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


    這幾天下來,張永誌的摩托車一直都是警方追查的重點線索。


    但是摩托車機動性比較大,容易躲避一些監控攝像頭,所以直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什麽有價值的線索出現。


    在目前所有排查到的監控視頻裏邊,隻在海州市高新區通往東來縣國道的一個監控裏,發現過這輛摩托車。


    張永誌在駕駛摩托車逃離的過程當中是不可能把車牌摘下來的,否則的話一旦碰到警察的話,無照駕駛他就會被扣留。


    所以張永誌在駕駛摩托車的過程當中一定是掛著牌照的。


    所以在昨天排查的時候,東蘭縣那邊就做了一個重點的排查區域。


    相關的統計信息已經通過各種渠道散播出去,果然現在有了收獲。


    “你們現在在哪?”


    陸川立即詢問。


    既然在東南縣發現了張永誌的摩托車,那麽現在所有的鎖骨力量都應該往東來縣那邊集結。


    “我們現在正在趕往東來縣的國道上。”


    王兆凱他們那邊已經得到消息,立馬就驅車趕往東來縣,他是在路上給陸川打的電話。


    “好,你們先往那邊去,我現在也往東來縣走。”


    “是!”


    一個半小時後。


    陸川終於也趕到了東來縣。


    東來縣是海州市下轄的一個縣城,地方不大,距離海州市也不遠。


    但是東來縣的紡織行業和輕化工業比較發達,這裏外來務工人員比較多,人員密集。


    東來縣公安局。


    “張副局長,這次給你們添麻煩了。”


    迎接陸川的是東南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張天來。


    “陸隊,實在是抱歉,永東局長這兩天在外邊參加培訓,否則他在的話一定會親自接待您。”


    張天來雖然是東來縣的副局長,但是級別上和陸川是一樣的,都是科級幹部。


    他說的永東局長是東來縣公安局的一把手。


    至於張天來的態度放得這麽低,一來是陸川的個人能力,在海州市公安係統內沒有人不佩服的,另一方麵就是東來縣也經常有一些指紋足跡之類的現刊,需要陸川他們那邊幫忙。


    雖然陸川現在主要精力已經不在刑偵支隊的現勘辦公室那邊,但是陸川現在畢竟還是先看辦公室的主任。


    而且很多疑難雜症,先勘辦公室那邊解決不了的,還得是陸川親自出手。


    “張局客氣了,這次這個案子局裏特別重視,要求我們盡快捉拿犯罪嫌疑人,所以我們這邊一得到消息之後立馬就趕了過來。”


    張天來點點頭。


    北紅村滅門的這件案子,他在晨會上已經聽市局那邊說過了,案子影響比較大,但是偵破還是比較容易的,犯罪嫌疑人已經鎖定了,關鍵是現在對方在逃。


    現在有線索顯示對方已經來到了東來縣,張天來這邊自然會全力配合。


    知道陸川著急,張天來也沒有再客套,直接說起了案情。


    “是這樣的,今天一早我們接到消息有人偷了犯罪嫌疑人的摩托車賣到了二手摩托車市場那邊。”


    張天來很清楚這件案子的重要性,所以當得到這條線索之後,他第一時間親自部署安排去調查整個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目前那個小偷還在尋找中,二手摩托車老板這邊做了詳細的交代。”


    <divss="contentadv">張天來在前麵領路:“人現在就在審訊室,我帶您過去看看。”


    “好!”


    五分鍾後。


    陸川在監控室裏看到了審訊的情況。


    因為陸川出發的比較晚,所以王兆凱他們比陸川提前半個多小時到達了東萊縣這邊。


    王兆凱來了之後立即跟這邊進行了溝通,開始對二手鐲子車老板進行了詢問,還有已經被逮捕的小偷,目前也在詢問過程當中。


    “我真不知道……”


    二手車行的摩托車老板其實也挺冤枉。


    幹他們這行的囂張這種事兒其實沒少幹,隻不過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出什麽事兒。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當他發現這輛摩托車就是電視裏邊通報的滅門犯罪嫌疑人騎乘的摩托車後一下子就慌了。


    “賣給我車的人說這輛車是他的,我問他為啥沒有手續,他說沒有時間辦,不讓上路就隻能賣了。”


    哼!


    王兆凱自然不會相信這個二手摩托車老板的話。


    現在不僅是摩托車,包括電動車在內,想要上路都必須有正規的手續。


    對方收了一輛來路不明的摩托車。就,怎麽可能相信是主人沒有時間辦手續,不讓上路就賣了。


    隻不過這種摩托車就是非常便宜。


    小偷那邊沒有辦法給車子上手續,但是他作為二手摩托車行老板不一樣。


    他們手裏的車子比較多,隨便搞兩圈組裝一下就能申報成手續。


    但是王兆凱這邊並沒有太多的詢問關於對方其他生意的情況。


    他隻需要確定這個二手摩托車老板跟犯罪嫌疑人張永誌有沒有過接觸就行了。


    現在看來基本上沒有。


    “誰賣給你的車子,宋保國,既然你知道這輛摩托車是怎麽回事兒,就應該清楚找到那個小偷現在有多重要。”


    宋保國當然知道重要。


    可是他是真的不知道那個小偷的具體情況。


    “警察同誌我已經說了,我跟他確實不熟,隻知道他叫狗蛋在我們那一代活動的比較多,但他住在哪兒跟誰認識我是真不知道。”


    他隻是圖便宜,偶爾銷贓而已。


    宋保國鼻涕一把淚一把:“警察同誌看在我對你們破案是不是也有功勞這個麵上,你們能不能網開一麵這個事兒他真跟我沒啥關係。”


    宋保國當時發現這個情況之後,並不是沒有想過把摩托車直接拆了就完事了,誰也不告訴,可能就誰也不知道。


    但是最終他還是沒有這麽做。


    因為如果這個案子一輩子都不破,那個通緝犯永遠都不被抓的話,那麽這件事情可能就沒有人知道。


    但是一旦對方被抓的話,他知道自己的摩托車被偷了,那順著這條線索,警察就很可能找到自己。


    到時候宋保國這邊就不是銷贓罪了,而是包庇罪。


    所以宋保國這邊還是決定把摩托車的事兒直接告訴警察,爭取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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