎?”
“不拚哪能贏?”
他點了點我的鼻尖:“沈太太,不拚也能贏啊!”
的確,現在我是沈家的兒媳婦,身份水漲船高,不需要努力連爸爸都會對我另眼相看。
這句話成功讓我泄了氣。
陽光照在他的臉上,晃得我不能直視。
我從他懷裏掙紮出來:“我先走了。”
他拉住我的胳膊:“我送你。”
我被他塞進車裏,他跟我十指緊扣,他手指上的指環硌到了我,很不舒服。
我努力忍著,還是將手從他的手心裏掙脫出來。
“那個指環。”本來沒打算問的,但我忽然想知道他會怎樣回答,於是我問:“我看到指環內壁有兩個英文字母,j和n,什麽意思?賤男?”我忽然哈哈大笑起來。
他看著我沒有笑,似乎都懶得回答我的問題。
或許,對著我這張臉,也不是每時每刻都能表演出愛到我死去活來的。
這一刻,我想沈時倦應該也是痛苦的吧。
畢竟,對著一張不是桑思儂的臉,而且還得是一輩子。
互相折磨吧,至少在我賺到可以遠走高飛的錢之前。
我回了公司,中午和晚上都拒絕了沈時倦邀請我吃燭光晚餐的邀約。
我寧可躲在辦公室裏一邊啃雞爪,一邊翻看著堆積如山的報表,這些不是我的工作,看不懂財務報表的老板多了去了,讓財務一項一項解釋就好了。
反正我也沒事,況且跟這些艱澀難懂的報表打交道,也好過和沈時倦虛情假意地眉來眼去。
我從公司出來已經快十一點了,我媽打電話來問我怎麽還不回去,我這才發現一整個晚上沈時倦都沒打電話來。
在他看來,我已經和他領過證了,咬了鉤的魚兒,還需要給魚餌麽?
浪費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