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公司就是歡踏。


    1991年才成立的歡踏公司,當前的經營業績不溫不火,甚至連體操王子公司的尾燈都看不見。


    上一世,直到1999年那句經典的廣告詞“我選擇我喜歡”麵世,銷量才迎來了第一次暴漲。


    到了叢明重生之前,歡踏公司在全球運動品牌價值10強排行榜上位列第5,而體操王子公司則隻排名第10。


    之所以能夠後來居上,除了產品本身,和決策層的眼光、魄力也都密不可分。


    近來,叢明在圍棋和網球這兩個項目上都展現出了強大的實力,而剛剛年滿19歲也有著無限的潛力。


    於是,正在尋找品牌代言人的歡踏公司,便將目標鎖定在了叢明的身上。


    不過叢明並沒有當即與之談判,而是約到了一周之後。


    一來,福特公司的宣傳活動緊鑼密鼓,他現在的確沒有時間。


    二來,他也要與體操王子公司確認一下,免得被人說成腳踏兩隻船。


    在給體操王子公司打電話的時候,對方的答複是還在評估研判。


    叢明也沒客氣,直接給對方下了一周內必須有明確說法的最後通牒。


    從交計劃書到現在半個月都過去了,即便沒有歡踏公司這檔子事,叢明也不會無限期的等下去。


    偏偏體操王子公司以為叢明隻是想坐地起價,所以並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


    當然了,主要是他們管理層內部對叢明提出的子品牌戰略分歧巨大。


    有的人覺得叢明的咖位尚不足以支撐起一個子品牌,畢竟龍國人更看重奧運金牌。


    就此認為叢明好高騖遠,不切實際。


    於是,在3天之後便給了叢明明確的回複,他們隻想正常的簽下叢明代言產品,子品牌一事暫時擱置。


    不過,鑒於叢明當前人氣暴漲的實際情況,他們願意將每年的代言費提高至100萬龍幣,但至少簽約3年。


    而且也說了,後續會根據實際情況重啟子品牌戰略。


    叢明當即表示了拒絕,宣告代言談判徹底破裂。


    一來,對方的條款中依然沒有成績方麵的額外獎勵。


    二來,他也不著急,畢竟已經拿到了澳網正賽的參賽資格。


    一旦在澳網賽場取得了好成績,那麽“對號”“三葉草”“彪哥”等國際大品牌,應該也會找上門來的。


    雖然他更想為國產品牌代言,但寧缺毋濫,起碼得讓自己心情舒暢才行。


    與歡踏公司的談判,叢明也隻是抱著試試看的想法。


    所以也提出了子品牌這方麵的要求。


    不想歡踏方麵卻很重視,僅兩天就給出了自己的意見。


    一方麵,歡踏主品牌如今的品牌競爭力都還不夠強,直接推出叢明子品牌可能會“喧賓奪主”。


    所以他們想還是以歡踏主品牌的名義,推出叢明係列產品。


    另一方麵,他們也開誠布公的提出了以叢明目前的影響力,直接上子品牌有些冒險。


    所以先出專屬係列,待時機成熟後成立子品牌會更穩妥一些。


    對於歡踏公司的態度,叢明還是相當滿意的。


    不管是代言費的金額,還是成績獎金也都誠意十足。


    而且作為重生人士,叢明自然知道歡踏公司的巨大潛力,上一世在他重生之前已經是國內體育品牌的老大了。


    所以,對於先出係列產品的策略也表示讚同,於是,就相關細節又和對方談了幾輪。


    為了讓對方打消顧慮,叢明也透露了自己即將參加澳網的消息。


    並對在澳網上取得好成績有充分的信心。


    由於距離1月16號澳網開賽已不足一個月的時間了,叢明的意思是可以等澳網結束之後繼續再談。


    不過歡踏公司卻敏銳的察覺到澳網是一個天賜良機。


    叢明穿著歡踏公司的裝備站上澳網賽場,本身就意義非凡。


    通過翠杉網球公開賽不難看出,叢明的確具備了較強的實力,不說奪冠,哪怕隻打到第二輪也開創了曆史。


    屆時不但龍國國內會萬眾矚目,對於歡踏走向國際也能很好的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於是,歡踏公司高層當即拍板,集中精力,不惜代價,一定要在澳網開賽之前與叢明完成簽約。


    並從現在開始就為叢明打造參賽裝備。


    既然高層拍了板,那麽剩下的事情就簡單了。


    12月24日,歡踏公司就在京城與叢明簽訂了代言合同。


    主要合同條款如下——


    合同期限為一年半,從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代言費為稅後180萬龍幣。


    在合同期限之內,歡踏公司將推出以叢明名字命名的係列產品。


    叢明享有對該係列產品的設計權,凡是叢明設計的產品,叢明本人將自動獲得40%的淨收益。


    在合同期限之內,如果叢明獲得網球大滿貫、年終總決賽冠軍,歡踏公司將都會給予稅後100萬元龍幣的現金獎勵。


    獲得atp大師賽的冠軍則給予稅後30萬元龍幣的現金獎勵。


    網球之外的其他賽事冠軍,則視含金量、影響力評估之後再行獎勵。


    不過獎金不會低於20萬元龍幣。


    在合同期限之內,叢明要配合歡踏公司拍攝4個廣告,但不包括“叢明係列產品”。


    該係列產品廣告數量由叢明自行定奪。


    合同到期之後,歡踏公司擁有優先續約權。


    其他諸如配合產品宣傳,公共場合著裝等常規條款不再一一贅述。


    總之,叢明非常滿意。


    12月25號,他也高調的出席了新聞發布會,宣告自己成為了歡踏公司的代言人。


    不過,在發布會上隻是重點強調了將於明年推出的“叢明係列產品”,對於具體的合同細節,雙方都沒有對外透露。


    這個消息經過媒體迅速傳播開來。


    最震驚的當然是體操王子公司。


    他們沒想到在與自己談判破裂之後,叢明這麽快就與歡踏公司簽了約。


    在他們看來,歡踏公司的綜合實力與自己完全不能相比。


    其實就是一葉障目,不見泰山!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重生:手機帶我回九七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霧滿風林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霧滿風林並收藏重生:手機帶我回九七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