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段欣桐死的那天是被高中同學艾諾拉著去的溫莎ktv。
為了弄清楚那晚發生的事,段玉做了精心的計劃:
他首先對自己進行了一番改頭換臉,以便親臨那晚發生事故的506房間而不留下自己的任何痕跡,因為後麵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其次,他在街道對麵的樓房房間裏進行了觀察並架設了一台攝像機,用來驗證事發當晚如果她姐姐拉開了窗簾,從對麵的房間是否能看到這個房間裏所發生的一些人和事,顯然當時在這個房間裏的人應該都是導致她姐姐死亡的凶手。當然,那晚是否有人恰好站在這個房間看到了對麵的506房間發生的事,他還需要時間去調查;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當然是直接“審問”艾諾,正是她把段欣桐帶到了那個地方,她是出於偶然還是蓄意?
為此,段玉花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來跟蹤艾諾,了解她的生活規律和工作情況。
在跟蹤過程中段玉發現這個艾諾已經完全失足,不但自己在從事著這個不光彩的工作,還是個不折不扣的皮條客,不定期地從昆市的各個高中學校誘騙一些愛慕虛榮的女孩子到夜店服務。
由此,段玉突然意識到自己的姐姐欣桐是不是當初也是作為艾諾的獵物被誘騙到了溫莎ktv?
於是就有了段玉把自己喬裝成中年老帥哥後把艾諾誘騙出溫莎ktv到一幢偏僻的爛尾樓進行“審訊”的事情。
通過對艾諾的“審訊”,段玉完全弄清楚了姐姐死亡的真相:凶手除了艾諾,另外兩個人就是李林宸和王巴丹。
實際上,在段玉心目中,這三人害死的不僅僅隻有姐姐,還有父親和母親。他與他們三人有著不共戴天之仇,他發誓餘生最大的目標就是用最嚴厲的手段懲罰這三個人,讓他們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擔應有的責任!
任務由簡單到複雜依次執行。最簡單的當然是懲罰艾諾,段玉在完成對她的“審訊”,確認她罪有應得之後,就將她吊在高樓上體驗了一把他姐姐當時的恐懼後,果斷將她拋下了高樓,讓她以同樣的死亡方式為姐姐謝罪。
接下來的目標選擇段玉費了一番功夫,他用幾個月的時間對王巴丹和李林宸進行了隱蔽的跟蹤。
結果發現,解決王巴丹比解決李林宸要容易得多。
王巴丹雖然是官渡分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長,但他平常上下班都是獨來獨往。而且他本人已經五十多歲,由於常年脫離一線崗位,整個人已經肥而油膩,隻要不給他有拔槍的機會,段玉自信很容易製服他。
最關鍵的是,段玉發現了一個很明顯的規律,那就是每到周五下班王巴丹必到李林宸的溫莎ktv享受生活,而且當晚十點左右他必然會到地下車庫開車回家。
為了盡量防止撞見熟人,王巴丹的車總是停在車庫裏一個vip客人才能停放的隱蔽區域,這就給了段玉一個從容下手的機會。
相比之下,對付李林宸要困難得多。
首先李林宸是一個健壯的中年男子,不但有力量,而且身手還相當敏捷。段玉曾經親眼目睹他動手打人,那是又準又狠,被打的幾個男子挨不了幾下都被他打倒在地後不能動彈。段玉懷疑這個李林宸以前很可能當過兵或警察,或者進行過專門的格鬥訓練。
其次,不像王巴丹,李林宸的身邊總是圍繞著一幫小弟,少則幾人,多則十幾人。讓段玉無語的是,這個李林宸好像毫無羞恥感,經常在身邊有一幫小弟的情況下就對一些年輕女子做不可言狀之事,這讓段玉很難找到對他下手的機會。
另外,李林宸的行蹤也很不規律,雖然有豪宅,但他很少回家,反而經常在自己的各個夜店過夜,當然那個地方少不了他所謂“禮賓部”的眾多打手們。
也許是所從事的這個行當招惹的仇人很多,也許是平常犯下的罪惡太多,總之這個李林宸雖然豪橫,但也對自己的安全很謹慎。
特別是在艾諾和王巴丹先後以墜樓的方式非正常死亡之後,李林宸似乎也嗅到了什麽危險的氣息,安保更加嚴格了,行蹤也更加隱蔽了。
看起來,對艾諾和王巴丹的懲罰似乎為懲罰李林宸製造了障礙。
但段玉並不後悔,讓李林宸恐懼吧!讓仇敵感到恐懼也是一種痛快淋漓的報複方式!
當然,最終的目標是要從肉體上消滅李林宸,為了姐姐,為了父母,也為了更多曾經被他傷害過的人!
......
這個李林宸到底是什麽來曆?他的父母是誰,有什麽背景?他為何能在水很深的夜店行業快速崛起,為什麽犯了那麽多的惡行依然能夠逍遙法外?
段玉當然也曾想盡辦法調查過,但還是隻得到一個粗略的結果:李林宸並不是昆市本地人,他是在2009年前後來到昆市投靠其父親的老戰友羅正雲的,羅正雲來頭不小,他的職務是雲省司法廳的副廳長。
羅正雲對李林宸很照顧,段玉曾聽旁人轉述羅正雲的話,那就是李林宸的父親曾經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為了救他而身負重傷,差點丟了命,因此羅正雲將李林宸當做自己的親兒子一樣照顧。
但李林宸的父母姓甚名誰,是否還健在,住在哪裏?段玉始終無法查到。
至於李林宸的老家在哪裏?那更是沒人清楚,因為李林宸也從未向旁人提起過這一點。
所以作為群眾百姓的段玉在沒有任何官方資源和渠道的情況下隻好暫時放棄了這方麵的調查,而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李林宸本人身上,畢竟其他的都隻是輔助,在合適的時機抓住並懲罰他才是最終的目的。
但幾個月來,段玉始終無法覓得下手的良機,因為李林宸身邊總是圍繞著一群小弟,戒備森嚴。
段玉隻得繼續像鱷魚一樣靜靜蟄伏,等待李林宸露出破綻。
為了弄清楚那晚發生的事,段玉做了精心的計劃:
他首先對自己進行了一番改頭換臉,以便親臨那晚發生事故的506房間而不留下自己的任何痕跡,因為後麵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其次,他在街道對麵的樓房房間裏進行了觀察並架設了一台攝像機,用來驗證事發當晚如果她姐姐拉開了窗簾,從對麵的房間是否能看到這個房間裏所發生的一些人和事,顯然當時在這個房間裏的人應該都是導致她姐姐死亡的凶手。當然,那晚是否有人恰好站在這個房間看到了對麵的506房間發生的事,他還需要時間去調查;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當然是直接“審問”艾諾,正是她把段欣桐帶到了那個地方,她是出於偶然還是蓄意?
為此,段玉花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來跟蹤艾諾,了解她的生活規律和工作情況。
在跟蹤過程中段玉發現這個艾諾已經完全失足,不但自己在從事著這個不光彩的工作,還是個不折不扣的皮條客,不定期地從昆市的各個高中學校誘騙一些愛慕虛榮的女孩子到夜店服務。
由此,段玉突然意識到自己的姐姐欣桐是不是當初也是作為艾諾的獵物被誘騙到了溫莎ktv?
於是就有了段玉把自己喬裝成中年老帥哥後把艾諾誘騙出溫莎ktv到一幢偏僻的爛尾樓進行“審訊”的事情。
通過對艾諾的“審訊”,段玉完全弄清楚了姐姐死亡的真相:凶手除了艾諾,另外兩個人就是李林宸和王巴丹。
實際上,在段玉心目中,這三人害死的不僅僅隻有姐姐,還有父親和母親。他與他們三人有著不共戴天之仇,他發誓餘生最大的目標就是用最嚴厲的手段懲罰這三個人,讓他們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承擔應有的責任!
任務由簡單到複雜依次執行。最簡單的當然是懲罰艾諾,段玉在完成對她的“審訊”,確認她罪有應得之後,就將她吊在高樓上體驗了一把他姐姐當時的恐懼後,果斷將她拋下了高樓,讓她以同樣的死亡方式為姐姐謝罪。
接下來的目標選擇段玉費了一番功夫,他用幾個月的時間對王巴丹和李林宸進行了隱蔽的跟蹤。
結果發現,解決王巴丹比解決李林宸要容易得多。
王巴丹雖然是官渡分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長,但他平常上下班都是獨來獨往。而且他本人已經五十多歲,由於常年脫離一線崗位,整個人已經肥而油膩,隻要不給他有拔槍的機會,段玉自信很容易製服他。
最關鍵的是,段玉發現了一個很明顯的規律,那就是每到周五下班王巴丹必到李林宸的溫莎ktv享受生活,而且當晚十點左右他必然會到地下車庫開車回家。
為了盡量防止撞見熟人,王巴丹的車總是停在車庫裏一個vip客人才能停放的隱蔽區域,這就給了段玉一個從容下手的機會。
相比之下,對付李林宸要困難得多。
首先李林宸是一個健壯的中年男子,不但有力量,而且身手還相當敏捷。段玉曾經親眼目睹他動手打人,那是又準又狠,被打的幾個男子挨不了幾下都被他打倒在地後不能動彈。段玉懷疑這個李林宸以前很可能當過兵或警察,或者進行過專門的格鬥訓練。
其次,不像王巴丹,李林宸的身邊總是圍繞著一幫小弟,少則幾人,多則十幾人。讓段玉無語的是,這個李林宸好像毫無羞恥感,經常在身邊有一幫小弟的情況下就對一些年輕女子做不可言狀之事,這讓段玉很難找到對他下手的機會。
另外,李林宸的行蹤也很不規律,雖然有豪宅,但他很少回家,反而經常在自己的各個夜店過夜,當然那個地方少不了他所謂“禮賓部”的眾多打手們。
也許是所從事的這個行當招惹的仇人很多,也許是平常犯下的罪惡太多,總之這個李林宸雖然豪橫,但也對自己的安全很謹慎。
特別是在艾諾和王巴丹先後以墜樓的方式非正常死亡之後,李林宸似乎也嗅到了什麽危險的氣息,安保更加嚴格了,行蹤也更加隱蔽了。
看起來,對艾諾和王巴丹的懲罰似乎為懲罰李林宸製造了障礙。
但段玉並不後悔,讓李林宸恐懼吧!讓仇敵感到恐懼也是一種痛快淋漓的報複方式!
當然,最終的目標是要從肉體上消滅李林宸,為了姐姐,為了父母,也為了更多曾經被他傷害過的人!
......
這個李林宸到底是什麽來曆?他的父母是誰,有什麽背景?他為何能在水很深的夜店行業快速崛起,為什麽犯了那麽多的惡行依然能夠逍遙法外?
段玉當然也曾想盡辦法調查過,但還是隻得到一個粗略的結果:李林宸並不是昆市本地人,他是在2009年前後來到昆市投靠其父親的老戰友羅正雲的,羅正雲來頭不小,他的職務是雲省司法廳的副廳長。
羅正雲對李林宸很照顧,段玉曾聽旁人轉述羅正雲的話,那就是李林宸的父親曾經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為了救他而身負重傷,差點丟了命,因此羅正雲將李林宸當做自己的親兒子一樣照顧。
但李林宸的父母姓甚名誰,是否還健在,住在哪裏?段玉始終無法查到。
至於李林宸的老家在哪裏?那更是沒人清楚,因為李林宸也從未向旁人提起過這一點。
所以作為群眾百姓的段玉在沒有任何官方資源和渠道的情況下隻好暫時放棄了這方麵的調查,而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李林宸本人身上,畢竟其他的都隻是輔助,在合適的時機抓住並懲罰他才是最終的目的。
但幾個月來,段玉始終無法覓得下手的良機,因為李林宸身邊總是圍繞著一群小弟,戒備森嚴。
段玉隻得繼續像鱷魚一樣靜靜蟄伏,等待李林宸露出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