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風豎起大拇指,同樣誇讚劉旭做事爽快!
兩人還未多聊,便見到一身便衣,雙手叉腰的李督察帶著一幫子隊員從酒吧外進來。
李督察雖然一身便衣,但他那挺拔的身姿和銳利的眼神卻透露出一絲威嚴。他身後跟著一群身著警服的隊員,步伐整齊有力,給人一種莊嚴肅穆的感覺。
劉旭掃視了一圈對方身後的隊員,發現都是熟麵孔。他沒有起身上前招呼,老神在在的端坐在沙發上,麵色坦然的看著進來的眾人。
走進酒吧的李督察讓身後的隊員各自隨意找地方坐下,自己則是自顧自的坐到劉旭對麵沙發上。
先是看了一眼劉旭的雙手,空空如也後,才不緊不慢的說:“很忙啊,劉旭。讓我們掃黑組四點多從床上爬起來辦案!”
李督察的聲音低沉而嚴厲,充滿了不滿,臉色有點難看 。顯然對劉旭的行為感到不滿。
畢竟淩晨四五點正是每個人睡眠最深的時刻,論誰在這個點被上司的電話喊醒,催促立馬工作,都會有意見的。
麵對李督察,劉旭沒有表現出絲毫的緊張或者愧疚。他聳聳肩,麵帶微笑,一臉無所謂的樣子,並不在意他的態度。
“忙怎麽能忙過李警官呢,不僅負責掃黑組的工作,現在還兼職著重案組的工作,簡直是警隊的勞模!不過李警官是不是搞錯了?”劉旭的語氣輕鬆,甚至帶有一絲調侃。
“我們酒吧可是一直正常營業的,既沒有涉簧,也不存在散粉。說實話我不是很明白,你大淩晨的跑我酒吧說要辦案是什麽意思。”
“莫非現在的港島,新頒布了一條開酒吧也犯法的法律條文了嗎?”說著把目光看向坐在自己身邊的李來風:“有嗎?
李來風聽到問話,快速答複:“並沒有!”他可是剛與劉旭簽訂了委托合同還收了錢的,麵對自己老板的問題,那肯定是有問必答。
律師這個行業,服務態度很重要。你服務的好,幫老板解決了問題,才會有續單。更別說老板還是個混黑的,法律問題將來不會少。現在和對方打好關係,以後續一定會接踵而至!
李來風的配合讓劉旭感到滿意。於是,他又將目光轉回到李修賢身上,麵帶誇張,繼續調侃道:“看到了吧,李警官,港島可是沒有這條法律的哦。”
“依我看啊,可能是李警官你平時得罪的人太多,導致有人故意報假警來捉弄你。”
李修賢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警察,曾經接觸過的犯罪分子數不勝數。對於這種場麵,他早已司空見慣。自然不會輕易受到對方語言的幹擾。
他保持平靜的語氣,敘述自己的目的:“嗬嗬,你我都清楚我為什麽來你這裏,我沒有那麽多空閑時間陪你在這玩過家家的遊戲。”
“現在我懷疑你跟一起槍擊案有關,麻煩你跟我們回一趟警局,配合我們警方接受調查。”
“配合警方調查,是每個港島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我當然也不例外的啦。不過我不是很清楚你們警方的辦案流程。所以我想讓邊上的這位李先生幫我解釋一下。”
“對了,我忘了給在座的各位阿sir介紹我邊上這位了。他是我的律師,名叫李來風。”劉旭現在的目的就是盡量拖住在場的一眾警方,讓刀仔有充足的時間轉移殺手。
在隻有目擊證人,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自己並不會被判罪。
八十年代的港島不僅沒有死刑,它的法律體係還受到英國普通法的影響,刑事案件的定罪需要滿足“無合理懷疑”的標準。
這意味著,檢方,也就是警方如果想以此逮捕劉旭,那他們就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使得陪審團或者法官對被告的罪行沒有合理的懷疑。
李來風目視著眾人,點點頭,算是打過招呼。
接著向李修賢出示了自己的律師證件,一改之前的漫不經心,他神情嚴肅,以冷靜而權威的語氣說道:“這位李警官,您好,我是李來風,一名刑事辯護律師。”
“目前我受劉旭先生的委托,將全力向他提供法律協助。”
“在此,我必須明確告知您,根據港島法律規定,我的當事人依法享有沉默權,任何時候都有權保持沉默,並且不得因沉默而遭受不利推論。”
李來風頓了頓:“另外,在您對劉旭先生進行詢問時,我作為他的辯護律師,有權全程在場,這也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隻有這樣,才能確保我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最後,我還想要了解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案件愛你證據和調查進度,以便我更好的協助我的當事人配合調查。”
說完,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麽,補充道:“我們的目標是確保整個調查過程的合法性和透明性,同時維護司法公正。希望您能理解!”
“理解,當然理解,你隻是在行使作為一位律師應有的權利罷了。”李修賢深深看了一眼李來風,點點頭:“隻是案件我剛接手,還沒什麽進展。”
“唯一明確的是:有目擊證人稱看到劉先生和一名黑衣男子持槍對射。並且黑衣男子中槍倒地。所以我現在需要請劉旭劉先生跟我們回警局協助調查。”
李來風轉頭看向劉旭,低聲問道:“劉先生,既然李警官現在有理有據的邀請咱們跟對方回警局協助調查,那我們隻能履行作為公民的義務了。”
劉旭聞言抬起手看了一眼手上的手表,距離救護車離開已經過去四十多分鍾。他不確定現在殺手是否已經救治完,並且被轉移。
其實劉旭應該把殺手送往與社團或者與堂口合作的診所治療。這樣可以讓警方追蹤不到傷員的位置,也不用通過劫人的方式再把對方綁走。
隻是他之前在查看殺手傷勢時,發現自己其中一槍直接命中了對方的胸膛。雖然是右胸膛。有止血人員幫忙止血的情況下,對方的出血量依舊很大,這讓他擔心把殺手送往診所治療會救不回來,所以他才會直接呼叫救護車。
在自己地盤上槍殺李明,幕後之人明顯是想把責任嫁禍給自己。
李明是聯英社龍頭的獨苗,對方如果死在自己酒吧,不管自己向李紅海解釋此事與自己無關,對方都勢必要和他同歸於盡。誰讓自己還有一層綁人的身份在明處呢。
一條藏在陰暗中的毒蛇窺伺自己,那自己肯定不能善罷甘休。必須想辦法把對方找出來,給對方一個難忘的教訓。
在港島混社團,你若是放任自己被人算計,不追查,不報複。那最終你會發現,就算你已經成了一坨翔,都還會有人不停地算計你。
兩人還未多聊,便見到一身便衣,雙手叉腰的李督察帶著一幫子隊員從酒吧外進來。
李督察雖然一身便衣,但他那挺拔的身姿和銳利的眼神卻透露出一絲威嚴。他身後跟著一群身著警服的隊員,步伐整齊有力,給人一種莊嚴肅穆的感覺。
劉旭掃視了一圈對方身後的隊員,發現都是熟麵孔。他沒有起身上前招呼,老神在在的端坐在沙發上,麵色坦然的看著進來的眾人。
走進酒吧的李督察讓身後的隊員各自隨意找地方坐下,自己則是自顧自的坐到劉旭對麵沙發上。
先是看了一眼劉旭的雙手,空空如也後,才不緊不慢的說:“很忙啊,劉旭。讓我們掃黑組四點多從床上爬起來辦案!”
李督察的聲音低沉而嚴厲,充滿了不滿,臉色有點難看 。顯然對劉旭的行為感到不滿。
畢竟淩晨四五點正是每個人睡眠最深的時刻,論誰在這個點被上司的電話喊醒,催促立馬工作,都會有意見的。
麵對李督察,劉旭沒有表現出絲毫的緊張或者愧疚。他聳聳肩,麵帶微笑,一臉無所謂的樣子,並不在意他的態度。
“忙怎麽能忙過李警官呢,不僅負責掃黑組的工作,現在還兼職著重案組的工作,簡直是警隊的勞模!不過李警官是不是搞錯了?”劉旭的語氣輕鬆,甚至帶有一絲調侃。
“我們酒吧可是一直正常營業的,既沒有涉簧,也不存在散粉。說實話我不是很明白,你大淩晨的跑我酒吧說要辦案是什麽意思。”
“莫非現在的港島,新頒布了一條開酒吧也犯法的法律條文了嗎?”說著把目光看向坐在自己身邊的李來風:“有嗎?
李來風聽到問話,快速答複:“並沒有!”他可是剛與劉旭簽訂了委托合同還收了錢的,麵對自己老板的問題,那肯定是有問必答。
律師這個行業,服務態度很重要。你服務的好,幫老板解決了問題,才會有續單。更別說老板還是個混黑的,法律問題將來不會少。現在和對方打好關係,以後續一定會接踵而至!
李來風的配合讓劉旭感到滿意。於是,他又將目光轉回到李修賢身上,麵帶誇張,繼續調侃道:“看到了吧,李警官,港島可是沒有這條法律的哦。”
“依我看啊,可能是李警官你平時得罪的人太多,導致有人故意報假警來捉弄你。”
李修賢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警察,曾經接觸過的犯罪分子數不勝數。對於這種場麵,他早已司空見慣。自然不會輕易受到對方語言的幹擾。
他保持平靜的語氣,敘述自己的目的:“嗬嗬,你我都清楚我為什麽來你這裏,我沒有那麽多空閑時間陪你在這玩過家家的遊戲。”
“現在我懷疑你跟一起槍擊案有關,麻煩你跟我們回一趟警局,配合我們警方接受調查。”
“配合警方調查,是每個港島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我當然也不例外的啦。不過我不是很清楚你們警方的辦案流程。所以我想讓邊上的這位李先生幫我解釋一下。”
“對了,我忘了給在座的各位阿sir介紹我邊上這位了。他是我的律師,名叫李來風。”劉旭現在的目的就是盡量拖住在場的一眾警方,讓刀仔有充足的時間轉移殺手。
在隻有目擊證人,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自己並不會被判罪。
八十年代的港島不僅沒有死刑,它的法律體係還受到英國普通法的影響,刑事案件的定罪需要滿足“無合理懷疑”的標準。
這意味著,檢方,也就是警方如果想以此逮捕劉旭,那他們就必須提供足夠的證據,使得陪審團或者法官對被告的罪行沒有合理的懷疑。
李來風目視著眾人,點點頭,算是打過招呼。
接著向李修賢出示了自己的律師證件,一改之前的漫不經心,他神情嚴肅,以冷靜而權威的語氣說道:“這位李警官,您好,我是李來風,一名刑事辯護律師。”
“目前我受劉旭先生的委托,將全力向他提供法律協助。”
“在此,我必須明確告知您,根據港島法律規定,我的當事人依法享有沉默權,任何時候都有權保持沉默,並且不得因沉默而遭受不利推論。”
李來風頓了頓:“另外,在您對劉旭先生進行詢問時,我作為他的辯護律師,有權全程在場,這也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隻有這樣,才能確保我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最後,我還想要了解警方目前所掌握的案件愛你證據和調查進度,以便我更好的協助我的當事人配合調查。”
說完,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麽,補充道:“我們的目標是確保整個調查過程的合法性和透明性,同時維護司法公正。希望您能理解!”
“理解,當然理解,你隻是在行使作為一位律師應有的權利罷了。”李修賢深深看了一眼李來風,點點頭:“隻是案件我剛接手,還沒什麽進展。”
“唯一明確的是:有目擊證人稱看到劉先生和一名黑衣男子持槍對射。並且黑衣男子中槍倒地。所以我現在需要請劉旭劉先生跟我們回警局協助調查。”
李來風轉頭看向劉旭,低聲問道:“劉先生,既然李警官現在有理有據的邀請咱們跟對方回警局協助調查,那我們隻能履行作為公民的義務了。”
劉旭聞言抬起手看了一眼手上的手表,距離救護車離開已經過去四十多分鍾。他不確定現在殺手是否已經救治完,並且被轉移。
其實劉旭應該把殺手送往與社團或者與堂口合作的診所治療。這樣可以讓警方追蹤不到傷員的位置,也不用通過劫人的方式再把對方綁走。
隻是他之前在查看殺手傷勢時,發現自己其中一槍直接命中了對方的胸膛。雖然是右胸膛。有止血人員幫忙止血的情況下,對方的出血量依舊很大,這讓他擔心把殺手送往診所治療會救不回來,所以他才會直接呼叫救護車。
在自己地盤上槍殺李明,幕後之人明顯是想把責任嫁禍給自己。
李明是聯英社龍頭的獨苗,對方如果死在自己酒吧,不管自己向李紅海解釋此事與自己無關,對方都勢必要和他同歸於盡。誰讓自己還有一層綁人的身份在明處呢。
一條藏在陰暗中的毒蛇窺伺自己,那自己肯定不能善罷甘休。必須想辦法把對方找出來,給對方一個難忘的教訓。
在港島混社團,你若是放任自己被人算計,不追查,不報複。那最終你會發現,就算你已經成了一坨翔,都還會有人不停地算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