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熱的草叢裏,我們二人四目相望。
白人很驚慌,他想大叫,想去拿他的槍。
我不等他的手碰到他的槍上,撲過去一刀捅進他的心髒,同時用我的腦袋,撞了他的臉!
“嘿,兄弟,別說話!”
“你已經是個死人了!”
我冷冷的笑著,刀尖在他體內猛的一剜,白人的胸口頓時噴出一大股鮮血!
他目光驚恐的看著我,身體開始劇烈抽搐。
他的手,距離他的槍不足十厘米,可是他永遠也拿不到那把槍了!
“該……該死的,你怎麽……在這……”
白人有氣無力的哼著,緩緩倒在了地上。
我按著他的屍體,又在他脖子上補了一刀,隨後靜靜的看向周圍的草叢,透過雜草,我能看見那些馬匪搜尋我的身影。
沒人發現我殺了這個白人,我背起他的槍,連忙拖著他的腳退回草叢。
我有槍了,這讓我非常的興奮。
這個人的身上還足足有二十幾發子彈。
而有了這些子彈,我可以輕鬆要了這些馬匪的命!
“混蛋們,獵殺時刻開始了!”
“這回誰是獵物,誰是獵手,那可真不一定!”
我冷冷的笑著,快速檢查手裏的槍。
手裏拿著李英菲爾德步槍,我的心情是又複雜又激動的。
對於李英菲爾德這把步槍,說實話,我還是很有感情的。
因為當年我剛進傭兵團的時候,我的團長給我的第一把槍,就是李英菲爾德步槍。
當時他騙我,說這種步槍是連狙,讓我做他的狙擊手。
結果等我打了兩年,我才知道,這東西根本不是連狙,它隻是一種普通的步槍,可笑我當時還用膠帶在上麵綁了個瞄準鏡!
心裏想著這些事,我把地上白人的子彈帶拽了下來,背在了我的身上。
這些馬匪看起來平時日子過得不錯,連子彈帶都是小牛皮做的。
上麵鑲著一顆顆子彈,還有銀子做的印章,真他娘的奢侈!
我低頭想著,琢磨著,我該從哪個人開始打第一槍。
就在這時,我聽見左邊的草叢裏傳來沉重的腳步聲,我轉頭看去,透過雜草的縫隙,我發現是那個白人胖子過來了。
這家夥看起來像個愛爾蘭人,他有著一雙藍色的眼睛,嘴賤的要命。
我還沒等反應,這人已經開始在外麵大叫:“嘿,康納德,你他媽死了嗎?媽的,趕緊爬起來,阿金斯在叫你,你再不出來,他要開槍了!”
胖男人說著,幾步就到了我們的近前。
他那肥胖的身體,擠壓著周圍的野草,發出沙沙沙的聲響。
我心說壞了,此時還不是動手的最好時機!
在野草地這種地形打狙擊戰,身為一個狙擊手,首要的前提,是我必須要離他們遠一點!
有多遠呢?
大概七八十米,到一百米的距離!
在這樣的距離下,我可以開槍打死他們,然後快速躲進草裏。
而他們,隻能聽著我的槍聲,對我望塵莫及!
“該死的!”
我心裏嘀咕著。
那個阿金斯,就是我說的黑胡子。
如今這個胖子過來了,我還沒準備跑呢,這家夥如果發現地上的屍體,我該怎麽辦?
我心裏著急的想著,心說幹脆我先躲起來吧。
我看著屍體右側的草地,翻身鑽了進去,此時那胖子就從我不遠處的地方走過,我甚至看見了他的腳,他嘴裏還在叫著。
“嘿,康納德,你這該死的家夥,你是不是在這裏看見了母豹子?”
白人很驚慌,他想大叫,想去拿他的槍。
我不等他的手碰到他的槍上,撲過去一刀捅進他的心髒,同時用我的腦袋,撞了他的臉!
“嘿,兄弟,別說話!”
“你已經是個死人了!”
我冷冷的笑著,刀尖在他體內猛的一剜,白人的胸口頓時噴出一大股鮮血!
他目光驚恐的看著我,身體開始劇烈抽搐。
他的手,距離他的槍不足十厘米,可是他永遠也拿不到那把槍了!
“該……該死的,你怎麽……在這……”
白人有氣無力的哼著,緩緩倒在了地上。
我按著他的屍體,又在他脖子上補了一刀,隨後靜靜的看向周圍的草叢,透過雜草,我能看見那些馬匪搜尋我的身影。
沒人發現我殺了這個白人,我背起他的槍,連忙拖著他的腳退回草叢。
我有槍了,這讓我非常的興奮。
這個人的身上還足足有二十幾發子彈。
而有了這些子彈,我可以輕鬆要了這些馬匪的命!
“混蛋們,獵殺時刻開始了!”
“這回誰是獵物,誰是獵手,那可真不一定!”
我冷冷的笑著,快速檢查手裏的槍。
手裏拿著李英菲爾德步槍,我的心情是又複雜又激動的。
對於李英菲爾德這把步槍,說實話,我還是很有感情的。
因為當年我剛進傭兵團的時候,我的團長給我的第一把槍,就是李英菲爾德步槍。
當時他騙我,說這種步槍是連狙,讓我做他的狙擊手。
結果等我打了兩年,我才知道,這東西根本不是連狙,它隻是一種普通的步槍,可笑我當時還用膠帶在上麵綁了個瞄準鏡!
心裏想著這些事,我把地上白人的子彈帶拽了下來,背在了我的身上。
這些馬匪看起來平時日子過得不錯,連子彈帶都是小牛皮做的。
上麵鑲著一顆顆子彈,還有銀子做的印章,真他娘的奢侈!
我低頭想著,琢磨著,我該從哪個人開始打第一槍。
就在這時,我聽見左邊的草叢裏傳來沉重的腳步聲,我轉頭看去,透過雜草的縫隙,我發現是那個白人胖子過來了。
這家夥看起來像個愛爾蘭人,他有著一雙藍色的眼睛,嘴賤的要命。
我還沒等反應,這人已經開始在外麵大叫:“嘿,康納德,你他媽死了嗎?媽的,趕緊爬起來,阿金斯在叫你,你再不出來,他要開槍了!”
胖男人說著,幾步就到了我們的近前。
他那肥胖的身體,擠壓著周圍的野草,發出沙沙沙的聲響。
我心說壞了,此時還不是動手的最好時機!
在野草地這種地形打狙擊戰,身為一個狙擊手,首要的前提,是我必須要離他們遠一點!
有多遠呢?
大概七八十米,到一百米的距離!
在這樣的距離下,我可以開槍打死他們,然後快速躲進草裏。
而他們,隻能聽著我的槍聲,對我望塵莫及!
“該死的!”
我心裏嘀咕著。
那個阿金斯,就是我說的黑胡子。
如今這個胖子過來了,我還沒準備跑呢,這家夥如果發現地上的屍體,我該怎麽辦?
我心裏著急的想著,心說幹脆我先躲起來吧。
我看著屍體右側的草地,翻身鑽了進去,此時那胖子就從我不遠處的地方走過,我甚至看見了他的腳,他嘴裏還在叫著。
“嘿,康納德,你這該死的家夥,你是不是在這裏看見了母豹子?”