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還有一點,此物.....可以並不貴!”


    說著曹賀指了指窗外這條延伸至視野盡頭的道路。


    這點更是讓曹明點點頭。


    的確,三合土這玩意貴,可不能用於鋪地。


    眼下此物能奢侈的用於鋪地,可見價格必定十分低廉。


    相比之下三合土就不能這麽做。


    這玩意可是需要一定量的米糊或者糯米漿才行。


    誰家能奢侈到用這麽多糧食鋪地啊,況且三合土作為粘著劑還行,鋪地,天天踩踏風水日曬的,不用多久就跟爛泥也沒什麽區別。


    “此物價格定然不貴,如若能買到配方,我曹家不單單是莫縣巨富,鬱州巨富,甚至可成天下巨富!”


    曹賀眼中流露出抑製不住的貪婪。


    他心底裏已經默默計算他們曹家的家產了,能不能吃下這樁買賣。


    一旁的曹明也是興奮的直搓手,本以為此番過來是覺得銅礦之事有利可圖。


    眼下一來,貌似銅礦也不算什麽了。


    銅礦還需一係列複雜的流程才能撈銀子,且風險不小。


    起碼開采這些,他們曹家沾都不能沾,隻能投資一筆錢,到時候等著回本賺錢。


    就算一切走上正軌,也遠不如此物暴利啊!


    就在叔侄二人浮想聯翩之際,忽的後方傳來一陣馬蹄聲。


    緊接著外麵就傳來一聲暴喝。


    “止步!爾等止步!速速下馬!”


    卻見幾匹快馬團團將馬隊給為主,且全都是清一色穿著衙役服飾的差爺。


    “幾位爺,不知所為何事?”


    曹賀下了馬車拱了拱手,心裏有些不悅,這安平縣怎麽這麽多破事?


    為首差爺一臉的嚴肅,指了指馬車後方的道路,嗬斥道,


    “爾等眼瞎了不成?你瞧瞧你們的牲口,走一路拉一路,把官道當你們家茅房了不成?”


    順著對方所指方向,的確每隔很長一段距離就能看到一些馬糞。


    這馬可能是吃壞了一些肚子。


    隻是曹賀張了張嘴,“可是....可是....”


    他很想說,這又不是城內,城內馬匹拉糞便也就拉了,這城外官道怎有這麽多講究?


    “可是什麽?別的地方某管不著,但此乃我安平縣境內。


    這官道你也看到了,如若每家都如爾等一般,屎尿堆砌。


    此道不用多久就得惡氣熏陶。


    念爾等初犯,罰款百文,如有下次,定要收爾等五百文。


    交了錢便速速將剛剛的糞便清理幹淨,另外我這裏有專門的袋子。


    如若怕馬匹隨處亂來,可用此物綁在馬屁股後麵。”


    說著這名差爺還從腰間扯過一個布袋子,裏麵似乎還填充了一些木屑和樹皮屑,能極大吸收水分。


    聽著這些話,曹賀人都傻了。


    這安平縣規矩還真多,偏偏對方說的貌似也沒毛病。


    接過袋子,曹賀拱了拱手,“多謝這位差爺!”


    但感謝完,掏出一百文罰款後,見對方還伸出手,曹賀有些不解。


    “愣著作甚?承惠一百文!”差爺理直氣壯道。


    曹賀低頭看了看手裏的袋子,又看了看對方,一陣無言。


    沒轍隻能捏著鼻子又塞過去一百文。


    “好了,讓你的人清理好糞便,便可走了。


    另外此物拿好,上麵有些行路條款,且記好,下次如若有違反條例,罰了錢財可怨不得人!”


    說著就見這位差爺又摸出一份紙張遞了過來。


    “放心,此物不要錢,走了!”


    說著這名差役帶著身邊的兩名差役騎馬快速離去,看樣子這是去巡視去了。


    拿著手裏的紙張,曹賀仔細端詳起來。


    首當其衝的是幾個大字。


    ‘安平儀製令’


    儀製令這個曹賀知道。


    儀製令其實也就是交通規則,在宋朝時就已經出現。


    在大燕同樣有,一般都會在京城,以及各州的交通要道上,懸掛木牌,上麵寫明最新的交通規則,讓百姓遵守。


    到了如今南燕時期,儀製令已經擴展到下屬各縣。也就是說哪怕是莫縣也有儀製令。


    但儀製令無非就是簡短幾條。


    如,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


    也就是身份低的須避開尊貴的,年少的得避開年長的,負重輕的理應避開負重大的,出去的要避進來的。


    而大乾的交通守則就有意思了,其中沒有賤避貴以及輕避重,去避來,僅僅保留了少避長。


    而其內許多守則都是用大白話說明。


    比如行左靠右,見行人須禮讓。車走大道,人走小道。


    路遇人車禍事,駕車一方無論對錯須三成責。


    等等類似的條款還挺多。


    但這比之後世的交通守則要少得多,畢竟時代不同,環境不同。


    另外曹賀還注意到,上麵標注,每隔一段時間注意看路邊木牌。


    分別寫有,快,慢兩個字。


    快也就是可以快馬加鞭的路段,慢也就是須減速慢行的路段。


    規章製度挺多,但實際倒也挺鬆弛的。


    因為並無一個明確規範,但有幾條一旦犯了,被查到,必然是重罰。


    其一,就是道路不得隨地大小便,牲口也不行。輕則一百,重則五百文。


    其二,駕車之人不得飲酒,如若被巡邏之人嗅到身上酒氣。輕則罰一兩,重則十兩。


    其三,如若慢速路段駕車撞人,無論是當場抓到,還是事後被人舉報。


    罰款倒是無需罰款,就是需要進衙門蹲著,看傷者情況而定。


    當然也可花錢,看被撞之人的身份和傷勢大小裁定罰款。


    如若此人有爵位在身,爵位越高,你要賠償的價錢越貴,且有爵位之人被撞了,就算罰了錢,還須被羈押至少一年。


    如若撞死了有爵位之人,如若查明是蓄意而為,終生監禁,或者砍頭。


    而如若有爵位之人撞了人,爵位如若在卿爵、侯爵,也就是十級爵位以上,均可用一級功勳抵掉牢獄之災。


    而如若是卿爵、侯爵以下的爵位,撞死了人,需要至少三級爵位才能抵消。


    懲罰比之秦朝更加嚴苛。


    這點趙銘是一定隻能這麽做的。


    畢竟爵位獲取不易,可如若在有爵位的情況就能覺得有恃無恐,肆意妄為也不行。


    這也算是堵死後續有人膽敢以此狂妄自滿。


    至於為啥不用後世的,官與民同罪,抱歉,時代不同,環境不同,這麽搞,大乾爵位的吸引力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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