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


    宋鐵柱麵對鐵證,最終道出了背後的真相。


    人,確實是他和李平章殺的。


    “去年三月份,張翠翠買了一份保險。”


    原來,宋鐵柱從自己的兒子那得知,張翠翠花了三百萬給自己買了一份意外傷害保險。


    “這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受益人是我的兩個兒子。”


    “保險投保一年之後,如果張翠翠因為任何意外包括被殺導致的死亡,保險公司都會賠償3,000萬的巨額賠償金。”


    “因為我的兒子現在沒有成年,所以隻要她死了,我會自動成為監護人,自然也能夠監護這筆錢。”


    宋鐵柱打的原來是這個主意。


    張翠翠本身就有上千萬的身價,如果她出現其他的意外,根據財產繼承,張翠翠的財產應該有兩個兒子和兩位父母平分。


    但是保險單就不一樣。


    保險的受益人僅僅是兩個兒子,那麽如果她死了,賠償金就會全部由兒子繼承。


    和張翠翠的父母就沒有了關係。


    而兩個孩子沒有成年,母親死亡之後,父親自然要成為他們的監護人,自然也就成了那筆巨額賠償金的監護人。


    “可是,你為什麽把李平章弄進來?”


    如果按照宋鐵柱所說,他殺害張翠的是為了那筆巨額的保險賠償金。


    那為什麽又把李平章這個毫無關連的人才牽扯進來?


    “因為……他也知道那份保單,案發那天晚上,我在張翠翠的公司把她迷暈了,卻被過來給她講經的李平章看到了。”


    “我怕他報警,就把計劃跟他說了一下,然後承諾這筆錢我們平分掉。”


    “當天晚上,我們兩個人就把人給殺了。”


    “可是你們兩個人都有不在場證明,怎麽做到的?”


    張輝有些疑惑。


    在前期的調查當中已經確認了,李平章和宋鐵柱兩人都沒有作案時間。


    案發當天晚上宋鐵住在賭博,李平章進了小區之後就再沒有出來。


    “案發那天我是故意去賭博輸了錢的,但是我在中途離開過一段時間,後來又進去了。”


    “賭場那個地方人多眼雜,誰還記得我在不在,就有幾個人知道我輸錢。”


    “我那天晚上去賭場之後帶了2萬多塊錢,先是輸了1萬多塊就說沒錢了,然後換了個桌我就走了。”


    “淩晨一點多的時候我才回來,把剩下的錢輸完,我就回家了。”


    “那李平章呢?”


    “我是下午的時候綁架的張翠翠,被李平章發現後,我們達成一致,他就回家了,目的就是在監控裏留下證據。”


    “不過他晚上的時候翻牆出來了,淩晨我回去的時候,他出來處理屍體。”


    “我們兩個交替幹活。”


    “那屍體為什麽在水果倉庫裏放血?”


    “不放血的話,搬運的時候不方便。”


    “我們兩個把人弄死之後,星期六的白天把她血全放光了,然後星期天淩晨我和李平章趁著早上教堂開門的時候,把屍體掛進了教堂。”


    “因為怕留下腳印,我們在地上鋪了塑料紙。”


    “弄完一切之後,我就躲在旁邊的公廁裏邊,李平章報警。”


    “那為什麽你們要把屍體剝皮?”


    <divss="contentadv">“李平章說的,他說他講的經書裏邊有這種故事,弄成這個樣子的屍體,她沒辦法輪回,下輩子也找不了我們報仇……”


    一場詭異的教堂血蝴蝶案件,就這麽結束了。


    李平章和宋鐵柱兩個人雖然沒有什麽知識文化,但是作案過程當中想的很細致。


    兩個人的殺人動機都是為了錢。


    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兩人精心策劃了教堂拋屍的方案。


    在第一案發現場,兩人留下了很多犯罪證據,主要原因是他們並不認為這裏能夠被警察所發現。


    而在教堂裏麵的布置,兩人非常細心。


    首先為了躲避警察對兩人的嫌疑,分別製造了不在場的證據。


    在教堂拋屍過程當中,兩人為了防止留下腳印,鋪了一層塑料布在地麵上。


    至於屍體本身的處理,李平章雖然是出於迷信的目的,但實際上給警察的破案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壓力。


    另外還有一點,當天李平章和宋鐵柱在處理完屍體後,李平昌進行報警,宋鐵柱並沒有立即離開明德路。


    對方反而藏在了明德路的一處公共廁所裏麵。


    成功地將自己離開明德路的時間拖延到了警察處理現場之後。


    如此一來,張輝等人在調查明德路兩頭監控的時候就不會發現宋鐵柱曾經進出過。


    現勘辦公室。


    兜兜轉轉一大圈,還是報案人。


    楊森抽出一根華子,給楊林扔了一根。


    “小楊,感覺咋樣?”


    楊林這兩天累的跟狗一樣,現在都快癱了。


    但是眼睛裏的光卻越來越亮。


    “挺刺激的,雖然累點,但是在派出所可沒這麽刺激。”


    楊林在華光街派出所的時候,也配合刑警大隊和刑偵支隊做過一些命案。


    但是作為基層派出所,民警參與這種案子的時候,多是維持秩序。


    最多跟著行動組的人,做一些外圍的走訪調查工作。


    甚至就連外圍的走訪調查工作,他們也隻是牽個線搭個橋聯係一下居委會什麽的。


    具體的走訪調查和詢問工作都是刑警大隊或刑偵支隊的刑警來做。


    楊林他們作為基層派出所的民警,甚至連做記錄的資格都沒有。


    倒也不是沒人看不起他們,主要是幹刑警這一項工作必須要有極強的責任心。


    走訪調查雖然枯燥簡單,機械重複,但是說不定從哪個人嘴裏就能夠得到關鍵線索。


    所以刑偵支隊或者是刑警大隊都有相關的規定,走訪調查必須由刑警親自參與。


    “兄弟慢慢來,咱們刑偵支隊這種工作是常態,但是咱們現勘辦公室要比行動組那邊好很多,待遇不錯,專車接送加班卻比他們要少。”


    老白做在旁邊,這次他沒有出現場,頗有一種即將退休,指點江山的感覺。


    “嘿嘿,而且破案的時候,大多數的關鍵線索可都是咱們這邊提供的。”


    “以前的案子不說,就說這次,兩名凶手的嫌疑早就被排除了,要不是陸川做的鑒定分析,找到了第一案發現場,案子能不能破,啥時候破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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