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這”吳有根頓頓吐吐,不知道該怎麽說。


    他身後的吳有貴立馬搶過話說道:“劉支書話可不能這麽說咧,村裏頭十七八就結婚了,她們孩子滿地跑了,我哥家老大已經二十了,歲數不小了。再說好不容易有人家願意把姑娘嫁過來,這事可不能拖哦。”


    劉長琺有些厭惡地看了一眼吳有貴,這個家夥簡直討人嫌。


    “爸,我不嫁,我不要嫁。”這個時候吳秀菊跑出了屋子,看著自己的父親滿臉的淚水。


    吳有根看著女兒傷心欲絕的樣子,心裏一陣發酸,都是自己養大的心疼,能不心疼嘛。


    吳有貴看見自己大哥似乎有些心軟,連忙大聲地說道:“秀菊,不要耍性子了,啥事情咱們回家說。”


    吳有貴說完就要走向吳秀菊,李安這個時候再一次擋在了他的麵前。


    “李幹部,你想做什麽。”吳有貴看著李安的眼色已經有些不善了。


    “我想做什麽,我還想問你想做什麽。”李安冷笑道。


    他算是看出來了,這件事情一直都是這個吳有貴在主導,八九不離十吳秀菊嫁人的事情也是他策劃的,說不定還拿了男方家不少好處。


    “我帶我侄女回家有什麽錯。”吳有貴理直氣壯地說道。


    “你也說了,那是你侄女,不是你家孩子,你有什麽權利帶他回去。”李安反問道。


    “這關你啥事,李幹部你管得太寬了吧。”吳有貴聲音也冷了下來,他本來就是一個混子,真要耍起渾來,也是誰都不怕。


    第164章共同富裕的契機


    “我是管不了你的事,但是警察卻可以管的到你。”李安雙手抱胸,一臉譏諷地說道。


    “你什麽意思?”吳有根搞不清楚李安話裏的意思。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李安如數家珍一般背誦了法律條款,然後指著吳秀菊對著吳有貴說道。


    “你今天上午把你侄女關在屋子裏已經夠得上非法拘禁了,我現在就能打電話報警抓你。”


    任何人聽到可能被警察抓都有些心虛,但是吳有貴還是強撐著說道:“你少在這裏嚇唬我,我隻是不想讓她跑了而已。”


    “我說吳有貴,你給你侄女找的這個婆家,一定收了不少好處費吧,你信不信我讓警察在定你一個拐賣婦女兒童罪啊。”李安指著吳有貴嗬斥道。


    “你胡說,我沒有拿什麽好處費。”吳有貴臉立馬就紅了,說話聲音也不由自主地小了很多。


    看到吳有貴那一副做賊心虛的樣子,李安已經篤定他肯定收了錢了。


    “好,既然你說沒收,那你告訴我給吳秀菊找的那戶人家,我讓警察去核實。”李安厲聲說道。


    “我憑什麽告訴你。”吳有貴有些怕了。


    “我現在也不想和你煩,現在這裏沒有你什麽事情了,你趕緊離開。”李安下了逐客令。


    “我憑什麽走。”吳有貴還在嘴硬。


    “你不走是吧,那我讓派出所的人過來問問你到底有什麽目的。”李安的聲音陰沉了下來,把手機從兜裏掏了出來。


    吳有貴一看李安隻要動真格的了,雖然他是個潑皮,但是也知道李安把曾經的村支書吳有田抓進監獄的,也不敢在多說什麽,灰溜溜的離開了村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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