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讓你欺負同學,我讓你人頭落地 作者:佚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而泡泡卡丁車漂移的時候,不知道是什麽原理,會獲得一箱汽油,然後利用汽油進行噴射。
這與我們的設計完全不一樣,何來抄襲一說?
我們萬夢之星的跑車明顯更加符合現實設計一些。”
熊飛說完,大家再一次被這離譜的言論震驚。
有素質不好的觀眾已經開始罵了:“你奶奶的,你家電車利用漂移來玩動能回收?!扯尼瑪的蛋啊!”
“就是,明顯就是模仿的漂移蓄力噴射!”
“指鹿為馬,這家夥在詭辯啊!”
“.......”
而一眾法律大v們是服了,大家萬萬沒有想到熊飛會這麽說,看似很合理,實際上一點都不合理啊!
但最重要的是,他這麽解釋可能真行啊!
兩款遊戲至始至終都沒有說過,跑車模式下的車輛具體是用什麽能源的。
運用的能源不同,加上細微的設計不同,就根本不構成侵權了....
熊飛論證完第一個後,也是露出了狡詐的笑容,十分的欠揍。
林默聽聞,眯了眯眼睛。
怪不得這個熊飛說是天才呢,這詭辯能力還真是有一手的。
能把自家的車配合遊戲bug說成是專門為電車設計的,順勢接一個電車的動能回收,這詭辯能力,確實是天才。
聽到這裏,林默倒是來了興趣,想看看這位神人後續怎麽詭辯。
畢竟侵權的地方還挺多。
於是接下來,熊飛就開始了超級詭辯之路。
cs的僵屍危機模式vs萬夢之星的生化模式。
熊飛說cs的僵屍模式是t病毒造成的感染,美術資源上都有暴起的黑色血管,和腐肉。
而萬夢之星的生化模式,則是人為改造的生化人,還是正常的人類。
而且從美術風格上,兩者的設計天差地別。
兩者完全不一樣,不構成任何的侵權。
“至於大戰場模式的抄襲。”
熊飛拿出了兩個32vs32的大戰場模式攻防圖片對比圖。
大戰場戰爭是創實發布的一款即時戰爭類遊戲,通過互相占領旗幟來贏下戰鬥。
而熊飛指著兩個照片:“大家請看,創實大戰場的的旗幟在占領的時候是緩慢升上去的,而我們的旗幟是直接從旗杆裏彈出來的,出現的方式不一樣,旗幟的顏色也不一樣.....”
.....
熊飛的詭辯整整持續了一個多小時,他把林默提交的所有圖片都論證了一遍。
利用他那離譜的詭辯角度進行論證。
有些論證確實很離譜,但是說的非常有道理。
有些雖然是強行論證,脫離關係,但他也無所謂,反正就是一通扯。
最恐怖的是,他說的大部分都很有道理....
對於熊飛這個人,林默想到了在地球的時候一個非常經典的案例。
那就是漂亮國的正品喬丹起訴我國的中喬喬丹。
而在法庭上,中喬喬丹的律師逆天的說出,中喬的商標人物姿勢並不是在打籃球,而是在打乒乓球......
雖然最後中喬喬丹還是輸了。
但因為打乒乓球這個言論,中喬喬丹的商標還是得以保留。
但是但凡是個正常人都知道,那特麽就是扣籃的商標啊!
可法院就是認可了,中喬喬丹說商標是打乒乓球的言論.....
這個熊飛的論證方式跟中喬的律師論證方式差不多。
但能夠想出這麽多鬼點子一一對應,也是熊飛這家夥成為天才的原因之一吧。
這與我們的設計完全不一樣,何來抄襲一說?
我們萬夢之星的跑車明顯更加符合現實設計一些。”
熊飛說完,大家再一次被這離譜的言論震驚。
有素質不好的觀眾已經開始罵了:“你奶奶的,你家電車利用漂移來玩動能回收?!扯尼瑪的蛋啊!”
“就是,明顯就是模仿的漂移蓄力噴射!”
“指鹿為馬,這家夥在詭辯啊!”
“.......”
而一眾法律大v們是服了,大家萬萬沒有想到熊飛會這麽說,看似很合理,實際上一點都不合理啊!
但最重要的是,他這麽解釋可能真行啊!
兩款遊戲至始至終都沒有說過,跑車模式下的車輛具體是用什麽能源的。
運用的能源不同,加上細微的設計不同,就根本不構成侵權了....
熊飛論證完第一個後,也是露出了狡詐的笑容,十分的欠揍。
林默聽聞,眯了眯眼睛。
怪不得這個熊飛說是天才呢,這詭辯能力還真是有一手的。
能把自家的車配合遊戲bug說成是專門為電車設計的,順勢接一個電車的動能回收,這詭辯能力,確實是天才。
聽到這裏,林默倒是來了興趣,想看看這位神人後續怎麽詭辯。
畢竟侵權的地方還挺多。
於是接下來,熊飛就開始了超級詭辯之路。
cs的僵屍危機模式vs萬夢之星的生化模式。
熊飛說cs的僵屍模式是t病毒造成的感染,美術資源上都有暴起的黑色血管,和腐肉。
而萬夢之星的生化模式,則是人為改造的生化人,還是正常的人類。
而且從美術風格上,兩者的設計天差地別。
兩者完全不一樣,不構成任何的侵權。
“至於大戰場模式的抄襲。”
熊飛拿出了兩個32vs32的大戰場模式攻防圖片對比圖。
大戰場戰爭是創實發布的一款即時戰爭類遊戲,通過互相占領旗幟來贏下戰鬥。
而熊飛指著兩個照片:“大家請看,創實大戰場的的旗幟在占領的時候是緩慢升上去的,而我們的旗幟是直接從旗杆裏彈出來的,出現的方式不一樣,旗幟的顏色也不一樣.....”
.....
熊飛的詭辯整整持續了一個多小時,他把林默提交的所有圖片都論證了一遍。
利用他那離譜的詭辯角度進行論證。
有些論證確實很離譜,但是說的非常有道理。
有些雖然是強行論證,脫離關係,但他也無所謂,反正就是一通扯。
最恐怖的是,他說的大部分都很有道理....
對於熊飛這個人,林默想到了在地球的時候一個非常經典的案例。
那就是漂亮國的正品喬丹起訴我國的中喬喬丹。
而在法庭上,中喬喬丹的律師逆天的說出,中喬的商標人物姿勢並不是在打籃球,而是在打乒乓球......
雖然最後中喬喬丹還是輸了。
但因為打乒乓球這個言論,中喬喬丹的商標還是得以保留。
但是但凡是個正常人都知道,那特麽就是扣籃的商標啊!
可法院就是認可了,中喬喬丹說商標是打乒乓球的言論.....
這個熊飛的論證方式跟中喬的律師論證方式差不多。
但能夠想出這麽多鬼點子一一對應,也是熊飛這家夥成為天才的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