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假千金美颯七零:開局狂撕極品 作者:佚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我沒打你,我打的明明是小廢物!”
“都聽見沒,我男人沒打那個女的,明明打的是小廢物!”
婦人跟著附和,完全沒意識到錯誤。
“大家都聽見了吧?一口一個小廢物,兩口子都是這麽喊,你們見識過這樣的父母嗎?”
蘇梨落激將法見效,於是趁熱打鐵,繼續嚷嚷:
“我在b市的時候啊,就聽說有的人販子,就喜歡偷人家孩子,然後把小孩的眼睛挖了,手腳砍了,丟大街上博取同情,逼這些孩子乞討,達成一己私利~”
“呀,這小女孩的眼睛,還有這對所謂的父母,會不會是——”
蘇梨落話說半截,吃瓜群眾急的抓耳撓腮。
會不會是什麽?
人販子?!
想到這裏,瞬間,帶孩子的群眾抱緊了自家娃。
沒孩子的,也都怒目而視地上的兩口子。
懷孕的那位漂亮女同誌言之有理啊,哪個好人家喊自家親生女兒叫做小廢物?
還有那兩口子的麵相刻薄,尖嘴猴腮,那小女孩雖然瞎了一隻眼睛,但整個人看起來,明顯好看多了,一點也不像那兩口子!
“嗚嗚嗚~”
“蘇姐,救我,我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他們對外說是我的養父母,但是我知道我是被他們拐來的!
各位叔叔阿姨,爺爺奶奶,哥哥姐姐,你們看——”
小女孩克服心理恐懼,知道這時候乘勝追擊,幫蘇姐作證,就是幫自己早日脫離魔爪!
吃瓜群眾的視線落在小女孩挽起的手臂,褲腿,撩起的後背,腰腹......
體無完膚是什麽樣?
今天,他們算是見識到了!
除了小女孩的臉,其他地方,全是傷痕累累!
地上的那兩口子,畜生不如!
“快捉住他們,他們想跑!”
“抓住他們,去見公安!”
“我願意作證!”
“我也願意!”
“走!”
......
蘇梨落陪小女孩在公安那錄了口供,做了筆錄。
事實上,那兩口子還真是人販子團夥!
隻不過現在國家打擊這塊,查的嚴,他們才暫時金盆洗手。
小女孩,是他們兩口子五年前從火車站偷走的孩子,隻知道是在b市上站的旅客手裏偷的,其他信息全無。
公安也很同情這個小女孩遭遇,但現在技術實在是,想查五年前丟失孩童的信息,難於登天。
蘇梨落看到小女孩失落的樣子,於心不忍,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公安同誌,這樣吧,我給你們留個我家的地址,我先將這孩子帶回我家暫住,等你們找到她的家人,再聯係我。”
“蘇同誌,雖然你的心是好的,但你貿然決定,你的家人願意接納這個孩子嗎?”
“我愛人是駐北軍區的一名軍官,我是隨軍的軍嫂,我們一家思想覺悟都很高,其次,我們有這個條件讓這個女孩在借住的時候,不會挨餓受凍。”
做筆錄的公安,以及其他聽到這話的公安們,都對這位軍嫂肅然起敬。
經過商議,征得小女孩的同意,蘇梨落留下家屬院地址,將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女孩,暫時帶回家。
公安們一有消息,就會盡快去家屬院尋她們。
如果,如果三個月內都沒有消息,就會將小女孩,送到福利機構,也就是福利院。
這是小女孩主動提出的,她雖然才八歲,但這些年被“養父母”訓練過察言觀色,她深知,如果自己找不到親生父母,長時間留在蘇姐家是負擔。
她不想成為任何人的負擔,尤其是,幫她逃離魔窟的,蘇姐啊。
“都聽見沒,我男人沒打那個女的,明明打的是小廢物!”
婦人跟著附和,完全沒意識到錯誤。
“大家都聽見了吧?一口一個小廢物,兩口子都是這麽喊,你們見識過這樣的父母嗎?”
蘇梨落激將法見效,於是趁熱打鐵,繼續嚷嚷:
“我在b市的時候啊,就聽說有的人販子,就喜歡偷人家孩子,然後把小孩的眼睛挖了,手腳砍了,丟大街上博取同情,逼這些孩子乞討,達成一己私利~”
“呀,這小女孩的眼睛,還有這對所謂的父母,會不會是——”
蘇梨落話說半截,吃瓜群眾急的抓耳撓腮。
會不會是什麽?
人販子?!
想到這裏,瞬間,帶孩子的群眾抱緊了自家娃。
沒孩子的,也都怒目而視地上的兩口子。
懷孕的那位漂亮女同誌言之有理啊,哪個好人家喊自家親生女兒叫做小廢物?
還有那兩口子的麵相刻薄,尖嘴猴腮,那小女孩雖然瞎了一隻眼睛,但整個人看起來,明顯好看多了,一點也不像那兩口子!
“嗚嗚嗚~”
“蘇姐,救我,我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他們對外說是我的養父母,但是我知道我是被他們拐來的!
各位叔叔阿姨,爺爺奶奶,哥哥姐姐,你們看——”
小女孩克服心理恐懼,知道這時候乘勝追擊,幫蘇姐作證,就是幫自己早日脫離魔爪!
吃瓜群眾的視線落在小女孩挽起的手臂,褲腿,撩起的後背,腰腹......
體無完膚是什麽樣?
今天,他們算是見識到了!
除了小女孩的臉,其他地方,全是傷痕累累!
地上的那兩口子,畜生不如!
“快捉住他們,他們想跑!”
“抓住他們,去見公安!”
“我願意作證!”
“我也願意!”
“走!”
......
蘇梨落陪小女孩在公安那錄了口供,做了筆錄。
事實上,那兩口子還真是人販子團夥!
隻不過現在國家打擊這塊,查的嚴,他們才暫時金盆洗手。
小女孩,是他們兩口子五年前從火車站偷走的孩子,隻知道是在b市上站的旅客手裏偷的,其他信息全無。
公安也很同情這個小女孩遭遇,但現在技術實在是,想查五年前丟失孩童的信息,難於登天。
蘇梨落看到小女孩失落的樣子,於心不忍,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
“公安同誌,這樣吧,我給你們留個我家的地址,我先將這孩子帶回我家暫住,等你們找到她的家人,再聯係我。”
“蘇同誌,雖然你的心是好的,但你貿然決定,你的家人願意接納這個孩子嗎?”
“我愛人是駐北軍區的一名軍官,我是隨軍的軍嫂,我們一家思想覺悟都很高,其次,我們有這個條件讓這個女孩在借住的時候,不會挨餓受凍。”
做筆錄的公安,以及其他聽到這話的公安們,都對這位軍嫂肅然起敬。
經過商議,征得小女孩的同意,蘇梨落留下家屬院地址,將這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女孩,暫時帶回家。
公安們一有消息,就會盡快去家屬院尋她們。
如果,如果三個月內都沒有消息,就會將小女孩,送到福利機構,也就是福利院。
這是小女孩主動提出的,她雖然才八歲,但這些年被“養父母”訓練過察言觀色,她深知,如果自己找不到親生父母,長時間留在蘇姐家是負擔。
她不想成為任何人的負擔,尤其是,幫她逃離魔窟的,蘇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