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權利中心:我在官場逆風翻盤 作者:佚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會議通報了半年考核結果,對寒假期間學校安全穩定、期末財務手續清理、節日期間作風紀律等重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副縣長趙思潔出席會議,局屬辦、站及各學校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局長陸凡主持。
會上,陸凡局長對全縣校長及老師辛勤的付出與不懈努力表示肯定與感謝。並對半年考核後三名、工作不及時、學校管理存在的問題的學校提出嚴厲批評,給他們下了“最後通牒”!
常規工作安排部署完畢之後,陸凡的神情忽然變得嚴肅起來,他話鋒一轉說道:“在這裏,我想談論一下教育工作中的一個頑疾——有償補課!想必大家都知道,這種行為令廣大家長深惡痛絕。因此,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杜絕此類現象!同誌們,我們需要明白,大家投身的是教育事業,肩負著教書育人的神聖使命!”
陸凡緩緩掃視著在場的每一個人,繼續說道:“倘若我們自身都無法做到言行一致,又怎能寄望於學生們能夠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呢?基於此,我在此鄭重宣告,自今日起,從今年寒假開始要持之以恒對有償補課進行整治,有任何教師膽敢進行有償補課,一旦發現必將嚴厲懲處,絕不姑息!
與此同時,教育局務必加大監管力度,成立專項整理領導小組,通過拉網式搜索排查和蹲守式明察暗訪,實行定期與不定期巡查相結合,梳理重點對象,鼓勵群眾舉報,對有償補課實施‘零容忍’打擊!確保我們能為寧陽打造出一片清正廉潔的教育環境,堅決捍衛教育的公平、公正以及尊嚴!”
最後,副縣長趙思潔表示縣政府會大力支持查處有償補課,強調教育係統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帶頭抵製各種歪風邪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努力營造崇廉尚潔的節日氛圍,確保人人過個歡樂祥和、廉潔安全、平安文明的新春佳節。
會議在莊重的氛圍中結束,而這場關於有償補課的風波,剛剛開始……
放寒假前一天,寧陽縣教育局印發《關於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相關規定》,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從嚴整治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作為。
文件對在職教師10種有償補課行為進行界定,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教師按照《規定》有關條款予以嚴肅處理:
查實一次的,清退違規所得,並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5年內不得參加評先評優、晉升職稱,扣除本人當年度績效工資、降一級工資;
查實兩次及以上的,清退違規所得,並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予以解聘,自謀出路;
此外,文件規定,學校是禁止教師有償補課的主要責任單位,校長是禁止有償補課的直接責任人,凡經查實有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學校,作如下處理:
查實一起的,扣學校目標管理考核2分;
查實兩起的,對學校的校長及分管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學校扣目標管理考核4分;
查實三起及以上的,取消校長評優、評先資格,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一票否決,嚴肅追究學校校長和學校領導班子的責任,直至免職。
會上,陸凡局長對全縣校長及老師辛勤的付出與不懈努力表示肯定與感謝。並對半年考核後三名、工作不及時、學校管理存在的問題的學校提出嚴厲批評,給他們下了“最後通牒”!
常規工作安排部署完畢之後,陸凡的神情忽然變得嚴肅起來,他話鋒一轉說道:“在這裏,我想談論一下教育工作中的一個頑疾——有償補課!想必大家都知道,這種行為令廣大家長深惡痛絕。因此,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杜絕此類現象!同誌們,我們需要明白,大家投身的是教育事業,肩負著教書育人的神聖使命!”
陸凡緩緩掃視著在場的每一個人,繼續說道:“倘若我們自身都無法做到言行一致,又怎能寄望於學生們能夠樹立起正確的價值觀呢?基於此,我在此鄭重宣告,自今日起,從今年寒假開始要持之以恒對有償補課進行整治,有任何教師膽敢進行有償補課,一旦發現必將嚴厲懲處,絕不姑息!
與此同時,教育局務必加大監管力度,成立專項整理領導小組,通過拉網式搜索排查和蹲守式明察暗訪,實行定期與不定期巡查相結合,梳理重點對象,鼓勵群眾舉報,對有償補課實施‘零容忍’打擊!確保我們能為寧陽打造出一片清正廉潔的教育環境,堅決捍衛教育的公平、公正以及尊嚴!”
最後,副縣長趙思潔表示縣政府會大力支持查處有償補課,強調教育係統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帶頭抵製各種歪風邪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努力營造崇廉尚潔的節日氛圍,確保人人過個歡樂祥和、廉潔安全、平安文明的新春佳節。
會議在莊重的氛圍中結束,而這場關於有償補課的風波,剛剛開始……
放寒假前一天,寧陽縣教育局印發《關於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相關規定》,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從嚴整治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作為。
文件對在職教師10種有償補課行為進行界定,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教師按照《規定》有關條款予以嚴肅處理:
查實一次的,清退違規所得,並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5年內不得參加評先評優、晉升職稱,扣除本人當年度績效工資、降一級工資;
查實兩次及以上的,清退違規所得,並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批評,並予以解聘,自謀出路;
此外,文件規定,學校是禁止教師有償補課的主要責任單位,校長是禁止有償補課的直接責任人,凡經查實有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學校,作如下處理:
查實一起的,扣學校目標管理考核2分;
查實兩起的,對學校的校長及分管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學校扣目標管理考核4分;
查實三起及以上的,取消校長評優、評先資格,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一票否決,嚴肅追究學校校長和學校領導班子的責任,直至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