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子恒是教育局局長,但他貪汙受賄、慵懶怠政,對組織安排的工作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置若罔聞。被停職反省後仍然不知敬畏,昨天晚上竟然帶著現金跑到我的住處,這是何等的膽大妄為?


    對待這樣的幹部,我們必須堅持“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嚴肅綱紀,一寸不讓,深挖細查、嚴懲不貸,全力解決教育係統的腐敗問題!


    與此同時,我希望某些人能夠引以為戒、防微杜漸、警鍾長鳴!


    組織把你放在這麽重要的位置上,那麽你就該常懷敬畏之心、律己之心,把好用權‘方向盤’,係好廉潔‘安全帶’,鞏固發展甘水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對於縣紀委對許子恒進行立案審查調查的提議,我同意!”


    書記公開表態了,其它人自然沒異議。


    而且,大家覺得書記的話意有所指,讓在場的某些人感到心驚膽顫!


    最後,陸凡又說:“教育局局長暫時由組織部長郭桐宇兼任,請盡快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完成鄉鎮學校改革相關工作。”


    這就是縣委書記的權利,能臨時安排某項工作交給誰去做。


    9月5日,下午剛上班,常務副縣長楊成玉、城管局局長黃瑞齊來匯報工作,主要是夜市搬遷問題。


    二人落座後,陸凡問道:“我想問一下,夜市為什麽要搬遷?”


    楊成玉匯回道:“書記,搬遷主要基於這幾個方麵考慮:堵塞交通,噪聲擾民,衛生髒、亂、差,埋下安全隱患,影響城市形象,增加管理難度等。


    夜市搬遷不僅是甘水城市發展、形象提升的迫切需要,也是社會曆史發展的必然要求。”


    陸凡說道:“可我聽說,有上百人拉橫幅請願,這事鬧的沸沸揚揚,影響很不好。”


    楊成玉歎了口氣說:“夜市的商戶和部分民眾囿於利益或情感還不能接受,但我們不能因為少數人的利益而因噎廢食,我認為夜市遲早要搬,遲不如早,早不如快。否則,越拖到後麵越麻煩!”


    陸凡不這麽認為,說道:“成玉,老夜市的搬遷是一個民生問題,涉及近百家商家利益,近千人的生計問題,我們決不能馬虎大意,一搬了之!從中心地段搬到城東頭,夜市的人氣能否得到保障?群眾會不會多走十幾分鍾去吃夜市?這些問題考慮過嗎?


    我在想,到底有沒有必要搬遷夜市?誠然,大城市出於城市發展、形象提升的需要,要合理規劃各個市場。但甘水是個小縣城,有這個需求和必要嗎?我覺得老百姓安居樂業更重要!”


    楊成玉很不甘心,他已經把攤子鋪開了,這會忽然來個不搬遷,企業前期的投資不就黃了?他沒法給人家交代呀!


    於是說道:“書記,老夜市搬遷我們已經謀劃了一年,縣政府常務會也表決通過,並且和企業達成了合作協議,攤子已經鋪開了,屬於縣級重點項目。”


    原本給他留麵子,沒想到楊成玉如此冥頑不靈,陸凡直接問道:“老夜市的攤位費是20塊錢一晚,再沒有任何費用,我覺得很好!


    你們規劃的夜市,進場費、攤位費、管理費是成倍的增加,我想知道這個標準是誰製定的?你們有向攤主們征求過意見嗎?有沒有經過充分的論證和聽證程序?誰允許你們這麽搞的?這裏麵有沒有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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