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小黑哥邊強如今的悲慘境地,始作俑者叢明非但沒有半點同情,還暗暗稱快。


    覺得自己做了一件為民除害的大好事,何況這家夥還欺負到了老爸叢萬裏的頭上。


    按理說這樣的人應該送去接受法律的審判,但通過此前劉占國的態度看得出難度很大。


    所以叢明就選擇自己來做正義判官,以自己的方式替天行道。


    腳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此前欺行霸市、無惡不作的時候怎麽就想不到自己也會有這樣的下場呢?


    一個字:“該!”


    兩個字:“活該!”


    “對了,大哥,搞殘小黑哥的到底是何方神聖啊?”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是個狠人!”


    “都快一個月了,難道警方還沒抓到人?”


    “抓個屁啊?因為小黑哥以前和某些人狼狽為奸,一個鼻孔出氣,真要查下去搞不好就把這些人也給整進去了,所以隻是象征性的查了查就偃旗息鼓了,而且我有個表哥就是縣刑警隊的,據他所說現場沒留下一丁點兒線索,即便想查也無從下手!”


    “原來如此!”


    聽到這裏,叢明也就放下心來。


    其實這二十多天,他也多少有些提心吊膽。


    雖然當時仔細確認過沒有留下什麽證據,但就怕百密一疏。


    這位大哥的話盡管不能全信,想必也不是空穴來風。


    既然如此,那就可以放心的去起贓了。


    結賬的時候,叢明把這位紋身大哥的賬也一塊結了,還留了對方的聯係方式。


    離開了桐縣之後,天已經完全黑了,見四下無人,叢明就把桑塔納開到了一片樹林裏。


    然後就帶著一把來時專門準備的工兵鏟,迂回著來到了那片荒山。


    還好,四個袋子都還在,就以最快的速度將裏麵的財物分了一下類。


    然後就把那些黃金珠寶裝了好幾個袋子,重新埋到了地下。


    隻不過這次他是分開埋的,各個位置還相距甚遠,盡可能的避免被人一網打盡。


    拎著兩袋子現金以及一些票據,叢明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停車的小樹林。


    仔細確認沒有發現異常之後,才打開了後備箱。


    然後從裏麵搬出了幾袋子土豆。


    沒錯,這滿滿一後備箱土豆是他出發前特意準備的,也是用編織袋裝的。


    目的就是混淆視聽,為那兩袋子現金做掩護。


    將兩袋子現金放到了最底下,然後上麵塞滿了土豆,多出來的則放進了後排座。


    這樣一來,即便路上碰到了警察查車,也大概率能夠蒙混過關。


    沒辦法,小心駛得萬年船,這樣的事情必須慎之又慎。


    一旦搞殘小黑哥並劫走幾百萬財物的事情暴露了,那麽至少也得吃二十年牢飯,無期都有可能。


    還好,隻要進入黎風地界就萬事大吉。


    屆時即便遇到警察,叢明隻要打個電話就能免檢放行。


    桑塔納重新上路之後,叢明也是盡可能的把車速控製在一個合理的範圍之內。


    提心吊膽了兩個多小時,終於駛入了雀水縣界。


    一路安安穩穩,擔心的事情並未發生。


    回到家之後,叢明就把土豆堆到了院子裏,鈔票則拎進了自己的房間。


    看了看時間還不到11點,叢萬裏和薛玉琴最快也要半個小時之後才能回來。


    就先把小黑哥的那些票據找出來捋了一遍。


    發現都是存折、欠條之類的東西,不能變現留著還有風險。


    於是就都拿到廚房一把火化為灰燼,又用水衝洗得幹幹淨淨。


    對於剩下的160萬現金,叢明也不敢存進銀行。


    但也不能一直藏在家裏,即便被父母發現了都不太好解釋。


    最好的辦法是直接消費掉。


    至於怎麽消費叢明也心裏有數,很簡單,買房子就行。


    不過不能在雀水買,因為熟人太多,他自己又名聲在外,隨時都可能傳到父母的耳中。


    所以叢明決定去黎風買,而且準備還買門市房。


    “小明,你買這麽多土豆幹啥呀?”


    叢明剛收拾完,把鈔票都藏在了床下,就聽到了院子裏薛玉琴的聲音。


    “下午看到一輛拉土豆的拖拉機翻了,司機也受了傷,一時心軟就買了幾袋子土豆,想著咱家的飯店也用得上!”


    聽了叢明的解釋,薛玉琴就沒再說什麽。


    反正土豆耐儲存,日月樓那邊每天的消耗量也不小,在長芽之前肯定都能用掉。


    周日,叢明和嶽小檸膩歪了一天,周一就以去看幹媽常文娟為由去了黎風。


    前麵說過,在體製改革的大環境之下,很多公辦廠礦都麵臨著生存的考驗。


    所以叢明沒轉多久,就鎖定了目標。


    這裏是一家供銷社,同樣是一棟兩層的樓房,後麵還有幾間庫房,後院的麵積也不小。


    整體上有日月樓占地麵積的兩倍大,其位置還在黎風非常熱鬧的勝利大街上。


    隻不過供銷社已經關門停業多時了,窗戶上也貼著“整體出讓”的字樣,以及一個電話號碼。


    於是叢明便掏出手機打了過去。


    對方一聽叢明是要買房子,就表示馬上過來。


    10分鍾不到,兩個中年人便來到了供銷社的大門前。


    滿臉疑惑的看了看叢明,“是你要買供銷社嗎?”


    “對,是我要買,你們這裏是整體出售吧?”


    雖然兩個人還是點點頭,但叢明過於年輕了,其中戴前進帽的那個人還是又確認了一下:


    “小夥子,我們這裏可不便宜,你真的要買?”


    “瞧您這話說的,我就是對這裏感興趣才讓你們過來的啊?您就說個價,隻要價格公道我就買了!”


    “那好,我們的出讓價是180萬!”


    “證照齊全嗎?買到手可不想有麻煩!”


    “這個你放心,什麽手續都有,也拿到了市裏的出售許可!”


    “既然這樣,那我就還個價,150萬,你們要是同意的話現在咱們就去辦手續!”


    “我們必須先收到錢才能辦手續?”


    “那150萬你們同意了唄?同意的話我就先付你們一半,剩下的一半辦完手續後當場付清!”


    兩個中年人對了個眼神,“你稍等,我去打電話請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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