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協商?這可不興協商!


    這件事實在沒有明確判罰,很多東西模棱兩可的。


    你說他有,他就有,你說他罪不至此,也確實沒有那麽嚴重。


    在這個法製並不完善又特殊的年代,有些東西就需要商議再做決定。


    更加貼近群眾的警方有些人覺得可以給個機會,加上確實沒有直接的證據,所以相關部門的人才願意商量了這麽久。


    話音落下。


    會議室裏安靜了下來。


    良久。


    警方代表人人物舉起了手:“我還是那句話,依法辦事,而不是憑感覺,張小花跟間諜有直接關係,該怎麽處理就怎麽處理,但是秦淮茹和賈東旭不一樣,有些東西在群眾之間很常見,所以我認為可以給一個機會,我讚成您說的第三條。”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


    警方代表的人站出來表態,其他人自然跟著表態,基本上都選的第三個判罰方案。


    相關部門的人在警方的地盤上並沒有直接的決策權,特殊事情上他們可以直接拿人,但實際上他們跟警方和司法部門也需要合作,他們不可能將所有事情都攬在身上。


    如今這個時代,又不是封建時代有什麽錦衣衛。


    他們頂多就是特殊,但並不是特殊到可以無視警方和司法。


    這次警方有人站出來發表不同的意見,他們想要帶走人就不會那麽順利,除非拿出上麵的文件。


    但是他們沒有這種文件。


    張小花被帶走了是堂堂正正,但是秦淮茹和賈東旭就存在了爭議。


    眼下最終商議環節,警方的人率先表態。


    思來想去,相關部門的人最終也紛紛發言。


    “間接關係也是關係,就像過失殺人也是殺人,而且我們的人負了傷,我選第一條,從嚴處理,直接定叛國罪!”


    “我選第二條,秦淮茹有罪,畢竟他有實際上的配合行為,賈東旭則相對較輕。”


    “我選第一條,從嚴處理。”


    “我選第二條.....”


    “我覺得三條都不好,與其在這裏商議,還不如將他們二人跟張小花一樣交給上麵處理。”


    “你這說的什麽話,這能性質一樣嗎,這完全就是在浪費司法資源,很明了的事情沒必要上升到那種高度吧,還以為這是封建時代連坐呢,推己及人,你家也有小孩子,難道一人犯錯,就要全家槍斃嗎?”


    “我知道你們的人負了傷,我也很氣憤,但一碼歸一碼,你們值得尊重,但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為了廣大群眾嗎?群眾有幾個素質高的,犯錯在正常不過了,若是不知情犯了錯就全部從嚴處理,那全天下的老百姓起碼八成都要槍斃了!”


    “……”


    有人義憤填膺,有人選擇了退一步,有人則語氣不善。


    說到最後有人插嘴,也是又吵了起來。


    主位的老人一拍桌子,震聲道:“好了,投票就投票,下麵你們不需要所有的發言,隻需要說選第幾條就行,好了,從左手邊開始,一個接一個舉手!”


    事已至此,也沒有人再爭吵。


    每個人按照順序一一舉手表態。


    ………


    篤篤篤——


    李振民正要休息之際,外麵的敲門聲響起,同時傳來一個聲音:“你好,李振民同誌,這麽晚打擾你是在抱歉,你如果方便的話還請跟我走一趟。”


    聲音不小,中院離得近的一些鄰居都聽得到,紛紛起身出門查看具體情況。


    李振民也穿好衣服開了門。


    看到是警方,想了想,還是問道:“方便說一下具體是什麽事嗎,我好做準備。”


    帽子叔叔掃了眼周圍,也沒隱瞞,直接中氣十足的說道:“張小花的案子已經交給了上麵去處理,如今已經被帶走。”


    “但是秦淮茹和賈東旭兩人因為情況特殊,經過調查,他們的情況要輕一些,但是畢竟對您進行了盜竊行為或者知情不報。”


    “您作為當事人,我們想要問一問你的態度。”


    “你有空的話就跟我們走一趟,當然,如果你也可以就此拒絕,我會將您的態度傳遞上去。”


    帽子叔叔的話解釋的很明白。


    但是李振民卻聽出了一絲不對勁的味道。


    協商?


    簽諒解書?


    這不是逼自己嗎?


    娘的!


    大家都看著呢,他能說不願意嗎?


    要是說絕不諒解,那以後還不得被鄰居們背後議論他沒有半點人情味。


    但是他是真的不想簽諒解書啊。


    看著帽子叔叔的態度,他甚至覺得就算自己剛剛不問,對方也會將這些話說出來給院裏鄰居聽。


    所以....


    這是警方有人在有意大事化小?


    李振民忽然才想起來,這不是二十多年後的嚴打....


    這麽一想,他似乎也有些理解了警方的這種行為。


    畢竟基層民眾的素質普遍不高,多多少少幹過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隻是大小多少的問題而已,所以能協商就協商。


    但如果不是自己猜想的這樣.....


    突然!


    李振民腦海裏一道閃電劃過。


    如果這件事不是自己猜測的那樣警方在講人情,而是警方某個大人物跟相關部門的人在拿這件事做政治鬥爭.....


    他豈不是無論選什麽都會被牽連進去?


    想到這裏,李振民忽然汗毛倒豎!


    身為穿越者,可是知道這個年代有些東西可是很敏感的。


    而且.....現在已經是56年了。


    莫不是,暴風已經出現苗頭了?或者說在暗地裏已經開始熊熊燃燒了?


    “同誌,我也沒遇到過這種事啊,要不,你叫領導過來跟街坊鄰居解釋解釋?我聽群眾的。”


    為了防止沒必要的風險,李振民覺得還是不要摻和的為好。


    直接將這件事交給群眾來處理就是最好的方法。


    畢竟無論在哪個年代,群眾二字就是最好的保護傘。


    聞言帽子叔叔愣了愣。


    好一陣他才回過神來。


    他還想糾正什麽,之間李振民又說道:“同誌,我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但也是個講人情的人,我這麽說你懂吧?所以我也很糾結啊。”


    “放過偷我家東西的人,別人會覺得我不尊重法律,說不定廠長還要批評我,街道辦說不定也會說我太傻,以後指不定還要被其他人欺負上門,但那又是我鄰居,我總不能真的絕情吧。”


    “所以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麽做啊,”


    “既然你們將人帶走了,想必又商量了許久,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所以最好的辦法還是你們的人過來好好解釋,交給群眾抉擇,到時候投票,這樣誰都不為難,你看如何?”


    這麽解釋,是個傻子都明白了過來。


    站在李振民的角度上來說,大家覺得這話還真說的沒有半點毛病。


    甚至有些鄰居覺得李振民真是個不錯的人,竟然讓他們來抉擇,讓他們有種參與大事的感覺。


    腦子叔叔一時陷入了為難,最終想了想還是點點頭:“行,那我將你的話傳達回去。”


    隨後他又轉身看向其他鄰居,說道:“各位同誌,我這就回去跟領導說一聲,麻煩各位等半個小時,如果半個小時我們還沒有過來那就意味著可能要明天過來,到時候你們休息就行,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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