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純愛戰神(54)
讓我康康今天是哪個倒黴蛋來算命 作者:橘個梨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哪怕餘慶水在聽到田曉燕的哭訴,及時趕到她家看到倒在血泊中的兒子,沒有第一時間送他去醫院,而是活生生看著他咽了氣。”
“他們所犯下的也不是故意殺人!”
“倒是在反抗至餘成天死亡後,沒有報警,而是選擇分解和埋屍,犯下侮辱他人屍體罪,這個處罰和故意殺人比起來,已經輕很多了,這也是他們為自己沒有主動認罪而要必須接受的處罰。”
【我剛搜了一下,大概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這個結局也還算能接受。】
【哎,雖說還是有些可惜,但隻要不用為人渣賠命,就很好了。】
又一卦結束,由於今天的幾卦都是讓事主們自己處理後續,倒也沒浪費太多時間,所以季初發出今天第五支判官筆。
搶到的是一個叫“範向晨”的年輕小哥。
剛連上視頻,範向晨就靦腆的給季初和直播間的眾人打了個招呼。
簡單的看了一眼範向晨身上發生的事,季初震驚的瞪大眼睛。
“主播你好,我今天來是想問問我女朋友的事。”
季初咳嗽了兩聲,緩解一下尷尬:“你是想問你女朋友是不是和你朋友們說的一樣,是個騙子,對嗎?”
範向晨微微瞪大自己那雙天真的眼睛,驚訝道:“我的天,我朋友們都說主播是神仙下凡,沒有不知道的事,我原以為是他們誇大其詞,沒想到竟然是真的。”
看著鏡頭裏的瞪著一雙濕漉漉小狗眼的男生,沒忍住扶了扶額。
“真不想傷害範先生,但我想說你女朋友不僅是個騙子,而且不止你一個受害者,你現在報警,說不定還能追回自己轉過去的45萬。”
聽到答案,範向晨倒也沒生氣,反而是有些失落。
他自言自語道:“果然是騙子啊,難怪。”
這樣的反應引得網友們一陣疑惑。
【45萬?這是什麽純愛戰神?正常人被騙的第一反應不應該是生氣報警嗎,你怎麽整的好像很失望一樣,就愛到這種地步?】
範向晨有些不好意思的撓撓頭:“哎,如果我說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2年,但是從來沒見過麵,大家信嗎?”
網友們目瞪口呆。
【我靠?我怎麽就遇不到你這樣的傻....小可愛?】
範向晨繼續說道:“其實我能感覺出不對勁,因為我們就在一個城市,這2年裏,我不止提過一次見麵,但都被她以各種各樣的理由給拒絕了。”
“我朋友們都說她是騙子,可我這人很敏感,隻有跟她聊天的時候,我才能感覺緊繃的情緒有所緩解。”
“是我自己不願意相信他是騙子,是我不死心,才來找的主播。”
【情緒價值這東西我能理解,可45萬就這麽給了一個騙子,還是個慣犯,範先生不打算要回來嗎?】
範向晨抿了抿嘴唇:“放心吧,我有底線,一會就去報警,不會讓騙子逍遙法外的。”
季初:“你沒有感情用事就好,其實除了範先生,還有一個人,被騙的更慘。”
【哦?主播說說。】
“我給她化名靜靜吧,靜靜也正是和範先生聯係的那個v信賬號真正的主人。”
【主播這話什麽意思,我感覺我有點理不清,範先生被騙,但是騙他的那個賬號真正的主人,被騙的更慘?】
季初點頭:“這件事就要從10年前說起了。”
“靜靜的媽媽和上一卦的餘成天一樣,是個嗜賭成性的人,將家底敗光不說,還害的靜靜父親在去麻將館抓她的路上被車撞成了殘疾人,因此,靜靜和她媽媽的關係可以說是降到冰點。”
“也就是這個時候,靜靜認識了一個知心大姐姐,曾曼。”
“在曾曼的開導下,靜靜逐漸和她變成無話不談的閨蜜。”
“事情的轉折點是靜靜和自己的男朋友分手,因為傷心,靜靜把這件事分享給了曾曼。”
“曾曼之前聽過靜靜說過她媽媽一直在加她,試圖挽回母女情,麵對靜靜這次感情上的不順,曾曼一方麵安慰著她,另一方麵在腦袋裏升起一個大膽的想法。”
康宴回皺著眉,小心的問道:“曾曼大膽的想法,是不是假扮成靜靜的男朋友接近她?”
季初點頭:“沒錯。”
“曾曼看過靜靜分享給自己和男朋友的聊天記錄,她在網上找到他男朋友的同款頭像,又改了同款簽名,接著用這個新號,加了靜靜。”
“因為曾曼了解靜靜和她男朋友之間的所有矛盾,麵對男朋友卑微的求和和認錯,靜靜並沒有懷疑賬號有哪裏不對,並輕易相信曾曼所謂的一怒之下,注銷了號碼的借口。”
【我靠,這個曾曼好心機啊。】
【這誰能想到自己認定的好朋友會偽裝成分手的男朋友來欺騙自己啊?】
【前兩天不是有個新聞嗎,有個人將自己的v信名改成文件傳輸助手,頭像也改的和文件傳輸助手一樣,當事人也沒注意,對著這個文件傳輸助手,發了9年自己想要轉移到電腦端的資料,其中包括自己的生活照,身份證,公司的文檔等等。】
【什麽智商,9年啊,他也不看看點開對方頭像看看嗎?】
【不管什麽腦子,聽著像笑話,可仔細想想也太嚇人了,9年啊,這個人一句話沒說,就這麽默默窺探別人的信息?】
【後續呢?】
【後續是這個假賬號被封了,也沒什麽實際處罰......】
【嚇得我點開了一下,還好,是真的文件傳輸助手。】
【曾曼的行為不就和這個人一樣嗎,利用別人的信任和疏忽,做著傷害他人的事。】
【我覺得這種事也不能全怪別人,靜靜為什麽不搜一下前男友的賬號,看看有沒有被注銷呢,樓上說的那個當事人為什麽不點開對方的頭像看看呢?明明那麽輕易就能揭穿的謊言,為什麽自己不仔細一點?】
【樓上你這話說的,隻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難道自己不仔細,就能默認曾曼和這個文件傳輸助手是什麽好東西?一開始就奔著騙人的目的,那就是不對!】
“他們所犯下的也不是故意殺人!”
“倒是在反抗至餘成天死亡後,沒有報警,而是選擇分解和埋屍,犯下侮辱他人屍體罪,這個處罰和故意殺人比起來,已經輕很多了,這也是他們為自己沒有主動認罪而要必須接受的處罰。”
【我剛搜了一下,大概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這個結局也還算能接受。】
【哎,雖說還是有些可惜,但隻要不用為人渣賠命,就很好了。】
又一卦結束,由於今天的幾卦都是讓事主們自己處理後續,倒也沒浪費太多時間,所以季初發出今天第五支判官筆。
搶到的是一個叫“範向晨”的年輕小哥。
剛連上視頻,範向晨就靦腆的給季初和直播間的眾人打了個招呼。
簡單的看了一眼範向晨身上發生的事,季初震驚的瞪大眼睛。
“主播你好,我今天來是想問問我女朋友的事。”
季初咳嗽了兩聲,緩解一下尷尬:“你是想問你女朋友是不是和你朋友們說的一樣,是個騙子,對嗎?”
範向晨微微瞪大自己那雙天真的眼睛,驚訝道:“我的天,我朋友們都說主播是神仙下凡,沒有不知道的事,我原以為是他們誇大其詞,沒想到竟然是真的。”
看著鏡頭裏的瞪著一雙濕漉漉小狗眼的男生,沒忍住扶了扶額。
“真不想傷害範先生,但我想說你女朋友不僅是個騙子,而且不止你一個受害者,你現在報警,說不定還能追回自己轉過去的45萬。”
聽到答案,範向晨倒也沒生氣,反而是有些失落。
他自言自語道:“果然是騙子啊,難怪。”
這樣的反應引得網友們一陣疑惑。
【45萬?這是什麽純愛戰神?正常人被騙的第一反應不應該是生氣報警嗎,你怎麽整的好像很失望一樣,就愛到這種地步?】
範向晨有些不好意思的撓撓頭:“哎,如果我說我和我女朋友在一起2年,但是從來沒見過麵,大家信嗎?”
網友們目瞪口呆。
【我靠?我怎麽就遇不到你這樣的傻....小可愛?】
範向晨繼續說道:“其實我能感覺出不對勁,因為我們就在一個城市,這2年裏,我不止提過一次見麵,但都被她以各種各樣的理由給拒絕了。”
“我朋友們都說她是騙子,可我這人很敏感,隻有跟她聊天的時候,我才能感覺緊繃的情緒有所緩解。”
“是我自己不願意相信他是騙子,是我不死心,才來找的主播。”
【情緒價值這東西我能理解,可45萬就這麽給了一個騙子,還是個慣犯,範先生不打算要回來嗎?】
範向晨抿了抿嘴唇:“放心吧,我有底線,一會就去報警,不會讓騙子逍遙法外的。”
季初:“你沒有感情用事就好,其實除了範先生,還有一個人,被騙的更慘。”
【哦?主播說說。】
“我給她化名靜靜吧,靜靜也正是和範先生聯係的那個v信賬號真正的主人。”
【主播這話什麽意思,我感覺我有點理不清,範先生被騙,但是騙他的那個賬號真正的主人,被騙的更慘?】
季初點頭:“這件事就要從10年前說起了。”
“靜靜的媽媽和上一卦的餘成天一樣,是個嗜賭成性的人,將家底敗光不說,還害的靜靜父親在去麻將館抓她的路上被車撞成了殘疾人,因此,靜靜和她媽媽的關係可以說是降到冰點。”
“也就是這個時候,靜靜認識了一個知心大姐姐,曾曼。”
“在曾曼的開導下,靜靜逐漸和她變成無話不談的閨蜜。”
“事情的轉折點是靜靜和自己的男朋友分手,因為傷心,靜靜把這件事分享給了曾曼。”
“曾曼之前聽過靜靜說過她媽媽一直在加她,試圖挽回母女情,麵對靜靜這次感情上的不順,曾曼一方麵安慰著她,另一方麵在腦袋裏升起一個大膽的想法。”
康宴回皺著眉,小心的問道:“曾曼大膽的想法,是不是假扮成靜靜的男朋友接近她?”
季初點頭:“沒錯。”
“曾曼看過靜靜分享給自己和男朋友的聊天記錄,她在網上找到他男朋友的同款頭像,又改了同款簽名,接著用這個新號,加了靜靜。”
“因為曾曼了解靜靜和她男朋友之間的所有矛盾,麵對男朋友卑微的求和和認錯,靜靜並沒有懷疑賬號有哪裏不對,並輕易相信曾曼所謂的一怒之下,注銷了號碼的借口。”
【我靠,這個曾曼好心機啊。】
【這誰能想到自己認定的好朋友會偽裝成分手的男朋友來欺騙自己啊?】
【前兩天不是有個新聞嗎,有個人將自己的v信名改成文件傳輸助手,頭像也改的和文件傳輸助手一樣,當事人也沒注意,對著這個文件傳輸助手,發了9年自己想要轉移到電腦端的資料,其中包括自己的生活照,身份證,公司的文檔等等。】
【什麽智商,9年啊,他也不看看點開對方頭像看看嗎?】
【不管什麽腦子,聽著像笑話,可仔細想想也太嚇人了,9年啊,這個人一句話沒說,就這麽默默窺探別人的信息?】
【後續呢?】
【後續是這個假賬號被封了,也沒什麽實際處罰......】
【嚇得我點開了一下,還好,是真的文件傳輸助手。】
【曾曼的行為不就和這個人一樣嗎,利用別人的信任和疏忽,做著傷害他人的事。】
【我覺得這種事也不能全怪別人,靜靜為什麽不搜一下前男友的賬號,看看有沒有被注銷呢,樓上說的那個當事人為什麽不點開對方的頭像看看呢?明明那麽輕易就能揭穿的謊言,為什麽自己不仔細一點?】
【樓上你這話說的,隻有千日做賊,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難道自己不仔細,就能默認曾曼和這個文件傳輸助手是什麽好東西?一開始就奔著騙人的目的,那就是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