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inventthepast


    三、創造曆史


    世界不是從一片混沌中忽然出現的。無論事物現在是什麽狀態,它們古時一定不是這樣的,發展為現在的樣子一定有其原因。


    進化


    如果你創造了一種奇異的生物,你就應該花些時間決定,從進化的角度,它們這些非同尋常的特征是如何出現並保持的。不是說要你考慮具體的進化機理——我們在現實世界中還對此爭論不休呢!——但你得想想異種生物的特征有什麽存在價值。


    比如說,在1988年新奧爾良世界科幻大會上,我在頭腦風暴訓練中講到創造外星人的部分,問道:“這些外星人和人類有什麽不同呢?”我不接受那些“他們長得像貓”、“長得像狗”這樣的說法,要求他們想出些真正的奇特之處。


    然後有人說:“他們不通過語言交流。”


    我立刻堅持說我不想考慮心靈感應。“找找其它交流的方法。”


    他們提出了許多好建議,而其中一條特別出色:居住在水中的外星人,在個體間通過化學分泌物的方式直接交換記憶。實際上,關於某一件事的特定記憶會像dna一樣複製自身。於是在交換記憶後,群體中的每個人都能了解所有人所思所憶,如同親身經曆過一般。


    這樣的社會不需要任何文字,甚至根本就不需要語言。其單一個體的重要性相對來說比在人類社會中弱得多。死亡根本不足為懼,因為隻要在死前傳送出所有的記憶,那麽他就好像是在群體中繼續活下去了一樣,因為社會裏的每個人都會繼承你所想過、做過的每件事!


    那時有人反對說,他們如果要記憶所有人經曆過的一切,大腦肯定無法負荷。於是我們假定也有遺忘的機製——但不是不可逆轉的。我們假定,他們設法把記憶以固體的方式存放,把它們造成建築物——也許是一座摩天大廈,存放了他們所有的記憶。會有很多外星人終生的工作就是記住這些記憶的位置——也就是圖書館員。


    但是外星人為什麽需要這樣的能力?我們決定,是因為這種水棲生物的肉體很柔弱,速度也不快,有很多大型食肉動物以他們為食。學會用岩石和珊瑚蓋起防護工事的,學會把自己的形體改變成其它形狀的——或者是會把人們的形體融合起來,形成更大、更強壯的身體的部族,才能幸存下來。每個部族有著自己的存活之道,但它們之間無法交流。不過,假設學會融合身體的部族在融合時同時交換化學物質,而出人意料地,其中一種分泌物就是記憶的複製品。


    我們設想,他人記憶流入腦中的過程就像是服用毒品,給人一種欣快感。外星人們開始經常這樣交換記憶,而非隻在受到威脅時才這樣做。(也許這種快感的來源是結合身體時的安全感,因為融合是由於恐懼,而融合後帶來的就是安全感和放鬆。)


    他們結合記憶並不會帶來其它好處——他們還沒那麽聰明——但父母把自己的記憶傳給孩子的話,他們在未曾接受父母記憶的同齡人中就會占有一定優勢。


    於是記憶被一代代累積,不斷加強。像拉馬克的理論那樣,後天學到的行為會遺傳給後代。另外,由於發展於會結合彼此身體的部族,因此這些水下外星人保留了結合成各種稀奇古怪形狀的愛好。


    這是個很好的外星社會的背景,可以在其上寫出許多故事。


    一個星期後,我來到南卡州的加夫尼,和傑姆·卡梅倫討論把他的電影《深淵》(theabyss)改寫為小說的事。他的劇本寫得非常出色,但有一點他忽略了——一般都會這樣——就是關於外星人的部分。在電影裏沒有時間,也沒有必要交待外星人的來龍去脈,但我的小說版本裏應當有所闡述。


    為此,我從首先來地球殖民的那個外星生物的角度,專門寫了一章(不過沒有正式發表)。我發現在新奧爾良的頭腦風暴課程中討論到的一切都那麽有用。這簡直是最好的進化論製作的骨架,電影裏異形的所有怪異舉止都可以掛在它上麵而得到解釋。實際上這大概是我所有科幻小說中刻劃得最好的外星人了。這可能是由於我有兩個獨立的靈感來源:頭腦風暴課程和電影劇本。它們提供了各種各樣的需要解釋的奇異行為。從電影劇本和新奧爾良討論的進化道路之間的張力中,誕生出了真正複雜、可信而且有趣的外星社會。


    你也許會認為你書中的異形應當保持陌生和神秘感,但讓他們的進化發展曆史保持空白並無濟於事。如果你不知道他們的外形,他們的行為背後的理由,那你的小說隻會讓人如墮五裏霧中。但如果你對他們的思考模式了如指掌,你就能更精確,更詳細地描寫他們的行為;你會想到許多絕妙的,真正富有新意的曲折情節。你將引領讀者到達真相的邊緣:外星人們所作所為究竟是為了什麽。神秘之處在於,讀者永遠也無法確認真相,而你可以。多閱讀些科幻小說,你會看出哪些作者思考過這些問題,而哪些隻是裝作思考過了。


    曆史


    即使你隻寫人類社會,世界構建中及其重要的部分也是了解主角們的曆史。你不能光寫鎮上有個蠱惑人心的神父,帶領一群迷信他的教徒狂熱地焚燒書籍,那多半會顯得很傻。你應該慢慢來,想出這些人跟隨神父的原因,他們信任、崇拜神父的理由。


    不要滿足於簡單的答案。“因為他們是一群死硬的頑固分子”對一本好的小說沒有好處。他們在你故事的高潮時也許表現得像一群暴徒,但在這之前,他們是獨立的個人,性格各異,由於不同的理由追隨著神父。這部分是由於神父有出眾的魅力。但“出眾魅力”又是什麽意思呢?


    以前肯定發生過某些事情。比如,米克和傑娜願意為巴克·非赴湯蹈火,在所不辭,是因為他們的嬰兒生病時,尊敬的巴克·非神父曾經來到他們家,看著孩子的眼睛,然後以雙手覆蓋他的頭部,說:“吾見禰從基督處來到我們這個世界隻有數周,祂交付禰重要的任務。魔鬼使禰的身體病痛,但吾亦知隻要禰高尚威赫的靈魂願意,便可自行抵抗病魔。但吾無法請求禰治愈自己。不。禰能看見世界上一切邪惡,而禰如此純潔善良。若禰不願在此世間多停留一分一秒,吾亦不敢指責於禰。然吾祈願禰能留下。我們需要禰。”


    嬰兒幾天之後死了。但夫妻倆並未指責巴克·非未曾為孩子治療,而是肯定自己的孩子過於純潔,以至不願留在這充滿邪惡的世上。他們把這事告訴了別人。由於他們講述時帶著強烈的熱情與信仰,其他人也相信了他們。他們這樣做有一半是由於上帝曾經讓他們成為最純潔的孩子的父母。如果誰對巴克·非神父的洞察力有所懷疑,那就跟侮辱他們死去孩子的墳墓一樣不可原諒。


    也許你根本無須在小說裏寫出這段故事。但你有了這個設定。有了它,有了這個小鎮的曆史,這些暴徒對你而言就不再是些陌生人,不再是被你牽著線作表演的木偶。他們成為了有血有肉的“人”。你的故事因此也將更豐富,更可信。


    人物小傳。你也應該多了解一些尊敬的巴克·非神父。你應當寫下他傳記的一些片斷。在小說裏,傳記不僅是為了給人物一份簡曆——何時出生,學校表現如何,何時獲得學位,已婚還是獨身——對小說來說,重要的是原因。


    巴克·非為什麽做了神職人員?他以前有真正的信仰嗎?在米克家麵對嬰兒時,他是完全相信自己所說的話,還是半信半疑?抑或帶著內疚在撒謊?他是否相信自己有能力看透別人的心靈,隻是因為人人都相信他?也許這就是摩西講述十誡時的感覺,他這麽告訴自己。也許他隻是虛構出一切,但他所想的都變成了現實,因為上帝真的與他同在。


    你對人物過去的經曆,以及其之所以有這種經曆的了解愈多,你的故事就會越複雜生動。各種人物,社會,看上去會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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