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是她的,你們怎麽說?”


    葉小強氣得磨牙,“你竟然偷偷的去把房子過戶了?”


    “怎麽能叫偷偷的?我明明是光明正大去的。這房子本來就是我爹娘留給我的,你娘是個殺人犯,殺人犯沒有資格繼承被害人的財產。”


    不想和他們廢話,葉小珍直接道:“公安同誌,麻煩你們幫我把他們趕出去。”


    葉小強緊握著拳頭,一副想上來打人的樣子。


    被葉小春緊緊的按住,“我們搬,我們現在就搬走。”


    “搬什麽搬?我們往哪兒搬?那傻子實在太欺負人,害得我們家破人亡,現在還要把我們趕走,這天下沒這樣的道理。”


    “哎,你們別亂說話,你們的事我們都知道,審判結果我們也清楚。葉正國和孫青殺了人,你們姐弟也並不是葉正國的兒女,我們都清楚。葉正國既然把房子留給他的親生女兒,這也是合理的,你們就應該搬走。”


    葉小春紅著眼睛說:“我們往哪裏搬?我們沒有住的地方了,我們去公安局蹲著行嗎?”


    人家看這對姐弟的樣子不太對勁兒。


    其中一人問:“你們現在沒有其他住所?”


    “沒有,我現在工作也丟了,家都散了,沒有地方去了。”葉小春哭著道。


    他們了解情況了。


    那公安把葉小珍拉到一邊,低聲跟她說:“這是他們的唯一住房,他們又經濟困難,怕是有些難辦。”


    葉小珍心裏也清楚,現在這個社會,要給他們趕出去睡大街不太可能,人家會調解說和,給一個中轉的辦法。


    她要是死腦筋,趕盡殺絕,那不符合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宗旨。


    “同誌說怎麽辦吧,我盡力的配合。”


    對方想了想說:“有句話叫圍師必闕,不知道你聽過沒有?意思是說,對瀕臨絕境的敵軍不要過分逼迫,狗急了跳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光腳不怕穿鞋的,就怕他們幹出點兒過激的事來,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是的。”


    “你聽勸就好,這樣,你給他們半年的時間,半年內讓他們尋找一個新的住處。不然你立刻就要趕走他們,人家也沒地方去不是?總不能讓他們睡大街。”


    “嗯,同誌說得有理,我同意。”


    公安同誌就喜歡她這種好說話的,各退一步,讓大家都好做事。


    “行,那我就按照這個標準給你們調解。”


    他回來把這情況給葉小強和葉小春說了,先是表明這個房子,現在確實是人家葉小珍的,她的房產證辦得合法合規,沒有問題。


    然後表示他們也很同情二人的遭遇,上一輩人作的孽,最後倒黴的是他們,確實慘。


    說完之後,又道:“雖然你們沒有血緣關係,但到底你們叫了人家葉小珍多年的姐姐,她並不是無情無義的人,還是擔心你們沒地方住,會流落街頭,所以,決定給你們一個緩衝的時間,先在這裏住著。不過說好啊,你們住在這裏,也得盡快找新地住處。要建新房子,還是去別的地方住都可以,半年內必須搬出去。”


    啊?


    “我住了二十幾年的房子要把我趕走?你們……”


    “小強。”


    葉小強不服,還想上去爭論,被葉小春死死的拉住。


    “姐,你鬆開我。”


    葉小春一個勁兒的搖頭。


    公安懂得恩威並施的道理,眼看人家都讓步了,他還糾纏不休,就很是嚴肅的告訴他,這房子就是葉小珍的。


    她的一切手續合法合規,而且合乎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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