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示部分
如何寫作科幻奇幻小說 作者:奧森·斯科特·卡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無論哪種小說,寫作技巧都是相似的。但對科幻/奇幻小說作者有一些需要特別注意之處。別被本章的長度誤導了:我寫得較為簡略,是因為基本概念並不複雜。但其中涉及到的技巧很難,需要親自實踐——特別是關於展示部分的處理。最好是反複閱讀本章,並嚐試將下麵提到的技巧用在你自己的小說裏。
1.exposition
一、展示部分
科幻和其它小說的不同點之一是展示部分,也就是如何將必要的信息次第展示給讀者。也許你覺得上一章中我給出了兩條互相抵觸的建議:首先我警告你在懸念小說中不要寫任何的序言,應當跟著主視點角色的視線逐步描繪出混亂世界的全貌。然後我又說不要隱藏信息,要讓讀者了解得至少和書中的角色一樣多。
這並不矛盾,而是一種平衡。這就像灌溉作物:水太少了,植物會幹枯死亡,太多了又會使根腐爛。信息就是給讀者澆的水。它就是小說的生命,必須掌握其平衡。給出過多雜亂的信息會讓讀者眼花繚亂,抓不住重點,太少又會使讀者就無法了解情節的進展。兩種情況都會令人困惑急躁,心生厭倦。很快讀者就會掂出你的斤兩,對你敬而遠之。
正確的做法是把好籠頭,讓信息一點點從情節中流出,夠讓讀者了解正在發生的事就行。如果讀者必須先知道一件事才能理解一幕情景,那麽你要麽在當時寫出這件事,要麽確信讀者在前文中已經讀到過,並且會記得它。特別是,如果主視點角色知道一些會賦予當前發生的事件另一種意義的信息時,讀者也必須知道這些信息。但是如果他(她)不知道,那暫不告訴讀者也完全沒有問題。
在科幻和奇幻小說中,這個平衡特別難以達到。因為我們的故事是在異世界發生,我們不僅要介紹人物和當時的場景,還得讓讀者知道這個世界的物理和魔法規則,並展示當地奇特的風土人情。
以前在科幻小說的創始時期,關鍵信息是成堆地扔給讀者的。一般采用的方式是讓一個角色向另一個作解釋。如果談話雙方早已知道這些信息,這樣的處理手法便相當糟糕:
“如你所知,史密斯博士,二次反應器可以讓任意一組原子中的電子帶上相反的電荷,成為正電子。”
“是的,惠特利博士,因此除非把反應器建在能量極高的布得雷場中,否則一定會立即引起大爆炸。”
“而在新斯科舍,可以維持高能量布得雷場的地方就隻有——”
“沒錯,麥裏費斯博士的實驗室就建在他芳迪海灣的遊艇上。”
我想不必再多加解釋。這樣的展示部分現在已經無人使用了。
今天展示部分的寫作更加困難。因為現在流行使用非常嚴格的第三人稱視角,也就是讀者隻能了解主視點角色的所見、所聞、所想,故事講述者不能明顯地插入評論。今天大部分職業作者使用這種視角,因為它有極大的優點。但其短處就是你一般無法注意到主視點角色未曾注意到的事物,或者“考慮”任何他沒有考慮到的事。
這對科幻/奇幻小說作者的確是挑戰。如果你的主視點角色是你試圖描繪的外星社會的一員,他是不會忽然注意到他一生都習以為常的事物的。
因此你得非常小心地給出信息,經常是通過暗示。得到直觀印象的最好方法就是仔細研究奧克塔維亞·巴特勒的《野種》的開頭部分。(我之所以選擇這部小說,是因為巴特勒處理展示部分的技巧出類拔萃,也是因為這部小說非常出色,可以讓你體會純粹的閱讀樂趣。)
多羅去查看他的一個種子村所剩的東西時,偶然發現了那個女子。
你實際上已經得到了許多信息——但這種寫作手法會讓你未曾意識到自己已經了解了很多。
命名。首先,我們知道了主視點角色的名字:多羅。以後我們會發現多羅有許多名字,但巴特勒給出了他在想到自己時所用的名字——而且無論何時,隻要是多羅的視角,他便總使用這個名字。差的作者總是改變他們主視點角色的名字,認為這可能有助於給出更多的信息。
“宇航船船長走上了艦橋。鮑勃掃視一眼,發現信號燈在閃爍。‘你在想什麽,迪爾沃?’高大的金發男子問道。”
這裏的鮑勃是那個船長嗎?他是姓迪爾沃嗎?那個高大的金發男子是鮑勃還是船長?還是給每個人貼上個標簽吧,至少等我們對這些角色更熟悉了再這樣寫。最重要的是,不要一開始就對主視點角色使用代詞,讓讀者去猜測“他”或“她”到底是誰。先給出名字,讓我們對這個角色的所有認知都和這個名字掛起鉤來。
其次,我們知道了多羅發現了“那個女子”,並假設這是小說的重要情節。巴特勒是第一流的作家,因此這個假設沒錯——她不會讓一個小龍套出現在具有預示性的第一句話裏。但她還沒有寫出這名女子的名字。這部分是由於一下子寫出兩個角色的名字經常會令人混淆,難以記憶,也會使讀者分不清哪個才是視點角色。而另一個原因是在小說中,當時的多羅隻是去看村子裏有些什麽,他還不知道她的名字。自然,作者知道她叫什麽,但那時多羅還不知道,所以不給出她的名字是正確的。
暫緩。從這句話裏我們還知道了什麽?多羅並不是有意去找這個女人的。他當時是想去看看……看什麽來著?一個“種子村”。
種子村到底是什麽東西?
我們不知道什麽是種子村,巴特勒也沒有告訴我們——因為多羅完全知道種子村是什麽,所以不必停下來考慮這個問題。但在適當的時候我們會了解種子村的意思的。因此我們先擱置了這個疑問。我們有了個叫做“種子村”的空白詞條,並相信作者很快會給出這個詞條的注釋。
這個擱置疑問的例子是閱讀科幻/奇幻小說時的一個慣例,讓一些初涉此類小說的人很難適應。有經驗的科幻小說讀者知道自己不了解“種子村”是什麽,而且作者現在也不打算讓他們知道。這是這個架空世界的特異之處之一,作者會在適當的時候解釋它的意思的。
但不熟悉科幻的讀者會以為作者預期他會知道種子村的意思。他停止閱讀,開始試著從上下文猜測。但他猜不出來,因為還沒有足夠的相關描寫。他沒有擱置這條信息,把它當作一個小小的迷題,而是認為要麽作者很笨,不知該如何交流;要麽是這本書太深奧,要求讀者了解字典上都沒有的單詞。
這是在科幻和非科幻小說寫作間的一道鴻溝。科幻和奇幻小說的作者有時會這樣處理展示部分:在主視點角色的心理活動中偶爾提到一個詞,但在稍後才解釋它的意思。科幻讀者並不打算一下子了解整個世界,他們會自己從上下文中把拚圖一片一片地湊齊。
暗示。巴特勒並未特意晦澀,而是給了我們暗示:雖然“種子村”不明其意,但我們知道了這隻是很多種子村中的一個,而且多羅認為這些種子村是“他的”。更何況這個詞還可以一定程度上意會。我們知道村的概念,我們也看得出“種子”在這裏是個形容詞。比方說種子土豆,就是小塊的土豆,種在地裏讓它長大。這裏的暗示是,多羅把這個村子當作種子——也或許他讓村民為他培育什麽種子。我們不能確定,但我們知道多羅通過多個村莊,在試圖培養什麽東西,這又是個閱讀科幻時的慣例。作者希望讀者自行推斷,找出新詞裏暗示的信息。有個經典的例子,羅伯特·海因萊恩的一句話“門擴大了。”沒有任何更多的解釋:主角沒有想道,“天哪!一扇會擴大的門!”這樣,讀者知道了這裏的門會自行擴大,在所有方向上一起伸展開;他們還知道主角對此已習以為常。它隱含的意義就有這麽多。也許那裏所有的門都會擴大,而且曆來如此,無人會對此多加注意。
科幻作家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在字裏行間暗示很多東西。讀者也會領會絕大部分的暗示。實際上,這是你構建世界時必須嚴格地設定許多細節的原因之一:你的讀者經常會跳過章節去看看你現在暗示的究竟是什麽,因此如果你馬虎或犯胡塗,或是錯得徹頭徹尾,他們不會放過你的。
字麵意義。上麵的慣例雖然增強了不少表現力,但也排斥了主流文學中常用的工具之一:暗喻。所有不同一般的句子都會被按字麵意思理解,特別是在一本科幻/奇幻小說的開始部分。“種子村”不是暗喻,而的確就是對這個村的描述。
我記得一篇湯姆·麥道克斯(tommaddox)幾年前在《omni》發表的小說。在小說的第一節還是第二節裏,下了飛機的旅客們乘坐所謂的“爬蟲汽車”去出口。
我當時在教一門科幻文學的課程,我的學生們很平均地分成兩類,一半人經常閱讀科幻,另一半在上這門課以前從未閱讀過科幻小說。
大部分有經驗的學生都有和我相同的想法:至少在一開始,故事還未作進一步解釋的時候,我們認為麥道克斯的意思是用“爬行動物”做機場的運輸工具。我們想象出三角龍的背上被安上鞍座,或者異龍拉著黃包車的場景。這是種可笑的科技,顯得有些做作——但很多科幻小說都有奇異的想法,也能自圓其說。麥道克斯的世界裏也許有生物工程師創造了許多實用而愚蠢的新種恐龍。
但那些從未讀過科幻的學生卻未被此煩擾。他們立刻猜到“爬蟲汽車”是個暗喻,指的就是一般的公共汽車,隻不過車廂分為數節,可以在停機坪內如長蟲般蜿蜒而行。這是科幻讀者與其它人的重要分別之一。當看到不同一般的詞句時,任何人都會想,“這是什麽意思?”但科幻讀者會從字麵上理解其意義,認為是小說中世界的真實描述,而主流文學的讀者們則會把它當作暗喻,是對現實世界的事物的另一種理解。
當一個科幻作者寫道,“她邁著沉重的機械步伐向門口走去”,很有可能她的腿的確是機械製成的;主流讀者則會假設這是對她走路樣子的一種暗喻。如果她真的有人工製成的雙腿,那他們會認為這種寫法是個怪誕的笑話。
我並不是說作為一個科幻作者就不能使用暗喻。但在故事開始部分,當你構建的世界的規則還未明朗時,你要避免這種可能引起科幻老讀者誤會的手法。在牢固建立好規則之後,讀者們就會知道哪些詞句不是描寫小說世界中的真實事物,應該當作暗喻看待。
一定要分清暗喻、明喻和類比的區別。明喻和類比是明確地說一種事物象另一種事物,這是可以的。而“某某是某某”這樣的形式是暗喻,不能使用。“你就算把霍華德·麥寇當做一堆垃圾踢開,他還是會象條被打的狗一樣爬回來乞憐。”這是非常明確的比喻,在科幻小說中使用也沒有問題。但“霍華德·麥寇是條隻知道搖尾乞憐的狗”這樣的暗喻就不能出現在小說的早期部分,因為它可能會被讀者按字麵意義理解。同時,也要注意那些不符合小說環境的比喻。“外星人臉上有類似眉毛的構造,但看上去非常誇張。他們走來走去時就像麥當勞的廣告似的。”這句話如果放在一篇描寫不遠的未來,人類和外星人接觸的小說中,那效果還不錯:麥當勞那時應該還存在。但如果放在遠離地球,角色對麥當勞一無所知的地方,就不合時宜了。這句話將明顯是作者直接和當代讀者的對話,而不是旁白在描述遙遠時空的事物。而為了彌補這個斷層而畫蛇添足就更糟糕:“這外星人的眉毛彎得就象二十世紀地球上一個古老的快餐店——麥當勞的標誌。派奧楚曾經在一本曆史書裏見過那個標誌。”這種句子會把讀者從故事情節裏拉出來。把事物和讀者所熟悉的東西相比是一種很自然的想法,但一般而言,你隻能使用書中角色熟悉的比喻和類比,這樣故事才會真正顯得是在設定的環境中發生,氛圍才不會被破壞。
1.exposition
一、展示部分
科幻和其它小說的不同點之一是展示部分,也就是如何將必要的信息次第展示給讀者。也許你覺得上一章中我給出了兩條互相抵觸的建議:首先我警告你在懸念小說中不要寫任何的序言,應當跟著主視點角色的視線逐步描繪出混亂世界的全貌。然後我又說不要隱藏信息,要讓讀者了解得至少和書中的角色一樣多。
這並不矛盾,而是一種平衡。這就像灌溉作物:水太少了,植物會幹枯死亡,太多了又會使根腐爛。信息就是給讀者澆的水。它就是小說的生命,必須掌握其平衡。給出過多雜亂的信息會讓讀者眼花繚亂,抓不住重點,太少又會使讀者就無法了解情節的進展。兩種情況都會令人困惑急躁,心生厭倦。很快讀者就會掂出你的斤兩,對你敬而遠之。
正確的做法是把好籠頭,讓信息一點點從情節中流出,夠讓讀者了解正在發生的事就行。如果讀者必須先知道一件事才能理解一幕情景,那麽你要麽在當時寫出這件事,要麽確信讀者在前文中已經讀到過,並且會記得它。特別是,如果主視點角色知道一些會賦予當前發生的事件另一種意義的信息時,讀者也必須知道這些信息。但是如果他(她)不知道,那暫不告訴讀者也完全沒有問題。
在科幻和奇幻小說中,這個平衡特別難以達到。因為我們的故事是在異世界發生,我們不僅要介紹人物和當時的場景,還得讓讀者知道這個世界的物理和魔法規則,並展示當地奇特的風土人情。
以前在科幻小說的創始時期,關鍵信息是成堆地扔給讀者的。一般采用的方式是讓一個角色向另一個作解釋。如果談話雙方早已知道這些信息,這樣的處理手法便相當糟糕:
“如你所知,史密斯博士,二次反應器可以讓任意一組原子中的電子帶上相反的電荷,成為正電子。”
“是的,惠特利博士,因此除非把反應器建在能量極高的布得雷場中,否則一定會立即引起大爆炸。”
“而在新斯科舍,可以維持高能量布得雷場的地方就隻有——”
“沒錯,麥裏費斯博士的實驗室就建在他芳迪海灣的遊艇上。”
我想不必再多加解釋。這樣的展示部分現在已經無人使用了。
今天展示部分的寫作更加困難。因為現在流行使用非常嚴格的第三人稱視角,也就是讀者隻能了解主視點角色的所見、所聞、所想,故事講述者不能明顯地插入評論。今天大部分職業作者使用這種視角,因為它有極大的優點。但其短處就是你一般無法注意到主視點角色未曾注意到的事物,或者“考慮”任何他沒有考慮到的事。
這對科幻/奇幻小說作者的確是挑戰。如果你的主視點角色是你試圖描繪的外星社會的一員,他是不會忽然注意到他一生都習以為常的事物的。
因此你得非常小心地給出信息,經常是通過暗示。得到直觀印象的最好方法就是仔細研究奧克塔維亞·巴特勒的《野種》的開頭部分。(我之所以選擇這部小說,是因為巴特勒處理展示部分的技巧出類拔萃,也是因為這部小說非常出色,可以讓你體會純粹的閱讀樂趣。)
多羅去查看他的一個種子村所剩的東西時,偶然發現了那個女子。
你實際上已經得到了許多信息——但這種寫作手法會讓你未曾意識到自己已經了解了很多。
命名。首先,我們知道了主視點角色的名字:多羅。以後我們會發現多羅有許多名字,但巴特勒給出了他在想到自己時所用的名字——而且無論何時,隻要是多羅的視角,他便總使用這個名字。差的作者總是改變他們主視點角色的名字,認為這可能有助於給出更多的信息。
“宇航船船長走上了艦橋。鮑勃掃視一眼,發現信號燈在閃爍。‘你在想什麽,迪爾沃?’高大的金發男子問道。”
這裏的鮑勃是那個船長嗎?他是姓迪爾沃嗎?那個高大的金發男子是鮑勃還是船長?還是給每個人貼上個標簽吧,至少等我們對這些角色更熟悉了再這樣寫。最重要的是,不要一開始就對主視點角色使用代詞,讓讀者去猜測“他”或“她”到底是誰。先給出名字,讓我們對這個角色的所有認知都和這個名字掛起鉤來。
其次,我們知道了多羅發現了“那個女子”,並假設這是小說的重要情節。巴特勒是第一流的作家,因此這個假設沒錯——她不會讓一個小龍套出現在具有預示性的第一句話裏。但她還沒有寫出這名女子的名字。這部分是由於一下子寫出兩個角色的名字經常會令人混淆,難以記憶,也會使讀者分不清哪個才是視點角色。而另一個原因是在小說中,當時的多羅隻是去看村子裏有些什麽,他還不知道她的名字。自然,作者知道她叫什麽,但那時多羅還不知道,所以不給出她的名字是正確的。
暫緩。從這句話裏我們還知道了什麽?多羅並不是有意去找這個女人的。他當時是想去看看……看什麽來著?一個“種子村”。
種子村到底是什麽東西?
我們不知道什麽是種子村,巴特勒也沒有告訴我們——因為多羅完全知道種子村是什麽,所以不必停下來考慮這個問題。但在適當的時候我們會了解種子村的意思的。因此我們先擱置了這個疑問。我們有了個叫做“種子村”的空白詞條,並相信作者很快會給出這個詞條的注釋。
這個擱置疑問的例子是閱讀科幻/奇幻小說時的一個慣例,讓一些初涉此類小說的人很難適應。有經驗的科幻小說讀者知道自己不了解“種子村”是什麽,而且作者現在也不打算讓他們知道。這是這個架空世界的特異之處之一,作者會在適當的時候解釋它的意思的。
但不熟悉科幻的讀者會以為作者預期他會知道種子村的意思。他停止閱讀,開始試著從上下文猜測。但他猜不出來,因為還沒有足夠的相關描寫。他沒有擱置這條信息,把它當作一個小小的迷題,而是認為要麽作者很笨,不知該如何交流;要麽是這本書太深奧,要求讀者了解字典上都沒有的單詞。
這是在科幻和非科幻小說寫作間的一道鴻溝。科幻和奇幻小說的作者有時會這樣處理展示部分:在主視點角色的心理活動中偶爾提到一個詞,但在稍後才解釋它的意思。科幻讀者並不打算一下子了解整個世界,他們會自己從上下文中把拚圖一片一片地湊齊。
暗示。巴特勒並未特意晦澀,而是給了我們暗示:雖然“種子村”不明其意,但我們知道了這隻是很多種子村中的一個,而且多羅認為這些種子村是“他的”。更何況這個詞還可以一定程度上意會。我們知道村的概念,我們也看得出“種子”在這裏是個形容詞。比方說種子土豆,就是小塊的土豆,種在地裏讓它長大。這裏的暗示是,多羅把這個村子當作種子——也或許他讓村民為他培育什麽種子。我們不能確定,但我們知道多羅通過多個村莊,在試圖培養什麽東西,這又是個閱讀科幻時的慣例。作者希望讀者自行推斷,找出新詞裏暗示的信息。有個經典的例子,羅伯特·海因萊恩的一句話“門擴大了。”沒有任何更多的解釋:主角沒有想道,“天哪!一扇會擴大的門!”這樣,讀者知道了這裏的門會自行擴大,在所有方向上一起伸展開;他們還知道主角對此已習以為常。它隱含的意義就有這麽多。也許那裏所有的門都會擴大,而且曆來如此,無人會對此多加注意。
科幻作家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在字裏行間暗示很多東西。讀者也會領會絕大部分的暗示。實際上,這是你構建世界時必須嚴格地設定許多細節的原因之一:你的讀者經常會跳過章節去看看你現在暗示的究竟是什麽,因此如果你馬虎或犯胡塗,或是錯得徹頭徹尾,他們不會放過你的。
字麵意義。上麵的慣例雖然增強了不少表現力,但也排斥了主流文學中常用的工具之一:暗喻。所有不同一般的句子都會被按字麵意思理解,特別是在一本科幻/奇幻小說的開始部分。“種子村”不是暗喻,而的確就是對這個村的描述。
我記得一篇湯姆·麥道克斯(tommaddox)幾年前在《omni》發表的小說。在小說的第一節還是第二節裏,下了飛機的旅客們乘坐所謂的“爬蟲汽車”去出口。
我當時在教一門科幻文學的課程,我的學生們很平均地分成兩類,一半人經常閱讀科幻,另一半在上這門課以前從未閱讀過科幻小說。
大部分有經驗的學生都有和我相同的想法:至少在一開始,故事還未作進一步解釋的時候,我們認為麥道克斯的意思是用“爬行動物”做機場的運輸工具。我們想象出三角龍的背上被安上鞍座,或者異龍拉著黃包車的場景。這是種可笑的科技,顯得有些做作——但很多科幻小說都有奇異的想法,也能自圓其說。麥道克斯的世界裏也許有生物工程師創造了許多實用而愚蠢的新種恐龍。
但那些從未讀過科幻的學生卻未被此煩擾。他們立刻猜到“爬蟲汽車”是個暗喻,指的就是一般的公共汽車,隻不過車廂分為數節,可以在停機坪內如長蟲般蜿蜒而行。這是科幻讀者與其它人的重要分別之一。當看到不同一般的詞句時,任何人都會想,“這是什麽意思?”但科幻讀者會從字麵上理解其意義,認為是小說中世界的真實描述,而主流文學的讀者們則會把它當作暗喻,是對現實世界的事物的另一種理解。
當一個科幻作者寫道,“她邁著沉重的機械步伐向門口走去”,很有可能她的腿的確是機械製成的;主流讀者則會假設這是對她走路樣子的一種暗喻。如果她真的有人工製成的雙腿,那他們會認為這種寫法是個怪誕的笑話。
我並不是說作為一個科幻作者就不能使用暗喻。但在故事開始部分,當你構建的世界的規則還未明朗時,你要避免這種可能引起科幻老讀者誤會的手法。在牢固建立好規則之後,讀者們就會知道哪些詞句不是描寫小說世界中的真實事物,應該當作暗喻看待。
一定要分清暗喻、明喻和類比的區別。明喻和類比是明確地說一種事物象另一種事物,這是可以的。而“某某是某某”這樣的形式是暗喻,不能使用。“你就算把霍華德·麥寇當做一堆垃圾踢開,他還是會象條被打的狗一樣爬回來乞憐。”這是非常明確的比喻,在科幻小說中使用也沒有問題。但“霍華德·麥寇是條隻知道搖尾乞憐的狗”這樣的暗喻就不能出現在小說的早期部分,因為它可能會被讀者按字麵意義理解。同時,也要注意那些不符合小說環境的比喻。“外星人臉上有類似眉毛的構造,但看上去非常誇張。他們走來走去時就像麥當勞的廣告似的。”這句話如果放在一篇描寫不遠的未來,人類和外星人接觸的小說中,那效果還不錯:麥當勞那時應該還存在。但如果放在遠離地球,角色對麥當勞一無所知的地方,就不合時宜了。這句話將明顯是作者直接和當代讀者的對話,而不是旁白在描述遙遠時空的事物。而為了彌補這個斷層而畫蛇添足就更糟糕:“這外星人的眉毛彎得就象二十世紀地球上一個古老的快餐店——麥當勞的標誌。派奧楚曾經在一本曆史書裏見過那個標誌。”這種句子會把讀者從故事情節裏拉出來。把事物和讀者所熟悉的東西相比是一種很自然的想法,但一般而言,你隻能使用書中角色熟悉的比喻和類比,這樣故事才會真正顯得是在設定的環境中發生,氛圍才不會被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