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能力:心如明鏡
我在民國撿漏,開局百萬倍利潤 作者:國寶幫幫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銅鏡,作為古人用來裝飾理容的一種日常生活用品。
它製造得精美絕倫,集觀賞,實用,珍藏於一身。
堪稱華國古代文化遺產中的瑰寶。
唐代青銅鏡更是因其技藝精美,在曆代青銅鏡當中,都算的上是魁首。
其實,這青銅鏡曹子建哪怕買下帶回自己世界,也隻能自己收藏。
因為在華國,明文規定,明以前的青銅器都是禁止交易的。
這使得銅鏡的收藏熱度一直不高。
甚至連郵票,古錢幣這類雜項都不如。
不過這絲毫不影響它的曆史價值。
所以曹子建還是決定將其買下。
“你想賣多少?”曹子建問道。
男子想了一下,報出了一個價格:“三十大洋。”
這價格曹子建完全可以接受。
但討價還價的過程絕對不能省。
除了能省錢之外,還有更重要的一層原因。
那就是怕攤主反悔。
畢竟對方說三十,你立馬就給,對方會覺得你答應的這麽痛快,是不是自己報價報低了?
因此就反悔不賣了。
“五塊大洋。”曹子建直接將價格砍到了十分之一,來保證討價還價的餘地。
“不,就三十大洋。”男子搖搖頭。
“十塊大洋。”曹子建將價格提了提。
“說了,三十就三十,少一個大洋我都不會賣的。”男子態度異常堅決。
“二十大洋,怎麽樣?”曹子建繼續道。
“看你儀表堂堂,也不像窮哥們,怎麽給價如此小氣?”男子沉聲道。
“討價還價很正常,並不是我小氣。”曹子建淡笑道:“行吧,那就按你說的,三十大洋就三十大洋。”
說著,曹子建就準備掏錢。
而男子卻是反悔了:“現在我不賣了。”
其實,男子壓根就沒想過現在就出手這青銅鏡。
他還要貨比三家。
現在看三十大洋,曹子建要了。
說明這玩意還有漲價的空間。
三十隻是下限,而不是它的上限。
“價格都談好了,你不賣了?”曹子建眉頭微皺。
“東西是我的,我想賣就賣,不想賣就不賣。”男子表現出一副老子說了算的架勢。
曹子建聞言,表情一肅,緩緩開口道。
“哥們,要麽你不報價,報了價,我也同意了,你卻不賣了,這是壞規矩,在行裏可是要挨揍的。”
“怎麽?你想跟老子來硬了?”男子麵目一猙。
曹子建深吸一口氣,舉起地上的煤燈,將光打在對方臉上,一字一頓道:“東西什麽來路你自己心裏清楚,想弄的整個鬼市都知道嗎?”
此話一處,男子下意識的往左右兩邊看了一眼。
見沒人注意這邊,才將聲音壓低道:“你什麽意思?”
“此乃生坑品。”曹子建漠然道。
言外之意,你是盜墓賊。
要知道,盜墓在古代就是不可輕饒的重罪。
禁止盜墓的法律,在先秦便已出現。
《呂氏春秋》中就有寫道,對於盜墓“上雖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
《舊唐書》,也有多次談到:“開劫墳墓”與“十惡忤逆、官典犯髒、故意殺人、放火持仗”等,是即便大赦也不能釋放甚至減刑的罪行。
對盜墓的懲治,不僅出於華國傳統社會對“忠國君,孝祖先”倫常的重視,更在深層次表現出古人對“入土為安”觀念的看重。
所以,在民國,盜墓也是重罪。
被曹子建一語道破,男子臉色一變,咬著牙,道:“你別胡說。”
說著,還將褲腿往上拉了拉,露出綁在腳上的一把匕首。
曹子建見狀,並沒露出驚慌之色。
因為青銅鏡這會在自己手上。
這玩意重達三斤。
隻要對方敢動刀子,自己就敢一鏡砸他腦門上。
他相信,以自己經過係統改造的身體,反應絕對不比對方慢。
有了這個依仗,曹子建不急不緩道。
“哥們,既然是做買賣,隻要買賣能成,我什麽都不會說。”
其實,男子亮匕首並不是真的要動刀,就是想嚇唬嚇唬一下曹子建。
但見曹子建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他的心裏也沒底。
最後隻得將褲腿重新拉了下來,擋住了匕首。
曹子建見狀,暗鬆一口氣。
和氣生財嘛,能不動手,那盡量還是不要動手的好。
兩人也沒什麽深仇大恨。
隨即,從兜裏掏出三十大洋,道:“怎麽說?”
不得不說,金錢的誘惑力真的很大。
尤其是對這會已經餓了一天,沒錢吃飯的男子了。
想到曹子建剛才話,最終,男子點點頭,接過了曹子建手中的錢。
檢查了一下,確定數額沒問題後,便轉身走了。
“呼。”曹子建長出一口氣。
別看剛才表現的異常冷靜,可心裏卻一點都沒譜。
畢竟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跟盜墓賊這個行業的人打交道。
找了個沒人的角落,曹子建心念一動,將灰色包袱連同青銅鏡一同收入了儲物戒指。
【叮,檢測到儲物戒指存入一件唐代,瑞獸葡萄紋鏡。】
【恭喜宿主,獲得能力:心如明鏡。】
“咦,這獎勵怎麽不一樣。”曹子建驚咦一聲。
按照先前柳公權《十六日貼》以及各種瓷器得到的獎勵規律,原本他還以為這枚青銅鏡帶給自己的獎勵應該是青銅鏡鍛造一類的技藝。
然而,好像並不是這麽回事。
就在曹子建詢問係統這心如明鏡是什麽能力的時候。
他就感覺眼前一黑。
同獲得柳公權筆法的時候一樣,曹子建的意識被帶到了另一處空間。
它製造得精美絕倫,集觀賞,實用,珍藏於一身。
堪稱華國古代文化遺產中的瑰寶。
唐代青銅鏡更是因其技藝精美,在曆代青銅鏡當中,都算的上是魁首。
其實,這青銅鏡曹子建哪怕買下帶回自己世界,也隻能自己收藏。
因為在華國,明文規定,明以前的青銅器都是禁止交易的。
這使得銅鏡的收藏熱度一直不高。
甚至連郵票,古錢幣這類雜項都不如。
不過這絲毫不影響它的曆史價值。
所以曹子建還是決定將其買下。
“你想賣多少?”曹子建問道。
男子想了一下,報出了一個價格:“三十大洋。”
這價格曹子建完全可以接受。
但討價還價的過程絕對不能省。
除了能省錢之外,還有更重要的一層原因。
那就是怕攤主反悔。
畢竟對方說三十,你立馬就給,對方會覺得你答應的這麽痛快,是不是自己報價報低了?
因此就反悔不賣了。
“五塊大洋。”曹子建直接將價格砍到了十分之一,來保證討價還價的餘地。
“不,就三十大洋。”男子搖搖頭。
“十塊大洋。”曹子建將價格提了提。
“說了,三十就三十,少一個大洋我都不會賣的。”男子態度異常堅決。
“二十大洋,怎麽樣?”曹子建繼續道。
“看你儀表堂堂,也不像窮哥們,怎麽給價如此小氣?”男子沉聲道。
“討價還價很正常,並不是我小氣。”曹子建淡笑道:“行吧,那就按你說的,三十大洋就三十大洋。”
說著,曹子建就準備掏錢。
而男子卻是反悔了:“現在我不賣了。”
其實,男子壓根就沒想過現在就出手這青銅鏡。
他還要貨比三家。
現在看三十大洋,曹子建要了。
說明這玩意還有漲價的空間。
三十隻是下限,而不是它的上限。
“價格都談好了,你不賣了?”曹子建眉頭微皺。
“東西是我的,我想賣就賣,不想賣就不賣。”男子表現出一副老子說了算的架勢。
曹子建聞言,表情一肅,緩緩開口道。
“哥們,要麽你不報價,報了價,我也同意了,你卻不賣了,這是壞規矩,在行裏可是要挨揍的。”
“怎麽?你想跟老子來硬了?”男子麵目一猙。
曹子建深吸一口氣,舉起地上的煤燈,將光打在對方臉上,一字一頓道:“東西什麽來路你自己心裏清楚,想弄的整個鬼市都知道嗎?”
此話一處,男子下意識的往左右兩邊看了一眼。
見沒人注意這邊,才將聲音壓低道:“你什麽意思?”
“此乃生坑品。”曹子建漠然道。
言外之意,你是盜墓賊。
要知道,盜墓在古代就是不可輕饒的重罪。
禁止盜墓的法律,在先秦便已出現。
《呂氏春秋》中就有寫道,對於盜墓“上雖以嚴威重罪禁之,猶不可止”。
《舊唐書》,也有多次談到:“開劫墳墓”與“十惡忤逆、官典犯髒、故意殺人、放火持仗”等,是即便大赦也不能釋放甚至減刑的罪行。
對盜墓的懲治,不僅出於華國傳統社會對“忠國君,孝祖先”倫常的重視,更在深層次表現出古人對“入土為安”觀念的看重。
所以,在民國,盜墓也是重罪。
被曹子建一語道破,男子臉色一變,咬著牙,道:“你別胡說。”
說著,還將褲腿往上拉了拉,露出綁在腳上的一把匕首。
曹子建見狀,並沒露出驚慌之色。
因為青銅鏡這會在自己手上。
這玩意重達三斤。
隻要對方敢動刀子,自己就敢一鏡砸他腦門上。
他相信,以自己經過係統改造的身體,反應絕對不比對方慢。
有了這個依仗,曹子建不急不緩道。
“哥們,既然是做買賣,隻要買賣能成,我什麽都不會說。”
其實,男子亮匕首並不是真的要動刀,就是想嚇唬嚇唬一下曹子建。
但見曹子建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他的心裏也沒底。
最後隻得將褲腿重新拉了下來,擋住了匕首。
曹子建見狀,暗鬆一口氣。
和氣生財嘛,能不動手,那盡量還是不要動手的好。
兩人也沒什麽深仇大恨。
隨即,從兜裏掏出三十大洋,道:“怎麽說?”
不得不說,金錢的誘惑力真的很大。
尤其是對這會已經餓了一天,沒錢吃飯的男子了。
想到曹子建剛才話,最終,男子點點頭,接過了曹子建手中的錢。
檢查了一下,確定數額沒問題後,便轉身走了。
“呼。”曹子建長出一口氣。
別看剛才表現的異常冷靜,可心裏卻一點都沒譜。
畢竟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跟盜墓賊這個行業的人打交道。
找了個沒人的角落,曹子建心念一動,將灰色包袱連同青銅鏡一同收入了儲物戒指。
【叮,檢測到儲物戒指存入一件唐代,瑞獸葡萄紋鏡。】
【恭喜宿主,獲得能力:心如明鏡。】
“咦,這獎勵怎麽不一樣。”曹子建驚咦一聲。
按照先前柳公權《十六日貼》以及各種瓷器得到的獎勵規律,原本他還以為這枚青銅鏡帶給自己的獎勵應該是青銅鏡鍛造一類的技藝。
然而,好像並不是這麽回事。
就在曹子建詢問係統這心如明鏡是什麽能力的時候。
他就感覺眼前一黑。
同獲得柳公權筆法的時候一樣,曹子建的意識被帶到了另一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