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多事的夏夜。


    等包惠僧走出李公館,過了一會兒,陳公博也起身向李漢俊告辭。


    李漢俊把他從前門送出,門緊前門,回身又鎖上後門。進屋之後,連忙找出一些文件,在小天井裏燒焚。


    陳公博出了李公館,從望誌路拐入貝勒路,轉彎時回頭掃了一眼,見有一黑影相隨,便知來者不善。


    他走得快,黑影跟得快;他走得慢,黑影跟得慢。不言而喻,密探想探清楚他究竟住在哪裏。


    他不敢徑直回大東旅社。這時不過晚上10點多,他步入霞飛路一爿燈光通明的大商店,一邊佯裝觀看商品,一邊思索著脫身之計。


    他忽地記起去年從北京大學畢業回廣州時,路過上海,曾到大世界遊玩。即使入夜,那裏也很熱鬧。人多的地方,最容易甩掉跟蹤者。


    他叫了一輛黃包車。身後的盯梢者,也喊了一輛黃包車尾隨。


    當陳公博在大世界下車,“尾巴”也在那裏跳下車。


    陳公博以悠閑的步子,進入書場,走入戲場。當他來到屋頂的露天電影場,那幽暗而人群擁擠的地方使他突然加快了步伐。他消失在黑壓壓的觀眾群中。


    當陳公博從另一個門下樓,趕緊又叫了一輛黃包車,朝北駛去。他從車上回頭望著,沒有發現跟蹤的車子,鬆了一口氣。


    他在南京路下了車,等黃包車離去,這才急急閃進英華街,來到那掛著“天下之大,居亞之東”對聯的大東旅社,乘電梯來到四樓。


    穿白上衣、黑長褲的茶房為他打開四十一號房間的房門,燈亮了,他的太太醒來了。


    他關緊了房門,頓時出了一身大汗。他悄聲叫妻子李勵莊把皮箱打開,他取出了幾份文件,然後倒掉痰盂裏的水,把文件放在痰盂中燒掉。


    他這才鬆了一口氣,把剛才驚險的經曆講給李勵莊聽……


    洗完澡,汗水仍在不斷地溢出。酷暑之中,那大銅床上像蒸籠似的。陳公博索性把席子鋪在地板上。


    下半夜,那積聚在天空的烏雲終於結束了沉默、僵持的局麵,雷聲大作,電光閃閃,下了一場瓢潑大雨。涼風習習,陳公博總算得以安眠。


    然而,清晨突然發生的一樁命案,把陳公博夫婦嚇得魂不附體,睡意頓消。陳公博在他當年的《十日旅行中的春申浦》一義中,如此記述:


    這次旅行,最使我終身不忘的,就是大東旅社的謀殺案,我到上海住在大東旅舍四十一號,那謀殺案就在隔壁四十二號發生。7月31日那天早上5點多鍾,我睡夢中忽聽有一聲很尖厲的槍聲,繼續便聞有一女子銳厲悲慘的呼叫。……


    像這樣一起凶殺案,發生在市中心大名鼎鼎的大東旅社,立即引來好幾位新聞記者。


    上海報紙報道了這一社會新聞:


    翌日——192工年8月1日,上海《新聞報》便刊登《大東旅社內發生謀斃案》。


    同日,上海《申報》在第十四版刊載新聞《大東旅社內發現謀命案,被害者為一衣服華麗之少婦》。


    8月2日,《新聞報》刊載《大東旅館中命案續聞》。


    就連在上海用英文印行的《字林周報》(創刊於1864年7月1日),也在8月6日發表報道《中國旅館的奇異悲劇》。


    綜合當時的這些報道及陳公博的回憶,案情如下:


    7月29日,星期五,一對青年男女來到大東旅社,在四樓開了一個房間。


    男的叫瞿鬆林,是在一個英國醫生那裏當侍役。女的叫孔阿琴,是一家繅絲廠的女工,二十二歲。


    這個瞿鬆林過去因私用客賬,曾坐牢四個月。這次趁英國醫生去青島避暑,便偷了他的一支手槍,和孔阿琴上大東旅社開房間。瞿鬆林在旅館循環簿上,寫了假名字“張伯生”,職業寫成“商人”。


    “兩個人不知為什麽不能結婚,相約同死。”這樣,在7月31清晨5時,瞿鬆林用三十二毫米口徑手槍朝孔阿琴射擊。一槍未死,又用毛巾勒死了她。他本想與她同死,後來卻下不了決心。


    上午,翟鬆林隻身外出,意欲他往,茶房因他未付房租,向他索錢。他說他的妻子還在房裏,不會少你房租的。說罷,揚長而去。


    到了下午7時光景,那房間仍緊閉房門。茶房生疑,用鑰匙打開了房門,大吃一驚,見那青年女子倒在地板上,鮮血滿地,已死。


    經警方查驗,孔阿琴左臂、大腿被槍彈擊傷,並有一毛巾纏在脖頸。


    地板上扔著一支三十二毫米口徑的手槍和幾粒子彈。


    桌子上,有瞿鬆林所寫的五封信,說自己要與孔阿琴同死雲雲……


    在十裏洋場、紙醉金迷的上海,像大東旅社這樣的凶殺案,三天兩頭發生,原本不足為奇。


    然而,此案過去兒十年,卻引起曆史學家們的濃烈興趣。最早查考此案的便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韋慕庭。遠在太平洋彼岸,他從英文的《字林周報》上查閱那篇報道《中國旅館的奇異悲劇》。他所關心的不是案件本身,卻是案件所發生的時間——因為它是一個時間坐標,確實了案件發生的時間,便可確定法國巡捕騷擾中國共產黨“一大”閉幕的時間,以便大致推定開幕的時間。


    《字林周報》的報道明明白白的寫道:大東旅社凶殺案發生在7月31日。


    此後,李俊臣所發現的陳公博的《十日旅行中的春申浦》一文,也明確地寫道:“7月31日那天早上5點多鍾,我睡夢中忽聽一聲很尖厲的槍聲……”


    接著,為了考證中國共產黨“一大”的會期,邵維正也查閱了當時上海各報,都一致表明,此案在7月31日發生。


    另外,在陳公博1924年所寫的《共產主義運動在中國》一文中,也有一句:法國警察突然出現在李公館,是“在大會的第一周周末”。


    7月30日正是周末——星期六!


    由此,曆史學家們準確地推定了法國巡捕闖入中國共產黨“一大”會場的日子是7月30日!


    陳公博在一夜之間兩次受驚,不敢在上海久留。雖然他清楚聽見槍聲,卻沒告訴茶房,生怕警方在偵查此案時會要他充當證人。他並不怕當證人,隻是在作證時,警方勢必會盤問他姓名、從何處來、來此何幹之類,萬一把他與李公館聯係起來,那就麻煩了。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大東旅社的總經理郭標,是陳公博的同鄉。“廣東人和廣東人總容易說話”,他跟郭總經理打了個招呼,把行李暫且寄存在大東旅社,便帶著太太李勵莊到杭州散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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