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六點半,倉庫的垃圾都被清理了出去。磚廠的磚也送到了。


    張沈飛幾人走之前,又拎了幾十桶水,把磚都浸了一遍,這才鎖門走人。


    要不說體力活最累人呢?


    就這麽折騰了一下午,張沈飛睡覺的時候比之前香了不少,一晚上居然隻被老七,老八吵醒了兩次。


    翌日早上七點,張沈飛被子蒙頭正睡的酣暢淋漓,不知天地為何物之時,卻聽門外傳來一陣叫聲。


    “大飛,大飛,大飛在家嗎?”


    “開門呀,開門呀,張沈飛你快開門呀!!!別躲在裏麵不出聲,我知道你在家!!”


    那極其富有節奏的叫聲伴隨著聒噪的敲門聲,如魔音一般鑽進張沈飛耳朵。


    “哪個王八蛋啊?大清早的叫魂呢?”張沈飛從被子裏鑽出來,朝著門外怒吼,“門沒鎖不能直接進來嗎?”


    吼完了坐起來,光著膀子惡狠狠地盯著門口,心裏琢磨著來人要是沒大事兒還擾人清夢,非收拾他一頓。


    咯吱一聲,張家老舊的外屋門被打開,閻埠貴探頭進來:“大飛,問你點事兒。”


    “什麽事兒?”張沈飛粗聲惡氣的說道。


    眼瞅著來這個世界十來天了,他還一個安穩覺沒睡過呢。


    好不容易今兒有了機會,又被閻埠貴給打亂了。此時麵對對方,他是根本給不出好臉兒。


    閻埠貴見他氣勢洶洶,心也有點兒虛,但身上帶著任務呢,也隻能硬著頭皮說道:“大飛,伱知道‘腕骨掉了’是誰不??”


    怕張沈飛聽不懂,又慌忙解釋:“這應該是個筆名。”


    腕骨掉了?張沈飛登時清醒過來:“你問這個幹嘛?”


    閻埠貴忙解釋道:“就剛才,兩個青年日報的領導來咱們四合院,說是有個叫‘腕骨掉了’的人給他們投稿”


    “我尋思著咱們四合院也就傻柱在幾年前被你打斷了腕骨,我就帶他們去問傻柱,可傻柱說我在揭他傷疤.所以我就帶他們來找你問問。”


    解釋完,又忙說道:“要不是你,我就帶他們去找找許大茂。”


    許大茂跟傻柱有仇,說不定故意取這個筆名來羞辱傻柱呢。


    “是找我的,我就是‘腕骨掉了’。他們人呢?讓他們趕緊.”張沈飛眼神一亮,想下床。卻又想起自己的秋褲破了個大洞,露著鳥呢。


    尷了個尬的。


    他摸了摸鼻子,“那啥,閻大爺,我得穿個衣服,麻煩您帶兩位同誌先在外麵聊幾句”


    隻一眼,閻埠貴便看出張沈飛的窘境。


    想起自己的秋褲已經從純棉的變成了蕾絲款,他頓時對張沈飛感同身受:“成,我陪陪他們,大飛你慢慢收拾。”


    說完,還體貼的把門給張沈飛關好了。


    張沈飛下床,飛速的收拾好自己。


    打開門的瞬間,特意揚起一抹陽光開朗大男孩的笑容:“閻大爺,青年日報的,的楊主編,居然是您??”


    楊主編正在聽閻埠貴講述他本人給報社的九十九次投稿呢,聽到叫聲抬頭看去,頓時也呆在原地:“張沈飛??”


    “你就是‘腕骨掉了’???”


    張沈飛嘴角的笑容更大了,隻是不再陽光開朗,反而帶上了一抹算計:“對啊,就是我。楊主編還記得您昨兒說的話嗎?”


    這都上門了,肯定是相中自己改編的《沙家浜》小說了!!!


    楊主編顯然也想起了什麽,搖頭苦笑,“你小子夠壞的,這下我算相信小宋說的你小時候辦的那些事情了。”


    小說明明是提前幾天就寄到報社了,昨天談《夫妻識字》稿酬的時候,這小子卻愣是隻字不提。


    啊,不對,豈止是不提,還挖了坑給自己跳。


    此刻,想起張沈飛昨兒那句“下次就不算新人了吧。”楊主編才算真的明白了。


    這小子,在這兒等著自己呢!!!


    看到張沈飛和楊主編你來我往的聊著天,跟打啞謎似的,閻埠貴在一旁滿頭霧水:“楊主編,感情您跟大飛認識啊?”


    那怎麽剛才進院的時候說了半天,還找了半天呢??


    “這你得問張沈飛同誌了,我哪兒知道土豆和馬鈴薯都是他啊。”楊主編揶揄的看著張沈飛。


    “不說這個了,楊主編快進屋,外麵冷得很。”張沈飛知道自己這事兒辦的不地道,慌忙轉移話題。


    幾人進了屋。


    此時,唐大妞聽人說道報社的人來找小叔子,連忙也跑回家,並且給沏了茶端過來。


    她雖然是文盲,但對文化人還是很尊重的。


    閻埠貴接過唐大妞遞過來的杯子,吹了吹茶葉沫子後,迫不及待的抿了一口:“呦(),‘張一元’的茉莉高碎!!不錯,不錯!!”


    雖然現在把碎茶叫“勞保茶”,但他們家一年四季白開水,能喝上碎茶已經是過年了,更何況張家這還是高碎!!!


    閻埠貴很想奔著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則,好好牛飲一番。


    但一想到自己現在正跟文化人坐在一起,隻能按捺下衝動,一點一點的抿著茶水。


    另一邊,楊主編接過唐大妞遞過來的茶道了謝,又看向張沈飛,迫不及待的問道:“張沈飛同誌,小說《沙家浜》真的是你獨立創作的嗎?”


    張沈飛點點頭:“沒錯兒,這幾天我續寫了六千多字還沒有來得及寄出去,要不我拿給您看看?”


    看楊主編點頭後,他便從枕頭底下掏出這幾天寫的後續,遞過去。


    楊主編迫不及待的接過來,一邊看,一邊嘴裏還在念叨著“原來是這樣!!嘶,這個鋪墊是.”


    他這邊看的入迷,那邊唐大妞湊到張沈飛身邊,扯了扯他的衣袖,小聲嘀咕:


    “大飛,這人不會是昨天你哥說的那個報社的領導吧?”


    昨兒晚上小叔子下班帶回來兩隻燒雞,當時她隻顧著吃了,晚上問了男人才知道小叔子把寫的歌賣給了報社。


    此時見張沈飛跟楊主編相熟的樣子,立刻便有此猜測。


    張沈飛點點頭:“是他,他現在過來是想買我的小說。”


    嘶!!真的是!!!唐大妞瞬間捂住嘴,眼中迸發驚喜。


    一首歌才十幾句話,賣的錢就夠買兩隻燒雞的。


    那小說她可是親眼看著小叔子寫了好幾千字的,還不得賺大發了??


    一旁的閻埠貴聽到他們的對話,立刻瞳孔地震湊過來:“什麽?大飛你之前寫歌了?還賣給楊主編了??”


    張沈飛點點頭:“我跟楊主編就是那時候認識的。”


    閻埠貴眼中閃過一抹複雜,曾經,他自詡為四合院最有文化的人,卻屢次投稿被拒。


    結果呢??


    人張沈飛一個小混混,胡同串子,不但寫了歌投稿過了,現在報社的人居然專門跑過來要收他的小說!!!


    這簡直是,


    慘絕人寰!!慘無人道,人比人氣死人,不如跳樓!!


    “人間不值得啊!!”閻埠貴腦海中,緩緩浮現五個大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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