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芳、梁康樂你二人對於狀紙上所訴之罪狀,可有甚辯解之言?”


    雖然此案看起來頗為古怪,陸譯也知那怕是青天也難救尋死的鬼,但是按著審訊流程,陸譯還是得例行公事問一下。


    “民婦認罪,大人有所不知,民婦與春香樓香雲日常就互有嫌隙,那日民婦見其與一陌生男子在二樓私會,民婦心生妒忌,見狀便謊稱該男子乃是春香樓客人,在春香樓飲酒作樂、眠花宿柳後想要逃賬,民婦開始時,也隻想著給他們這對狗男女一個教訓,可是怎麽也沒想到後來事情卻變得如此失控!


    梁郎為了幫助民婦脫罪,也不得不采用假賬目的方式幫民婦圓了謊。


    民婦知錯了,事情發生之後,民婦每日也多有自責,昨日被東家發現後,民婦也不由得鬆了一口氣,想著就去痛快的認罪伏法,抵了這身罪孽,也好讓自己落得輕鬆。請大老爺明鑒!”


    李梅芳一邊哭哭啼啼,一邊情真意切的訴說自己的罪孽。


    “嗯,你認罪倒是認得痛快,那麽你呢?梁康樂!”


    陸譯也是一臉無語,這天底下的罪犯都這麽可愛就好了。


    “大人,草民也認罪,草民因愛慕李梅芳,不忍見其受半點委屈,是以發現此事後草民也是糊塗,想著如果不幫她圓了這個謊,若東家知道此事,必然會把她辭退,當時草民想著,這可如何是好啊?


    是以草民就這樣,因愛成錯。昨日幸得東家痛罵一番,草民這才幡然醒悟,自覺此前所為,良心難安,故此今日草民也來此認罪。望大老爺明鑒。”


    梁康樂也是一臉悔不當初,我認罪,我混蛋,懲罰我吧,態度那是異常的好。


    陸譯沉吟了一下道。


    “那麽針對魏東柱所訴,爾等為滿足個人私欲,偽造春香樓賬目,中飽私囊之事,爾等也是認罪麽?”


    “回大老爺,此事乃草民所為,與李梅芳無關。草民因愛慕她,是以想著弄點銀子,以後存夠錢了,草民就去購買大宅子,也好討得她的芳心。”


    梁康樂沉吟了下,回複道。


    “嗯,如此說來,訴狀上所言一幹罪責,爾等可都是認罪了?本官再提醒你們兩個,如果罪名成立,爾等將麵臨兩案刑罰。


    對於本案,按本朝律法,自盜及盜所監臨財物者,加凡盜二等判決。


    而對於李費武一案,按本朝律法,爾等則需誣告反坐,且罪加三等。爾等可聽明白了麽?”


    陸譯也是無語的提醒道,內心也知道,自己這是空有菩薩心腸,恐怕也是難度他們這些尋死的糊塗鬼。


    “民婦(草民)明白,請大老爺明斷。”


    兩人異口同聲,齊聲認罪。


    案情到此,已再無需多言,陸譯一拍驚堂木道。


    “肅靜,此案證據齊全,被告二人已當堂認罪伏法,且在本縣陳述律法戒條後,此二人仍然自認罪責。自此梁康樂監守自盜案已無疑義,本縣宣判如下:


    李梅芳:心術不正,隻是其所作所為,皆與本案無關,然其雖無罪,但不良於行,責三板。


    梁康樂:利用職務便利,盜取財物白銀十兩,犯監守自盜之罪,罰銀一百兩,責十板。其中梁康樂非法所得白銀十兩,判物歸原主,歸還魏東柱,其餘一百兩充公。”


    【恭喜宿主,成功破獲一樁案子,聲望+500!】


    陸譯話音剛落,百姓們紛紛叫好。


    陸譯見狀,卻是不做理會,轉而再一次重重的一拍驚堂木道。


    “肅靜,梁康樂監守自盜案,現已判決完畢,然而此案又牽扯另外一宗案件,來人!傳李費武,秦柯,張有魁三人上堂。”


    不一會三人就來到堂上,因為提前已經知道該案件涉及李費武案,秦柯來的時候也是同時拿了李費武案的相關案冊。


    “方才梁康樂監守自盜案,本縣在審理時就已說明,此案牽扯另外一宗案件,即春香樓訴李費武案,現此案相關人等已經到齊,今日本縣正式重審李費武案!升堂!”


    陸譯喊了一聲,將驚堂木重重往桌子上一拍。


    “威武~!”


    兩側衙役再次高喊,最近縣令大人官威赫赫,他們也是與有榮焉,是以升堂之時,腰板也是越挺越直。


    “秦書吏,李費武案,案冊中記載案情如何,你且根據案冊記載詳細說來。”


    陸譯正了正身姿,一臉嚴肅的對著秦柯道。


    接著幾人又將昨日審訊的過程重複了一遍。


    ……


    兩刻鍾後。


    “肅靜!”


    陸譯又一次重重的拍了下驚堂木,接著說道。


    “李費武一案,方才本縣已對此案進行重新審訊,案情已基本清晰明了!


    據北城門九月七日入城卷冊所載,李費武,雲溪縣人氏,乃是未時一刻,方才進入雞鳴縣城。


    而按本案卷宗所載,春香樓訴李費武是在九月六日夜宿春香樓,按此說法,除非九月七日李費武得先行出城,而後又在未時時分,再次從城北重新再進了城,而經過本縣查驗九月七日雞鳴縣出城記錄,證實此說法不成立。


    另外方才梁康樂監守自盜案在審理過程中,李梅芳與梁康樂也已明確說明此前乃是誣告與設計構陷李費武。”


    說完,陸譯頓了一下,再次拍了下驚堂木,開始宣判道。


    “至此,此案證據已經齊全,相關案情也已經清晰明了,現本縣在此正本清源,宣判如下:


    李費武:經本縣查明,在此案中不存在逃賬、消費欺詐、尋釁滋事等問題,所訴罪名不成立,現當庭無罪釋放。


    李梅芳,梁康樂:此二人心術不正,設計構陷他人,按大乾律法,誣告反坐,罪加三等。但此二人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亦頗有悔過認罪之舉措,且李費武並未執行判罰,故本縣判此二人誣告反坐,流放一千裏,杖五十大板。並在流放地服勞役三年,待上報府城後執行。


    魏東柱:本案原告,按大乾律法,誣告反坐,罪加三等,並處罰沒家產,查封店鋪。然在梁康樂監守自盜案中,自述其乃是受李梅芳,梁康樂二人所蒙蔽,並有悔過之舉,現本縣判責三十板,而春香樓家大業大,若罰得輕了,恐難以彰顯律法之威嚴,亦無法起到警示之本意,是以罰銀一萬兩。其中三百兩判歸李費武以為補償,其餘充公。


    張有魁:此刻雖已不是本縣公人,但是一日當差,終身追責,此案發生之時,張有魁乃是本案捕頭,負有搜羅證據,維護法理的責任!但在此案中玩忽職守,消極懈怠,責三十板,徙一年!


    張縣丞:乃本案原主審人,然而卻無審而判,玩忽職守,執法枉法,現本縣判責五板,免去雞鳴縣縣丞之職。”


    【恭喜宿主,成功平反一樁案子,聲望+500!】


    【恭喜宿主,成功打壓官場邪氣,聲望+1000!】


    “陸譯,本官不服,此案本官確有失察之過,然最多不過杖責與罰俸,你這是公報私仇,本官要參你一本!”


    張縣丞聽完宣判,原本料想有此一遭,隻是沒想到最後陸譯竟然公報私仇,直接下死手。


    “休得喧嘩,來人!去了他的官服!拖出去打!”


    對張縣丞這時的狂怒,陸譯卻置若罔聞,直接吩咐行刑。


    此時三班衙役早已被陸譯所掌握,聞言也是幹脆,直接上前,剝去了張縣丞的官服,把他架出去直接開打。


    全部涉案人員,該收監收監,該罰款罰款,待現場行刑完畢。


    “退堂!”


    陸譯將驚堂木重重的拍下,喊了一聲。


    “威~武~”


    “老夫活這麽多年,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案子!!”


    “沒想到竟然還有這麽積極認罪的,也沒想到竟然是連環案,如此的曲折。”


    “張縣丞竟然就這樣被陸大人給拿下了!雞鳴縣的天變了啊!”


    “有陸大人這樣的青天大老爺,以後大家夥有好日子過了。”


    各種聲音議論紛紛,說什麽樣都有,不過這些陸譯又怎麽會在意?他隻是覺得,本來可以直接推了春香樓,一波肥,以後搞經濟建設不就容易了。


    也不知是哪路神仙,想出此招,竟然逼得本官如此平局收手,好在本官天資聰穎,順手賺了個縣丞大人,不是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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